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散货船扫舱洗舱费管理规定

散货船扫舱洗舱费管理规定针对PANAMA型,CAPE型,和HANDY型散货船的扫洗舱劳务费,公司特作如下规定:1.审批部门:- - -2.劳务费项目及金额:扫舱是指在船舶卸货完毕后,至下航次受载前,由在船船员将货舱清洁干净,以达到适货的要求。
洗舱是指用海水/淡水或清洁剂等清洁后用海水/淡水清洁货舱。
是否需要洗舱,由公司散货船队或者租船人决定,并提前通知船长。
扫、洗舱费标准:在期租模式下,应参照租约的标准执行。
并且按照本规定比例分配。
自营模式下,按照以下标准执行:-HANDY型:扫舱费每舱---美元,如洗舱则每舱另加洗舱费---美元。
-PANAMA型:扫舱费每舱---美元,如洗舱则每舱另加洗舱费---美元。
-CAPE型:扫舱费每舱---美元,如洗舱则每舱另加洗舱费---美元。
-如为装载粮食等干净货物进行备舱,则按以上标准上浮30%;如在装载石油焦等较脏的货物后进行扫洗舱,则上浮50%。
-对于特殊扫洗舱如验舱一次性通过,散货船队可酌情给予适当额外奖励。
-验舱结果的第一责任人为船长。
如验舱未通过,导致重复扫、洗舱,则第一次扫洗舱费按50%发放,第二次和以后的扫洗舱均无劳务费。
3.申请时间:扫/洗舱工作完成并通过验舱后。
4.申请方式:船长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散货船队主管调度。
5.审批:收到船长申请后,公司散货船队船舶调度进行审核,并由各级经理签字后,最后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理批准,并以书面或者邮件方式发船,时间不晚于收到该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
6.审批标准:1)在期租模式下,应按照租约对验舱标准的具体规定审批,如果租约没有具体规定或者在自营模式下,则按以下2)- 7)条标准审批;2)货舱应保持干燥,清洁,无杂物,无货物残留及残渣;3)污水井和/或污水沟畅通,清洁,无异味,污水井蜂窝盖用麻袋布包裹;4)舱壁/舱底及顶边柜等无松动铁锈及油漆片;5)舱口围轨道槽、汗水槽及围墙等无杂物,残水及水锈渍;6)要求甲板清洁干净,避免将污物带入或被风刮入货舱;7)原则以通过验舱为前提。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汇总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汇总
1.港口基本收费:港口基本收费是指港口对所有船舶和货物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包括停靠费、岸线使用费、码头使用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船舶的吨位和货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
2.港口作业费:港口作业费是指港口对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所提供的服务费用,包括装卸费、装卸劳务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和作业难度进行计算,有时还会根据船舶的尺寸和作业时间进行调整。
3.港口设施费:港口设施费是指港口为船舶提供设施和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码头设施费、船舶设备使用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港口的设施和设备投资额、维护成本以及使用频率进行计算。
4.港口清污费:港口清污费是指港口对船舶进行污水、垃圾等废物处理所收取的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船舶的吨位和污物产生量进行计算,旨在鼓励船舶减少和合理处理污染物。
5.港口安全费:港口安全费是指港口为保障航行安全提供的相关服务费用,包括强制性安排的港口安全巡查、防火、防爆等检查、安全设备维护等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由港口管理机构根据安全要求和投入成本制定。
6.港口保证金:港口保证金是指船舶在进入港口前需要交纳的一定金额作为保证,以确保船舶在港口停靠期间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港口的相关规章制度。
这笔保证金通常在船舶离港时返还。
以上是常见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汇总,根据不同的港口和国家、地区的规定,具体的收费项目和费率可能会有所差异。
此外,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还可能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Q/JYH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YH 2026107-2012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规定2012-02-24发布2012-02-24实施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规定Q/JYH 2026107-20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或清理)业务管理,统一费用定额,明晰结算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有效节约成本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分公司、职能部室等劳务装卸、运输、修理业务用工单位。
第三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原料运输业务的结算和管理,营销分公司负责公司产品运输业务的结算和管理(电石成品运往氯碱事业部的情况除外),具体执行《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运输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第二章业务分类第四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或清理)业务的管理,按照业务情况分类如下:(一)劳务用工:各单位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用工(涉及产品包装环节、加料、配料、上料、皮带巡检、出灰、出渣、破碎、压滤、卫生清扫、餐饮服务等);(二)原料、成品、废弃物装卸:电煤堆场推煤、倒煤;炭材、白灰、原盐、电石、石灰石等原料装卸和上料;电石泥、盐泥、锅炉灰渣等废旧物资(废弃物)装车外排;产成品装卸。
(三)原料、成品、废弃物运输:煤、原盐、石灰石等原料运输;PVC、电石、纯碱、氯化钙、固片碱等产成品短倒、外运;盐泥、锅炉灰渣、白灰粉、焦炭粉、除尘灰、电石泥、碎石、返沙、返石、外排灰等废旧物资(或废弃物)外运。
(四)废弃物推摊:外排至灰渣(垃圾)堆放场的盐泥、电石泥、除尘灰、锅炉灰渣等废弃物进行推摊、场地平整、进场道路修理等。
(五)修理业务:为使建(构)筑物、公用工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及其配套系统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缺陷,延长使用寿命,恢复使用性能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
(六)清理业务:各类管道、塔器、储罐、储液池、现场等清理疏通,恢复使用性能发生的费用。
船务操作流程

船务文件操作制作船舶动态及箱量动态1.1 船舶动态的用途用以报给计审部门,用以核对我司相关费用的产生。
1.1.1 需要的资料:⑴、 各港口代理所发的《船舶抵离港报》其资料来源:由各个港口的代理在船开后,发至我司。
要求:此资料需要内勤人员在每周星期一下午前收齐,在星期一下午完成。
完成后,发至我司计审部。
各地代理情况:此工作,需要注意平时资料的收集,及时的督促各地代理提供相关信息。
⑵船舶的配载图其资料来源:中国各港口和日本各港口,由青岛内勤统一配出。
请注意:所需要的是,完船以后的配载图纸。
日本进口的配载图—由日本代理发出。
(并不是他在配)。
作用:用以核对《动态》中日本出口的数量和目的港的卸箱量⑶中国各港口的出口数量(按箱型)中国其他各港口,由我司各地办事处提供。
(目前的情况是星期一由我司内勤电话向各个地方要。
希望以后各个地方办事处星期一发过来,写进其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
)此数量需要要跟我方单证系统核对和船舶抵离港口报的数量核对。
⑷准班的情况需要经过船务部负责人的确认。
⑸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倒箱的数量:A 在日本各港口,倒箱10个以内的(单船舶单航次),不产生费用B 在中国各港口:石岛 倒箱10个以内的(单船舶单航次),不产生费用 ;C 其他中国各港口均产生费用,需要注明数量。
二、 每日船舶动态的维护2.1 每天船舶动态的用途按要求发给公司的各个部门,以保证各个部门能够及时的了解船舶的动态,能够及时的做出各种反映。
2.1.1资料的来源:⑴各地代理发的《船舶抵离港报》⑵船长发出的电报(具体格式见后面)青岛 青岛中远船舶代理 连云港 中海船代和连云港弘扬代理 烟台 烟台中远 天津 天津外代 石岛 石岛外运 威海 威海外运 日本各港 由日本总代理电报大概分:抵港报;离港报;船位电报;申请加油;滞航和续航;(准)予抵电报;以及其他报告。
EXAMPLE://ARR/HAKA TA 0800L/08TH/JAN//BERTHING(MOORING)DIRECTLY/ISLAND CITY NO.6//FINE/SW/05/04//DRAFT FORE/5.51/6.20M185.8/65.6/125.8MT//POB:0900L/08TH/JAN DOP:0930L/08TH/JAN//ETCD.HAKA TA 0400L/10TH/JAN⑶日本各个港口的靠泊计划船开以后,到日本之前,日本代理会把我们各个船舶的靠泊计划发给我们。
交通部关于印发《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88]交财字550号
![交通部关于印发《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88]交财字5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5f75af54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0d.png)
交通部关于印发《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部关于印发《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88年9月8日(88)交财字550号)上海、广州海运局,长江轮船总公司,大连轮船总公司,黑龙江航运局:根据财政部(88)财工字第224号《关于交通部所属沿海、内河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精神,我部制订了《货轮船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船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劳务,不仅是为货主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同时也是企业挖掘生产潜力,增加收入,节约支出的重要措施。
因此,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充分重视和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在执行这一办法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以便改进。
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货轮(含客货轮、拖轮、驳船,下同)船员积极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劳务活动,挖掘生产潜力,提高货运质量,增加收入,节约支出,为货主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所属的沿海和内河水路运输企业。
第三条货轮船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劳务项目为:一、自行洗舱:指应由货主或船方负担费用的洗舱,而委托船员进行的洗舱作业。
二、自行洗炉:指应由船方负担费用的船舶锅炉的清洗,而委托船员进行的洗炉作业。
三、自行理货:指应由船方负担费用的船舶理货,而委托船员进行的理货作业。
四、自行清舱(特殊清舱):指应由货主或船方负担费用的非一般性清舱,而委托船员进行的清舱作业。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船员自修项目及劳务费标准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船员自修项目及劳务费标准(暂行)为做好船舶维护保养工作,保障船舶的安全和营运效率,鼓励船员提高职业技能,结合公司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14.申报、审批自修劳务费的范围1、按“船员自修劳务费项目及奖励标准”中的项目,并符合规定的检修周期。
2、发生非责任性事故,由船员检修,保证适航,根据具体情况可申请奖励。
3、经公司批准的技术革新,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由船员完成可申请奖励。
4、对为船舶做出重大贡献,如为解决长期未解决的技术难题或为了提高管理、降低消耗、减少修、备费用而花了大量脑力和体力劳动的有关人员,为完成公司领导的决策或特殊任务而发生的额外工程的有关人员,为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等均可申请一次性特殊劳务费,并由机务审定劳务费额度和按多劳多得的原则,指定分配方案。
5、原定厂修,因无修期,改为自修的给予劳务费。
6、奖励项目之外,凡属船员职责范围规定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不得申请自修劳务费,如简单的电线拆装,小型马达配合移位,日光灯具更换,电、气焊修补、滤器清洗、分油机清洗、小型油水柜清洗、一般小口径阀研磨,正常的除锈油漆保养、装卸索具的保养、有关设备的加油、活络、保养、钢丝绳加油,门锁修理等。
7、机舱舱底卫生除非在厂修后清洁有奖,平时正常运行中应绐终保持清洁。
15.申请自修劳务费的条件1、各船必须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认真实施船舶预防检修制度,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备查,并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按时上交报表。
2、船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正常维护保养好各职责范围内设备,船舶设备应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没有因缺乏及时维修保养而引起的严重损坏、锈蚀等事例。
凡未到检修时间,由于维护保养、或监修不到位导致设备、仪器损坏而致的修理维护,公司不发放自修劳务费。
若影响船舶正常生产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3、必须按时完成设备说明书规定的自修保养项目及有关与船员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海运装船服务条款及细则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海运装船服务条款及细则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海运装船服务概述1.1 服务提供方1.2 服务接受方1.3 服务内容1.4 服务时间1.5 服务地点2. 货物描述2.1 货物品名2.2 货物数量2.3 货物质量2.4 货物包装3. 装船程序与要求3.1 装船准备工作3.2 装船时间安排3.3 装船作业流程3.4 货物固定与加固3.5 装船后的货物检查4. 运输途中的风险与责任4.1 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划分4.2 货物保险4.3 运输过程中的不可抗力4.4 货物交接时的检查与确认5.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5.1 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5.2 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5.3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6.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6.1 双方的履行责任6.2 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7. 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协商解决7.2 提交仲裁机构仲裁7.3 向法院提起诉讼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方式8.3 合同的解除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9.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合同适用的法律10.2 争议解决的方式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翻译11.2 合同的附件11.3 合同的修订历史12. 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2.1 签署人的身份证明12.2 签署人的授权证明12.3 合同盖章的要求13. 合同的份数与保管13.1 合同的副本数量13.2 合同的保管责任14. 合同的生效日期14.1 合同生效的条件14.2 合同生效的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海运装船服务概述1.1 服务提供方服务提供方为(提供方名称),根据本合同约定,为服务接受方提供海运装船服务。
1.2 服务接受方服务接受方为(接受方名称),根据本合同约定,接受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海运装船服务。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海事局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事局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向第三方公司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海事协管员,及受岗位和编制数的限制,未纳入海事协管员管理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其中船员、内勤人员为海事协管员,勤杂人员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薪酬标准遵循统一构成、统一标准、注重绩效、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同时考虑相应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 **海事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用工部门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岗位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职责和风险大小,分为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囤船水手、VTS操作员、汽车驾驶员、综合协管、勤杂人员等,不同岗位执行不同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考核奖。
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分船员、内勤人员、勤杂人员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分为若干层级,每一层级又分若干档次。
第八条津(补)贴。
津(补)贴指年功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里程补贴、夜班津贴、岗位补贴、夏季清凉饮料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福利。
福利由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劳保、节日慰问费、夏季防暑饮品、教育培训等组成。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构成,同时应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个人承担部分在个人月度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劳务派遣人员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社会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为能增加本公司船舶船员收入水平,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结合公司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基础和目的
1、履行本职职责是是每名船员的天职,船舶根本利益和每名船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
船舶能安全正常营运,是保证船员利益的最基本前提。
2、公司对船上有关货物操作核定一定的劳务费,旨在一方面有效增加在船船员收益,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另一方面鼓励劳动,多劳多得。
二、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方式和标准
1、船舶货物操作有关劳务费的申请、发放等过程总负责人为船长,大副负责船上参加劳动人员的安排和劳务费的具体申请工作,轮机长监督,轮机部人员参与。
2、船舶货物操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理货(垫仓、绑扎等)、平仓、扫舱(清仓)。
3、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标准,如下表:(单位:元)
4、如矿石(砂)等货主负责扫舱、清仓的,钢坯、板坯货主负责理货的,船上不计发平仓、扫舱费或理货费,船上货物操作相关工作必须保证质量,达到托运人对货物装卸、保管等相关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不与发放相关劳务费。
5、船员须正常履行配载,值班,货物统计,点货,监装监卸,开关仓、封仓、盖油布等本身职责。
7、船长是船舶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有权根据船实际工作情况,协调、调度各部门人员参加货物操作工作(原则上,船上所有机工、水手、大厨、实习生均应参加,值班人员的安排由船长会同轮机长根据船上实际情况调派),大副是实际操作的负责人,负责现场货物操作的安排,安全等工作。
三、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流程
1、船舶按月统计本月内完成航次的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分航次进行,填写《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申请审核表》,于下月1日书面报公司审核;
2、公司主管人员在接到船舶申请后,应根据船舶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审核,并反馈船舶审核后结果,船舶按审核后的意见进行发放。
3、船舶按公司审核后的意见,由船长组织会同两部门填写《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表》(该费用从船上备用金中列支),船上人员按该表领取劳务费并签字。
劳务费的安排和发放,原则上倾向于照顾普通船员。
4、船上备用金管理人员凭签好字的《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表》做账报销。
5、对于该费用发放前已离船的船员,船上人员不得代领,大副应及时向公司反应,扣发该费用,由公司指示处理。
6、本规定自发布之月起生效,由公司负责解释。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申请审核表
核;
船上按公司审核意见进行发放。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表
销备用金。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