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1.引言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流程,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特订立本《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退药行为,包含患者退药、医生退药等。
3.退药申请3.1 退药申请流程1.患者退药:患者将需退药物携带至医务人员处,填写《退药申请表》,医务人员核实患者信息,并审核药物是否符合退药条件。
2.医生退药:医生将需退药物交还给药房工作人员,同时填写《退药申请表》,药房工作人员核实退药物品和数量。
3.2 退药申请表内容退药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就诊号、联系电话等)或医生基本信息(医生姓名、科室、联系电话等)•药品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批号、数量等)•退药原因•申请人签字及日期4.药品退回及处理4.1 药品退回程序1.药品退回:医务人员收到退药申请表后,核实退药物品及数量,并记录在《药品退回记录簿》中。
2.药品验收:药房工作人员接收退药物品,核对药物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退药申请表全都,并在《药品退回记录簿》中确认。
4.2 退货药品处理1.一般药品退回:一般药品退回应由药房管理员将其送至药库暂存,待有需求时进行重新上架或销毁处理。
2.高危药品退回:高危药品退回应由药房管理员立刻将其送至药库暂存,并通知质控部门进行高危药品退回审核,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和记录。
5.退款及重新配药5.1 退款程序1.患者退款:医院财务部门收到药房的退药通知后,及时进行退款操作,并将退款信息记录在患者病历及相关系统中。
2.医生退款:医院财务部门收到药房的退药通知后,审核退款事由,及时进行退款操作。
5.2 重新配药程序1.患者重新配药:患者需填写《重新配药申请表》,医务人员核实患者信息,经医生审签后,将药品重新配药给患者。
2.医生重新配药:医生需填写《重新配药申请表》,经药房工作人员审查后,将药品重新配药给医生。
6.退药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6.1 退药管理标准1.退药申请表必需真实、准确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品信息、退药原因等。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医院的退药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院的正常运作,制定本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门诊、急诊和住院患者,以及医院内的所有医护人员和药剂师。
三、退药的定义和原则1.退药是指患者对已购买但无需使用或不合适使用的药物申请即时退还的行为。
2.退药应基于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院的合规运作原则。
四、退药的要求和流程1.患者退药的要求:a.患者应在可退药范围内,即未超过药物的有效期限。
b.根据药物类型,患者应保持包装完好。
c.在药物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据。
2.患者退药的流程:a.患者应提供有效的购药凭证,如购药小票或处方,用于核实购药信息。
b.患者需填写退药申请表格,包括退药原因、数量和药物名称等详细信息。
c.患者退药表格需提交药房或相关药物管理部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d.审核通过的退药表格,将安排专人进行退药处理,并在患者和医院记录中做相应标注。
五、医院退药的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提供明确的退药政策和流程,以便患者了解并按规定进行退药申请。
2.医院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退药申请的审核和处理,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3.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退药登记档案,记录退药的原因、数量和药物名称等重要信息。
4.医院应对退药申请进行及时处理,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院的运作效率。
六、药剂师的角色和责任1.药剂师应根据患者提供的相关信息,对退药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相关记录。
2.药剂师应及时处理退药申请,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和药物管理的有效性。
3.药剂师应协助医院建立退药档案,记录相应的退药信息,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意见。
七、违规处罚和处理1.对于擅自私自退药和伪造退药申请的患者,医院将停止其退药权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违反退药管理制度的医护人员和药剂师,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和解雇等。
八、其他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二、退药管理1.凡患者需要退药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药手续。
2.药品的退药要求:(1)未破损的药品可以退回。
(2)已开封的口服药品和注射药品不得退回。
(3)特殊药品(如需冷藏、不宜长时间储存等)需按照医院规定检查后决定是否退回。
3.医院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患者在退药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办理退费。
三、退费管理1.患者退费需要提供退药凭证(药品处方、购药发票等)。
2.退费时,医院收费处应核对患者提供的退药凭证与相关药品是否符合,并填写相应的退费单。
3.退费应按照医保政策和医院规定的退费标准进行,全额退费或按比例退费。
4.退款方式分为现金退款和银行转账退款,患者可以自行选择。
5.退费应及时办理,原则上在患者提供退药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责任和监督1.医院药房负责退药事务的管理,包括及时、准确地办理退药业务。
2.医院收费处负责退费事务的管理,确保退费流程的规范和及时办理。
3.相关科室负责对退药退费的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药房和收费处提供审核结果。
4.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退药退费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保安部门负责监控药房和收费处的退药退费过程,防止泄漏和实施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退药退费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职、奖励金扣罚等。
2.对于认真执行退药退费制度、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团队,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医院药房和收费处应定期检查和整理退药退费记录,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医院应保留退药退费凭证及相关记录,以备日后需求。
3.经医院确认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退药和退费事宜。
以上所述为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退药退费的流程和要求,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一、退药条件1、无条件退药:凡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变化的西药及中成药,根据以下情况,可无条件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1)患者用药后,临床观察到引起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房工作人员发错药品或用法交代错误的药品。
(3)药房工作人员所调剂的药品已经存在发霉、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或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接近失效,并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医生认为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2、不予退药:下列情况不予退药。
(1)前期在我院门诊部进行诊疗的患者,因病情加重等原因转入住院或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生没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出的药品,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2)医生开处方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病人不愿使用或未能用完的药物,不予退药。
(3)中药饮片、拆零药品发出并离开窗口后不得退药。
二、患者退药程序1、请医生在原处方上,写明退药原因(或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所退药品名称和规格、数量,并签名以示负责。
2、退药病人持医生所写的退药证明、处方和需退药品到门诊药房,由药房负责人验收退回药物,填写退药清单并签名确认,并详细登记。
3、退药人持退药处方和原始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4、如果需要调换其他药品,须在办理完退药手续后。
再通过医师处方重新开药,不能以药换药。
三、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3例以上)不良反应,各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组长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
4、对某些临床三个月未使用的药品,由药房负责人核实数量、批号,报科主任审核后,再退回药库。
5、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房负责人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的退药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院内发生的退药行为,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药剂师、护士等。
三、退药流程1.患者要求退药:当患者需求退药时,须持相关凭证(如发药单、处方单等)前往医院药房或相关窗口办理。
2.药房审查:药房工作人员收到患者的退药申请后,应及时核对相关凭证和药品信息,并与患者进行确认。
3.药品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封包完好无损,无明显破损或变质等情况。
4.药品退还:审核通过后,药房工作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准确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同时和患者共同签字确认。
5.退款办理:如患者未使用退回的药品,药房应根据退款金额及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经过开封的药品,患者不得主动要求退回。
2.对于已经用完一部分的药品,一般不予退还。
3.对于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患者有权要求退回,并向医院进行投诉。
4.医院应定期对药房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经医院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医院名称:XXX医院日期:20XX年XX月XX日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管理工作,保证患者权益,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退药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退药管理制度,包括退药申请、退药审核、退药记录等环节。
第四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退药管理人员,负责退药管理工作。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退药退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退药管理2.1 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下列情况除外:(1)药品质量原因;(2)医师开具错误;(3)患者因特殊原因需退药。
2.2 患者要求退药的,应当向医师说明原因,并由医师判断是否符合退药条件。
符合退药条件的,医师应当为患者开具退药处方,并注明退药原因。
2.3 患者持退药处方到药房退药,药房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处方、药品一致性,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2.4 药品退货后,应当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得重新发放使用。
第三条退费管理3.1 患者在医院就诊,取得医院正式收费收据后,因故需退费的,应当向接诊医师说明原因,并由医师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3.2 符合退费条件的,医师应当在该患者所持的收费收据联上注明退费原因,并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费。
3.3 患者在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交费后,因转院、死亡等原因需要退费的,由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收费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费。
3.4 患者在医保收费处交费后,因医保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退费的,由医保部门审核后,报财务科办理退费。
3.5 医院应当设立退款专用账户,退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办理,确保退款及时、准确、安全。
3.6 医院应当建立退费记录制度,记录退费金额、退费原因、退费时间等信息,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控制与监督4.1 医院应当设立财务科,负责医院收费、退费的管理工作。
财务科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收费、退费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2 医院应当建立收费、退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收费、退费的程序、权限和责任,确保收费、退费行为的合法、合规。
4.3 医院应当加强对收费、退费业务的监督,定期对收费、退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的管理,遵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须按下列规定酌情办理:(1)门诊患者退药。
①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退:因费用报销原因的。
自己点名开的药。
无原始凭据的。
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低温、冷藏、密封等。
已开外包装,未能恢复原状,已损坏的或外包装已涂写字样的。
已打开内包装使用的。
药品有效期内购的药,未按医嘱用药,由于放置或其他原因药品过期而退药的。
②凡在医院门诊挂号就诊后,出诊医生依据病情,使用院内处方,在本院药房购药后出现的问题,购药3天以内,有下列情况的可予以退药:出现变态反应的。
大输液未开封的,针剂独立包装的,口服药包装完好的。
药品与疾病有禁忌的。
退药程序:凡退药者,患者或其家属持原始处方底联、收据和需退药品到诊疗室,由原经治医师用红笔开 2 张处方,写明所退药品名称、数量并注明退药原因。
经治医师同时需在 HIS 系统上将药品退回。
红方经药剂科主任、医务科科长签字后,患者将药品退回药局,药局人,员仔细核对药品,无误后,接收药品,并仔细审查“计算机退方”与“手写红方”是否一致,一致后方可进行计算机确认,并在红方上注明“药已收到”字样,并签名、划价,并且药局自留1张红方留底备案。
划价后的另一红方经财务科科长签字后,患者将红方返到收款处,领回退药金额。
(2)住院患者退药。
①已生成未取药品:医嘱药品:已生成未取,由科室护士长直接作废。
非医嘱药品;已生成未取,由科室开红方,经科主任、医务科签字确认后交由住院处进行关联退费,退费后由药局进行确认补充库存。
②已取药品:医嘱药品:医嘱未填停止时间,可通过填停止时间自动生成退药,将药品交还药局后由药局确认退回。
医嘱药品:已填停止时间且已生成停止,通过“病区退药”生成退药申请,将药品交还药局后由药局确认退回。
非医嘱药品:由科室开红方,经科主任、医务科签字确认后交由住院处进行关联退费,退费后由药局进行确认补充库存。
医院退费退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和财务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规范退费退药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以及财务、药剂等部门。
第二章退费退药原则第三条退费退药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原则上不得退换。
2.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 确保退费退药流程规范、透明,便于监督。
4.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院良好形象。
第三章退费退药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予以退费退药:1. 药品质量问题,经检验合格部门确认后,可予以退费退药。
2. 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调整治疗方案,原处方药品未使用完,可予以退费退药。
3. 患者因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原处方药品,可予以退费退药。
4. 医师开具处方错误,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品,可予以退费退药。
5. 患者因转院、死亡等原因,未使用完的药品,可予以退费退药。
第四章退费退药程序第五条退费退药程序如下:1. 患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如药品、处方、病历等)向接诊医师提出退费退药申请。
2. 接诊医师审核患者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符合退费退药条件后,签署退费退药意见。
3. 患者将药品、处方等证明材料交至药剂科。
4. 药剂科对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药品质量合格后,办理退费退药手续。
5. 财务部门根据药剂科提供的退费退药清单,办理退费手续。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退费退药工作顺利进行。
1. 接诊医师应认真审核患者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退费退药申请符合规定。
2. 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退费退药手续,确保药品质量。
3. 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退费手续,确保患者权益。
4. 监察部门负责对退费退药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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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售出1周内。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一)患方原因退药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二)院方原因退药: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内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或作用相似的;②患者对所开药物有绝对禁忌证;③医生开药前未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或病历中无相应记录;④医生未征得病人同意,开大处方,损害病人利益,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5、其他医院原因,造成的退药。
(三)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取药后,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1、因费用报销原因;2、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神药品、毒麻药品。
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毒麻精神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3、药品内外包装破损、外观污损或者字迹的、说明书缺失等影响临床继续使用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4、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的小针剂(价格≤元/支);5、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6、取药时间超过7日的;7、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8、价格原因。
(三)退药流程:按原因分退药类型:1、因药房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过敏或不良反应退药等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科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
药剂科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
具体退药流程:1.由退药医师填写《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同时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由申请退药医师在红色发票(报账联)右上角注明退药原因,签字并注明日期;2.由患者持退药申请表、红色发票(报账联)、门诊处方等到门诊部主任、医务科长或院长审核;3.患者持上述材料到门诊药房窗口办理,药房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退药必备条件后,签署退药意见;符合退药条件者进入电脑退药界面,点击退药4.患者持退药单及红色发票(报账联)到收费处退费。
5.收费员录入患者信息,查看有无新开医嘱,进入退费界面予以退费或重新收费。
(四)门诊药房应每月上报退药情况。
(五)因医师处方不当引起的退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医师承担。
二、住院药房退药制度(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1.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药品,如掉塞、有沉淀、变色等现象;2.因患者出院(因病情危重放弃治疗)、死亡,或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3. 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4. 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或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二)凡属下列情况的,不予退药:1、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2、外包装已破坏,或在外包装上涂写有床号、病人姓名等字迹的药品;3、分装、分零药物、价格低廉(价格≤元/支)的小针剂及口服药品。
4、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5、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神、毒麻药品;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毒麻精神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三)住院患者退药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由退药医师填写纸质版《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由处方医师或者办公护士的电子退药处方;若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退药,必须由处方医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所退药品的内外包装、说明书完整、无污损,不影响药品的继续使用;3.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外包装破损的,只将药品金额退还给患者,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该类药品。
(四)住院科室退药流程1、住院患者的退药由医师填写好《退药申请单》,普通药品由护士长审核签名,贵重药品由科主任审核签名。
2、护士持填写好的《退药申请单》和相应药品到门诊药房窗口退药,药师确认其退药原因并核实患者身份、医嘱及在院情况,对患者医嘱中无(或少)所退药物或已出院(结帐)患者不予退药。
3、药物退回后药师办理相应下帐手续。
三、退药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办理:1.住院患者退药,由临床科室取药人员持需退回药品到药房,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退药;2.药房负责办理退药的药师,必须严格把关,仔细检查药品包装、批号、效期等药品质量情况,审核临床科室退药是否符合规定,并在退药单上双方签字。
3.凡属有特殊贮藏要求(如需冷藏、冷冻)的药品、需避光保存外包装破损的药品一律退帐(退到病人账上)不退药品实物,由该科室护士长写欠药欠条。
四、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三例以上)不良反应,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或临床三个月没有使用的药品,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退回药库。
4、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剂科主任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5、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停止使用的,或经药事委员会批准停止使用的药品,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剂科主任退回药库。
6、除上述情况外,如果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药品过期、失效、毁损(如在领用新批号药品后,还出现前期批号并过期的药品)等情况的,不予办理退库。
7、对有效期仅为一年的药品,或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可使用至有效期前一周。
再剩余的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直接填写药品报损单,交科主任批准,不必办理退库。
8、所有退库药品必须由药库人员填写药品退库登记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9、药品库房在收到正常情况退回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将退回药品单独存放。
除某些特殊药品(抢救用药、求购药品、供应短缺药品等)外,应及时联系供货公司,通知退货,不得拖延。
不能退货的,应及时填写报损表,定期交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五、退回的药品,药剂科人员应根据药品的质量状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应做好登记,并注明原因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一经发出的药品退回,如果批号显示不清、外包装缺失或破损,作报废处理(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损依据)。
六、经济责任:1、因医师处方不当造成退药的,相应经济损失由处方医生承担。
2、欠药欠条实行月底结算,药剂科将报表上交财务科由财务科将相应金额作为科室支出扣除。
七、药房每月做好药品退药情况报表,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并执行有关医院经济惩规定。
药剂科每月对住院科室的《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进行核查,如果退药情况与患者病历不一致,则按照每份50元扣罚当事医生。
八、处罚措施药房每月25日将《退药申请单》提交医务科审核,对院方原因造成退药的责任人予以处罚。
1、因大处方原因引起病人退药的,责任医师按每张处方扣罚50元进行处理。
2、责任医师、住院科室护士、药师在诊疗、发药过程中产生过错引起退药的,每例次扣发责任医师或药师每例扣罚50元,一月内同一责任医师或药师因过错引起三次退药的,按每例扣罚100元进行处罚。
3、收费员不按流程进行退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收费员承担,并处每例50元处罚。
九、本办法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起执行。
附件:1.门诊药房退药流程2.住院科室退药流程退药申请单xxxx医院医务科2016年8月15日xxxx医院退药申请表xxxx医院门诊退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