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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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招商引资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招商引资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招商引资建议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主题和背景,概述文章的内容和目的。

招商引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吸引外部投资的重要经济活动。

营商环境的优化直接关系到招商引资的成败,因为优良的营商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增长。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涉及政策、服务和硬件设施的问题,限制了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因此,本文旨在提出一些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以促进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

在下一部分中,我们将首先探讨提供便利的政策与服务方面的建议,包括政策的透明度、效率和公平性以及投资者的法律保护等。

其次,我们将讨论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件设施方面的建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和通信等领域的改善。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以上提出的建议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这些建议和展望,我们希望能够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更多的招商引资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思路和参考。

通过本文的撰写,我们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决策者的关注,促使他们采取行动来改善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文章结构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

在概述中,我们将简要介绍当前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的背景和现状。

文章结构部分将详细说明整篇文章的结构和各个部分的内容安排。

目的部分将明确本文的写作目的和意义。

正文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提供便利的政策与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件设施两个方面。

在提供便利的政策与服务部分,我们将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包括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作,简化行政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等,以便提高企业的投资便利性和效率。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件设施部分,我们将重点讨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通信网络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结论部分主要总结并回顾本文的主要观点和建议,并展望未来。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08•【字号】甬政发〔2022〕6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22〕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8日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重塑优化招商引资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规划、政策、要素和项目统筹,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球优质外资集聚地、头部企业投资向往地,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重塑招商体系,凝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招商合力(一)强化招商引资顶层设计。

组建市投资促进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解决招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二)重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

市投资促进署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枢纽作用,制定落实市级招商引资规划政策,按照符合区域产业定位和促进最优资源配置的原则,统筹做好项目布局引导工作,对市级重大招商项目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服务业局等12个市级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谋划各自领域重大产业项目,组建行业专家智库,集成有利于招商引资的行业配套政策。

针对每个重大招商项目,联合要素保障部门,按需建立若干重大项目服务专班,集中力量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各区(县、市)政府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甬江科创区等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立足各自产业定位,围绕区域发展规划,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定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定稿)

关于进⼀步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若⼲意见(定稿)关于进⼀步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若⼲意见为进⼀步加强招商引资⼯作,提⾼全县招商引资整体⽔平,根据《⽢肃省⼈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措施的通知》(⽢政发〔2017〕90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若⼲措施的通知》(平政发〔2018〕65号)等⽂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度重视招商引资⼯作(⼀)提⾼思想认识,增强招商引资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招商引资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扩⼤开放开发的重要⼿段,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的重要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度重视,转变观念,围绕产业链条延伸、特⾊产业开发、新型城镇化、⽣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商贸流通及旅游开发等⽅⾯开展精准招商。

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进⼀步加强对招商引资⼯作的组织领导,将招商引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新的眼光、更⾼的标准、更⼤的⼒度,开创“全民招商、全民创业”⼯作新局⾯。

(⼆)明确⽬标任务,准确把握招商引资的总体要求和着⼒重点。

牢固树⽴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党建统领、‘四化’统筹、交通先⾏、产业⽀撑、城镇带动、⼯业突破、决战脱贫、决胜⼩康”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能源综合利⽤、传统⼯业改造升级、农业产业化、⽂化旅游养⽣、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突出园区招商平台的带动作⽤,促进产业承接和企业集聚发展;突出项⽬发展的策划储备和对接,促进项⽬落地和产业发展;突出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突出机制创新,提升招商引资⼯作⽔平;突出市场运作,完善落实扶持政策,进⼀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五”期间,全县招商引资项⽬到位资⾦年均⼒争增长10%以上。

(三)突出队伍建设,为招商引资顺利开展提供⼈才、经费保障。

要进⼀步强化招商引资部门职能作⽤,⾼度重视招商队伍建设,增加编制、落实⼈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加⼤招商引资⼲部交流锻炼⼒度,努⼒建设⼀⽀熟悉产业政策、掌握投资导向、通晓商务惯例、精通项⽬谈判的专业队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3•【字号】鄂政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1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抓住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及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利用外来资金的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世界经济呈现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新一轮国际资本向中国内地转移、沿海资本和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态势明显,为湖北引进外来资金和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先机,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努力营造大招商的社会氛围,形成大招商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全省“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我省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坚持引进外资和引进内资相结合,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扩大引资规模与提高引资质量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与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

积极引导内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使外来资金成为发展和壮大这些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坚决杜绝引进“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项目,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二、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和布局(三)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目标区域。

在引进外资方面,“巩固港台、发展日韩、开拓欧美”;在引进内资方面,突出“长三角”、“珠三角”,重点抓住广东外资企业和浙江民营经济向内地转移的机遇。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招商引资工作是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促进产业升级、增加就业、增加税收和培育创新企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1.制定明确的招商政策,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投资者对我国投资环境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3.设立专门的招商引资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改善投资环境1.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2.加大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投资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拓宽招商渠道1.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

2.积极参与国际投资促进活动,争取更多的国外投资。

3.推动企业境内外市场开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专业性1.准确把握行业和产业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通过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企业的发展。

3.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的评估机制,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降低投资风险。

五、搭建招商平台1.建立集中展示招商项目的平台,向投资者展示投资机会。

2.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3.建立投资者跟踪服务机制,积极为投资者提供后续服务。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1.加大对招商引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举办招商引资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招商引资人员的专业能力。

3.建立招商引资人员激励机制,提高招商引资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七、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与监督1.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

2.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

以上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招商渠道、提高针对性和专业性、搭建招商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协调与监督等方面的努力,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十政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十政发〔202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构建“大招商、招大商”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助推全市经济倍增、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积极调度招商工作。

市级领导干部积极落实省政府按年度下达的外出招商次数和引进项目个数任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一次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每周调度一次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分管市直产业招商专班牵头单位的副市长每月听取一次产业招商工作情况汇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市直各产业招商专班二、落实县(市、区)招商引资主体责任。

实行招商引资“党政同责”制度,各县(市、区)党委(工委)和政府(管委会)是本区域内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

将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次数和成效纳入个人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内容。

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2次,政府分管招商的负责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6次,政府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4次。

除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外,其他县市区每年必须引进1个以上总投资过30亿元的工业项目,每年引进外资项目不少于1个。

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三、完善产业招商专班机制。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商、抓发展必先抓招商”理念,对照“一主三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直产业招商专班工作机制,产业招商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责任领导,由产业对口部门牵头,相关市直部门参与,形成产业招商合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招商引资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招商引资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因此,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分工。

中央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省级政府负责制定该省的招商引资战略和规划,各地市政府则要落实具体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建立高效的招商引资平台为了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需要建立高效的招商引资平台。

平台要覆盖各个环节,包括信息发布、项目评估、对接洽谈等。

同时,平台还要与社会各界形成紧密的合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三、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外商投资是招商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引导和服务。

一方面,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企业注册、项目立项等程序,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外商投资的宣传力度,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加强招商引资政策支持招商引资的政策支持是吸引投资的关键。

各级政府要积极出台支持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还要加大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

政府还可以建立招商引资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有潜力的项目。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招商引资工作需要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来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此外,还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共同培养更多的招商引资人才。

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需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构,并制定有效的评估指标。

同时,要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招商引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

政府可以组织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包括投资促进会、招商洽谈会等,与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已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2016年7月8日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招商引资是促进生产力水平提升的有效途径,是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培育新增长点和增长极的强大动力,是实现我州经济总量增加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招大引强的战略部署,抢抓发展机遇,促进我州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现就我州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的底线,杜绝引进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争取更多更好的项目落户黔东南。

紧紧围绕主战略主基调、重大战略行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长板、补齐短板,力争“十三五”期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6000亿元,同比增长15%,产业类招商引资项目占比60%以上;招商引资省级调度项目“四率”(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下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在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高端项目方面有明显突破,努力打造一批年产值超500亿元的支柱产业,招商引资总量大幅增长、结构明显优化提升。

二、工作重点(一)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谋划质量。

更加注重项目前期谋划,围绕国家、省、州产业发展导向、国内外市场需求,突出电子信息、医药养生、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建筑建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心包装一批规模大、质量高、产业链长、产业辐射宽、带动能力强的好项目,努力提高项目成熟度,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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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全县招商引资整体水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7〕90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平政发〔2018〕65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招商引资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招商引资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开放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转变观念,围绕产业链条延伸、特色产业开发、新型城镇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商贸流通及旅游开发等方面开展精准招商。

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招商引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新的眼光、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开创“全民招商、全民创业”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招商引资的总体要求和着力重点。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党建统领、‘四化’统筹、交通先行、产业支撑、城镇带动、工业突破、决战脱贫、决胜小康”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能源综合利用、传统工业改造升级、农业产业化、文化旅游养生、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突出园区招商平台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承接和企业集聚发展;突出项目发展的策划储备和对接,促进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突出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突出机制创新,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突出市场运作,完善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三五”期间,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年均力争增长10%以上。

(三)突出队伍建设,为招商引资顺利开展提供人才、经费保障。

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部门职能作用,高度重视招商队伍建设,增加编制、落实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加大招商引资干部交流锻炼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熟悉产业政策、掌握投资导向、通晓商务惯例、精通项目谈判的专业队伍。

要加强招商工作经费保障,县财政将招商引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招商引资日常工作经费、举办重大商务活动等。

二、突出招商引资重点突出全县资源、区位、产业和环境等优势,纵向延长产业链,横向聚集产业群,着力培育县域骨干企业。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产业链招商小组,分行业绘制产业链图谱,制定产业招商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引进“三个500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等行业龙头企业和补裢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配置发展。

农产品加工产业:引进建办大型玉米深加工、优质面粉生产、酿酒、食用醋等项目。

畜禽产业:重点引进标准化养殖小区、配方饲料、畜禽屠宰及粪便处理深加工等项目。

果品产业:重点以果品贮藏、果醋、果酒、果汁等深加工为方向,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延伸产业链条。

轻纺化工产业:依托“西北纺织城”规划,积极引进制袜、制衣等针织制品关联企业,进一步拓展轻纺业链条。

新型建材业:紧盯绿色装配式建筑材料推广使用,加快引进耐火材料、轻质墙体材料、装饰材料、环保涂料等项目,培育具有较强实力的建材产业集群。

装备制造业:依托县域及周边区域需求,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建材等行业,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发展装备制造业。

节能环保产业:围绕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推广循环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废旧地膜利用等项目建设。

旅游产业: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景点开发,实施王母宫、大云寺、温泉度假村、百里石窟长廊、吴焕先烈士纪念馆、旅游纪念品开发、完颜民俗村、田家沟、官山森林公园、乡村旅游等景区开发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旅游景点体系,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加大区域交流合作,努力提升旅游综合服务功能。

现代服务业: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科研、咨询信息等服务水平,招商建设具有较高层次的仓储物流园区及高档装饰包装等项目,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发展信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智能装备升级改造,招商建设互联网融合“双创”服务平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企业。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一)突出以商招商。

发挥企业招商主体作用,引导全县企业以存量引增量,进行产权招商,引导现有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进行供应链、产业群招商,支持外来投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独资、兼并重组、股份收购等多种方式,开展二次招商。

(二)强化专业招商。

积极倡导经济能人、社会精英、中介组织参与招商引资,委托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合作招商。

(三)鼓励民间招商。

立足我县产业发展现状和行业实际,瞄准国际国内500强及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利用平凉商会、陇商联合会、外省甘肃商会、市内异地商会和境内外华侨华人团体等中介组织,加强与境内外、县内外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和投资促进机制的联系合作,大力开展民间招商。

(四)实施定向招商。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一对一”、“点对点”专题招商洽谈活动及小分队招商。

开展东西部协作,建立县级领导定向定点联系大企业招商制度,实施高层推动和专业化促进,通过主动登门拜访、及时对接协商,有针对性满足大企业、大项目个性化需求,尽快形成突破带动效应。

(五)开展节会招商。

充分利用中国西部商品交易会、宁蒙陕甘经联会、陕甘川宁经联会等重大区域性经贸平台,集中开展项目洽谈、投资合作。

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重要经贸节会,大力宣传展示我县投资环境和重点产业,提高节会招商成效。

(六)加强网络招商。

推行“互联网+招商”模式,利用省、市经济合作网站等招商平台,及时更新宣传我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文化底蕴、民俗风情、重点企业及招商项目。

(七)拓展融资招商。

推广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公用设施、交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招商引资渠道。

(八)细化项目招商。

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观光农业、轻纺建材、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领域,论证储备一批“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金融、物流、保险、咨询等夯基础、利长远的产业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完备的招商项目库,多渠道对外发布推介。

四、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放宽准入条件。

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

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企业研发合作等领域,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二)简化审批程序。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缩短到30日之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属县级审批范围内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之内(公示时间除外)。

对并联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之外的不互为前置。

(三)支持项目用地。

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

招商引资项目供地方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方式出让供地,供地价格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认定。

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15%-50%执行。

对政府认定的特殊投资类项目,土地出让金可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支付期限不超过1年。

鼓励对工业企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

(四)鼓励项目入园。

①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在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

支持和鼓励工业园区运用市场化方式统一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标准化厂房和企业孵化器等产业发展平台,对入驻企业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吸引内外资企业在工业园区聚集发展。

②鼓励支持重大项目入园,入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入园项目,在企业达产达标运营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产业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落实税费政策。

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推广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入园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起,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采取“先征后奖”的方式,前三年每年扶持100%,后三年每年扶持50%。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国家和省市、县发布的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

对涉企的政府非税收入可简化行政事项,减轻企业负担。

对在泾川境内登记注册的总部结算型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起,根据企业实际交税额度,对上缴泾川县级的税收,在采取“先征后奖”的方式的基础上,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扶持。

(六)落实并建立激励机制(1)加大激励扶持。

鼓励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

对新引进投资1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投产开业的项目,申报省政府分别给予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投产开业的项目,申报市政府按投资总额的2%给予企业奖励;对新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投产开业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新引进引领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按贡献给予企业奖励。

(2)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对经省级及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给予1%的一次性产业扶持的基础上,再上浮20个百分点,但不得超过土地出让金总额。

每户高新技术企业再另行扶持20万元。

(3)鼓励企业上市发展。

招商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新三板上市交易的,给予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扶持。

(4)引资引智扶持。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引入的项目,由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和荣誉激励;对个人引进的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和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成功引进投产开业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除国家公务员外),1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申报市政府按照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投资5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投产开业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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