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人股票权益业务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证券发行人股票权益业务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证券发行人股票权益业务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登记

一、概述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可转债)发行完毕后,证券发行人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可转债发行登记手续。证券发行人在取得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或者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后,再到交易所办理上市业务。

二、所需材料

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发行登记前应与本公司签署完毕《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等协议。证券发行人在申请办理可转债发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证券登记表》;

2、中国证监会核准可转债发行的批准文件;

3、可转债发行承销协议和担保协议;

4、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如证券发行人暂时无法提供,则提交相关书面承诺)

5、通过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名册清单(须加盖上市公司公章,数据格式见本指南股份发行登记);

6、指定联络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证券发行人在发行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出登记申请,并向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划付证券登记费;

2、本公司审核上述相关材料,在核准受理后完成可转债登记,并向证券发行人出具证券登记证明。

(二)可转债兑付兑息

一、概述

根据可转债发行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可转债发行人可委托本公司,代理所发可转债的兑付兑息业务。

二、所需材料

可转券发行人应在实施可转债兑付、兑息分派公告日(以下简称P日)五个交易日前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可转债兑付兑息申请表》;

2、拟刊登的可转债兑付或付息的公告;

3、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可转债发行人应在委托本公司办理兑付兑息业务前与本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2、可转债发行人P-5日前送交申请材料;

3、如申请材料需修改,本公司最迟在P-3日前通知可转债发行人进行修改;如无需修改,本公司于P-2日将相关业务通知传送交易所;

4、可转债发行人应在P-1日向交易所申请办理刊登实施公告相关事宜;

5、本公司于P日接收交易所回传确认的业务通知,据此进行相关的可转债兑息登记操作;或根据可转债发行人提供的《委托代理可转债兑付兑息申请表》进行可转债兑付登记操作;

6、本公司于登记日下一交易日将兑付兑息资金确认表提供给可转债发行人。可转债发行人应根据确认表上的金额及时办理汇款,确保资金最迟在发放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划入本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见本指南附录);

7、本公司在确认资金已足额到账的前提下,于发放日前一交易日进行可转债兑付兑息发放操作;

8、可转债发行人将申请材料原件邮寄至本公司,本公司将手续费发票邮寄至可转债发行人指定联络人。

四、注意事项

1、可转债兑付兑息金额发放至每千元小数点后第2位,例如每千元付息

12.23元、每千元兑付本息1012.23元。

2、可转债发行人提交的申请表必须为打印稿。

3、可转债发行人应确保实施公告内容与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4、可转债发行人应确保将兑付兑息资金最迟于发放日(即兑付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建议可转债发行人在汇款时尽量选择在同行之间划款,并在汇款凭证资金用途栏注明“**债兑付兑息款”。兑付兑息款汇出后,可转债发行人应及时主动与本公司业务经办人员联系,确认汇款资金是否及时到账,防止因资金未及时到账而影响兑付兑息款的按时发放。

5、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时将兑付兑息款足额汇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最迟于发放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发布公告。

6、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转债持有人,其持有可转债的兑付兑息款暂由本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本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兑付兑息款划付给可转债持有人指定交易的结算参与人。

7、发行人应在申请时明确QFII持有人按税后金额计算并发放利息,并在实施公告中明确对QFII持有人发放的兑息金额及税金扣缴相关事宜。

(三)可转债提前赎回

一、概述

当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后,可转债发行人可委托本公司,代理可转债的提前赎回业务。

二、所需材料

可转券发行人应在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债券赎回申请表》;

2、拟刊登的可转债提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3、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后,必须在接下来的五个交易日之内至少刊登三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因此可转债发行人如需委托本公司代理提前赎回业务,应最迟在可转债触发赎回条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与本公司联系并送交申请材料;

2、本公司于收到申请材料当日审核并将赎回业务通知传送交易所;

3、可转债发行人应于向本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当日,向交易所申请办理刊登赎回相关提示性公告相关事宜;

5、本公司于赎回提示性公告首日接收交易所回传确认的赎回业务通知,据此进行相关的可转债赎回登记操作;

6、本公司于登记日下一交易日将赎回资金确认表提供给可转债发行人。可转债发行人应根据确认表上的金额及时办理汇款,确保资金最迟在发放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划入本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见本指南附录);

7、本公司在确认资金已足额到账的前提下,于发放日前一工作日进行可转债赎回款发放操作;

8、可转债发行人将申请材料原件邮寄至本公司,本公司将手续费发票邮寄至可转债发行人指定联络人。

四、注意事项

1、可转债发行人委托本公司代理所发可转债的赎回业务,每千元面值可转债的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第2位,例如每千元赎回金额1059.65元。

2、可转债发行人提交的申请表必须为打印稿。

3、可转债发行人应确保实施公告内容与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4、可转债发行人应确保将赎回资金最迟于发放日(即兑付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建议可转债发行人在汇款时尽量选择在同行之间划款,并在汇款凭证资金用途栏注明“**债赎回款”。赎回款汇出后,可转债发行人应及时主动与本公司业务经办人员联系,确认汇款资金是否及时到账,防止因资金未及时到账而影响赎回款的按时发放。

5、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时将赎回款足额汇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最迟于发放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发布公告。

6、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转债持有人,其持有可转债的赎回款暂由本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本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赎回款划付给可转债持有人指定交易的结算参与人。

7、对于QFII持有人的赎回款利息扣缴处理及公告事宜,参照可转债兑付兑

息业务办理。

(四)可转债回售

一、概述

当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后,可转债发行人可委托本公司,代理所发可转债的回售业务。

二、所需材料

可转债发行人应当在每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三次,因此,可转债发行人应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1)《可转债回售申请表》;

(2) 关于证券专用账户的说明;

(3)《退款申请书》。

三、办理流程

1、P日:满足回售条件次日,即回售提示公告期首日。可转债发行人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交可转债回售相关申请材料;

2、P+5日—P+9日:回售申报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进行可转债回售申报;每天下午收市后,本公司根据交易所传送的回售申报数据对申报回售的可转债作冻结处理,并将冻结结果通知可转债发行人;

3、P+10日:本公司向可转债发行人提供整个回售申报期汇总的申报回售数量、回售资金付款通知书;可转债发行人应确保在回售款发放日前两个交易日16:00前将应付款项汇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P+11日:清算日。本公司收到足额回售资金后,进行清算交收,并向可转债发行人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P+12日:回售资金发放日。可转债发行人刊登回售结果公告。本公司记减回售部分可转债,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结算参与人领取回售款。

注: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四、注意事项

1、可转债回售申请表中的填写说明:

1)证券账户:填写可转债发行人用于存放回售可转债的证券账户;

2)回售价格:每百元可转债回售价格;

3)回售期限:指回售申报期限。

2、可转债发行人提交的申请表必须为打印稿。

3、可转债发行人应确保在回售款发放日前两个交易日16:00前将应付款项汇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时尽量选择在同行之间划款,并在汇款凭证资金用途栏注明“**债回售款”。回售款汇出后,可转债发行人应及时主动与本公司业务经办人员联系,确认汇款资金是否及时到账,防止因资金未及时到账而影响回售款的按时发放。

4、可转债发行人未按时将本息总额汇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发布公告。

5、公司债回售比照可转债回售办理,但公司债回售日期不适用上述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发行人公告和申请材料(发行人应当在回售申报日两个交易日前向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确定。

(五)可转债转股

一、概述

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约定转股期内将所持可转债转换成股份。可转债的转股申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公司依据交易所发送的有效转股申报数据办理债转股登记业务。

二、所需材料

可转债发行人应向交易所提交转股申请。

三、办理流程

1、可转债发行人应于债转股公告日前向交易所提交申请;

2、本公司于债转股公告日接收交易所的相关业务通知,据此进行相关的登记操作;

3、本公司于收到业务通知日向可转债发行人发送《付款通知书》,通知可转债发行人预付转股业务中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兑付资金,可转债发行人应于转股起始日前2个交易日前将应付资金划至《付款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4、在约定的转股期内,本公司根据交易所传送的有效转股申报数据,于申

报转股当日闭市后记减可转债持有人证券账户中的可转债余额,记增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同时办理该笔转股申报中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兑付资金的清算;

5、在转股结束后,可转债发行人可向本公司提交《退款申请书》,申请将转股结束后的兑付资金余额退回,本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金划至《退款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可转债转股的最小单位为一股。

2、可转债持有人申报转股的可转债数量大于其实际可用可转债余额的,本公司按其实际可用可转债余额办理转股登记。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 课后测验100分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课后测验100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是指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对证券公 司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执业能力进行评价。 ? A.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收入、合规展业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服务国家战略情况 ? B.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合规展业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服务国家战略情况 ? C.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内部控制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服务国家战略情况 ? D.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合规展业情况、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扶贫情况 我的答案:B 2 . ()应当接受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 A.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但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未满三年的除外 ? B.所有证券公司 ? C.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 D.已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与正在申请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我的答案:A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与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指标。 ? A.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 ? B.公司债券业务能力指标 ? C.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 D.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 我的答案:ABCD 2 . 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包括()。 ? A.公司债券制度建设指标 ? B.从业三年以上公司债券业务人员占比指标 ? C.公司债券内部控制人员占比指标 ? D.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我的答案:ABC

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公司债券业务收入指标以证券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收入总和为依据。对错 我的答案:对

XX证券公司期权经纪业务强制平仓流程

16-15 期权经纪业务强制平仓流程 一、版本信息 V1.0.1 修订日期:2019.02 二、业务要点描述 2.1强行平仓的触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客户日终保证金风险率1(公司标准)≥1; 客户日间保证金风险率2(交易所标准)≥1,即触发交易所保证金强制平仓线; 客户有违约、违规行为的;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通知需要进行强行平仓的; 司法执行的强平; 备兑标的证券不足,转普通仓后客户保证金不足的强平; 备兑标的证券不足强制平仓(沪); 持仓超限强平(沪);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 三、操作平台、工具 3.1 金证股票期权系统 四、适用表格、协议、凭证 4.1《监控日志》、《强制平仓监控处理日志》、《风险处置通知书》、《风险处置协作告知书》、《风险事项报告书》、《风险处置报告及后续处置协助书》、《风险执行日志》、《营业部监控日志》。 五、权限管理 5.1 操作柜员:衍生品管理部风险监控岗、衍生品管理部风险执行岗、营业部期权风控岗。 5.2 赋权级别:总部赋权。 5.3 复核级别:同机复核。 六、操作步骤 6.1 衍生品管理部风险监控岗在日常监控工作中,发现触发强制平仓的事项,启动强制平仓流程。 6.2 衍生品管理部风险监控岗根据风险事项制定强制平仓方案。 6.2.1 保证金强平方案 (1)平仓原则 ①按客户保证金不足数额确定客户平仓顺序。 ②对待平仓合约,按照占用保证金由大到小顺序选取待平仓合约,或前一交易日日终对冲后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选取待平仓合约,或可释放保证金由大到小顺序选取待平仓合约。 (2)价格策略:执行价格优先以限价GFD涨跌停价格申报。 (3)止平风险值:90%(公司标准)。 6.2.2 持仓超限强平方案 (1)平仓原则 ①客户对单个合约品种持仓超限的,待平仓合约选择范围为在该合约品种中,优先选取客户总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待平仓合约。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及产品简介100分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及产品简介
单选题(共 5 题,每题 10 分)
1 . 可以是单一或多个投资者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是( )。
?
A.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B.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
C.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D.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我的答案: D
2 . 目前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资产来源于( )的占比最高。
?
A.既有债权
?
B.未来收益权
?
C.信托收益权
?
D.商业物业收益权
我的答案: A
3 . 证券公司发行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资 产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此产品为( )。
?
A.股票质押式回购
?
B.结构化定增产品
?
C.资产证券化
?
D.客户保证金类产品
我的答案: C
4 . 截至 2015 年底,共有( )家证券公司获得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
A.9
?
B.10
?
C.13
?
D.11
我的答案: D
5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从( )开始出现明显的增长。
?
A.2010 年
?
B.2011 年
?
C.2012 年
?
D.2013 年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 2 题,每题 10 分)
1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
?
A.上市股票
?
B.股票质押式回购
?
C.非上市公司股权
?
D.新三板股票
我的答案: ABCD
2 . 证券公司可以为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哪些服务?
?
A.设计员工持股计划
?
B.为企业寻找优惠资金
?
C.提供股票
?
D.向大股东提供股票质押融资
我的答案: ABD
判断题(共 3 题,每题 10 分)
1 . 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可以在沪深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 对错
我的答案: 错
2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不能参与职业年金管理。对 错
我的答案: 错
3 . 目前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实现。 对错
我的答案: 对

场外期权报告汇总

场外期权 研报荟萃20180208 行业背景 2017年以来,场外期权呈跨越式增长,场外期权名义保证金和交易笔数稳步增加。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场外期权业务规模较小,短期内对券商业绩影响不大,但中长期看,随着金融机构对场外衍生品需求的逐步释放,场外期权业务有望成为券商创新业务的新增长点之一,尤其利好资金实力雄厚、风控能力较强的龙头券商。 中国证券业协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前11个月,证券公司统计口径下,场外期权累计新增初始名义本金4497.57亿元,月均新增408.87亿元,同比增长37.76%。当月新增交易从1月422笔快速增长到11月的2914笔,同比增速在9月一度达427.89%。 名义本金稳定增长 交易笔数增长较快

交易对手方情况:以私募、银行和期货公司为主 交易标的情况:个股期权费占比高 从期权费的角度来看,个股期权的占比遥遥领先,除5月单月之外,其他月份的占比都在70%以上。从名义本金的角度来看,股指和个股平分秋色,10月份股指占比为50.07%,个股占比为33.34%,由此也可见到个股期权的利润率高于股指期货。

行业格局:中信中金表现突出

期权合约的标的构成,主要分为以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为主的股指,A股个股、黄金期现货,以及部分境外标的。目前主要是股指期权和个股期权两个品种。从2017年新增场外期权品种来看,个股期权占比大幅提升。从组成结构来看,A股股指期权以名义本金、期权费为维度进行统计,占比分别达到49.25%、2.71%;A股个股期权以名义本金、期权费为维度进行统计,占比分别为41.51%、94.08%。 天风证券分析师陆韵婷表示,场外期权是用复制和合成的方式来满足对于风险对冲的需求。场外期权和一般的场内期权最大的区别就是它的非标准化,由于不同交易主体对于收益结构的需求是个性化的,对于风险对冲的期限和标的要求也有所区别,因此场外期权应运而生,空间广大。招商证券分析师郑积沙表示,从名义本金维度看,去年四季度新增个股期权合约占场外期权合约的比例为40%;而从贡献期权费维度看,新增个股期权合约占比达80%。A股个股期权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增长空间广阔。存量场外期权规模占市值比例远低于国际成熟市场水平。预计2018年末场外股期权存量规模将达到3300亿元,占A 股市值比例达0.5%;平均每月新增名义本金将在200亿元以上。 市场集中度或持续提升 券商场外期权业务的利润来源于期权费和对冲成本之差。中信证券分析师邵子钦表示,券商期权交易业务本质是做市,在与客户背靠背的交易中抵消标的资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 课后测验答案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相关解读课后测验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应当接受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 A.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但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未满三年的除外? B.所有证券公司 ? C.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 D.已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与正在申请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我的答案: A 2 . 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满分为()分。 ? A.5 ? B.10 ? C.20 ? D.30 ? A.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 ? B.公司债券业务能力指标 ? C.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 D.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 我的答案: ABCD 2 . 存在()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为C类。 ? A.未按要求报送能力评价材料的 ? B.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项得分为0或者得分为负数的 ? C.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得分为0的 ? D.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其他协会认为应当纳入的

判断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证券公司因公司债券承销或受托管理业务受到刑事处罚的,每项扣5分。 对错 我的答案:错 1 . ()应当接受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 ? A.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但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未满三年的除外? B.所有证券公司 ? C.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证券公司 ? D.已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与正在申请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我的答案: A 2 . 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满分为()分。 ? A.5 ? B.10 ? C.20 ? D.30 ? A.公司债券制度建设指标 ? B.从业三年以上公司债券业务人员占比指标 ? C.公司债券内部控制人员占比指标 ? D.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 我的答案: ABC 2 . 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与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指 标。 ? A.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12号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5日第6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1月9日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维护股票期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股票期权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股票期权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股票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合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按照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 第三条从事股票期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股票期权市场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交易从事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对股票期权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行业协会按照章程及业务规则,分别对股票期权交易活动及经营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开展股票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品种的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股票期权交易品种应当具有充分的现货交易基础,市场竞争充分,可供交割量充足等,适于进行股票期权交易。 第六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履行在证券交易所开展的股票期权交易的结算职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场外期权业务 - 对冲管理策略及历史测算 v5

目录 一、主要结论 (3) 二、Delta动态对冲策略简介 (3) 三、静态对冲 (3) 四、历史模拟对冲测算方法简介 (4) 五、价内外产品对冲测算结果及结论 (4) 六、不同对冲模型和对冲频率测算结果及结论 (5) 七、看涨与看跌产品对冲成本比较 (6) 附件一、价内外产品不同对冲波动率下对冲成本和收益 (7) 附件二不同对冲模型和对冲频率测算结果 (12)

场外期权产品对冲管理策略及历史测算结果 一、主要结论 1、综合考虑对冲收益、资金占用和客户接受度等因素,初期拟发行三月期5%价外产品,预期收益率5%,年化收益率20%。 2、对冲避险将采用2%BS避险带进行盘中盯市避险对冲交易。 二、D elta动态对冲策略简介 动态对冲策略主要有为以下七种对冲策略。 1、定时对冲策略 2、避险带—Delta neutral策略 3、避险带避险法—调至避险比率的上下界 4、避险带避险法—不足量避险策略 5、避险带避险法—过度避险策略 6、 Leland 避险策略 7、效用最大化策略 股价变动路径的不同、波动率的不同以及股票对数收益率均值的不同都会导致各个避险策略的避险绩效不同,所选择的最优避险策略也会有所不同。 初期,我们拟采用最常用的BS避险带对冲策略。未来在业务稳定后,逐步根据市场状况选取不同对冲策略,降低对冲成本。 三、静态对冲 静态对冲是通过多产品组合抵消单只产品的Greeks风险暴露,降低业务整体风险的对冲策略。其优点是对冲成本低、Greeks对冲效果好。 静态对冲主要手段包括:1、丰富自身产品线,以多产品收益相互抵补、风险相互对冲的策略降低整体业务风险。2、在未来期权市场推出后,以交易所期权组合进行静态复制方式对冲风险。 初期可行的静态对冲策略是定期评估自身产品组合对冲要求,主动发行能

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的构成有什么

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的构成有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法律对证券公司作出规定,即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而根据多年来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特别是经济危机来临时,众多公司破产的教训作出的。那么,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是怎么构成的呢?对此,催天下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问题。 一、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的构成有什么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其流动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其具体倍数、比例和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公司资产偿还的债务。 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流动负债,即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 另一部分为长期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公司的净资产额是指公司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 这个余额就是股东的全部权益。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规定倍数。这意味着净资产额越大,允许证券公司的负债总额越大,以净资产数作为管制公司负债的基础,以此来为证券公司设立负债警戒线,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根据多年来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特别是经济危机来临时,众多公司破产的教训作出的。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在市场需求旺盛时,许多证券公司很容易受高利润的诱惑,不顾风险,高负债投资,而在经济形势急剧变化时,投资无法收回,就发生偿还危机,甚至破产。

二、证券公司负债总额的限度 法律规定证券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其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 这里,流动资产是指一般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流动资产的多少,反映了公司在资金方面的活力,以及及时将资金变现偿债的能力。保持相当一部分资金可支配,使其具有迅速变现的能力,对于证券公司应付难以预测的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法律也将流动资产总额作为一个标尺,流动资产总额越多,可以允许公司的流动负债相应越多,反之,就不允许公司在流动资产方面过多负债,以此保障证券公司的经营安全,防止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出现热潮时,盲目、无休止地借贷,扩大业务规模,为今后留下极大的隐患。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

附件: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接受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委托,承销该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担任私募债券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四条担任私募债券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和相关约定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助发行人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和投资者保护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私募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充分揭示风险。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要求投资者在首次认购私募债券前签署风险认知书,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风险,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试点方案备案 第八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并已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二)最近一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B类(含)以上; (三)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四)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最近一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已制定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健全的业务规则,具备开展试点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施; (七)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应当将下列材料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一)公司关于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的说明; (二)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业务规则;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的决议;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如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保荐与承销等;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本身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及直接投资业务等。 下面一起了解证券公司八大主要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具体包括: (1)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3)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 (4)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 (5)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6)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析

一.什么是资产管理业务 顾名思义,“资产管理”就是特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产进行的管理活动,通常所说的“资产管理业务”是指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借助自身在人才、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将委托人所委托的资产进行组合投资,从而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资产管理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三个渠道:机构、企业和个人,他们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客户。其中,机构客户包括了政府和保险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等各类基金。 二.资产管理行业的投资者分析 从全球角度上看,资产管理行业是所有金融服务行业中规模最大和发展最快的。而各个国家对资产管理机构的划分和称呼都不尽相同。 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投资体系中,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常常是一个大的金融集团,通过设立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进行资产管理;而我国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机构,投资基金和养老基金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国际水平。 1. 共同基金: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资产管理行业模式中,共同基金处于核心地位。国际性投资银行都自己设立基金,通过基金形式实现资产管理。 2. 养老基金:养老金计划以保值为目的,在这一基础上再考虑增值。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养老金计划实行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这些积累的养老基金,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3.私募基金:美国的私募基金两大特点是:1)针对富裕的私人投资者;2)针对风险-收益都较高的投资产品。另外,发达国家许多私人信托投资都可以归结于私募基金。我国的私募基金指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4. 证券公司: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通常是一个大的金融集团,虽然多数公司都在内部设有资产管理部,但仅是个协调机构,具体资产管理业务要通过设立共同基金,或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来进行。即国外的证券公司可以管理多只共同基金,大型的资产管理公司下也可能有多只基金,而我国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是相对独立的机构。三.国外资产管理产品的发展 国外资产管理产业最主流的投资产品是共同基金,以美国为例,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统计,49%的美国家庭持有共同基金,约76%的共同基金资产被个人投资者持有。然而,在上世纪90年代末大量的资产管理产品作为共同基金的替代物涌现,它们在许多方面具有共同基金的特性,因而给共同基金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这些产品包括:可交易基金、管理账户、组合投资计划、综合性选择等。 1.交易所交易基金

深交所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

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总体概述 证券结算系统中涉及股票期权业务的下发数据有: 1、备兑开仓担保券锁定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每日发送日终锁定的全部担保券, 启用新的业务类别QQSD,属“通知”类数据。 2、期权行权标的券过户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发送日期为行权交收日,内容是行 权交收的最终过户结果,启用的新的业务类别QQGH,属 “明细结果”类数据。 3、ETF期权行权付券方标的券交收锁定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JG。借用已有的业务类别FGSD(交收锁 定总股数),表示期权行权E+1日付券方已到帐份额中被锁 定的部分。 4、ETF期权标的券可用额度调整 体现于对外接口SJSFW。启用新的数据类别P1表示标的券

的可用额度调整。主要是三类数据的轧差结果:当日净买入 及净申购的可用份额用于备兑开仓的部分(记减)、行权E+1 日付券方当日净买入及净申购份额部分的锁定(记减)、行 权E+1日收券方实收的可用额度(记增)。。 5、期权账户开户申请及回报 申请及回报分别体现于实时接口FJYBS和FJYQR。启用新 的业务类别P2(注册)、P3(注销)。采用实时处理,不允许撤 单。 接口说明 1、明细结果库SJSJG.DBF

(1)本库用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各类明细结果,内含SJSMXn.DBF中非担保类清算明细的逐笔交收结果(要参见具体业务定义)、担保类业务交收违约待处置结果以及登记存管类股份和资金明细。券商可根据自身需要,根据明细结果进行相关交收和记账处理。 (2)JGSJLX(字段3:数据类型),‘01’:明细结果;‘02’:通知类数据。 (3)JGJSSL(字段15:交收数量),实际交收的股份数量,正数表示结算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方法指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方法指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估值,可参考本指引。 第一章投资股票的估值方法 第一条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第二条上市流通股票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第三条上市流通股票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投资品种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资产净值的影响在以上的,可参考停牌股票的估值方法,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第四条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价估值。 第五条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进行估值。 第六条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

盘价进行估值;在考虑投资策略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第七条的方法估值。 第七条通过非公开发行等其他方式获取且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一)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可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二)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可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l r l D D D C P C FV - ? - + =) ( 其中: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l D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r D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三)股票的首个估值日为上市公司公告的股份上市日所对应的日历日。 第八条停牌股票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下估值方法:(一)可把停牌期间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视为停牌股的涨跌幅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即参考两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

XX证券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管理办法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 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操作,稳定推进业务的发展,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指引〉的通知》、XX证券《关于启用<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的通知》、《关于加强客户债券融资回购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除非本办法另有解释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进行回购交易的券种; (二)回购交易:是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投资者为“融资方”;“融资方”的对手方称为“融券方”。 (三)回购交易期间:是指自回购交易成交当日(T日)起,至回购到期日(L日)止的期间;

(四)正回购:是指融资方以持有的债券作足额质押,获得一定期限的资金使用权的回购交易行为; (五)逆回购:是指融券方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并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利息的回购交易行为; (六)标准券:是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七)质押券:是指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根据融资方的委托和授权,按照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的名义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的作为质押物的债券; (八)欠库:是指质押券不足的情形; 第三条公司建立由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经纪业务运营中心、销售交易总部、信息技术部管理部等部门及分支机构组成的多层次的回购业务监控体系,确保该业务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负责回购业务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审核该业务受理时的法律文书合规性并负责审批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协议;负责提供该业务的法律咨询;负责证券风险监控管理平台中该业务相关账户的监控、跟踪及信息沟通;负责督促营业部资金透支、欠库等异常情况的整改。 (二)经纪业务运营中心负责柜台系统中回购业务维护;负责营业部质押券出入库权限管理;负责在该业务在清算中出现资金透支及欠库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各部门与分支机构通报情况;负责督促营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规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短期债”,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一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所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参照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试点期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债券的发行时间、期限和规模。 第四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期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五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在本所进行转让的,在发行前应当向本所备案。 本所接受备案并不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判断和承担。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就上述事项作出重要提示。 第六条本所为证券公司短期债的信息披露和转让提供服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短期债由具备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已经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发行人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可以自办发行。 第八条证券公司短期债的登记、结算按照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备案及发行

第九条在本所备案的证券公司短期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在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发行; (二发行利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证券公司短期债在本所进行转让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发行材料报送本所备案。 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证券公司短期债备案登记表;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发行人内设有权机构关于债券发行事项的决议; (四证监会有关额度核定文件及发行人额度使用情况说明; (五募集说明书; (六承销协议(若有; (七信用评级报告(若有;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若有及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十本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短期债可以一次备案,分期发行;分期发行的,应当在首次备案材料中提供发行计划。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讲解 8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的事项有(C)。 A.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收购 B.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撤销 C.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 D.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立 2.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有关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公示的说法错误的有(A)。 A. 证券公司仅需要在证券公司网站上进行披露 B. 证券公司应当相应更新分支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负责人、投诉电话等信息 C. 证券公司应当在取得、换发或者缴回分支机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 公示 D. 分支机构应当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营 业执照 二、多项选择题 3.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需要备案的事项包括(ABCD)。 A.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立 B.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 C.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称 D.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 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证券公司新设分支机构命名原则包括(ABCD)。

A. 冠以所从属证券公司的名称 B. 不得重复、不得有歧义 C. 后缀标明是分公司或证券营业部 D. 便于投资者识别 5.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ABCDE )。 A. 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定 B.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 C. 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 D. 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 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 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E. 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 6.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有关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BCD )。 A. 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对分支机构具体、明确、合理的授权、 检查、问责制度 B. 证券公司应当防范因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而引发的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 C.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稽核审计,保障分支机构规范、安 全运营 D.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分支机构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建立有效的 信息隔离墙制度 三、判断题 7.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需要满足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

证 券公司资产管理新规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分析

资产管理新规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分析 一、事件背景 2012年8 月22 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定”)。 从行业内的征集意见、创新大会对于资产管理业务配套细则的修订说明,到最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资产管理业务的“政策松绑”已渐行渐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即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新规的出台打破了证券公司自业务创新大会后在业务创新方面的迷茫,为证券公司业务创新指明了方向。对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而言,投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主,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渠道,将推动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类平台化”发展模式的确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在未来将会获得快速发展并成为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主要突破点。 二、我部对新规定的解读 8月23日证监会发布新规后,我人民南路营业部(以下简称“我部”)第一时间针对新规组织了学习,并会同四川地区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和专家共同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1、新旧法条主要区别对比

新旧法条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第二十五条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旧法条明确规定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新法条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明显拓宽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 2008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25号)(下称老规定)基本上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老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允许客户投资的范围。新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允许客户投资的范围,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不受证券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新规定第四十四条删除了老规定第四十五条当中: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九)超出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老法规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作了列举,在此列举范围之外的,需要经过证监会的认可。新规定设置采用概括性法条,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允许的范围,同时还并明确包含了融资融券业务。新规定更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也更符合证券业快速发展的客观事实,更加尊重经济规律

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20XX年第3期,总第6期)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3月15日 20XX年2月 目录 本期概要- 2 - 一、场外证券业务备案情况- 3 - 二、场外证券销售情况- 4 - 三、收益凭证发行兑付情况- 5 - 四、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情况- 5 - 五、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 6 - 六、场外证券资产融资业务开展情况- 6 - 七、场外证券登记托管业务开展情况- 7 - 八、证券公司开展柜台市场业务情况- 7 -

(一)柜台试点公司账户开立情况- 7 -(二)柜台市场转让情况- 8 -九、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情况- 8 -十、报价系统业务开展情况- 9 -(一)参与人情况- 9 -(二)产品发行情况- 10 -(三)产品转让情况- 10 -(四)衍生品业务情况- 11 -(五)企业挂牌情况- 11 -(六)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情况- 12 -本期概要 1 场外证券业务2 备案:截至2月底,累计70家机构提交首次备案327笔。 1 本报告中各类数据来源为场外证券业务备案和报告主体按照《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向场外证券业务报告系统报送的数据,故报告中统计分析的准确性会受到备案和报告主体数据报送情况的影响。 2 本报告所称场外证券业务是根据《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

场外证券销售与转让:本月,38家证券公司销售(含自销、代销)私募产品621只,销售金额381.04亿元;7家证券公司开展转让业务127笔,转让金额12.51亿元。截至2月底,本年度38家证券公司累计销售私募产品1382只,销售金额902.18亿元;累计248只产品实现转让,转让金额30.10亿元。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 场外衍生品:本月,证券公司开展权益类场外金融衍生品初始交易1005笔,涉及初始名义本金164.00亿元;共49家证券公司开展了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月末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余额2,973.00亿元。报价系统:本月,报价系统发行私募产品59只,月度发行金额40.33亿元;11只产品实现转让,转让金额0.76亿元。在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方面,中证众创本月新增1个项目,拟融资3000万元;截至2月底,累计共17个项目完成募集,项目融资成功率23.61%,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一、场外证券业务备案情况 截至2月底,共有70家机构累计提交首次备案327笔。从备案业务类型看,场外证券销售与推荐业务、场外自营与做市业务、场外证券资产融资业务集中度较高,约占到总申请量的61%。其中,38家机构提交了场外证券销售与推荐业务备案申请,约占总机构数量的54%。从机构类型看(图1),提交备案申请的证券公司有50家,占比约占71%。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 表1.场外证券业务备案情况表 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证券监管机关或自律组织规定机构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的,且应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备案和报告的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目录清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一、为了实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编制、收集及归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并适时修订。 二、项目组应按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整理形成工作底稿。项目组应对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作出承诺,并将有关声明存放于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首页。 三、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对于本指引中确实不适用的部分,应当在工作底稿目录中注明“不适用”。 四、本指引相关规定仅为对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底稿编制工作的一般要求,本指引未尽之处,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 本指引相关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冲突的,以上述规定内容为准。 附件一:关于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附件二:工作底稿目录 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年**市**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债券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年**市**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项目组已按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整理形成工作底稿。项目组承诺本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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