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一、通风部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

二、防灭火措施(一)内因火灾防治措施:1、生产技术部在设计盘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如留足保护煤柱,盘区分隔管理,严禁井巷与采空区贯通等。

2、生产技术部、通风部要优化通风系统,降低通风系统的阻力,以便减小采空区两侧的压差,尽可能地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构筑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均应按防治自然发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3、综采队在进行工作面回采时必须跟顶、跟底回采,不得留顶煤、底煤,不得向采空区丢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提高煤炭回收率。

煤巷冒顶垮帮处,由生产技术部安排采取充填封闭等措施。

不得把材料、棉纱、油脂等易燃品丢入采空区,每班的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发现有此类问题,追查责任者,队组工程质量降级。

对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以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

4、通风队对于自燃发火区认真做好观测记录,如果发现温度、气体超标,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部、矿有关领导。

5、通风部要提高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对采空区、废弃的巷道、废弃的煤库及时封闭消除漏风。

6、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支架等设备应尽快撤出,通风队及时进行永久性封闭,最迟不得超过45天。

(二)外因火灾防治措施:1、加强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消灭电气设备失爆。

坚持使用“三大保护”,严禁带电检修,并定期遥测电缆的情况,防止电气开关、电缆线及皮带摩擦发火。

电缆敷设符合规定,严禁用铁丝吊挂,并避免撞击挤压;接线盒严禁在淋水地点或反向吊挂,防止受潮产生短路和电火花。

由机电部及各队机电队长负责。

2、井下所有变电所、机电硐室、备件库、油脂库、移变处、胶带输送机驱动位置、井下火药库等处的沙箱、灭火器、消防斧、消防锹、消防桶等必须按规定配备充足,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存放地点,定期检查,过期的器材及时更换。

2024年某矿山公司防灭火管理制度

2024年某矿山公司防灭火管理制度

2024年某矿山公司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内部员工与外部承包商人员。

第三条矿山公司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防灭火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宣传、培训。

第四条矿山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预防、检测、报警、应急救援等各项设施和措施,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执行本管理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二章预防管理第六条矿山公司应当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矿山公司应当配置有效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实施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八条矿山公司应当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对矿山各个工作区域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矿山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火灾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火灾报警管理第十条矿山公司应当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并设置合理的报警设备位置。

第十一条矿山公司应当组织员工进行火灾报警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火灾报警流程和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矿山公司应当确保火灾报警信号的畅通,及时发现并报警。

第十三条矿山公司应当定期检测和保养火灾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出口疏散与应急救援第十四条矿山公司应当设置合理的出口标识,并保持出口通畅。

第十五条矿山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疏散演练。

第十六条矿山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七条矿山公司应当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调集应急救援力量。

第五章管理责任与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矿山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矿山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火灾防控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意识。

第二十条矿山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防控的考核制度,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矿山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防灭火管理制度一、井下自燃发火预防:1、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在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时,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

必须编制专项防灭火设计并严格执行。

在开采厚及特厚煤层时,必须有专项防灭火设计。

3、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火区动态和采空区自然发火动向。

每周的报表要由通风部门、通防副总签字审核。

4、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主要回风巷、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必须安设CO、温度传感器,瓦斯员检查内容中加入CO、温度检查内容,安设位置及检查次数同瓦斯检查。

5、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如出现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自燃处理,并定期检查。

6、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对采空区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设计。

7、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煤层的矿井瓦斯员检查井下各采掘面、主要回风巷、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时,要检查CO、CO2、也、T等相关内容,与瓦斯报表一起上报,如发现有异常变化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听从调度安排。

8、监控校验队每周要对自燃发火观测点的相关检测内容进行分析,一旦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立即上报相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防火灾事故的扩大。

9、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10、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

二、井下灭火: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每一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IOO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1∏3的水量。

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是指矿井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预防措施:明确矿井防火的各项预防措施,包括设备防火、材料防火、工艺防火等方面,确保矿井达到预防火灾的要求。

2. 灭火设备和器材:规定矿井必备的各类灭火设备和器材的种类、数量、存放和维护等要求,确保设备和器材的完好可用。

3. 灭火组织与队伍:明确矿井灭火组织和队伍的构成、职责、功能和任务分工,确保灭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 火灾报警与报告:规定矿井火灾报警的方式、报警的程序和责任分工,以及火灾发生后的报告要求,确保第一时间得到火灾消息,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 火灾应急处置:明确火灾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包括人员疏散、火源隔离、灭火救援等方面,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置。

6. 火源管理:规定矿井内各种火源的管理方式和要求,包括明火管理、电气设备管理、焊接和切割等火源的管理,确保火源的安全使用。

7. 日常巡检与维护:制定矿井日常巡检与维护的制度和频次要求,包括设备设施的巡视、维修和清理等,确保矿井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8. 火灾事故调查与追责:规定火灾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包括责任追究和事故事后处理等,确保事故的调查和追责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以上是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定。

矿井防灭火制度(4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4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

第三条矿井应制定防火制度,组织实施矿井防火工作。

第四条矿井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矿井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五条矿井应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矿井应配备专业消防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检查和安全培训。

第七条矿井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灾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防火设施和器材第九条矿井应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第十条矿井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并和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实现报警联动。

第十一条矿井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矿井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人员和培训第十三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消防人员,负责矿井的消防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消防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持有消防从业证。

第十五条矿井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矿井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第四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七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矿井应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九条矿井发现火灾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处理。

第二十条矿井应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导和检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和完善火灾报警和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矿井防火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矿井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矿井负责人负责。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有效防控煤矿火灾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煤矿防灭火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灭火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煤矿企业、煤矿应当明确防灭火工作负责部门,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煤矿企业、煤矿必须保证火灾防治费用投入,满足煤矿防灭火工作需要。

第五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建立注浆系统或者注惰性气体防火系统,并建立煤矿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第六条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火灾防治内容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煤矿必须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七条煤矿防灭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早期预警、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防灭火组织与管理第八条煤矿企业、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防灭火组织机构,明确防灭火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煤矿企业、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灭火工作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矿井的防灭火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煤矿应当配备足够的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的防灭火技术管理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包括防灭火责任制度、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火区管理制度、电气焊管理制度、可燃物管理制度、防灭火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等。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应当定期组织防灭火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灭火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防灭火技术与管理第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矿应当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防灭火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条矿井火灾防控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第四条所有在矿井工作的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管理要坚持“预防第一、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矿井防灭火管理机构为矿井防灭火指挥部,由矿井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

第七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矿井防灭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保证防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安全监测、预防、救援、应急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九条矿井内每个工作面设立防灭火管理人员,负责本工作面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十条所有矿井员工都应当接受相关防灭火知识和培训,掌握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十一条矿井防灭火预防措施包括:重视火灾预防工作、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完善设备设施、加强火源控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井下火灾预防管理制度、火源控制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设置有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做好火灾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灭火工作。

第十八条在救援和灭火工作中,应当确保人员的安全优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第十九条火灾扑灭后,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组织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调查。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井下防灭火系统与防尘系统为一体,分布井下三个采区(11、12和13采区)的每个作业场所,防火管路到位,水量充足。

我矿煤层不易自燃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

矿成立防火委员会,保卫科为专职消防队伍,完善了井下防火系统。

全矿铺设防火管路____米,干管Φ100mm的铁管长____米,支管Φ50mm的铁管或塑料管____米。

铺设到了采区的每一个作业地点和防尘巷道。

井下建立了两个静压水池,总储水量400m3,水量充足,并对水源进行了净化,水质符合标准。

防火系统根据标准要求,防火系统管路根据巷道用途不同每隔____米或____米设一个三通阀门,以备消防灭火所用。

地面和井下逐级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照要求在井底车场内建立井下消防库,配备齐各种消防器材。

采用多种渠道进行防火宣传,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一年一次实地演示和培训。

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报告中,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和预案,消防工作归保卫科管理,有安监科、生产科和供应科定期检查,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

防灭火措施(1)、我矿煤层不易自燃,防灭火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

(2)、距离进回风井____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得堆放可燃性材料或用可燃性材料构建临时建筑。

(3)、进回风口应有供水管路,井口____米范围内、每班开工前由专人负责洒水(由运输区负责)。

(4)、进回风井口应配备至少两个灭火器,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5)、易燃、易爆物品下井,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井口及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⑩(6) 井口的永久井架、井口房、以井口中心的联合建筑,都采用不可燃性材料建筑。

(7)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M-ZD-28854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有200 立方米以上的水量。

2 、井口、主扇房及瓦斯抽放泵房附过20 米内不得有烟火存在,严格入井检查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入井。

3 、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

井口房、井下蛔室及主要进风巷需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和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

4 、井下铜室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5 、井下大巷消防管路必须每隔100 米设置支管和三通阀门(阀门必须能开关),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消防水管末端距工作面煤壁不得超过20 米,末端用胶管接至采面,并保证上下胶管能在采面中部、相交。

6 、井筒、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进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酮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
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 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7 、必须在井下消防材料库中配备10 台以上的灭火器,各机电恫室、检修地点、井底车场及各采煤工作面进回巷距上、下出口30 米范围内要放两台灭火器,且保证灭火器完好不失效。

8 、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必须阻燃,风筒、塑料管必须抗静电和阻燃,否则严禁入井。

9 、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加强煤电钻保护的保养及维修,采用皮带运输的巷道必须按规定完善各种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不完善,皮带不得使用。

10 、井下放炮,必须正向装药,正向起爆,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 . 6 米,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剩余部分用黄泥填满,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放炮母线出现明接头,严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动力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巴炮和利用残眼、钻孔装药放炮。

11 、半煤岩巷、煤巷的放炮母线与雷管脚线以及雷管脚线之间连接处必须用绝缘电工胶布包扎,杜绝明接头。

12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必须对井下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严禁失爆。

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13 、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尽快弄清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灭火或控制火情。

1 )、采面上出口及上巷因机械火花引起刹杆、煤等固体物着火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 %或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 . 0024 %的情况下,首先切断该采面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然后用灭火器、水、砂等灭火扮
2 )、掘进巷道或其它地点的残药、刹杆、煤等固体物着火,在瓦斯和一氧化碳不超过以上浓度时可先切断电源,直接用灭火器、水、砂灭火。

3 )、电气设备着火,必须首先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在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的情况下,用干砂或绝缘体灭火。

4 )、瓦斯浓度或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以上规定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班队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沿避灾路线
迅速撤离灾区升井。

14 、调度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领导。

15 、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处理。

1 )、凡开采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煤层,地面必须设消防水池和井下灭火管路。

管路出口距工作面迎头不大于15米,并配置一圈不少于20 米的软管,否则停止作业。

2 )、作业规程必须有专门的防灭火措施。

3 )、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回收封闭完毕,否则按事故追查处理。

4 )、开展好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健全防灭火检查制度。

5 )、斯抽放泵房作好防灭火检查记录工作,建立防火密闭管理台帐。

采掘工作面、机电酮室、炸药库、皮带运输巷、主扇房、瓦按规定配齐足够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建立管理台帐。

6 )、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启封火区要经矿总工程师及上
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专门措施。

7 )、矿井有权向职工贯彻学习防、灭火的有关知识、井下自燃发火预兆、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等。

8 )、采后密闭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按设计施工。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