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私家具厂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家具厂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家具厂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职业卫生行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家具厂所有职工及相关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保护的原则,把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家具厂应制定明确的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五条家具厂应注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家具厂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运行和制度执行。
第七条家具厂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危害问题。
第八条家具厂应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标准和规定,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家具厂应建立职业病危害警示与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危害因素,有效减少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条家具厂应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对职工进行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调查,及时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
第三章职业卫生保护第十一条家具厂应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设备,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的侵害。
第十二条家具厂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
第十三条家具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遇到职业危害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十四条家具厂应建立职工心理健康保护机制,关注职工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和支持。
第四章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第十五条家具厂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家具厂应建立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发布职业卫生知识和信息。
第十七条家具厂应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五章职业危害因素防控第十八条家具厂应制定职业危害因素防控措施,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家具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劳动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卫生防护,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厂职业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三)组织、指导、协调本厂职业卫生工作;(四)定期检查、评估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本厂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二)组织实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三)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四)定期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及时报告、处理异常情况;(五)协助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检查、评估工作。
第三章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第七条根据生产工艺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设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毒、防噪声等。
第八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加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防止设施损坏和误用。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第十一条定期对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包括空气、噪声、振动、辐射等。
第十二条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对监测中发现超标的项目,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因素浓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第五章职业健康检查第十四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包括职业史、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
家私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私厂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及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家私厂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业卫生设施与防护第七条厂区应设置职业卫生设施,包括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应设置在车间入口、作业场所、防护设施附近等显眼位置。
第九条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条员工应正确使用防护设施,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第十一条定期对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粉尘、噪声、有害气体、振动等。
第十二条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进行评价和分析。
第十三条根据监测结果,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整改,降低危害程度。
第五章职业病防治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第十五条员工应参加培训,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
第十六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使其了解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处理第十七条建立职业病诊断与处理制度,对疑似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职业病,应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治疗。
第十九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职业病病例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家具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家具厂的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家具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维修人员等。
家具厂应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督促和检查。
二、职责1. 家具厂负责人家具厂负责人应为职业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场所,制定职业卫生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还应定期评估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效果,并及时进行改进。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家具厂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制订和落实职业卫生管理方案、计划和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员工所有员工有义务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定,参与职业卫生培训并积极执行各项工作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
三、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家具厂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意识。
宣传教育内容包括职业病预防知识、危害因素的识别和避免、个体防护措施等。
2. 职业卫生监测家具厂应建立职业卫生监测制度,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并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检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3. 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家具厂应根据职业危害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改进、设备更新、工艺流程改进、工作场所环境改善等,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 职业卫生应急处理家具厂应建立职业卫生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并配备相关设备和药品,以应对职业卫生突发事件。
5. 健康监护家具厂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岗位和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及时给予保健指导。
四、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家具厂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包括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检测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等。
家具厂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具厂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家具厂所有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等场所。
第三条家具厂生产卫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严格执行,持续改进。
第二章卫生责任第四条家具厂成立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全厂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为个人卫生管理责任人,负责个人工作区域卫生。
第三章卫生区域划分第七条家具厂生产区域划分为以下几类:1. 生产车间:包括木工车间、组装车间、涂装车间等;2. 库房:包括原材料库、成品库、半成品库等;3. 办公室: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4. 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更衣室、食堂等。
第四章卫生管理措施第八条生产车间: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无积尘、积油、积水等;2. 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3. 定期对生产设备、工具进行清洁、保养;4.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佩戴工作帽、口罩等;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及时处理。
第九条库房:1. 库房应保持整洁,无积尘、积油、积水等;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3. 定期对库房进行清洁、消毒;4. 库房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第十条办公室:1. 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无积尘、积油、积水等;2. 文件、资料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3. 定期对办公室进行清洁、消毒;4.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
第十一条卫生设施:1. 洗手间、更衣室应保持整洁,无异味、无积水;2. 洗手间、更衣室内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品;3. 定期对洗手间、更衣室进行清洁、消毒;4. 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厕后洗手。
第五章卫生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家具厂卫生管理小组定期对全厂卫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等场所的卫生状况;2. 员工个人卫生情况;3. 卫生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家私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兼职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2)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1)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提醒职工注意。
(2)对警示标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标识清晰可见。
4. 职业健康监护(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2)根据职工健康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 职业卫生培训(1)对新入职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使其了解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
(2)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6.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1)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2)邀请专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
四、职业卫生管理考核1. 对各部门、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 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家具公司职业卫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人员。
三、职责1. 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
(2)负责对生产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
(3)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
四、职业卫生管理内容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1)对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完整。
(2)根据监测结果,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职业健康检查(1)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用品(1)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用品。
(2)定期检查、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用品,确保其正常使用。
4.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1)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了解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
5.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1)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生产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等处理。
3. 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家具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家具行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家具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家具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等活动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三、安全卫生责任1.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安全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应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安全卫生工作。
3.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卫生措施落实到位。
4. 从事家具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等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卫生规定,自觉保护自身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四、职业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1. 职业危害因素(1)化学危害:如甲醛、苯、甲苯等有机溶剂,重金属等。
(2)物理危害:如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等。
(3)生物危害:如微生物、病毒等。
(4)机械伤害:如切割、打磨、搬运等。
2. 预防措施(1)化学危害:采用低毒、低挥发、低污染的原料和工艺;加强通风,设置喷淋、排风等设施;定期检测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物理危害: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降低噪声、振动等危害;加强个人防护,如佩戴耳塞、防尘口罩等;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生物危害:加强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生物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4)机械伤害: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网等;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职业健康检查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业病。
2. 对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康复和安置。
3. 对疑似职业病患者,企业应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确保员工权益。
六、安全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私家具厂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编制:审核:批准:xx市xx家私厂发布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个体防护措施:1)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2)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二、作业安全:1)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2)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作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3)作业人员作业后,必须在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三、检维修作业:1)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2)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四、场所清洁制度: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2)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五、防火防爆措施:1)作业场所严禁各种明火。
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2)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于粉尘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或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配漆岗位卫生操作规程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生产命令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和油漆,按配比要求完成配漆工作。
2.完成每批的配漆工作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
3.配漆开始时,必须打开排风扇以降低有机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
4.配漆结束后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搞卫生清洁工作。
5.个人防护: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该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
6.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如: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病院医治。
喷漆作业岗位操作规程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生产命令单上的要求将各种油漆用喷枪喷于产品上。
2.完成每批喷漆工作后必须将原材料空桶和废抹布清理干净。
3.喷漆开始时,必须先打开送排风装置,以降低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送排风装置,油漆及甲苯必须上盖。
4.5.喷漆结束后,在搞卫生清洁工作时,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6.7.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置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
8.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爱护使用并蒂奇更换。
9.10.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11.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总则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搜检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3本规程适用于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名词解释2.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
对工业粉尘假如不加以掌握,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材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2.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
影响人们工作研究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
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
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1、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作为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为了搞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协调发展,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并要求职工在作业中不折不扣执行操作规程。
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2、职工在作业活动中要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不能认为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保护个人的,可以不予遵守。
培训职工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二、操作事项1、整理整顿打扫清洁,创建清洁工作场所.(1)整理—做到物品有毒、无毒分开,有用、无用分开,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2)整顿—有用物品须分类存放,取放简单,使用方便,安全保险。
(3)清扫—随时打扫、清理垃圾、泄露物、灰尘和污物。
(4)清洁—保持服装整洁,车间干净。
要求各部门严格实行整理、整顿、打扫、清洁,创建安全、温馨而清洁的工作场所,要做到实时清理无用物品,归整有效物品,物品拿取方便,有毒无毒分开,确保职业安全卫生。
2、安全装配和防护办法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要经常检查,不得擅自拆除。
当操作人员发生错误操作,或者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便起到保险作用,从而能够预防机械设备引起的伤害。
工作场所配置通风、除尘、排毒、净化、防暑降温、抗震、防噪声等防护设施,能有效降低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从而保障劳动者健康。
安全装配和防护办法应当按期维护,并遵守:(1)不得随意拆除,不得使其失效。
(2)发生故障时,应实时报告上级,尽快修理。
(3)即使安全装置正常,也不得接触危险部位,必须接触时应使用辅助工具。
(4)必须拆卸安全装置或防护设施时,应切断电源,并加强号联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中发挥侧重要作用。
进入密闭空间,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粉尘、毒物浓度超标的作业环境下工作,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可以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标。
公司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发放、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并通过培训使每个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如果使用方法不当,也会损害健康。
例如,“粉尘通过佩戴的防尘面罩与面部留有的缝隙进入机体而危害健康”等。
因此,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正确选用适宜的防护用品(1)如何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坠落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坠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有于◆登高作业时(2米以上);◆有跌落的危险时。
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睛、眼罩或面罩,适用于◆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睛、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
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防滑等手套,适用于◆可能接触尖锐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护;◆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如防滑鞋等。
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适用于◆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高温或低温作业要能保温;◆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作用;◆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宜的通讯设备。
呼吸防护:根据《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利用与维护》GB/T—2002选用。
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素以后,选择适宜的呼吸防护用品。
5、如何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正确配置是保证生产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
公司应当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劳动者有必要了解配置防护用品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要求。
我国《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89规定。
5.1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方法5.1.1过滤式防护用品的选择5.1.2应根据空气污染物选择过滤式防护用品,并注意:5.1.3防尘口罩不能用于防毒;5.1.4未配防尘过滤元件的防毒面具不能用于防尘;5.1.5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5.1.6当有害物刺激眼和皮肤时,应选全面罩;5.1.7当颗粒物具有放射性、致癌性等高毒性时,应选过滤效率登记最高的过虑材料;5.1.8当没有适合的过滤元件时,应选择供气式呼吸系统防护用品。
5.2防尘面罩的正确用法:5.2.1佩戴严实,吸气时,粉尘不得从脸和防尘面罩的缝隙间进入。
5.2.2必须按规定使用防尘面罩。
5.2.3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利用。
5.2.4保管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勤换滤膜。
5.3化学物质危险性的具体防护措施工作环境中化学物品存在的形态有固态、液态和气态。
可通过呼吸道、胃肠和皮肤进入人体。
5.4化学物质对健康的影响5.4.1急性中毒在短时间内吸入浓度极高或毒性级强的有害物质,使身体产生了迅速而剧烈反应。
5.4.2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头痛、晕眩和麻醉等症状。
5.4.3呼吸系统:引发咳嗽、呼吸加速、梗塞以至死亡。
5.4.4五官:引发咽干、皮肤红肿和发炎、眼结膜炎和眼痛等现象。
5.5慢性中毒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形成中毒现象,其病症可能经过数年或数十年后才显露出来,形成职业病。
可能引起的健康损害归纳如下:5.5.1神经障碍:如头痛、头晕、睡眠障碍等。
5.5.2呼吸系统:引发咳嗽、咳痰、气短、呼吸困难、哮喘、气管炎等肺部疾病。
5.5.3损害肝脏及肾脏:出现黄疸、肾炎、肝功能衰竭、中毒性肝炎等症状。
5.5.4消化系统:出现胃肠功能失调、呕吐、腹绞痛等症状。
5.5.5造血系统:引发血细胞减少、贫血等。
5.5.6泌尿及生育系统:引发肾病、不孕不育症等。
5.5.7致癌:可致肺癌、白血病、膀胱癌、皮肤癌等。
5.6使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操作规程5.6.1从事有中毒危险的作业时◆有毒无毒分开。
◆尽量密闭或隔离毒物污染源。
◆保持通风排毒。
◆定期监测有毒气体浓度。
◆必要时使用防毒面具、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送气面罩。
使用化学物质前必须认真阅读标签的资料或该化学物质的安全资料,并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5.6.2有机溶剂作业的防护措施有机溶剂种类繁多,各种工作场所以至家庭均有利用。
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易燃易爆,有些能在常温下挥发为气体,可经多种途径进入人体,损害多个器官。
利用时应熟悉溶剂性质,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溶剂。
5.6.2.1避免洒漏。
5.6.2.2切记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