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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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

犯罪学

名词解释:1、犯罪学:是指关于犯罪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犯罪产生的原因以及预防对策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2、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由犯罪原因引起的有关犯罪、犯罪人、被害人诸客观事实的总和。

3、犯罪状况:又称犯罪状态,是指犯罪现象在数量方面的静态反应,即一定时间内犯罪的发生率及其比率。

4、犯罪结构:是依据犯罪学原理,通过对各种犯罪进行分类然后确定的某种比例关系。

5、犯罪动态:是指犯罪现象在时间上的发展和变动,是犯罪现象的状态和结构在未来某一时期内的变化趋势。

6、犯罪规律:是指在一定的时空中犯罪数量的增减与犯罪人的变化发展的一般趋势或必然趋势。

7、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应受处罚或矫治的客观外在活动。

8、犯罪人:是指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严重社会越轨行为,应受到法律和道德责罚的自然人。

9、犯罪被害人:是指因犯罪行为侵犯而遭到一定程度损害的自然人、单位或国家。

10、暴力犯罪:是以暴力为内容或与暴力内容密切相关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11、狱内犯罪:是指依法被判刑罚的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实施的严重危害监管安全,符合我国《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2、犯罪原因系统:又称犯罪原因结构,是指引起犯罪发生的原因是由多种因素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组成的有序动态体系。

13、犯罪预防:是指社会上所有的主体在犯罪发生之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犯罪发生的各种可能。

14、犯罪预测:是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技术方法,结合过去和现在犯罪发生的实际情况,对未来的犯罪趋势所进行的推测。

简答题一、研究犯罪学的具体方法有哪些?1、犯罪调查研究法2、观察法3、统计研究法4、个案研究法5、比较研究法二、意大利犯罪学家、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十分重视犯罪预防,他提出的犯罪预防犯罪的手段有哪些?1、制定明确、通俗的法律2、思想启蒙与自由相结合3、司法当局遵守法律4、奖励美德5、改善教育三、简述19世纪实证犯罪学派的诞生的背景?19世纪末,随着科技的发展、工业革命和西方国家资本主义革命的完成,城市化加剧,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加剧,所以犯罪也越来越严重,少年犯、累犯大量增加,犯罪浪潮一浪接一浪,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弥补古典犯罪学派理论的不足,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发展,为犯罪学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新方法。

犯罪学名词解释

犯罪学名词解释

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是一种多变的社会现象。

它是犯罪学的最基本范畴之一。

犯罪动力:即推动犯罪发生的内趋力、外诱力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内控力和外控力等的差力关系的称谓。

犯罪人: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危害程度达到了刑事法律规定的事实标准的一切人。

犯罪被害人: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犯罪被害现象:是指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犯罪被害人、被害事件所表现出的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犯罪预测:是指利用预测学的原理和技术,根据历史和现实犯罪的形势及影响因素,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状况、原因、条件、结构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科学的测定。

犯罪对策:包括打击犯罪、控制犯罪和预防犯罪,是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有效地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犯罪动力:即推动犯罪发生的内趋力、外诱力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内控力和外控力等的差力关系的称谓。

犯罪后果: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客观事物的变化,一般是指其造成的具有危害性的结果。

犯罪动机:是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起因,是个人所具有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决意和根据。

犯罪条件:是指有利于犯罪产生和发展的因素,是犯罪的第二位原因,对犯罪的发生不是必然的而是必要的。

犯罪动态:是指犯罪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情况,一般是指犯罪数量、犯罪率、犯罪结构等方面的变化。

犯罪行为:既包括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和一切严重不良的行为。

犯罪诱因:是指引发、影响和刺激犯罪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因素,是客观外在的现象。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发生的各种食物或现象。

对其可具体理解为在特定的时空环境里,凡是能够引起和影响犯罪发生的与抑制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互相作用,前者形成的合力与后者的合力之差的现象和过程。

犯罪的社会原因:是社会中那些决定、促使、引起犯罪产生的社会因素的总和,是指犯罪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引起犯罪的各种具体社会现象。

犯罪学的名词解释

犯罪学的名词解释

犯罪学的名词解释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以及犯罪预防和控制方法的学科。

它借助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犯罪进行全面且系统的分析和解释。

本文将简要解释一些犯罪学中的重要名词。

1. 犯罪:犯罪是指个人或团体违背法律规定,并且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行为。

犯罪行为可以包括暴力犯罪(如谋杀、抢劫)、财产犯罪(如盗窃、欺诈)、毒品犯罪、性犯罪等。

了解不同类型的犯罪有助于我们深入研究其背后的社会、心理和经济动因。

2. 犯罪率:犯罪率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地区内发生的犯罪数量与总人口或特定群体之间的比例关系。

犯罪率的高低可以反映社会治安的情况,是判断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犯罪率的监测和研究,我们可以评估犯罪控制政策的有效性,并对犯罪趋势进行预测。

3.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动机以及制约因素等。

通过分析犯罪者的个体差异和心理过程,犯罪心理学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某些人更容易犯罪,从而为预防和治理犯罪提供科学依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心理学并不能将全部的犯罪行为归因于个人因素,社会环境和结构因素同样重要。

4. 犯罪预防:犯罪预防是犯罪学的核心任务之一。

它包括了针对犯罪的全面预防措施,旨在减少或消除犯罪的发生和危害。

犯罪预防可以从多个层面入手,如社会层面、个体层面和环境层面。

社会层面的犯罪预防注重改善社会权益分配、提供平等机会和改善教育系统;个体层面的犯罪预防强调提高个体心理健康、增强道德意识;环境层面的犯罪预防侧重于改善城市设计、提高监控技术等。

综合各种手段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犯罪预防是保持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必要措施。

5. 犯罪控制:犯罪控制是指通过相关机构和法律手段,对犯罪活动进行干预和制约。

犯罪控制可以分为刑事控制和非刑事控制两种形式。

刑事控制是指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和惩处,通过刑法的威慑和制裁来遏制犯罪活动。

非刑事控制则是通过社会机构和组织,如教育、就业和康复等,对潜在罪犯进行干预和帮助,减少犯罪的发生。

自考犯罪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自考犯罪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犯罪学:指将犯罪现象和犯罪人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研究、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规律的科学,其核心在于揭示犯罪原因。

犯罪现象: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称。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事物或现象犯罪对策:是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有效地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

方法论:是指指导科学研究的思想体系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原则、研究逻辑和思路等。

社会调查法:是指有计划地通过实际调查获取一定时空范围内犯罪的原始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

统计研究法:是指在科学的犯罪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犯罪现象的数量关系及数量特征进行研究的方法。

制定研究计划:是指对整个研究活动进行通盘的筹划和安排,包括确定研究对象、选择研究方法、安排研究的进度和经费、制定研究提纲、设计调查问卷等。

罪行相适应:是指犯罪与刑罚之间要相称,犯罪与刑罚之间必须有天一个适当的比例。

及时性:是指在犯罪后迅速地处以刑罚。

必然性:是指犯罪之后必然地要受到刑罚的处罚。

天生犯罪人:(常习性)是指在生理上及精神上具有多种人类异常的退化特征的犯罪人,这些退化现象是隔代遗传的结果。

精神病犯罪人:是指由于精神疾病的影响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人。

激情犯罪人:是指因陷于极度不安或因情绪紧张、冲动而导致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机会犯罪人:是指因无法抗拒环境的不良影响,在偶然的机会下实施了犯罪行为。

犯罪研究方法:是指可以用以研究犯罪现象、原因及其预防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犯罪研究方法论:是指对犯罪研究的思想指导原则和根本看法。

全面调查:是指对研究对象所包括全部单位无一遗漏地加以调查。

抽样调查:是指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抽取一定样本,通过对这些样本的分析来认识总体。

典型调查:是指在确定研究目的之后,选择符合研究目标的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

个案调查:是指对一个调查单位相对完整的信息所进行的全面、深入、具体的调查。

犯罪学名词解释

犯罪学名词解释

罪学:是指将犯罪现象和犯罪人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研究,探究犯罪发生的原因及规律的科学,其核心在于揭示揭示犯罪原因,又称犯罪原因学。

2广义犯罪学:是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4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5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6犯罪对策:包括打击犯罪、控制犯罪和预防犯罪,是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有效的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9方法论:是指指导科学研究的思想体系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原则、研究逻辑和思路等。

10全面调查:又称普查,即对研究对象所包括的全部单位无一遗漏地加以调查。

11抽样调查:又称概率抽样,是依照一定方式和规则,从犯罪现象的总体中抽取犯罪现象的部分样本进行调查,并以其调查结果推论犯罪现象的整体状况。

12典型调查:又称重点调查,即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

13个案调查:是对特定的犯罪人、被害人的特征或者某一特定案件发生的全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和定性分析,据此推论其所代表的同类犯罪行为或犯罪现象。

14统计研究法:是指在科学的犯罪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具体的统计分析方法,对犯罪现象的数量关系及数量特征进行研究的方法。

22分类抽样:也叫分层抽样,即研究者根据某种标准首先将总体中的所有单位分成若干类,每类称为一层,然后在各类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样本。

23等距抽样:也叫系统抽样和机械抽样,是指在研究总体中,每隔相等若干单位,抽取一个样本的抽样方法。

24整群抽样:是以某种标准将总体分为若干群,将各群编码后,按随机原则,抽取这些群中某些群作为样本。

25非随机抽样:就是研究者根据主观判断和愿望,从总体中选取某些单位作为调查对象的抽样方法。

犯罪学 名词解释

犯罪学  名词解释

犯罪学名词解释1.犯罪学的学科性质:.犯罪学主要是以社会学和法学为基础,并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揭示犯罪现象及其原因,探索犯罪预防对策的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国家政权、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主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犯罪社会学派:是指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探计犯罪对策的犯罪学派4.1社会解组论:认为社会是依赖人们彼此交流和影响来达到社会控制的,一旦缺乏交流和影响,就会出现社会规范内在化机制无效,由此导致社会解组,引起犯罪的发生。

4.2犯罪区域分布:是指不同区域的犯罪分布情况,包括具体分布和类型分布。

5.龙勃罗梭:是意大利著名精神病学者、法医学者和犯罪学家,长期以犯人为对象进行解剖学和人类学研究,于1876年发表《犯罪人论》。

他是犯罪人类学派的创始人。

被视为犯罪学的鼻祖。

他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论及刑罚目的在于防卫的预防观。

6.贝卡利亚:是18世纪意大利著名的法学家,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和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通过其著名的代表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后世的犯罪和刑罚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犯罪研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7.李斯特:是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犯罪学家,他对影响犯罪的社会因素的研究成果丰富,对其后的犯罪学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

8.塞林:是美国社会学家,他于1939年提出了文化冲突论。

塞林认为,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存在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各种文化,上层阶级以刑法形式把阶级的文化规范,道德准则规定下来,要求全社会服从。

不能适应统治阶级文化及其行为模式的人,就会陷入犯罪。

9.文化:是指人类劳动、智慧和感情创造的产品的总和,是通过人类彼此协作,满足个人所属的社会特定环境、时间和空间里人类的需要,用于解决生活问题的公认方式。

犯罪学

犯罪学

一、名词解释1.犯罪学:是融合各种有关学科的知识,阐释犯罪本质,表述犯罪现象,揭示犯罪原因,寻求犯罪对策的刑事科学。

2.犯罪:表层上,犯罪是严重背离一个社会的国家所确立与倡导的主流社会规范的行为;深层上,犯罪应当是严重侵犯一个社会绝大多数共同利益的行为,而其具体内涵根植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所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

3.犯罪饱和论:是指每一个社会都有其应有的犯罪,这些犯罪的产生是由于自然及社会条件引起的,其质和量是与每一个社会集体的发展相适应的。

4.正向越轨:是指一种行为看似是对现行道德的毁坏,然而其却预示着未来的道德行为。

易言之,现行道德本身有缺陷,而行为正是对这种缺陷道德的冲击,引导着人类未来的理想道德,则这种行为虽然也被评价为越轨,但是其却是一种有益于社会发展的越轨。

5.犯罪黑数:又称犯罪隐数,是指一定时空中实际发生的而司法机关未知或未予登记的犯罪数量。

它表明实际发生的犯罪数值大于已知或登记的犯罪数值。

从某种意义上说,犯罪黑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它与官方犯罪统计相伴生。

6.社会化:是指一个人通过正常的社会互动,学习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生活技能等社会生活方式,培养社会角色并借以获得个性,从而由生物性个体变为社会性个体的过程,这一过程贯穿于人的全部生命周期。

7.再社会化:是指个体从原有的个性特征向新的个性特征转变、内化的过程,包括生活环境突变的再社会化与越轨行为的再社会化。

再社会化的目标是使个体放弃原有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而形成新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

8.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潜能,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从中得到最大自我满足的需要,是人类个体需要中的最高层次。

9.人格障碍:又称人格异常、变态人格或病态人格,是一种介于正常人格与精神疾病之间的人格适应缺陷,是人格在发展和结构上明显偏离正常,以致不能适应正常社会生活环境的一种心理状态。

10.社会预防:是指通过对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消除或减少社会疾病,从而达到预防、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

犯罪学名词解释

犯罪学名词解释

自考犯罪学名词解释1、狭义犯罪学:是指将犯罪现象和犯罪人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研究,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规律的科学,其核心在于揭示犯罪原因,又称为犯罪原因学。

2、广义犯罪学:是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4、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5、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6、犯罪对策:包括打击犯罪、控制犯罪和预防犯罪,是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有效地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7、认识犯罪:就是客观分析犯罪行为及犯罪现象的各种表现形式,科学地认识犯罪现象的事实和本质,并演技和发现犯罪现象与相关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性。

8、刑事政策学:是一门以打击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研究现行的刑罚及有关制度,探讨如何改善和运用刑罚及有关制度的科学。

9、社会学:是从变动着的社会系统整体出发,通过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结构、功能和发展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10、刑事侦查学:是一门研究收集、检索和运用证据揭露、证实犯罪的理论和方法的学科。

11、研究方法:是指基于一定的价值判断和目的追求而采用的发现真实和求证真实的手段和方式。

12、犯罪学的研究方法:是指可用以收集、整理、分析能够反映犯罪现象特点、规律、成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状况与效果的资料和各种方法的总称。

13、方法论:是指指导科学研究的思想体系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原则、研究逻辑和思路等。

14、现场调查法:是贴近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为查明或验证犯罪原因、描述犯罪人的犯罪生涯、分析犯罪文化、提出犯罪预防措施或验证现有措施的效果而采取的研究方法。

15、现场实验法:主要用于推断因果关系,查明某一因素与犯罪发生的关联性或者验证某项预防措施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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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学名词解释:■1犯. 罪学:犯罪学就是研究犯罪问题的综合性科学,准确地讲,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并据以确立对策防卫社会和改造罪犯的刑事社会科学。

■ 2犯. 罪人:犯罪学中的犯罪人,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危害了社会,社会应当对其采取矫治措施的人。

■ 3犯. 罪社会学理论:犯罪社会学理论是运用社会学的根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探讨社会构造和社会环境与犯罪之间关系的学说,它侧重于以社会因素解释犯罪原因。

■ 4作. 为一个系统的犯罪原因:作为一个系统的“犯罪原因〞可以定义为:引起犯罪发生和变化的决定因素和影响因素相互作用的统一体整体。

■ 5犯. 罪预防:犯罪预防就是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限制、消除犯罪的原因,控制“犯罪场〞,减少或防止犯罪现象的发生。

■ 6被. 害人:被害人或刑事被害人,是指其人身和财产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或法人〕。

■ 7犯. 罪人类学理论:犯罪人类学理论,是以人类学为根底,从人体特征出发研究犯罪原因的学说。

意大利医生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是这一理论的创始人,其代表著作是?犯罪人论?。

龙勃罗梭的学生、意大利学者菲利和加洛法罗是其主要支持者。

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天生犯罪人论。

〞他认为,犯罪者是人类隔世遗传的产物,是向野蛮人退化的返祖现象。

原始人类和低等动物的残忍本能在他们身上的再现导致其实施犯罪行为。

菲利提出,犯罪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即三因素犯罪原因论,加洛法罗提出了自然犯罪论。

他把犯罪分为自然犯罪和人定犯罪两种。

■ 8犯. 罪预测:犯罪预测,就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一定社会内未来犯罪现象的种类、数量、开展趋势以及特定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等内容所进展的有根据的推测和估计。

■ 9综. 合治理社会治安: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机关、工厂、学校、部队、街道、农村等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政法机关的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道德的和法律的等各种手段,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挽救失足者,教育和保护青少年,不断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增强防卫,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主义建立的顺利进展。

■ 10职. 务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展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分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 11数. 理统计:所谓数理统计,就是指在社会调查中搜集、整理和分析犯罪统计资料,并进展推论的工作。

■ 12犯. 罪人的认知构造:犯罪人认识构造是犯罪人知识水平、认识能力、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总称。

■ 13犯. 罪行为:犯罪学中的犯罪行为是作为单独的,由犯罪人直接实施的具体行为表现出来的危害社会行为。

■14犯. 罪类型:所谓犯罪类型,就是指按照一定的原那么或标准,将复杂的、各种各样的犯罪现象划分为不同的犯罪类型。

■ 15犯. 罪心理: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犯罪心理处于关键的枢纽位置。

人的行为总是受人的心理活动的调节和支配的,由于犯罪心理的支配作用,人才能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从而成为犯罪人。

■ 16被. 害人学:被害人学是以犯罪的被害人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 17犯. 罪场:简要说来,它指犯罪的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以外的能够制约和影响犯罪发生的诸因素,包括:时间因素,空间因素,犯罪侵害对象有关情况,犯罪控制机制弱化情况。

■ 18可. 责性:可责性是指被害人因自身的过错,如挑衅、引诱、攻击等导致了犯罪的发生,因而对被害负有一定的道德、伦理甚至法律上的责任。

■ 19社. 会帮教:社会帮教是我国在对社会治安进展综合治理的实践中,人民群众创造的一种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违法犯罪人尤其是违法犯罪青少年进展帮助教育的群众性社会教育管理措施。

■ 20犯. 罪动机:犯罪动机是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推动力,是犯罪心理构造的有机组成局部。

是内部心理与外在行为的扭结点。

■ 21犯. 罪学的首要任务:确立刑事政策观念,正确执行刑法,防卫社会,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

犯罪学也称刑事政策学,它重在根据历史条件和现实状况,确定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刑事政策,用以正确指导刑法的执行,从而有效地实行社会防范,准确地惩治犯罪,成功的改造罪犯,以保卫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经济权益,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公益,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生产,开展经济,这是犯罪学的首要任务。

■22系. 统论:系统论,就是运用先进的科学方法,对某种“系统〞的研究、设计、规划行组织和管、制造、试验和使用等进理的科学。

■ 23被. 害性:被害性是被害人首要的根本特征,是指由被害人的生理心理以及精神诸要素所构成的足以使其被害的内在倾向性。

这种倾向性反映了被害人容易受害的外表特征■ 24法. 人犯罪:所谓法人犯罪,是指法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执行职务活动中,以法人的名义并根据法人决策机构的旨意,为了法人的利益成心或过失实施的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分的行为。

■ 25黑. 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谓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指某些有组织的集团性犯罪已具备黑社会犯罪的某些性质,但还不完全符合黑社会犯罪的完整特征,属于在一般犯罪集团向完全意义上的黑社会犯罪过渡的一种中间犯罪形态。

■ 26经. 济犯罪: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分的行为。

这不包括财产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

■ 27跨. 境犯罪:按照犯罪学的观点,当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发生在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即两个法域,并违反了它们的法律时,该犯罪就通称跨境或跨国犯罪。

比拟分析法:是指把资料中不同单位的同类因素或同一单位不同时期的同一因素进展比照,以发现它们之间异同的方法■28犯罪后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客观事物的变化,一般是指其造成的具有危害性的结果■29 犯罪的起伏律: 是指无论犯罪开展的总趋势如何,其在特定社会开展阶段上会出现时起时伏、波浪式的开展变化■30 人格障碍: 又称变态人格、病态人格,是受个体内外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偏离正常的人格畸形。

■31 职业型被害人: 是指由于其职业特征,容易成为犯罪行为的侵害目标的被在人。

■32 因果分析预测法: 是指由于其职业特征,容易成为犯罪行为的侵害目标的被在人。

36.犯罪中预防:是犯罪预防的应急措施,即在犯罪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措施,阻止犯罪的开展,防止犯罪后果的发生■3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国家政权、社会团体和广阔人民群众的力量,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主现代化建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36.文化:是指人类劳动、智慧和感情创造的产品的总和,是通过人类彼此协作,满足个人所属的社会特定环境、时间和空间里人类的需要,用于解决生活问题的公认方式。

■37李斯特:李斯特是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犯罪学家,他对影响犯罪的社会因素的研究成果丰富,对其后的犯罪学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38.观察法:即研究直接感知、记录研究对象的具体事实资料的收集方法■39.群体性犯罪:自发形成的众多人共同参与的犯罪■40.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具体犯罪及其总和,是一种多变的社会现象,具有量与质的属性。

■41 物防:是专指采用物质装置用以阻却犯罪实施所进展的犯罪预防■42.性格:性格是个人在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比拟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43 滚雪球抽样:是指通过的具有研究特征的调查对象寻找未知的具有研究特征的调查对象,依此类推直到到达规定的数目■44 犯罪社会学派: 犯罪社会学派是指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探计犯罪对策的犯罪学派■45 拟制的犯罪人: 即犯罪的社会单位或法人,是经法定程序成立或认可的,具有人格化特征,也具有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是“复合型的人〞简答论述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根本原那么的主要内容。

答:1〕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原那么。

〔2〕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那么。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那么。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简述刑罚个别化原那么。

答:1〕刑罚个别化原那么是实证犯罪学派关于犯罪预防的主要观点。

〔2〕实证犯罪学派反对古典犯罪学派的一般预防理论,主张刑罚的个别化。

〔3〕实证犯罪学派认为只有针对不同的犯罪人使用不同的刑罚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作用。

简述经济开展与犯罪增长的关系。

答:、〔1〕经济开展与犯罪增长之间并不存在同步的必然联系〔2〕经济因素作为条件,对犯罪有影响,它同犯罪既有联系,又不是惟一起作用的因素。

〔3〕经济因素只有同其他条件结合在一起,形成合力,才能起作用。

简述“三抓三促〞防控工作的要点。

答:、〔1〕抓点、线、面相结合,促社会面防控能力的突破。

〔2〕抓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促平安防范能力的突破。

〔3〕抓管、控、治相结合,促治安管控能力的突破。

简述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

答: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学科。

首先,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1〕研究目的上的区别;〔2〕研究内容上的区别;〔3〕研究方法上的区别。

简述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关系。

答:〔1〕定性研究是指对事物质的方面的研究;定量研究是指对事物量的方面的研究。

〔2〕定性研究是定量研究的根底。

〔3〕定量研究是定性研究的深化。

简述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关于违法犯罪少年的家庭特点。

答: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认为,违法犯罪少年的家庭,多数至少具有以下两个以上的特点:〔1〕家庭的其他成员中有犯罪者或行为、品德不端者及酒精中毒者;〔2〕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离婚者、被遗弃者;〔3〕父母愚昧无知,或者知觉上有缺陷及因病不能管教者;〔4〕父母性格简单精暴、专制偏爱,或对子女过分干预、过于严厉、放任、嫉妒,邻里居室过密,与近邻或亲友不和者;〔5〕人种与宗教的差异、习惯不同,或是收养子女及收容单位教养不良者;〔6〕失业、工资收入低,或在共同劳动中受到经济压迫者,等等简述构建犯罪预防实践体系应注重的问题。

答:构建犯罪预防实践体系必须从治本角度有针对性地抓住以下几点:〔1〕公民自防意识的培养与树立。

〔2〕犯罪预防社会责任的分解与落实。

〔3〕义务预防力量的挖掘和利用。

〔4〕犯罪高危人群的管理和控制。

〔5〕公安运行机制的调整和改革。

〔6〕加大对现代防范科技手段的运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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