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一、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公司的投标报价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实施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使公司投标报价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经营效益。

二、运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投标报价管理工作(京外地区参照执行)。

三、依据标准

3.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2公司《市场营销管理程序》。

四、总则

4.1适应公司走工程总承包发展道路的需要,加强公司对投标报价工作的管理。

4.2公司对外投标:报价实行总估价师负责制,投标方案实行总方案工程师负责制,成本管理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

4.3投标报价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科学分工、精诚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坚决服从,严格负责;

4.4投标工作应当遵循:投标技术方案科学先进,有针对性;经济论证对比清晰有充分性;投标策略具有针对性;投标价格具有竞争性;

4.5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忠诚于企业、严格保守经营机密。

五、投标组织体系(见下页)

七、主要职责划分

7.1投标领导小组

7.1.1制定公司投标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7.1.2组织投标评审和审定招标文件;

7.1.3制定投标策略:

7.1.4组织投标工作,协调各方关系:

7.1.5定期召开经营战略和投标策略研讨会,提出提高市场占有的措施及方法,并制定具体(重大或重要)项目投标策略,7.2市场部(市场经理)

7.2.1组织市场经理进行投标工程信息收集与跟踪,争取投标资格;

7.2.2项目前期考察及业主资信等背景的调查;

7.2.3负责投标资格预审表的填写;

7.2.4参加投标评审;

7.2.5负责投标过程中有关信息包括竞争对手的情况、标价等的收集,提供报价及领导进行决策参考;

7.2.6负责与业主的联系;

7.2.7负责具体联络和组织业主对公司的考察;

7.2.8负责前期对业主服务包括办理政府的有关手续及各项投标的前期手续。

7.3投标部(估价及询价人员)

7.3.1负责投标报价(包括研究标书条件、市场询价、核算工程量、组价、编制报价书等)及进行合格分承包方的询价(招标),主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的询价;

7.3.2参予对投标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调查;

7.3.3投标报价策略研究;

7.3.4进行成本分析和效益预测;

7.3.5建立投标资料台帐;

7.3.6合同条件交底。

7.4技术发展部

7.4.1编制投标方案,提出技术措施和降低造价的具体方案(包括变更设计的建议);

7.4.2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特殊技术、特殊工艺、特殊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

7.4.3负责对投标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调查。

7.5工程技术部

7.5.1参加投标评审

7.5.2参予投标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调查;

7.5.3提供生产要素配置计划并平衡、保证:

7.5.4项目班子的推荐及业绩资料;

7.5.5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机械设备用表、劳动力组织及施、工组织;

7.5.6牵头组织阴十所进行投标图纸的补充和完善。

7.6物资公司

7.6.1参加投标评审;

7.6.2建立物资价格信息网络,提供各类有竞争性的物资价格信息而且做出单位工程价格分析说明。

7.6.3提供主要材料供应渠道,和对合格分供方的选择及物资的配套调剂与保证;

7.7合约部

7.7.1参加投标评审;

7.7.2参予投标报价组织合格分承包方的招标(询价),并向投标部及总经济师提供项目分包价及最低社会成本资料便于投标决策;

7.7.3对中标工程进行咸本分析,划充项目制造成本,确定公司效益;

7.7.4协助项目组织分包合同的谈判及评审。

7.8进出口部

7.8.1进口材料设备的价格信息提供,建立国际价格信息网络;

7.8.2国外合格分供方情况分析及说明。

7.9专业公司

7.9.1专业工程市场价格信息的提供;

7.9.2提供合格分承包商的情况分析并参予组织合格分承包方的询价(招标)。

7.10资金部

7.10.1配合了解投标工程的业主资金状况;

7.10.2垫资、融资的可能性分析及具体承诺条件的制定;

7.10.3根据标书的要求办理投标保函。

7.11财务部

7.11.1提供投标书要求的财务状况资料;

7.11.2提供有关的单位工程成本资料、公司专业成本资料及财务报表资料:

7.11.3参加投标前期成本预测工作。

八、投标工作程序要求

8.1前期工作;

8.1.1由市场部负责、技术发展部、投标部参予;

8.1.2前期调查:项目审批的全部情况,包括需方情况、工程、性质、周围环境、资金情况、社会背景等;

8.1.3建立与需方的联系,报送有关资料包括企业简介、管理模式、资金能力、人员状况、设备能力、在施任务情况,以及需方关心的问题,组织业主考察我公司,争取投标资格;

8.1.4填报资格予审表;

8.1.5搜集竞争对手情况,提出竞争策略的初步意见;

8.2领取(购买)投标文件;

8.2.1市场部负责组织,投标部、技术发展部及项目经理参加;

8.2.2根据需方的邀请,参加发标会并购买或交付押金领取招标文件;

8.2.3听取需方的招标交底及设计交底,充分了解需方招标的

工期、质量、造价、资金、付款方式等要求及设计意图。

8.3参加现场勘察

8.3.1市场经理牵头,技术部(方案工程师)具体负责,投标部(估价师)、工程技术部参加;

8.3.2勘察内容

8.3.2.1施工现场所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交通条件、拆迁情况及“三通一平”情况、施工用地范围、面积、可提供临时用地情况;

8.3.2.2地下障碍及水位、测量标志、弃土场地、风雨气温等环境状况与周围建筑物,市政管网的关系;

8.3.3必须填写现场勘察报告,由技术发展部方案工程师负责并报投标办公室。

8.4标书研究

8.4.1技术发展部着重研究;

8.4.1.1标书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

8.4.1.2设计图纸及资料、地质资料是否有问题,我公司的技术能力能否满足需要;

8.4.1.3是否有新技术、新工艺、材料或特殊技术、工艺、材料要求,如何满足,是否有可代用的技术措施;

8.4.1.4设计图纸资料是合完整,做法是否明确,如何完善。

8.4.2投标部

8.4.2.1标书中有关费用的计取规定、是否合理;

8.4.2.2标价中应包含的各项费用;

8.4.2.3工程造价可调整的范围、办法;

8.4.2.4奖罚规定;

8. 4. 2. 5评标办法规定是否对我合利、我们是否有优势;

8. 4. 2.6标书中主要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合法。

8.4. 3合约部

8.4. 3.1承包方式,需方提出对分承包商有何具体的规定;

8. 4.3.2索赔、仲裁的现定;

8. 4. 3. 3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否合理;

8,4.3.4设计变更条款是否可行;

8.4.4工程部

8.4.4. 1质量、工期要求是否能实现;

8. 4.2对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是否可行;

8.4.4.3项目所需的生产要素是否能得到保证。

8. 4. 4标书研究应作好书面记录,统一交投标部集中归档。

8.4.5资金部

8.4.5.1工程价款的支付条件是否可以接受。

8.5投标评审

8.5. 1由投标主策划人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8.5. 2投标评审应对标书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及现场勘察的情况进行审定,着重在:

8. 5.2.1工期、质量等要求是否可以保证;

8. 5. 2.2技术要求是否可得到保证;

8.5. 2. 3合同条件是否能得到满足;

8. 5. 2.4费用的计取是否合理;

8. 5.2.5项目场地所处的周闲环境、现场条件是否具备;

8. 5. 2. 6项目所需的生产要素是否能得到保证;

8.5.2.7其它方面的内容,是否可行、合理,我们能否满足;

8. 5. 2. 8业主方全部背景情况;

8. 5. 2. 9竞争对手的情况。

8. 5. 3通过评审,作出投标与否的决定。

8.5.4研究投标所采取的策略。

8.5.4.1工期目标,如何确定;

8.5.4.2质量目标如何确定;

8.5.4.3费用如何确定、弃标、赔标、高标、中标、低标;

8.5.4.4其它优惠条件或竞争措施;

8.5.4.5技术措施方案;

8.5.4.6公关策略、措施;

8.5.5初步拟定确定项目经理入选;

8.5.6确定总的施工部署,包括生产要素的调配和保证;

8.5.7制订投标计划,确定主估价师和主方案工程师人选;

8.5.8由投标部负责填写《投标评审表》,并由各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会签,由投标部负责保存;

8.6工程量计算

8.6.1由专业估价师组织估价员进行,并对工程量负责审核;

8.6.2工程量计算按照标书要求的规则进行,原则上国内工程按当地政府定额规定进行计算,国际投标工程按标书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如标书无明确规定,按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如标书已给定工程量清单的可视对方聘请的不同的估价公司来决定是否核量;

8.6.3工程量计算必须用标准的计算稿纸计算,并且装订成册,作为投标的基础资料统一保存,便于查对;

8.6.4计算稿纸上必须注明图纸的编号、版号、涉及的标准图册的编号、页码,便于复核和修正;

8.6.5工程量的计算结构应尽可能分楼号、楼层、轴线、柱、梁,装修尽可能分单元、房间编号和分项目进行,便于项目结算和变更索赔;

8.6.6工程量计算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有虚假成分,不得高估冒算,要求真实、准确;

8.6.7对于专项分包工程,专业估价师应通过工程协力公司推荐合格的分承包商、邀请其报价;

8.6.8专业估价师须事先依据需方标书的要求制定专项分包工程报价要求书,复印必要的图纸资料交专业分承包商,并规定其送标的时间和要求;

8.6.9对于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的专项工程分包报价和方案,由主方案工程师和估价师会同询价员分别进行反复议标,经比较审定,

从中择优选取专项工程方案和报价,报总方案工程师和总估价师批准认可,结合到我方方案和报价中;

8.6.10分承包商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书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保密,一旦中标,则被采纳的专项工程投标方案和报价的专业分承包商,优先推荐考虑选为该项目的专业分承包商。

8.7询价

8.7.1专业估价师必须认真阅读标书和图纸,对需询价的材料和设备提出具体的项目、规格、名称;必要时进一步提供数量、要求、供货时间等,分国内和进口材料设备分别填写材料设备询价单,写清时间要求,交询价员负责询价;

8.7.2询价员依据询价单,计算机存档的现有数据资料填写询价单,对于没有库存数据的材料,重新填写询价单,分国内材料,设备和进口材料设备,分别交物资公司和进出部及专业公司负责查询,并提出返回的时间要求;

8.7.3物资公司、迸出口部和专业公司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询价工作;

8.7.4询价必须做到货比三家,要满足需方对材料的质量要求,价格应标明高、中、低三档,交货时间、预计涨落的趋势及幅度,其它报价说明,一律书面形式;

8.7.5询价员应把新询到的价格及时输入计算机或修改原来的储存的价格资料,询价单必须统一装订,作为报价资料统一保管,便于索赔,结算和查询。

8.8组价

8.8.1估价师应负责专业组价;

8.8.2组价必须依据标书规定进行;

8.8.2.1国内工程包括三资工程依据当地政府颁发的定额规定进行,同时邀请分包报价(全部成本价报价),以便分析确定盈亏保本点;

8.8.2.2国际报价依据施工方案和当地价格及当地定额消耗水平,以往积累的成本数据资料和专项分包的询价组价,同时邀请分包报价,以分析并确定盈亏保本点;

8.8.2.3分包报价必须进行量价分析比较并反复质疑,一·律要求书面答复确认;

8.8.2.4企业期间费用的计取根据标书文件要求结合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投标决策要求进行;

8.8.3专业估价师必须对专业报价的准确性负责;

8.8.4组价资料及分包报价资料必须整理装订,统一归档,便于查询、索赔、结算,于项目中标后提供给合约部一份报价资料(包括分包报价资料)。

8.9汇总与审核

8.9.1专业估价师在投标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送交主估价师,由主估价帅统一汇总:

8.9.2主估价师必须对专业估价师的报价进行审核,是否有遗漏的项目,是否与标书不符,是否按公司投标评审会议制订的投标策

略进行;

8.9.3主估价师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

8.10投标方案编制

8.10.1主方案工程师应组织专业方案工程师编制专业方案,工程技术部进行配合;

8.10.2方案工程师必须认真研究标书、规范、图纸、资料,熟悉公司的生产要素特点和技术体系;

8.10.3方案工程师必须依据标书、图纸资料要求,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和公司的技术体系及生产要素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有竞争能力的投标方案;

8.10.4工程技术部必须就工期编制,生产要素的配备,人员调配等提供切实可行和符合标书要求的有竞争力的方案;

8.10.5投标方案须包括;

8.10.5.1施工平面布置;

8.10.5.2进度计划编排;

8.10.5.3进度控制保证措施和手段;

8.10.5.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8.10.5.5机械、设备、劳动力配置情况;

8.10.5.6施工方法、工序安排、工序协调和控制;

8.10.5.7安全保证措施;

8.10.5.8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8.10.5.9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8.10.5.10改进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和建议;

8.10.5.11特殊部位,或特殊技术、工艺的措施方案。

8.10.6对于图纸不明确或深度不够的地方必须在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和满足需方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由主方案工程师委托工程技术部指定设计所加以补充和完善,对于特殊的技术或新的材料、工艺、方法应保证查询并提供详细的技术材料交专业估价师进行估价;

8.10.7投标方案必须整理装订,统一保管,便于查阅和指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11成本分析

8.11.1主估价师依据的专业估价师的报价资料及合约部提供的项目最低成本资料、财务部提供的公司专业成本资料和以往同类单位工程成本资料进行成本预测;

8.11.2成本预测必须依据投标方案要求、真实反映实际成本;

8.11.3对于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以询价为基础,向社会分包商发包的专项工程以分包价为基础,进行成本预测;

8.11.4通过成本预测,进行投标效益水平分析,提出定价的依据和建议交总估价师;

8.11.5总估价师依据主估价师的盈亏分析资料制订投标定标方案;

8.12投标决策

8.12.1五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投标价由总估价师确定;

8.12.2五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或重要项目投标价由总估价师请

示总经理后,由总经理决定;

8.12.3标书价必须由总估价师或委托主估价师一人填写,并封标,不得第三者介人;

8.12.4标价必须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进行打听和对外透露;

8.12.5标书封标,必须按当地标办的规定或业主的要求,不得随意乱封,封口必须盖法人及法人代表骑缝章各2枚。

8.13送标

8.13.1主估价师指派专人送标;

8.13.2投标书必须在业主标书中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不得延误;

8.13.3标书送达后,必须当面由需方接标人在标袋上填明送达的时间;

8,13.4标书送达后,须让需方经办人签收条,带回保存,便于今后查验。

8.14参加开标会

8.14.1原则上五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与重要项目,须由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如实在不能参加,须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参加,并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8.14.2五万平方米以厂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如不能参加,可委托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级别或相应级别的领导参,并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8.14.3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包括总估价师,总方案工程师或主方

案工程师,主估价师及市场经理,具体应根据业主要求的人数安排;

8.14.4具体及市场经理对于议标工程,事先需调络好议标的资料,准备好二套以上的议标方桌:

8.14.5参加邀标和议标的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经验,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代表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随机处理一切事宜并做出决定的能力;

8.14.6对于业主的开标记录,必须严格认真地校核;

8.14.7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应事先准备好记录表格,准确地记录各投标单位的各项报价和投标方案的要点和竞争策略、措施及业主的标底,记录必须统一保管,便于进行投标分析;

8.15投标分析

8.15.1主估价师和主方案工程师必须结合开标情况和竞争对手情况进行投

标分析总结;

8.15.2主估价师须结合对手的报价,标底价的情况对我方的报价进行分析;

8.15.2.1对于中标工程须分析中标的原因,竞争措施策略的成功之处;

8.15.2.2未中标工程须分析未中标的原因,竞争措施,策略不成功之处,以及竞争对手投标的手法,优势;

8.15.2.3工程报价的有关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汇总;

8.15.3主方案工程师须结合竞争对手的投标方案,进行总结分

析;

8.15.3.1中标工程,我方技术方案成功之处;

8.15.3.2未中标工程,我方方案上不成功之处及竞争对手在方案上的优势;

8.15.3.3我方投标方案的需进一步自我完善之处;

8.15.4投标总结须书面写出,并分别报总估价师和总方案工程师审阅后,分别统一存档。

8.16中标手续

8.16.1接到业主的中标通知,市场部派专人去标办办理中标手续;

8.16.2办中标手续需交纳中标份万分之四的手续费或其它地方规定的手续费;

8.16.3如接到未中标通知,市场部派专人去业主方取回押金,并交还所领取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及其相应的资料,并领取投标补偿金,交公司财务部统一人帐;

8.16.4如投标时交付了投标保函,中标后由合约部派人与业主联系,用履约保函撇换投标保函;如未中标由合约部派入取回投标保函;

8.17合同报价交底

8.17.1中标后,主估价师须安排人员整理一份报价资料交合约人员保存;

8.17.2合同人员须参予投标的全过程,对报价资料认真研究,

在合同管理中加以贯彻;

8.17.3主估价师应对报价中己含的或未含的内容作一书面的详细说明,交合约人员在谈判中加以完善;

8.17.4主估价师须亲自或委托专人对中标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合同价款费用台帐及时进行调整,参予工程竣工结算,并对报价与实际结算价进行分析、比较,对投标的准确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8.17.5对于投标未进行分包招标的项目中标后,合约部应书面通知工程协力公司准备合格分承包商的推荐、落实工作;

8.18标价的调整

8.18.1合同谈判中,涉及合同价格的调整,须由主估价师参予谈判,必要时总估价师参加;

8.18.2合同履约中,涉及合同价格的调整须经过主估价师认可;

8.18.3合同价款的调整必须建立专门的台帐,及时交投标部和财务部,应在当月的结算工程款中向业主报出,并随工程款一并收回;

8.19方案的变更

8.19.1施工组织设计须依据投标方案确定的原则进行编制,由主方案工程师主持;

8.19.2涉及方案的变更,必须由主方案工程师进行确定,也可由主方案工程师委托专人负责;

8.19.3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须由主方案工程师或委托专人负责调整。

九、京外工程

9.1公司京外地区实行地区总经理负责制;

9.2京外一律设办事处机构,负责对外任务的洽谈,投标前期工作及组织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工作;

9.3一般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投标在满足公司总部期间费用收益率的情况下,由地区总经理决策;超过5万平方米或重要项目或预测的总部期间费用收益率满足不了公司要求的投标决策,由京外地区总经理书面报告公司总部决策。

十、奖罚

参见公司《市场营销奖励办法》的规定。

十一、附则

本办法从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表一投标前交底表

填表部门:市场部

填表人:

部门经理签字:表二投标报价申报表

填表人(主估价师):批准人: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 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以及其他参 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 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 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 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人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 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资金保证方式及金额,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章投标准备 第八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保证相关人员的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其。 第四章投标评审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一、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公司的投标报价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实施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使公司投标报价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经营效益。 二、运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投标报价管理工作(京外地区参照执行)。 三、依据标准 3.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2公司《市场营销管理程序》。 四、总则 4.1适应公司走工程总承包发展道路的需要,加强公司对投标报价工作的管理。 4.2公司对外投标:报价实行总估价师负责制,投标方案实行总方案工程师负责制,成本管理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 4.3投标报价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科学分工、精诚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坚决服从,严格负责; 4.4投标工作应当遵循:投标技术方案科学先进,有针对性;经济论证对比清晰有充分性;投标策略具有针对性;投标价格具

有竞争性; 4.5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忠诚于企业、严格保守经营机密。 五、投标组织体系(见下页) 七、主要职责划分 7.1投标领导小组 7.1.1制定公司投标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7.1.2组织投标评审和审定招标文件; 7.1.3制定投标策略: 7.1.4组织投标工作,协调各方关系: 7.1.5定期召开经营战略和投标策略研讨会,提出提高市场占有的措施及方法,并制定具体(重大或重要)项目投标策略, 7.2市场部(市场经理) 7.2.1组织市场经理进行投标工程信息收集与跟踪,争取投标资格; 7.2.2项目前期考察及业主资信等背景的调查; 7.2.3负责投标资格预审表的填写; 7.2.4参加投标评审; 7.2.5负责投标过程中有关信息包括竞争对手的情况、标价等的收集,提供报价及领导进行决策参考; 7.2.6负责与业主的联系; 7.2.7负责具体联络和组织业主对公司的考察; 7.2.8负责前期对业主服务包括办理政府的有关手续及各

投标管理办法

投标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二、投标原则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要求; 2、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公司的各种有限资源; 三、工作要求 1、投标期间,责任部门、配合部门以投标工作为重点,安排工作日程。紧急或重大项目投标,应在保证按期完成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安排晚间及周末、节假日加班; 2、部门工作职责由负责人具体落实责任人及考核措施; 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不得漏项、错项。根据招标情况,在必编内容基础上,补充和丰富投标文件,文

件内容充分体现公司优势,外观封装充分体现公司形象,提升投标成功率。 四、工作职责 (一)综合部职责 投标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 1、负责准备购买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协调对口业务区在截止日前完成文件购买;属于资格前审的招标项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完成资格前审文件。 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1)明确各项投标要求,根据招标项目涉及的部门,拟出计划,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间; (2)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汇总整理招标文件疑问征询内容,按期向招标单位发送征询文件; 3、负责整合编制投标文件; 4、负责投标文件盖章、签署及封标工作; 5、负责投标项目信息整理,为保证金返还及投标票据报销提供依据;

6、负责投标文件的备案保存和日常投标存档资料的整理更新; (二)财务部职责 投标工作配合部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 1、负责投标内容中涉及财务、资产数据的填写及财务报表、证票收集扫描、资信证明开具等相关资料的提供;属于内容繁杂的资料,负责按周期进行整理更新; 2、负责基本账户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履约服务费或中标服务费的汇款; 3、负责银行报标保函的开具; 4、负责督办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5、协助专业部门(维护部、工程部)完成投标报价的推算。

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管控招标采购过程,加强预算控制,在招投标活动中强化诚信意识,促进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公开、公正、透明,加强社会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和企业,以及该单位或者企业在招标采购和招标代理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在招标采购和招标代理过程中,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防范瞒报欺骗、遏制投标造假行为,实行科学管理、严格监督。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条招标文件是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编制的有关实施采购活动的规则和要求的文件。 第五条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自行编制,并在采购项目公告中明确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类型、估算价格、采购方式和采购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参加招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费及履行保证金的要求等; (三)招标文件中订明的标准、规格、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等采购方案要求以及计划要求、合同约定的要求; (四)投标报价的要求; (五)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具体程序和流程、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委员的任职资格要求等; (六)采购合同履行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的事项。 第三章招标文件的发布 第七条招标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于指定的招标网站上发布采购项目公告。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在公告中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类型、总金额、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及其所涉及的信息内容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订明的采购方案要求应当在采购项目公告中明确列明,采购合同履行的相关约定及其他事项也应在采购项目公告中发布。

第四章参预招标 第十条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定资质和执业资格,并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缴纳报名费,并依法缴纳保证金。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和报名材料,并将 审核结果通知投标人。 第十三条投标人需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标书、技术方案 及有关证明文件、报价和保证金等。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格式编制及提交。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提交的投标文件严格核实,并在评标前 结束查看。 第五章评标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标会议上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作出评审结果。 第十七条评标基本要素包括标书的购置价、合理性与可行性、 技术方案、服务能力、完工时限或者交付期限、资质证明文件、资 质保证金等。

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和社 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组织或个人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的管理。 第二章招标程序 第三条招标公告 1. 招标人应当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适当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条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2. 招标公告应当至少提前30天发布,以保证潜在投标人有充 分的准备时间。 第四条投标申请 1. 潜在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2. 投标申请书应当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投标报价等内容。 第五条开标评标 1. 开标工作应当在公开场所进行,招标人及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 评标工作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结果应当依法依规公布,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六条中标通知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现金或银行汇票等形式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

2. 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四章违约与处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 2. 若投标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第十条处罚措施 1. 对于违约行为,可采取警告、罚款、取消资格等处罚措施。 2. 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 (字数:340字)

招投标管理办法(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 内容导航: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帆兆芦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态带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 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 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 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 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 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 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 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1. 引言 设备采购是组织机构获取所需设备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并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设备采购招投标 管理办法(试行)》。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组织机构的设备采购活动。 3. 定义 •招标:组织发布设备采购需求并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过程。 •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设备采购的报价和相关文 件的行为。 •评标:组织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过程。 •中标: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设备:指用于组织机构生产、科研、办公和服务等目的的物品, 如设备、设施、软件等。

4. 招投标流程 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流程如下: 1.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机构根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规格要求、技术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等。 2.公告发布:组织机构将招标文件发布到公众媒体或官方网站,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供应商能够充分了解招标要求。 3.投标准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技术方案、企业资质证明等。 4.投标截止:组织机构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价格的合理性、供应商资质等。 6.中标公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公示中标结果。 7.中标通知:组织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确定设备采购细节和合同签署事宜。

8.合同签署:组织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约定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等。 9.设备交付: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设备。 10.验收验收:组织机构对交付的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1.付款结算:组织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设备采购款项。 5. 投标文件要求 •报价表:列明设备采购的报价和付款方式。 •技术方案: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参数等详细信息。 •企业资质证明: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格证明、经营范围证明等。 6. 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应明确设备采购的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的要求,并进行权重分配。 7. 中标通知 •中标供应商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方法 第一章总如此 第一条为了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展的招标活动,适用本方法。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工程,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如此上必须进展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躲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 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定理由; 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和工程量; 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工程,难以分割; 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展。 第四条招标工程的立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

理试行方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展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如此。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方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承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视。 第二章招标机构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工程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 (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 (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 (四)审批重大招标工程〔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的招标报告;

科研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1. 引言 为了规范科研项目的招投标行为,提高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科研项目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科研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及其他相关环节。 3. 术语定义 科研项目: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具有科学研究、开发创新性质,并且有一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项目。 招投标:指科研项目的招标活动,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评审等环节。 4. 招投标主体 科研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由科研项目申报单位负责,招标单位和投标人分别作为招标方和投标方参与其中。 5. 招标文件编制 项目背景和目标:介绍科研项目的背景和目标,确保投标方对项目有基本了解。 投标要求:明确投标条件、项目要求和可行性研究等内容。

合同规定和约束条件:包括合同履约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约束条件。 投标文件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等要求。 评标标准和方法: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其他附件:根据需要,可以附带项目附件、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 6. 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是招标方向社会发布的信息通知,应通过官方网站、媒体或其他途径进行发布,并公示招标方的联系方式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 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审查是招标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和资格文件的核实。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招标方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文件的核实:招标方应验证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投标人具备参与项目的资格。

基础教育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基础教育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1. 引言 2. 招投标范围 学校建设工程 教育设施建设与修缮 教育装备采购 教育信息化建设 3. 基本原则 3.1 公开、公平、公正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3.2 诚信 投标人应遵守合法合规的行为准则,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贿赂活动等。 3.3 透明 招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投标人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公布,并接受监督。 4. 招标公告 4.1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和基本信息 招标范围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 4.2 公告媒介 报纸 公告栏 电子招标平台 政府网站 5. 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 技术方案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指定地点。 5.3 投标文件的评审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中标候选人的筛选。 6. 开标和评标 6.1 开标程序 核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宣读投标报价 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6.2 评标程序 评标应当公开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制定评标报告。 6.3 中标候选人确定 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7. 中标和合同签订 7.1 中标通知

招标人应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并要求中标候选人办理中标手续。 7.2 中标公告 招标人应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布中标人的名称和中标金额等信息。 7.3 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合同签订,并明确合同的履行要求和时间安排。 8. 监督和处罚 8.1 监督机制 招标人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并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8.2 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取消资格等。 9. 附则 9.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9.3 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有形交易市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交易市场、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体系、统一电子监察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和设备、材料采购等.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全市统一设立的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机构.西安建设工程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全市统一设立的工程建设信息管理机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合署运行,统一管理。 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公布有关政策法规,管理评标专家库和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制定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诚信评价体系,管理维护工程交易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保存招标投标过程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预选承包商名录库.预选承包商名录是指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在定期、集中、规范的综合性资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出一批可以供招标人优先选择的企业名单;对其实行准入和清出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第六条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其投标人或承包人应当从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选择确定。西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七条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库、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和人员信用档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管理持续改进,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 》、《神东煤炭分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试行)》、《神东煤炭分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率定额管理的有关规定》、《神东煤炭分公司 建造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管理办法》、《物资供应管理办 法(试行)》(另发),现印发给你们,《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 制度(试行)》自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试行,其余制度自文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应及时组织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 各单位请及时与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联系解释,并反馈意见或者建议。自本文件内各制度试行之日起,原神东煤炭公司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神东煤炭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神东煤炭分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及中国神 华能源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分公司”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 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合用本制度。 属于股分公司直管项目不在此列。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以上的; (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以 上的; (四)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工程 项目和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 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3:招 标 流 程 招标前期准备工 作 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函)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出售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标前答疑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截止 开标、评标 评标并将评标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 定标 发出中标通知 拟订合同、报公司审定、 签订合同 进入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项目招标策划准备工作 投标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对投标企业的考察 确定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委托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工作 确定评标办法工作 与投标企业商务洽谈工作 确定项目质量工作 确定项目工期工作 确定造价工作(最高限价) 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工作 确定其它相关指标 招标形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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