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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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水处理设备在工业生产、生活用水供应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水处理设备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行,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对其技术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一、水质要求首先,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水处理设备需要达到特定的水质标准。

例如,在饮用水处理中,需要去除水中的杂质、微生物、重金属、有机物等有害物质,使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而在工业用水处理中,水质要求则会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工艺而有所不同。

比如,电子工业对水质的电阻率、颗粒物等指标有严格要求;制药工业则对微生物、内毒素等指标要求极高。

二、处理工艺水处理设备应采用合适的处理工艺,常见的工艺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物理处理方法如过滤、沉淀、离心分离等,用于去除水中的悬浮物、颗粒物和较大的杂质。

过滤可以通过砂滤、活性炭过滤、膜过滤等方式实现,根据水质和处理要求选择不同的过滤介质和过滤精度。

化学处理方法包括混凝、沉淀、氧化还原、离子交换等。

混凝和沉淀常用于去除水中的胶体和细小悬浮物;氧化还原用于去除水中的氧化性或还原性物质;离子交换则用于去除水中的离子态污染物。

生物处理方法主要用于去除水中的有机物和氮、磷等营养物质。

常见的生物处理工艺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

三、设备性能(一)处理能力水处理设备应具备满足设计处理水量的能力,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能够适应水量的变化。

同时,处理设备应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给定水量的处理,保证处理后的水质稳定达标。

(二)运行稳定性设备应能够在长时间连续运行的情况下保持稳定的性能,减少故障发生的频率。

关键部件和易损件应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并且易于更换和维修。

(三)自动化程度现代水处理设备应具备较高的自动化水平,能够实现自动监测水质、自动调整运行参数、自动报警和故障诊断等功能,减少人工干预,提高运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材料选择与水接触的部件和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化学稳定性,不会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1) 进 水 碱 度 高,强酸阴离子 含量高
2)高压及以上 汽包炉和直流炉
同本表序号8系统
<0.02
适用于高含盐 量水
二级交换均采 用强型树脂
阳、阴离子交换器,分别串联再生, 阴离子交换器,可选用Ⅱ型树脂
二级除盐加混床 11 H — D — OH — H — OH —
H/OH
<0.2
反渗透,加一级或二级混床 12
2mmol/L
锅炉压力大于5.9MPa时,出水电导率 5μS/cm
<0.02
同本表序号2 、5系统
同本表序号5系统
<0.1
进水中强酸阴 离子含量高且二 氧化硅含量低
<0.1
可采用阳、阴双室(双层)床或串联再
进水碱度高, 强酸阴离子含量 高
锅炉压力大于5.9MPa时,出水电导率 5μS/cm
<0.02
序号
设备名称
1 过滤设备 2 活性炭过滤器
单流 机械过滤器
双流 高效纤维过滤器
单层滤料
双层滤料 三层滤料 单层滤料
运行流速(m/h)
混凝澄清 8~10 10~14 18~20 15~18 20~30 去除游离氯 去除有机物
接触混凝 ≤10
≤20 ≤10
3 钠离子交换器
单级钠
固定床
浮动床
第二级钠
树脂 磺化煤
中压锅炉补给水 当进水碱度小于0.5mmol/L或有石灰预
率高
时,可考虑省去除二氧化碳器
高压及以上汽包 锅炉和直流炉
1.中压锅炉补给 水率高,
当采用阳双室(双层)床,进口水硬度与 的比值等于1~1.5为宜,阳离子交换器
再生
顺流再生 3 HW — H — D —

纯水处理设备技术资料

纯水处理设备技术资料

纯水处理设备技术资料1.水利用率≥60%,脱盐率≥ 99%。

2.产水水质:产水量≥500L/H,处理方式单级+消毒,纯水电导率≤15μs/cm(25℃),细菌总数:≤10CFU/100ml。

3.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直接制备纯化水,单级纯化水的水质符合WS310-2016清洗用纯化水电导率≤15us/cm(25℃),以及符合WS507-2016清洗用水的标准菌落总数≤10CFU/100mL的规定。

4.系统封闭式全自动运行,采用预处理+RO膜处理技术,预处理系统自动冲洗及再生运行,反渗主机具有自动脉冲冲洗功能;具有低压、无水以及过热保护等功能。

5.系统采用全自动运行控制系统,无需专人看管,主机一体化设计,占地面积小,有效节约空间。

6.系统具备耗材寿命智能管理、更换提醒功能,具备故障报警及故障分析提示功能;具备实时显示运行参数、压力、流量、水质等功能。

7.供水系统采用恒压供水技术,供水同时受水箱液位或低压控制的双重控制,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平衡、稳定运行和对水泵的保护。

8.纯水储水及管道采用无残留式消毒、灭菌,无二次污染,独立的循环管道确保全面消毒,维护末端用水水质。

9.控制方式:采用全自动控制、在线显示电导率等参数。

10.预处理系统由机械过滤器、软化过滤器、保安过滤器组成,罐体采用内衬ABS外绕FRP的树脂罐,阀体为全自动控制阀。

11.机械过滤器:滤料为石英砂、优质果壳炭,软化过滤器:滤料为001x7型离子树脂,保安过滤器采用不锈钢材质。

12.反渗透系统:处理方式单级,高压泵要求材质304不锈钢,丝口或法兰连接,膜元件要求;脱盐率≥99%、膜片类型为:芳香族聚酰胺复合膜。

13.纯水供水系统由不锈钢储水箱及纯水泵等组成,纯水泵要求流量:≥2m³/H,丝口连接,水箱材质为不锈钢,佩带液位感应装置。

14.管路要求系统管道高压部分304不锈钢,低压部分优质U-PVC。

15.消毒系统:破坏细菌生存环境,细菌无法生存。

水处理设备施工技术条件

水处理设备施工技术条件

水处理设备施工技术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各重工业,农业,设工单位等众多行业的发展,对空气水等造成了大量的污染,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环保这块的问题,国家大力支持水处理设备的发展,水过滤等高科技技术。

为的是让人们在饮水上不出现问题,水有自来水和纯净水之分,自来水里面掺杂很多物质,其对人体危害相当大,特别是漂白粉。

为此重庆名膜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水处理设备,纯净水处理设备,还有工业软化水处理设备。

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水处理设备在技术含量上不是很有难度,但也绝对不简单,那么水处理设备需要什么样的技术与条件呢?以下是笔者的见解。

水处理设备的施工是多方面的,应按设计的图纸与制造厂有关的技术文件然后进行,由于是多方面的那么在设备就位前应该注意的是,设备基础的尺寸与其相应安放的位置,高度也要符合要求的设计。

在者根据水处理设备的尺寸,钢筋混凝土极柱及设备基础上要预埋水处理设备的空间,也就是其孔洞,位置一定要符合设计的要求。

平底水箱设备做为基础,垫层的中心向外,中心要比边缘高十到二十毫米。

水处理设备又如何进行调整和试用呢?水处理在室内外的防腐地面,沟道及中和池应施工完毕并检验合格。

水处理室内部粉刷,油漆,地面等应按设计的要求施工,还有实验室,通风空调等也应按电源及实验台等设施按设计的要求来进行,水处理系统的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才能投入使用,与水处理设备相关的产品,如电气,热工,化学仪表等都应安装完成过后,通过检查过后才能投入使用,特别是照明和通讯设施一定要满足正常工作的使用。

所有管道和其水处理设备都应涂上相关规定的油漆。

如果是国外进口设备,应根据合同书中的有关技术条文,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来进行。

水处理设备的调试,通过调试检查水处理设备的制水能力,出水水质等方面都要符合设计的要求,其次是合理的操作工艺条件,运行周期,周期制水量等等一切都要符合清洗工艺的参数,然后是对制造质量与施工质量进行系统的检验,且一定要通过试用使再生废液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还有得出该水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JB-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部标准 JB-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 a.设计压力p<1.569MPa(16kgf/cm2),不受《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 程》(以下简 称《容规》)监察的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b.设计压力0.098<p<1.569MPa(1<p<16kgf/cm2);容积V≥25L; 且p ×V≥19.6L·MPa(200L·kgf/cm2);设计温度高于标准沸点(指在 0.1MPa下的沸 点),介质为水和蒸汽,受《容规》监察的设备的制造和 检验。 各零部件的制造、装配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外,还应符合 设计图样、 工艺文件的要求。 1 技术要求 1.1 材料 1.1.1 制造设备的材料应符合部标《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的规 定。 1.1.2 制造厂对首次采用的新材料应进行必要的工艺性试验。 1.1.3 容器材料的含碳量不得大于0.24%,焊后需热处理的容器,焊条含 钒量不得 大于0.05%。 1.1.4 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下料时,应按有关规定打上原材料移植标记。 1.1.5 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代用,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 附证明文 件。 1.1.6 凡与容器相焊接的材料,其可焊性应良好。 1.1.7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金属粉末等)的选用, 按图样和工 艺文件的规定。 1.1.8 硬聚氯乙烯板应符合SG86—78《硬聚氯乙烯板材》的规定;管材 应符合 SG78—75《硬聚氯乙烯管材》的规定;焊条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 定。 1.1.9 设备所用锻件按JB755—73《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中的Ⅰ级要 求规定。 1.1.10 设备上连接外管道的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 JB74~85 —59《管 路法兰》1的规定。 1.1.11 设备容器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1157~1164—82《压 力容器 法兰》的规定。 1.1.12 设备用灰铸铁件应符合JB2639—83《锅炉承压灰铸铁铸件技术条 件》及 JB2854—8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偏差和重量偏差》的规定。 1.2 冷热加工成形

技术要求-水处理

技术要求-水处理

技术要求-水处理设备一、水处理设备总体要求及规范1、总体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水处理设备应是该品牌注册产地工厂组装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是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和高质量材料生产而成,并做到:结构合理、外型美观光滑、耐腐蚀、可靠性高、密封性能好、使用寿命长、阀门开启灵活、执行器运转可靠、操作及维护保养简便,设备过滤效果好反冲洗洗净度高,耗水量少。

并能在安装地最不利条件下保证其正常运行。

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有关费用均与招标方无关。

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多项全程水处理器1、性能参数1)应用于冷却水系统的全自动水处理器应具备杀菌灭藻、防垢、超净过滤功能;应用于冷冻水系统的全自动水处理器应具备防腐、防垢、超净过滤功能;2)过滤效率应>80%;阻垢率应>92%;杀菌、灭藻率应> 95%2)碳钢腐蚀速率应< 0.125mm/年;不锈钢和铜合金腐蚀速率应<0.005mmi3)过滤精度:100μm。

(对系统的一个净化作用)4)运行压力损失:<规定值(定货前需提供给设计)5)滤体反冲洗再生及排污控制方式至少应包括:预设时间;预设出入口压差;预设水质(电导率值)。

当满足预设限值时,自动开始反冲洗排污操作。

6)所有电气零部件应能适合于下列条件内操作:电压波动:±10%;7)供电为单相交流220V、50Hz。

(结合电气设计)8)供电满足设计要求与水管采用法兰连接9)安全绝缘电压:5000V2、技术要求1) 多项全程水处理器应采取全流量过滤,运行时不应影响本工程配套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多项全程水处理器为旁通式落地安装,设备具有自动反冲洗、排污的功能。

在进行反冲洗、排污期间,不得有未经处理的水进入空调水系统。

3) 多项全程水处理器设备应自带电控箱,并能实现无人值守的全自动控制,可以实现显示屏自动显示设备运行参数。

带远程控制,与楼控连接。

水处理设备制造标准

水处理设备制造标准

水处理设备制造标准水处理设备是用于处理水质的设备,其制造标准对于确保设备质量和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水处理设备的制造标准应当包括设备的材料选择、制造工艺、设备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并且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首先,水处理设备的制造标准应当明确设备所使用的材料的选择要求。

材料的选择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和机械性能,能够满足设备在不同水质条件下的使用要求。

此外,对于设备中接触水质的部件,还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以保证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其次,制造标准应当明确设备的制造工艺要求。

包括设备的加工工艺、装配工艺、焊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制造工艺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设备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因此应当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

另外,制造标准还应当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详细的规定。

包括设备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能耗等方面的要求。

设备的性能直接关系到设备的使用效果,因此应当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要求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此外,制造标准还应当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严格的要求。

包括设备的结构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水处理设备通常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因此安全性能的要求尤为重要,以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综上所述,水处理设备制造标准应当全面、严格,确保设备质量和使用效果。

只有通过制造标准的严格要求,才能够生产出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水处理设备,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制造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也是推动水处理设备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希望全行业能够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水处理设备的制造标准,为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1)水处理主体设备(下图虚线框内)采用混凝—气浮—过滤工艺,当用于绿化灌溉回收用水时需经过消毒工艺处理。

定国湖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处理流程如下图所示:2)采用一体化超微净化设备,设备处理量为1000m3/h,一体化设备及消毒清水池均置于全地下机房内,机房净尺寸为46m×11.5m×4m。

3)水处理设备管网只包含机房内部管道,不含机房外循环管网。

4)设备及操作空间面积需控制在350m2以内,高度不超过3m。

5)须有相似规模湖体水处理项目案例。

6)水处理设备产生的超微气泡直径应介于10微米左右到数百纳米(介于微气泡和纳米气泡)之间;超微气泡表面带负电荷,产生自由基。

7)自动加药系统应包括精确投药系统及药剂与水体充分混合系统,可采用明矾等环境友好型药剂,禁止采用杀藻剂或硫酸铜等药剂。

8)水处理设备应包含重力进水安全自动控制,实现水位的自动控制。

9)水处理设备应包含PLC自动控制系统,即故障报警主程序及提升供水、自动反冲洗、自动加药、工艺参数处理三个子程序,通过设定的检测仪器,对系统出水水质、流量、水位压差等即时检测后反馈给PLC系统。

10)设备中过滤膜材质应采用进口的聚酯合成纤维或金属纤维,孔径大小约5-10μm,单位时间过滤水量1000 m3/h。

11)设备具有高效去除N、P、藻类、有机物、悬浮物、重金属及湖水充氧的功能。

12)设备要求全自动运行,性能稳定,维护、检修方便。

13)为确保系统安全,所有进出水阀门均采用气动阀门;水泵采用川源、凯泉或进口品牌,电气元件均采用施耐德或同等优质品牌。

14)设备特殊工艺,如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制定专门的工艺文件和质量控制程序。

15)对水处理机房内采取多重安全性保障,可在停电及水处理设备运转出故障时避免湖水灌入、主体设备各反应仓溢流及其它情况造成机房淹没的风险。

16)禁止在湖体内设置任何水处理设备及设施,以避免影响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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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2932-8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86-07-31批准1987-01-14实施本标准适用于:a.设计压力p<1.569MPa(16kgf/cm2),不受《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监察的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b.设计压力0.098<p<1.569MPa(1<p<16kgf/cm2);容积V≥25L;且p×V≥19.6L·MPa(200L·kgf/cm2);设计温度高于标准沸点(指在0.1MPa下的沸点),介质为水和蒸汽,受《容规》监察的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各零部件的制造、装配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工艺文件的要求。

1 技术要求1.1 材料1.1.1 制造设备的材料应符合部标《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的规定。

1.1.2 制造厂对首次采用的新材料应进行必要的工艺性试验。

1.1.3 容器材料的含碳量不得大于0.24%,焊后需热处理的容器,焊条含钒量不得大于0.05%。

1.1.4 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下料时,应按有关规定打上原材料移植标记。

1.1.5 设备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代用,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附证明文件。

1.1.6 凡与容器相焊接的材料,其可焊性应良好。

1.1.7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金属粉末等)的选用,按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

1.1.8 硬聚氯乙烯板应符合SG86—78《硬聚氯乙烯板材》的规定;管材应符合SG78—75《硬聚氯乙烯管材》的规定;焊条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1.9 设备所用锻件按JB755—73《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中的Ⅰ级要求规定。

1.1.10 设备上连接外管道的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74~85—59《管路法兰》1的规定。

1.1.11 设备容器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1157~1164—82《压力容器法兰》的规定。

1.1.12 设备用灰铸铁件应符合JB2639—83《锅炉承压灰铸铁铸件技术条件》及JB2854—8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尺寸偏差和重量偏差》的规定。

1.2 冷热加工成形1.2.1 坡口焊接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用火焰切割的坡口表面应将熔渣和氧化皮清除干净。

1.2.2 封头1.2.2.1 封头用钢板拼接制成时,拼接焊缝不得超过二条,且拼接焊缝离封头中心距离应小于0.25D n,拼接板最小宽度应大于200mm(图1)。

1.2.2.2 封头由瓣片和顶圆板对接制成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径向焊缝之间最小距离应大于3S,且不小于100mm,中心顶圆板直径d应小于0.5D n,顶圆板由二块拼接时,焊缝应通过顶圆板中心(图2)。

1.2.2.3 椭圆形、碟形封头主要尺寸偏差按表1的规定(图3)。

图1图2图3图4表1mm表2mm1.2.2.4 椭圆形、碟形和折边锥形封头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图样厚度的90%。

当图样厚度大于40mm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图样厚度的87%。

球形封头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图样厚度的85%。

1.2.2.5 椭圆形、碟形、折边锥形封头的直边部分上的纵向皱折深度不得大于1.5mm。

1.2.2.6 球壳或球形封头主要尺寸偏差按表2的规定(图4)。

1.2.3 筒节1.2.3.1 纵向焊缝条数见表3。

表31.2.3.2 两拼接纵向焊缝中心线间的弧长不小于300mm。

1.2.3.3 厚度相等的单层钢板纵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图5)b≤10%S,且不大于3mm.1.2.3.4 厚度相等的复合钢板纵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图6)b≤10%S,且不大于2mm。

图5图6图7图81.2.3.5 对接纵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用弦长等于16D n,且不小于300mm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图7)。

1.2.3.6 同一横截面上最大与最小直径之差,应不大于该截面直径的1%,且不大于25mm(图8),有开孔补强时应距补强圈边缘100mm以外的位置测量。

1.2.3.7 筒体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按表4的规定(图9)。

表4mm1.2.4 法兰1.2.4.1 管路法兰(或平盖)的加工按JB74~85—59《管路法兰》的规定。

1.2.4.2 受《容规》监察的设备的筒体法兰的加工按JB1157~1160—82《压力容器法兰》的规定。

图91.2.5 组装1.2.5.1 设备筒体可由数节对接而成,其中最短一节长度不得小于300mm。

1.2.5.2 厚度相等的钢板对接时,环向焊缝的对口错边量。

a.壁厚S≤6mm时,b≤25%S;b.壁厚6mm<S≤10mm时,b≤20%S;c.壁厚S>10mm时,b≤10%S+1mm,且不大于6mm(图10)。

1.2.5.3 厚度相等的复合钢板对接时,环向焊缝的对口错边量b≤10%,且不大于2mm(图11)。

图10图111.2.5.4 对接环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用长度不小于300mm的检查尺检查(图12)。

1.2.5.5 厚度不相等的钢板对接时,当薄板厚度不大于10mm,且两板厚度差超过3mm;当薄板厚度大于10mm;且二板厚度差大于薄板厚度的30%或超过5mm时,则应将厚板边缘削薄,削薄长度L至少为削薄厚度b(厚板和薄板之差)的3倍,对接焊缝的对口错边量按第1.2.5.2款规定(图13)。

图12图131.2.5.6 当二板厚度差小于第1.2.5.6款规定的值时,则按第1.2.5.2款的规定,且焊缝的对口错边量b以较薄板厚度为基准确定。

在测量对口错边量时,不应计入钢板厚度的差值。

1.2.5.7 容器的组焊不应采用十字焊缝,组装对接时,相邻筒节间的纵缝及封头拼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错开间距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1.2.5.8 制造中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对深度大于0.5mm的尖锐伤痕应进行修磨,使其圆滑过渡,修磨处的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的10%,且不大于2mm。

1.2.5.9 容器焊缝应尽量位于支座之处,设备内外件和筒体相焊接的焊缝,其边缘至筒体焊缝边缘距离应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对于不受《容规》监察的设备应不小于30mm,受《容规》监察的设备不小于50mm。

图141.2.5.10 容器上凡被覆盖的焊缝,均应打磨至与母材齐平。

1.2.5.11 接管法兰螺栓孔不应和筒体主轴中心线重合,而应对称地分布在它的两侧,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样上注明(图14)。

1.2.5.12 机械加工件表面的未注尺寸公差按GB1800~1804—79《公差与配合》规定的IT14级精度,非机械加工表面的未注尺寸公差按IT16级精度。

若未注公差尺寸为长度尺寸时,则长度尺寸公差按上述公差的 12 IT,1.3 开孔及装配1.3.1 容器焊缝上应尽量避免开孔如必须在焊缝上开孔,则不受《容规》监察的容器开孔周围不允许有缺陷存在。

受《容规》监察的容器被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少于1.5倍开孔直径范围内的焊缝须经百分之百无损探伤。

1.3.2 在筒体或封头上开孔,开孔边缘与焊缝的距离不小于100mm。

1.3.3 当开孔有补强板时,板上应有一个M10的螺孔。

1.3.4 法兰面与主轴中心线的垂直度Δh不大于1%D w,且对于接管法兰面不大于3mm(图15a),对于筒体法兰不大于5mm(图15b)。

图151.3.5 90°弯头或三通、二法兰平面间的垂直度对于管子外径不大于108mm时,Δg不大于1.5mm;当外径大于108mm时,Δg不大于2mm(图16)。

1.3.6 90°弯头或三通,其相对基准面至中心线的距离偏差为ΔL0-2mm(图17)。

1.3.7 装配时,当接管法兰螺栓孔直径为18mm时,其中心位置的偏移Δb不大于1.0mm;当螺栓孔直径大于18mm时,Δb不大于1.5mm(图18)。

图16图17图18图19图201.3.8 无人孔装置及焊接后无法进行内部清理的容器,在封头焊接之前,必须清除容器内的存水、电焊条、电焊药皮和铁屑等杂物。

1.3.9 设备内部的进水挡板、弓形多孔板和叠片式大水帽等集排水装置与筒体中心线的偏移不大于5mm,倾斜度为4mm,1.3.10支管中心线应垂直于母管中心线,其倾斜度和垂直度每米不大于3mm(图19)。

1.3.11 相邻二支管间的距离偏差为±2mm,任意二支管间的距离偏差不大于3mm。

1.3.12 除氧器内各种型式的散水槽应保持平直,散水槽的装配应保持水平,散水槽装配的平面度每米为4mm(图20)。

1.3.13 两散水槽(板)中心间的距离偏差为±1mm,任意二散水槽(板)中心间的距离偏差为±3mm(图21)。

1.3.14 散水托盘应保持平直,径向平面度每米为2mm,且总公差为5mm(图22)。

图21图22图23图241.3.15 散水托盘支承架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其平面度每米为2mm,且总公差为5mm(图23)。

1.3.16 接管和管夹的标高及方位偏差为±3mm(图24)。

1.3.17 内外接管伸出长度偏差为±3mm,其对筒体或封头的垂直度为1.5mm(图24)。

1.3.18 卧式容器鞍式支座的底板面到筒体中心高度偏差为δ0-6mm(图24)。

1.4 焊接和热处理1.4.1 水处理设备受压元件的施焊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承担,焊工考试遵照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的焊工考试规则》进行。

1.4.2 水处理设备施焊前,应根据图样的技术要求以及施焊单位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制订相应的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

1.4.3 施焊后,焊工应在焊缝附近的部位或按制造厂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1.4.4 凡施焊单位首次焊接的钢种、首先采用的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以及改变已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均应在容器施焊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评定要求按《容规》附件二的规定。

1.4.5 焊接接头基本型式和尺寸应参照GB985—89《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和尺寸》、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和尺寸》的规定,或按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1.4.6 受《容规》监察的设备应按《容规》的规定。

制作焊接试板,试板要求、试样尺寸、取样部位、试验要求及评定标准均按JB1614—83《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机械性能检验方法》的规定。

当纵环焊缝焊接方法相同时,可只作纵缝试件一块。

1.4.7 焊缝内、外表面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a.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

b.焊缝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大于100mm,焊缝二侧咬边的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

c.角焊缝应有圆滑过渡至母材的几何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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