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负责评定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专门机构。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政府采购单位确定,通常包括相关专家、行业代表和政府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查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等。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公正。
评标方法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包括评标标准、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等内容。
评标方法应当充分考虑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合理、合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工作,不得违反评标方法进行评标,不得泄露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或者索取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评标委员会应当保守评标工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结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应当经过合法程序确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评标结果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保留评标工作的相关记录和资料,确保评标工作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完善评标方法,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评标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评标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标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评标委员会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机构,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评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评标会议纪律

会议纪律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
2、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3、客观、公正、公平地进行评审;
4、明确提出个人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5、与本项目或投标单位有利益关系的评委应主动提出回避;
6、不与投标单位或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
触。
不接受投标单位、中介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
或其他好处;
7、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不得透露中标人的任何信息。
以上纪律请各位评委、工作人员和投标单位共同遵守、互
相监督。
评标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特制定本规定,凡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
1.在评标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投标书、资料等文件公限于在评标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所有的投标书、资料等一律登记。
2.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评标内容,也不得打听、了解其他的评标人员的工作及其进展情况。
3.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泄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任何无关人员,其他任保与评标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场所。
4.所有需投标商澄清的问题必须统一由评标小组负责汇总并发给有关投标商。
严禁个人与投标商联系和接触。
5.在评标直授予合同的整个时间内,任何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内容,若确有需要则需经评标小组批准,统一对外。
6.评标人员发生泄露或遗失资料时,应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经查清后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为了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在评标期间各位专家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暂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
评标会议纪律

评标会议纪律
1、所有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及相关规定,保持会场安静,禁止在会场内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2、评标委员会在保密封闭的状态下进行评标,评委的手机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评标期间不得单独同投标人接触。
评委离开开标室必须有监督人员陪同。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若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评委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详实的评审,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署名独立评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责任。
5、评委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给予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在提问过程中不得诱导或者暗示。
6、监督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现场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权依法予以制止。
7、所有文件资料只限于在评标会议室使用,不得在资料上涂改、加字,要保证借阅资料完整和清洁,有关资料用完后随时归还,不得私自带走。
开标、评标会议纪律

开标、评标会议纪律
地点:华县建设工程有形市场
时间:2013年8月16日
一、凡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安排,维护会议秩序。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凡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三、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个人携带的工具请自觉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开会时投标人需要发言时,请先举手表示,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发言。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标工作。
六、投标企业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标,干预评委工作。
七、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为参加投标企业弄虚作假。
八、严谨泄露评标委员会会议专家意见。
九、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爱护会场设备、公用物品,自觉保持会场卫生。
评标纪律

**公司评标纪律
为确保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纪律:
1.所有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并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2.严禁评标人员与投标人员私下接触。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正常联络及有关文件、资料,应通过正规渠道传递。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代表各自所在单位,没有向各自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4.所有的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及各种评标资料等,只限于在评审会议室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制,评标会议结束后一律统一上交,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带走。
5.评标人员在评标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评标地点,未经准许擅自离开评标地点的,视为自动退出评标工作。
6.任何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有关推荐中标单位的情况及其他与评标相关的情况。
发生泄密或资料遗失等问题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纪律请各方人员认真遵守,监事会将受理招投标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评标纪律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投诉电话:邮箱:
本文件每个项目一份,评标前由评标小组签署,由招标小组妥善保管,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影印件交监事会备案,监事会邮箱:
评标小组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评标纪律宣读

评标纪律宣读评标纪律宣读评标纪律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这些规定和程序旨在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法,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是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评标纪律进行详细介绍。
一、评标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政策;2.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3.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决策能力;4.无利益冲突,并能够保守商业秘密。
二、评标前准备工作1.成立评审委员会,明确各成员职责,并签订保密协议;2.制定评审方案,明确评审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时间节点;3.组织召开开标会议,确认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编号封存。
三、开展评审工作1.认真研究投标文件,按照预先制定的评审方案进行评审;2.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初步排名,并形成初步评审报告;3.组织现场踏勘和技术交流,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4.根据现场考察和技术交流的结果,对初步排名进行调整,并形成最终评审报告。
四、注意事项1.评标人员应当保持公正、公平、透明的态度,严格遵守保密协议;2.不得接受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任何好处;3.不得参与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投标项目;4.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
五、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评标纪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罚措施;2.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总结评标纪律是招投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评标人员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在开展评审前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也是必须要了解的内容。
只有严格遵守评标纪律,才能够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法,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技术评标管理制度

技术评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技术评标工作,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评标组织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技术评标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技术评标工作,对评标结果进行审定。
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专家、法律顾问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保持中立和客观公正,不得有利害关系。
2.评标组织架构评标组织应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评标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评标办公室等。
三、技术评标流程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应明确评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评标方法、评标标准等,制定评标计划。
2.评标文件准备评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标书,招标文件应包括评标标准、评标方法等。
3.评标人员选拔评标人员应经过资格审查和培训,确保评标人员具备适应性和专业性。
4.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应召开评标准备会,对评标文件进行逐项讨论,明确评标重点和难点。
5.评标会议评标会议是评标工作的主要环节,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结果公布评标结果应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公布,评标结果应及时向参标单位通报。
7.评标结果验收评标结果应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评标结果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结果进行终审,确认评标结果是否合规。
四、技术评标管理1.评标质量管理评标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确保评标质量。
2.评标程序监督评标工作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评标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评标信息保护评标工作应严格保护评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的机密性,禁止泄露评标信息。
4.评标人员纪律评标人员应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露评标信息,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技术评标文件管理1.评标文件审批评标文件应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使用,确保评标文件的合规性。
2.评标文件备案评标文件应进行备案管理,确保评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评标文件归档评标文件应根据规定进行归档管理,方便日后查阅。
开标会议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开标会议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开标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评标委员会作为其中的核心部分,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的明确,对于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招投标过程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必须保证独立、公正、专业、代表性,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选派。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人员:1.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是评标委员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需求有深入的了解。
其专业背景和经验能够为评标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2. 相关技术人员:评标委员会中应包含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他们能够对投标方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专业评估,并从技术角度出发提出合理的评判意见。
3. 专家学者: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学者可以为评标工作提供中立、客观的意见。
他们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从学术角度对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
4. 法律人员:评标委员会中应包含法律人员,以确保评标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人员可以对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指导。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在开标会议中承担以下主要职责:1. 检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首先负责对投标方提交的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
在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创新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
评标委员会需要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对每个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3. 经济评估: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方的报价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合理、合法。
评标委员会需要考虑投标方的报价与其技术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之间的关系,保证投标方的报价与其提供的服务价值相匹配。
4. 综合评估与决策:评标委员会需要综合考虑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的结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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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纪
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评标委员会职责及义务
一、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重大问题的表决权。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配合招标办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评标注意事项及纪律
一、评委如发现投标单位中有同自己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二、评委的评标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人,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依法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五、评标的依据只能是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
对招投标文件或评标办法有理解不清的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
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须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不得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影响其他评委,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影响。
八、评委应在评标意见书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书面说明。
不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意见。
九、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相关的人员透露所有评标和定标等有关情况,也必须对供应商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十、评标所用资料及工作底稿不得带离评标会场。
十一、评标期间,评委的移动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
评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