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的查房分类、查房方式、查房内容、撰写查房记录及监督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3 查房分类

根据工作职责及岗位权限,查房人员分为领导层、管理层、护理班组及安全工作人员。

4 查房方式

查房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方式:

——听取休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查阅有关工作记录。

——查看服务现场。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5 查房内容

5.1 领导层查房

领导层工作人员执行不定时查房,每周至少查房1次,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查看各区域环境卫生状况。

——查看休养人员个人卫生状况。

——查看护理人员服务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查看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是否到位。

——听取休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5.2 管理层查房

管理层工作人员执行不定时查房,每日至少查房2次,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查看休养人员房间、公共区域、护理室的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查看休养人员个人的卫生状况。

——查看设施设备、消防通道是否正常。

——查看护理人员服务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查看护理人员是否执行考勤制度。

——查看护理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听取休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5.3 护理班组查房

护理班组工作人员实行每2小时查房一次,自理区晨起后首次查房,夜间就寝前最后一次查房,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护理服务是否到位。

——休养人员房间、护理室、公共区域卫生是否清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休养人员的休闲娱乐生活。

——休养人员的精神面貌。

——休养人员个人卫生状况。

——休养人员房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电器不用时是否切断电源。

——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

——听取休养人员及亲属的意见和建议。

5.4 安全工作人员查房

安全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查房,每天至少查房2次,查房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查看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查看休养人员房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查看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无遮挡物。

——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等。

——听取休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6 撰写查房记录

查房工作人员应对每次查房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记录,记录要言简意赅且有针对性。对于查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潜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改进方案加以落实。

7 监督考核

应每月对查房工作人员查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予以更正,做到有效整改。

关于开展院长行政查房的通知

关于开展院长行政查房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职能部门: 为提高医院行政及医疗管理质量,强化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加强临床科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及院长行政查房质量,现将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查房时间:每月开展一次,每次半天,院办提前一周通知。 二、参加人员:院一二级班子 三、查房程序: 1、查房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分别汇报科内工作情况; 2、各职能部门对照职责要求进行查房; 3、院领导针对反馈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四、各职能部门和科室上交报告内容及要求: 1、科室:科主任及护士长分别从医疗和护理方面就人员状况、梯队建设、学科发展及新技术开展工作、医疗(护理)业务工作开展状况、经济收入情况、未来发展思路等进行综合汇报,并提出科室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需要院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 2、职能部门: 院办:提前一周通知预查科室,搜集预查报告,组织查房

工作,做文字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并对查房中提出的工作要求予以督办。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会议传达、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管理措施、依法执业、医德医风、文明行医、“红包”问题、考勤管理情况、病人合法权益、投诉管理、满意度调查等。 医务科:分析医疗业务工作量及工作开展情况、病案质量、三级查房落实、医疗纠纷及投诉等情况。 护理部:就护理工作情况,分析考查专科护理水平、护理业务培训状况、护理病历质量、护理工作缺陷分析。 质控科:医院各科室质控工作落实状况,并查找医疗质量缺陷; 院感科:通报院内感染工作落实状况。 财务科:科室物价收费管理情况,出院病人结帐、欠费情况。分析科室整体收入和支出情况,做出科室收益率分析等。 药械科:查房科室设备整体情况及使用状态,并对科室计划购置的设备进行分析。 总务科:后勤保障情况、基建、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落实情况。 信息科:网络安全管理、电子病历运行情况和科室个性化要求与医院整体工作的协调情况。

(完整word版)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是指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对劳动纪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的一种现场办公形态。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者:院办公室 二、参加人员:院领导、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院感科等部门领导。 三、时间:每周四上午8:20 四、形式:统一集中进行,对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走访病房,征求患者的意见。 内容:(1)行政业务总查房由院长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指定办公室对查房进行安排;或根据前一周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由办公室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收纳整理,提交院长审阅后,按照缓急程度来安排查房。 (2)重点查服务,一线服务于病人,后勤服务于一线;其次查制度,流程的建设与落实执行;检查各科室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院制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等,是否做到政令畅通,贯彻执行;检查各科室服务环境、医务礼仪、科室病人收治情况、科室重点病人情况、科室之间的协调情况、后勤保障供应情况、科室反映的其他需要现场解决的内容。 (3)护理工作检查:急救药械保管使用;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护理记录质量;交接班质量;医嘱执行情况;消毒隔离制度;药

品、物品保管;优质护理示范服务情况;整体责任制护理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科室排班合理性。 (4)行政与服务管理工作检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优质服务情况;病区整洁情况;传达院周会精神情况;医务礼仪;病区及科室环境管理;后勤及保障方面;消防设施;医疗废物管理;设备设施定期维护;成本节约。 (5)被检查科室主任、负责人要针对医疗、科研、护理、培训、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科室业务的开展情况、当前所面临的困难等内容进行汇报。 (6)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副院长听取科室主任、负责人汇报并现场进行查房。根据检查情况,对科室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具体要求。对科室提出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院长当场做出决定,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办理;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形成改进方案,由主管部门执行。 五、行政查房基本要求 1、查房前准备①准备好各种检查表格和记录本。②查房工作是每周重中之重的工作,确保该参加的人员要认真参加。③查房工作避免泛泛的走过场,重点工作要仔细检查,避免避重就轻。④参加总行政查房必须衣冠整齐,佩戴胸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同时要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 2、查房后序工作①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检查细则

附件 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 养老院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 检查条款序 号 检查内容 是否 具备 整改 建议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院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敬老院) 依法取得相应服务资质1 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2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应当依法办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如有内设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配备适应服务需要的服务人员4 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培训,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 5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占 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或 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 合格 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 6 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 7 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8 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 9 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理念、相

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服务技能 10 建立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奖等激励制度 规范服务管理11 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 12 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合同特困人员入住办理入院手续 13 有负责接待和处理老年人投诉建议的专门部门、人员或电话 14 建立老年人入院、出院制度,协助老年人及家属办理入出院手续 15 建立老年人生活和健康档案,包括入住合同、入住人员及其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机构)基本信息、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16 养老院服务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价 格变动应提前告知老年人,不得强制 收费 收住社会老年人的敬老院应符合此 要求 17 未经老年人及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老年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 18 对入住老年人定期开展评估 19 对初次入住的老年人开展短期试入住服务 20 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 21 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22 委托第三方服务的应签订外包合同 23 积极推进养老院标准化建设 24 对外公开养老院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 25 院内公布服务管理信息,包括服务管理部门、人员资质、相关证照、服务项目及流程等 设施设备及物品26 养老院接受社会捐赠应统一登记,按捐赠方意愿和相关规定使用受赠物资

河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河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我省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八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全省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督导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其行政许可的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养老机构中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划拨用地和其他国有资产进

行登记监管,在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养老机构的运营收入、出让、转包、转租、变更、终止等过程中,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星级养老机构在政策、资金扶持方面适当倾斜。 享受财政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应分别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及卫生防疫等部门当年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九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法定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及安排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目的】为了确保医院各项管理工作至上而下及时掌握及改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院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院行政查房工作。 【责任人】院班子成员及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 【内容】 1.定义:医院行政查房是指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相关职能科室,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政策、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的一种现场办公形态,是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 2.组织与实施 2.1行政查房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召集,院长或其指定的副院长带队,医务药剂科、护理部、保健科、办公室、院感科、信息科等职能科室参加。 2.2行政查房每月一次,基本固定于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二上午8: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查房形式:采取集中查房、分块检查的方式。原则上是按照考核细则分医疗、护理、后勤管理、医德医风分块检查。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走访病室,征求患者的意见。 4.查房内容:各科室服务环境、医务礼仪、科室病人收治情况、科室重点病人情况、科室之间的协调情况、后勤保障供应情况、科室反映的其他需要现场解决的内容。 4.1检查各科室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院制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等,是否做到政令畅通,贯彻执行;

4.2检查科室行风建设情况和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深入到病室、病人床头,详细了解患者对医院及医务人员工作是否满意,以及对医院和医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3检查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护理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文书书写情况;危重病人抢救情况及医疗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4.4检查环境卫生及后勤保障情况;主要医疗仪器设备、急救药品供应及使用管理情况; 4.5检查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及经营状况; 5.查房要求 5.1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相关科室限期解决。 5.2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三天之内以书面材料向分管院长汇报,并报办公室备案。 5.3办公室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领导汇报。 5.4办公室负责对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报分管副院长并在院周会上进行情况通报反馈,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下一步工作整改措施和意见。 6.罚则 6.1对于无特殊原因未参加查房或未请假者每次罚款50元。 6.2对于无特殊原因参加查房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 6.3按查房要求需要解决而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进行办理的,处责任科室100元罚款。 行政查房记录(护理)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检查细则

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操作手册 一、大检查前的准备 (一)讲清大检查的目的。要向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院解释和宣传大检查目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大检查目的是在全面摸清养老院服务质量情况基础上,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相关部门及养老院的共同努力,推动解决养老院提高服务质量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明显提升。 (二)明确大检查范围。大检查对象包括经过许可的养老机构和未经许可的养老机构,包括敬老院和收住10名以上老年人的光荣院,不包括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大检查内容以民发〔2017〕51号文件所列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为准,各级民政部门可以在指南基础上增加检查内容。 (三)培训检查人员、养老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大检查内容。 (四)养老院组织院内相关部门研究学习大检查内容,对照操作手册开展自查自评,并向检查部门提交《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见附件1)及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自查过程、自查结果、不符合指标的整改提升计划以及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五)养老院应在自查自评中同步开展整改工作。 二、大检查的工作流程 (一)提前通知被检查养老院根据《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好汇报准备。 (二)实地查看相关材料、询问相关人员,就检查结果与养老院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双

方签字确认。 (四)养老院根据检查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提升计划并报民政部门备案汇总。 (五)检查人员将《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带回部门汇总,分级形成区县、市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由省级民政部门逐级汇总。 (六)省级民政部门向民政部汇报大检查结果,汇报内容包括本省份大检查的组织实施情况、《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结果汇总表》、检查结果分析、整改提升计划、需要全国层面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 三、注意事项 (一)对未经许可、民政部门前期不掌握、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机构,首先应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规定确定是否属于养老机构。属于养老机构的,纳入大检查范围;不属于养老机构的,不纳入大检查范围。 (二)对外开放、接收社会老年人的光荣院,建议参照指南中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院指标检查;不对外开放、不接收社会老年人的光荣院,或既是光荣院又是敬老院的,可以参照指南中敬老院的指标检查。 (三)实地检查人员不应少于2人,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检查内容分小组同时检查。 (四)检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机构负责人双方应签字确认。 (五)《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指标分两类,第一类属于基础指标,是相应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要求养老院具备的,养老院不符合其中任何1项指标要求都必须整改,具体包括第1、2、3、5、

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ICS03.080.99 A 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XXXXX—XXXX 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lderly Institutions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管理要求 (2) 4.1 机构要求 (2) 4.2 人员要求 (3) 4.3 场地及硬件设施 (3) 4.4 安全管理 (3) 4.5 制度建设 (3) 5 服务内容 (3) 5.1 生活照料服务 (4) 5.2 膳食服务 (5) 5.3 医护服务 (5) 5.4 精神慰藉服务 (6) 5.5 休闲娱乐服务 (6) 6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必备项目检查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考核指标 (10)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光武、王胡应、黄元龙、詹传东、陈怡晨、陈雪萍、翁歆、陈冈、周铭、董红亚、诸博平、董琦、余小健、但志婷。

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机构等级划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T 50340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12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建标[2010]144号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MZ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民发[2014]17号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3.1 老年人 The Elderly 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 3.2 自理老人The Self-care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3.3 介助老人The Device-aided Elderly

院长行政查房记录

院长行政查房记录 时间: 2018年1月19日下午2: 00 参加人员: 检查科室:五官科骨科二病区消化、肾内、疼痛科ICU 检查内容: 1.药品使用、微生物送检情况 2.电子病历管理、书写情况 3.健康教育、患者安全管理 4.无菌药品、医疗废弃物管理 5.手卫生依从性调查 6.参保病人住院管理 7.环境卫生情况 8.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及维护记录 9.满意度测评 10.基础护理、安全护理、优质护理 检查方式:听取科室汇报、现场检查、了解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现场反馈、限时整改记录: 摄影: 本次查房汇总如下: 本次行政查房,各科室无不合理用药现象,病区能正确标识医

保及新农合病人,医疗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记录完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共性问题: 抗菌药物使用率普遍偏高,且无微生物送检。 二、个性问题: 五官科: 1.抽查病历发现有病程记录、医嘱未及时完成; 2.抽考医生控感知识回答不熟练; 3.查五位住院病人,知晓床位护士、用药知识,对服务满意,防坠床措施落实较好 4、抽查 5,个参保病人发现元月份次均费用超标。 骨科二病区: 1.抽考医生护士制度情况较好; 2.无门诊病历、无沟通谈话; 3.抽查五个参保病人,基本符合一包管理要求,医生在次均费用控制方面做的较好; 4.查五位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合格、基础护理合格,抽考腕带使用规定能熟练掌握。 消化、肾内、疼痛科: 1、查五位住院病人,知晓床位护士、用药知识,对服务满意,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较好

2.抽考医生护士制度情况较好; 3、主治医师查房内容与首程一致,无门诊病历,病历完成方面存在问题较多; 4、在抽查中发现元月份新农合病人次均费用超标。ICU:1、查四位病人,基础护理合格、管道固定、表示合格。抽考护士处置规范、腕带使用均合格。 2、抽考医生护士消毒、无菌管理制度合格; 3、主治医师查房和记录都是自己,无门诊病历; 4、在抽查病人中发现有病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放入病历中,下发的有关医保文件未能统一存放,元月份次均费用超标。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现场要求科室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三、满意度测评: 五官科骨科二病区消化、肾内、疼痛科ICU科满意率均达100% 四、科室打分汇总: ICU:88.8五官科: 89 骨科二病区: 91.1 消化、肾内、疼痛科: 90.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检查细则

附件3 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指南 一、整治原则 (一)依法依规整治。法律法规和文件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整治;没有明确规定的,要遵循法律法规精神,符合行业做法。 (二)责任明确。养老机构是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存在的问题负有整治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结合职责进行工作指导。逐级建立问题清单,挂账销号。 (三)精准施策。针对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治意见,能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需要一定整治时间的要立即启动整治工作,明确时间表和措施。 二、整治范围 (一)《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存在基础指标不符合的养老机构。 (二)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中显示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指标的养老机构。 (三)鼓励符合各项要求的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已有的各项指标。

三、整治要求 (一)对照前期形成的《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结果汇总表》及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制定问题清单及整治计划。 (二)10月底前完成整治目标。 (三)11月10日前,养老机构梳理整治成效,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第二轮填报工作。 (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指标分两类,第一类属于基础指标,是相应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要求养老院具备的,养老院不符合其中任何1项指标要求都必须整改,具体包括第1、2、3、5、6、7、9、11、12、15、17、20、25、26、30、34、39、40、42、43、46、47、50、51、54、55、58、59、62、64、65、66、70、71、74、75、76、82、90、94、96、98、100、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3、115项指标(共54项,表格中标黑字体部分)。如果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有其他要求具备的,在本地区也应纳入基础指标。第二类是提升指标,引导和鼓励养老院努力符合。 (五)入住社会老年人超过60%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按照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院检查内容开展整治。 (六)对整治效果明显的养老院给予表扬;对整治不力、隐患突出的养老院,属地相关部门要联合报告同级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坚决依法依规关停。

关于行政查房管理制度

关于下发《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院办 各相关科室、职能部门: 为提高医院行政及医疗管理质量,强化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加强临床科室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及院长行政查房质量,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1: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 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 一、查房时间:每周四下午14:30 约2个小时进行行政检查 二、参加人员:主持人:行政院长或院长办公室主任。参与部门:院长(行政、业务)、经营部、医务科、院办、护理部、总务科等。 三、查房程序: 1、查房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分别汇报科内工作情况。 2、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要求介绍预查情况。 3、院领导针对反馈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四、行政查房汇总报告内容及要求: 1、概括:在管理与督促指导为出发点,促进基层管理、提升基层服务、带动基层工作效率。每周院长组织行政查房,针对各部门组织工作开展状况,临床及科室存在的问题及需要院领导帮助解决。 2、职能: 院长(主持):负责对行政查房的明确分工布置,问题安排监督落实。 院长办公室:提前通知查房科室准备工作,组织查房工作,做文字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并对查房中提出的工作要求予以督办。 医务部:分析医疗业务工作量及工作开展情况、病案质量、三级查房落实、医疗纠纷及投诉等情况。质量控制:通报院内感染工作落实状况,并查找医疗质量缺陷。 护理部:就护理工作情况,分析考查专科护理水平、护理业务培训状况、护理病历质量、护理工作缺陷分析。

经营主任:医疗人员形象,着装衣帽,带证工作情况及服务质量情况分析记录。查看科室物价收费管理情况,出院病人结帐、欠费情况。查房科室大型设备整体情况及使用状态,并对科室计划购置的设备进行分析。医德医风问卷情况和表扬与投诉情况反馈。医疗市场部:开拓医疗市场情况,医保拒付及病人管理情况。总务科:保卫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落实情况;后勤供应、维修维护、后勤保障情况、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物资领用及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分析。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电子病历运行情况和科室个性化要求与医院整体工作的协调情况。 3、要求:各部门查房后统一到会议室总结,查房记录内容上交院长办公室。总结后的问题对号安排职能部门去及时落实解决。 五、每次院长行政查房后,对职能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跟踪及周行政查房评分。每月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及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点评;每月底汇总行政查房质量及突出优秀部门给予奖励。(行政查房按周做点评,流动红旗分类:“优秀团队”一组、“卫生先进”一组,月评最优秀的奖励200-500元或礼品作为鼓励。最差的做通报批评或罚款)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2002-01-30发布2002-06-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任务:为在院老年人提供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延缓衰老、健康老龄化的目的。 为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北京市老年福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建平、郭幼生、彭嘉琳、李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北京市民政局和区县民政局批准注册的各类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 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GB 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JGJ 122-19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DB11/T 149-2002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卫生院院长行政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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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查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医院形象、加强医院管理、改善医院服务、美化医院环境,根据总公司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括临时、试用和进修人员。 第三条为严格高效实施本制度,真正发挥制度的有效引导、科学规范,医院成立行政查房领导组,具体岗位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综合办主任 记录:行政内勤 组员:护理部护士长、医务科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医委会主任、医师代表、护士代表、客服代表 第四条医师代表、护士代表和客服代表分别从医院全体医师和护士中公开、公平、公正地选举产生,参加定期行政查房;不定期行政查房由其余成员进行。 第五条职责 (一)行政内勤负责行政查房的组织、成员的召集、查房的记录,报告的编制和呈报、公示。 (二)行政查房组员负责行政查房报告的审核,院长或综合办主任负责行政查房报告的审批。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六条行政查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其中: (一)定期行政查房是指每周二下午上班、周五上午上班时进行的查房; (二)不定期行政查房是指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查房。

第七条行政查房主要检查的事项包括:室内或责任区域内卫生、物品和设备摆放、人员值岗、仪容仪表仪态、工作纪律、工作规范和工作内容等。 具体要求参照第三章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行政内勤应对每次行政查房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建议分别在〖行政查房奖惩记录表〗、〖行政查房建议记录表〗中进行详细记录,并于每周末编制本周行政查房报告,报领导组成员审核审批后,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第九条行政查房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责任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监管人和部门负责人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控制。 第十条行政查房中收到的建议,行政查房小组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办理,并对办理结果反馈给建议人后,由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讨论和研究,责成有关部门或责任人限期解决。 行政内勤应对限期解决的问题的办理进程进行跟进、督办。 第三章行政查房项目 第十二条室内或责任区域内卫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地面、设备设施、物品用具、眼睛或手可直接接触的位置应干净亮洁,无浮土、余水、污垢、纸屑、残痕、废物等; (二)病人使用过的设备设施应及时清洁,保证时时净、人人新; (三)各部门或科室的屏风、办公桌应擦抹洁净,玻璃无污斑积垢和擦洗留下的痕迹。 第十三条物品和设备摆放,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诊疗科室边台中物品的放置应符合“边台内物品放置要求”; (二)各诊疗科室中医师和护士的物品应放置在指定或规定的位置; (三)各部门物品的摆放应整齐有序; (四)患者视线直接触及的位置严禁放置员工的个人物品、过期作废的文件

三甲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三甲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制度名称:医院行政查房制度制度编号:XYB12 制定时间:XX年XX月 行政查房制度是医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行政手段。 1、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长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内 容。参加人中有: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制 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有关医务人员;一般周二下午为查房时间,行度政查房与业务查房交替每两周一次。遇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另内行安排。 2、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指定院长办公室对查房的容内容进行安排;或依据前一周医疗、护理、党务、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由院长办公室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交院长 审阅后,按照缓急程度来安排行政查房的地点和内容。 3、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针对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后勤保障、安 全保卫工作以及科室业务的开展情况、当前所面临的困难等内容进行汇 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听取汇报后对科室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以及具体要求。对科室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提交院长办公 会,讨论决定后由主管部门执行。 4、院长办公室要做好行政查房的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和存档。对行政查 房决定的事项,由院长办公室向有关职能部门下发督办书,负责督促、 催办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汇报。 5、主办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完成决定事项,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 误事项的执行;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将视情节

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与科室考核挂钩。 6、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配戴胸牌;查房期间应遵守劳动纪 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院长办公室主任请 假,同时要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 说明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1、业务查房情况反馈表。2、各部门业务查房待解决问题汇总情况。3、行政查房决定事项督办单。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附录1: 业务查房情况反馈表 时间 2013年3月6日地点超声诊断科 已解决1、制订出连续、实用的排班表。 问题 2、重大报告单实行双人签字(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确认),必要时请外聘 专家会诊。 3、建立交班本,内容包括:患者总数、特殊患者情况、设备运转及水电安全等。、 4、规范了工作流程。 待解决1、拟申请一名护士负责分诊、导医。 问题 2、需要电脑一台及相关软件,以便开展相应的工作。 牵头科室主任签字刘XX 主管领导签字王222 说明:1、此表填写内容简洁明了,文字言简意赅,能说明主要问题。 3、此表务必于周四前报院长办公室,以便院办安排行政查房对待解决的问题加以落实。

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试行) 目录 1 围 (5) 2 规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服务容 (8) 5 质量控制 (16) 6 基本要求 (23) 7 服务合同评审 (26) 8 评价与改进 (28)

1围 本规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容与质量控制、服务合同评审和评价与改进。 本规适用于省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 JGJ 12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试行);消毒技术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护士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3.1 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

3.2 生活自理老人独立活动能力良好,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 3.3 生活半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的帮助,具有部分独立活动能力,需要部分护理的老人。 3.4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老人(失能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没有任何独立活动能力的老人。 3.5 老年公寓实行家庭式的生活方式,符合老人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养老服务机构。 3.6 养老院(敬老院、老年社会福利院)为老人提供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及多种综合性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 3.7 托老所为短期接待老人托管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 3.8社区老人服务中心基层社区组织主办,主要在日间为本社区老人提供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和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 3.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的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养老服务机构。 3.10 相关第三方为老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人或组织。 3.11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向老人个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照护的过程。 3.12 护理服务通过护理干预,对老人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及医疗照护的活动。

养老机构基本要求规范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9353—2012 ) (2012 - 12 - 31发布,2013 - 05 - 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民政局、清华大学、北京市石景山社会福利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素英、冯晓丽、彭嘉琳、陈言楷、宋国建、李声才、裴晓梅、张晓峰、崔炜。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养老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的社区日间照料或托老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0001.9—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5565.2—2008图形符号术语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各类组织 3.2相关第三方relevant party 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4基本要求 4.1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质。 4.2 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 4.3 养老机构建筑及设施的设计与设置应符合GB/T 50340—2003相关要求。 4.4 人力资源配置应满足养老服务的需要。 5人员要求 5.1 机构管理者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院长行政查房是院长带领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重要管理形式。为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科室规范化管理,促进科室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从而全面提升医院各项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查房的目的:通过定期对全院各科室进行行政查房,全面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执行、收费情况等工作,并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促进科室规范化管理,提升医院各项工作管理水平。 二、参加行政查房组成人员:由正副院长带队,办公室、纪律监督小组、医教科、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后勤保卫科负责人和抽调有关人员参加。 三、行政查房查看内容:主要包括科室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物资供应、安全保卫;医疗核心制度、知情同意(医患沟通)、处方病历书写质量、临床教学、医疗保险(新农合、高州城镇医保、茂名城镇医保)、合理规范用药、专科收治病人管理;护理措施落实、查对、隔离消毒、无菌操作、疫情报告等与护理、院感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等;设备使用与管理等。同时对科室提出的疑问及实际困难进行现场解答和解决。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分工: (一)行政管理组: 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劳动纪律、仪表着装,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医德医风、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后勤保卫组: 主要检查科室环境卫生、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物资供应和管理、用餐问题、设备使用与管理、维修保障等。 (三)医疗组: 主要检查科室首诊负责制度、三极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知情告知制度等核心制度的

最新整理行政查房评分表学习资料

医院行政查房情况医疗片评分表科室:日期:医疗片得分(总分60.5): 注:内科三级查房5分外科手术审批制度5分

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科室反映的问题: 解决办法: 医疗片检查人:

科室:日期:护理片得分(总分30分): 注: 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科室反映的问题: 解决办法: 护理片检查人:

科室:日期:行政片得分(总分9.5分): 注: 病人问卷调查结果现场发放病人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 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科室反映的问题: 解决办法: 行政片检查人:

院长查房制度 2010-08-29 10:34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政副院长,院办、党办、护理部、后勤科室、药械科、保卫科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㈠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时间为10分钟; ㈡分组现场检查; ㈢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㈣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㈠党办、院办组: 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 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 2、各种记录; 3、制度落实情况; 4、管理措施; 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 6、考勤管理情况; 7、病人意见。 ㈡后勤保卫组: 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 2、物资管理; 3、环境卫生; 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 5、维修问题; 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 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 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 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 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二郎庙乡卫生院 2010年1月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学习资料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的加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我国目前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19%。越来越多的失能老年人需要依靠养老机构的专业化养老护理服务维持老年生活,有效应对这一需求成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在社会化养老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各类社会力量涌入养老服务行业,使得近年来我国养老机构的规模和数量骤增,管理部门负担加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快,社会化养老发展时间较短,导致养老从业人员,特别是提供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队伍资历不高、数量不足等现实,成为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中不可规避的问题。因此,分析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管理重点,构建统一的质量评价体系和平台,发掘不足之处,才能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改善养老服务质量,确保有限养老资源的高效和规范利用。 中国建立养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步骤与关键要点:养老机构不管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人员与设施的多少,有一点相同的,也是最基本的:即千方百计利用好资源,为养老对象服务,使顾客(养老对象及其家属)满意。如何达到这一基本要求,一个养老机构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途径,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正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积累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的经验与做法,经过10多年的修改、总结所提出来的适应各类组织(机构),旨在增强顾客满意的质量管

理基本要求。到2005年末已有近百个国家、地区,5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机构组织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已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养老机构推行ISO9001:2000的实施,一般可分为8个步骤。 1.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ISO9001:2000 0.1总则)。它不是一项临时的工作,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到养老机构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决策”。 机构是否使养老对象满意?怎样才能使养老对象满意?如何持续改进使养老对象更满意?ISO9000:2000提出的“过程方法”、“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和“持续改进”正确回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机构)该怎么做大的问题。所以机构的领导层,尤其是“一把手”要十分重视“贯标工作”,并且要在领导层和员工中统一认识。贯标的重要意义在于:(1)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增强顾客(养老对象及其家属)满意;(2)提高管理水平,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3)提高机构声誉,增强市场竞争力;(4)提高机构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关键词: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推行ISO9001:2000是养老机构的自我管理需求。 2.指定“管代”,机构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开展贯标工作,就应该由最高管理者(院长)指定一位管理者为“管理者代表”,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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