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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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级法GB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3.1 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

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

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textile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4 技术内容4.1 标准分级本标准分三级4.1.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研讨会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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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研讨会
作者: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2013年第44期
在本届全国印染行业节能环保年会上,还召开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研讨会,就染整工业污废水排放提标改造、高浓废水低成本处理等热点问题展开研讨和交流,各重点省市纺织印染协会的代表陈述了本省市新标准的实施情况,反映印染企业反馈的意见,到会的印染企业代表对新标准提出很多宝贵的建议,现场气氛热烈。

新标准对污染物排放指标更加严格。

企业面临着且新标准增加了间接排放要求,这也是企业普遍争论的焦点之一。

许多业内知名企业废水排放已经能够适应新标准的要求,有些企业可能确实存在着用地、成本等诸多困难,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最后将汇总各方意见,将标准实施情况的报告上报给环保部相关部门,在不影响节能减排成果的前提下尽量为企业争取过渡期,也会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希望行业要抱着未来更美好的心态,走节能减排的发展道路。

到会的专家们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通过此次研讨,企业家们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明确了概念,加深了对新标准的正确理解,同时,企业间的技术、管理等方面交流也更加深入和宽泛。

(牛婵)。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4年11月目录1、项目背景 (4)1.1 任务来源 (4)1.2 工作过程 (6)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 (6)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概况 (6)2.2 现有设施概况 (7)2.3 规划设施概况 (8)3、总体思路、编制原则与技术路线 (17)3.1 总体思路 (17)3.2 编制原则 (17)3.3 技术路线 (18)4、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18)4.1 标准适用范围 (19)4.2 标准结构框架 (19)4.3 术语与定义 (19)4.4 污染物项目的选择和指标限值 (19)4.5 标准执行方案 (24)4.6 其他管理要求 (25)5、标准执行的环境效益分析 (26)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主管科室:浙江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了“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重大决策,决心以治水为突破口,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快走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治污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开展“五水共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

按照“五水共治”工作思路,从2014年起我省将全面启动83个县(市、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将迅速增加,预计到2017年,全省将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村8209个,扩面改造村12968个。

面对快速增长的处理设施,亟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体系以提升设施治理效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体系涵盖了从治理设施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和达标排放的各个环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2531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2531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于1992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0废止。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TOC等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9月1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5.06.17
【实施日期】2015.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41号)
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
为加强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控制,2012年,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修订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2015年,结合纺织园区实际情况和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控制的调
1 / 1。

毛纺工业水污染排

毛纺工业水污染排

六、标准的实施与监测
•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 6.2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应遵循本标准的污染排放 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物防治设施正 常运行。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 情况下,应核定设施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 按本标准规定,换算水污染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 6.3执行谁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 规定。
四、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 • • 4.排放限值 4.1现有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 4.2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 4.3现有和新建企业水污染特别排放值
现有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
单位为mg/L(PH、色度除外)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污染物 PH 化学需要氧量 (CODcr) 五日生化需氧量 总磷 总氮 氦氮 悬浮物 动植物油
GB/T 11903-19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5959-1995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库仑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505-2009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水处理规范标准整理

水处理规范标准整理

一、水环境质量标准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4、《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6、《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1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19、《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CJ/T 239-2007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代替GB 13458-2001)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代替 GB 19430-2004)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代替GB 4287-9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代替 GB16171-1996)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代替GB 13456-199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470.3—201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 —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3-2010)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5—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04)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GB 14470.3-200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 14470.2-2002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与分析方法标准(GB 14374-93)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 4914-85)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6-84)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三、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四、行业规范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4-2012)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0-2011)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9-2011)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8-2010)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7-2010)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6-2010)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8-2010)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80-2010 )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9-2010)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7-2010)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6-2010)五、地方标准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656-2006)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599-2006)山东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3-2005)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4-200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 3025-93。

DB37533-2005山东省地方标准_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533-2005山东省地方标准_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3-2005)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textile industry2005-02-26 发布 2005-05-01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负责起草,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丽贞、陈文兵、杨义飞、孔进、张向阳、徐少昌。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山东省辖区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的测定重氮偶合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COD)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7133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3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及定义:3.1染整 dyeing and finishing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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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3-2005)
发布日期:2008-04-30 浏览次数:602 字号:[ 大中小]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负责起草,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丽贞、陈文兵、杨义飞、孔进、张向阳、徐少昌。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山东省辖区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的测定重氮偶合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COD)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7133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3 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及定义:
3.1 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
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

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

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textile
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4 技术内容
4.1 纺织染整工业企业除执行本标准外,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必须达到当地的总量控制的要求。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纺织染整工业企业废水,应达到该污水处理厂本身确保达标排放所规定的进水标准。

4.2 标准分三时段执行,各时段标准分为A、B两级。

4.3 直接排入GB 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和排入GB 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标准Ⅲ的B级标准;GB 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 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以及将来在规定允许的水域所建排污口,都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4 标准值见表1。

表1 山东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 监测
5.1 采样点
采样点应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六价铬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采样),排放口应设置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永久性标志。

5.2 采样频率
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一次,等比例采样;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集一次,等比例采样。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5.3 排水量
排水量不包括冷却水及生产区非生产用水,其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

5.4 统计
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6 测定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2。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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