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学范畴几个问题的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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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中的类型问题

美学中的类型问题

美学实际上就是应用心理学,不仅与事物的审美性质有关,而且与且主要与审美心理学问题有关。

外倾、内倾、个人的审美态度、甚至独一无二的审美态度。

但是,所有的审美态度都有两种基本的、彼此相对应的形式,即抽象与移情。

移情——主体在不同于于自己的客体中被对象化。

冯德将移情看着是基本的同化过程、一种知觉过程。

其特征:通过情感将某些重要的心理内容投射到对象之中,同化对象并使对象与主体结合,使主体产生仿佛置身对象中感觉,而且主体并不能意识到投射的存在,仿佛是在主动的与对象说话。

投射是一种无意识过程,将主体的无意识内容转移到对象之中。

移情是一种外倾的形式。

移情审美——审美欣赏是一种对象化了的自我欣赏。

因为,只有那些能够产生移情的东西才是美的。

因此,任何不能产生移情的形式都是丑的。

当然,也存在着与移情态度不能适应的艺术形式。

比如西方将“自然美和逼真”作为艺术美的标准,而东方却强调“抽象与意境”。

移情存在的前提: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快乐的、泛神主义的信赖关系。

而抽象是客体在主体内部引起的强烈骚动的结果,与宗教对应的是有超越色彩的观念。

这种状态是对空间的巨大恐惧。

是的,移情的发生,事先得对客体有一种主观信心、主观任意的态度,即迎接客体的准备,一种主观的同化作用。

在主体和客体之间产生一种善意的理解,或者伪装出来的善意的理解。

于是,变存在着与对象审美相对应的审美形式,主体不是主动去迎接最为审美对象的客体,而是退缩回来保护自己不受对象的影响,在主体内部产生一种抵消对象影响的心理活动。

移情事先预设对象是空洞的,并企图对其贯注生命;抽象事先预设对象有生命,并企图从它的影响下退缩出来。

移情是一种积极的投射(将主体的心理内容投向客体),而抽象是一种消极的投射(将主体的消极内容投向客体)。

所以,移情是外倾形式,抽象是内倾形式。

具有抽象态度的人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可怕的充满生气的世界中,这个世界企图压倒和吞没她。

于是她退缩到自身,以便设计一种补救方法将其主体价值增加,避免对象对自己的影响。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

美学标准辩论辩题正方,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美学标准是人们对于美的认知和评价的准则,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首先,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的,因为美是客观存在的。

美不仅存在于人类的审美活动中,还存在于自然界和艺术作品中。

例如,大自然中的美景、美丽的音乐作品、优秀的文学作品等都是客观存在的美的体现。

另外,许多著名的美学家也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例如康德曾经说过,“美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东西,它不仅存在于个体之中,也存在于整个自然界之中。

”这表明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其次,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的,因为美是可以被认知和评价的。

人们可以通过感官来感知美,通过理性来评价美。

美不仅存在于人们的主观感受中,还可以通过客观的标准来加以评价。

例如,音乐作品可以通过音乐理论来评价,绘画作品可以通过绘画技法来评价。

因此,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最后,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的,因为美是具有普遍性的。

美不仅存在于特定的时间、空间和文化中,还具有普遍性。

例如,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不仅在英国被称为经典,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都被广泛传播和赞赏。

因此,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美是具有普遍性的。

综上所述,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美不仅存在于客观的自然界和艺术作品中,还可以被认知和评价,而且具有普遍性。

因此,美学标准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反方,美学标准是主观的。

美学标准是主观的,因为美是因人而异的。

首先,美是因人而异的。

不同的人对于美的认知和评价是不同的。

例如,有的人认为抽象艺术是美的体现,而有的人则认为写实主义才是真正的美。

因此,美是因人而异的,美学标准也应该是主观的。

其次,美是依赖于情境和文化的。

不同的情境和文化会对美的认知和评价产生影响。

例如,中国古代的文人雅士认为山水画是最高境界的艺术,而现代西方人则更倾向于现代艺术。

因此,美是依赖于情境和文化的,美学标准也应该是主观的。

最后,美是具有个体差异性的。

每个人对于美的感受和评价都是不同的。

例如,有的人喜欢明快活泼的音乐,而有的人则喜欢深沉内省的音乐。

关于美学观问题的思考

关于美学观问题的思考

关于美学观问题的思考内容摘要:“美学是什么”?传统美学观认为我们应界定其内涵的两个方面:其一,“美学”作为词语符号的指称什么?其二,我们应该怎样从事“美学”研究?文章认为,我们去探索面前的美学问题和各种求解途径的时候,必需首先去反思问题的“问题性”,即这些问题是否具有比较合理的提问方式,这对深化美学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美学提问方式美学观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追问“美学是什么”,怎样才能揭示美学的本质及其特征?这一追问一直导引着人们从事美学研究。

但直到今天,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却一直限于“有多少个观众,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的局面。

各方观点各持己见,纷争不断。

正像克莱夫・贝尔在他的《艺术》一书开篇中所说:“在我所熟知的学科中,还没有一门学科的论述像美学这样,如此难于被阐述得如此恰如其分。

”观念的分歧意味着问题的存在。

美学研究的现状迫使我们不得不深刻地去反思这样一个前提性的问题――“美学是什么”。

我们对“美学”的提问方式是否存在不合理性?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

海德格尔曾经说过:“任何一个问题,当它提出来的时候,在它的文字中已经包含了求解的方向,更甚至包含了提问者所欲接受的解答。

”换句话说,当我们提出一个具体问题时,我们提问的方式和使用的文字其实已经隐含了意向上能够接受的答案。

所以人们常说,正确的问题本身已经解决了问题的一半。

从问题逻辑的角度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美学是什么”这一提问方式本身其实存在着如下一些一直被人们所忽视的问题:第一,从语句形式上看,以“……是什么?”形式提出的问题,原则上要求要对研究对象进行识别或判定,其答案要求是关于事实的陈述。

事实就是指客体,它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那种自在性、实有性、客观性。

它是人在实践中认识活动对象自身的客观存在状态。

事实是客观的、唯一的。

虽然人们对事实的认知、把握,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限制,面对同样的对象,不同主体所把握的“事实”常不一致,但是真正的、客观的“事实”―—实为对事实的正确反映―—却只有一个,因为真理是唯一的。

关于设计美术的美学问题探讨

关于设计美术的美学问题探讨

关于设计美术的美学问题探讨
设计美术的美学问题一直是设计界探讨的重要话题。

美学是关于美的研究,是一门探讨感官体验和情感体验的学问。

在设计美术中,美学问题涉及到色彩、构图、形式、材料等方面。

设计师需要掌握相关的美学知识,才能创造出更具有艺术性和美感的作品。

色彩是设计美术中最基本的元素之一。

不同的颜色可以传递不同的情感和信息。

设计师需要根据设计的主题和目的,选择合适的颜色搭配,使作品更具有视觉冲击力和表现力。

构图是设计美术中的另一个重要元素。

构图是指将元素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艺术形象。

好的构图可以使作品更加有层次感和节奏感,增强视觉效果。

设计师需要注意元素之间的平衡、比例和对称等问题。

形式也是设计美术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形式是指作品的形状、大小和结构等方面。

设计师需要考虑形式与功能的关系,以及如何利用形式来表达设计理念和意图。

材料选择也是设计美术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不同的材料具有不同的质感和特点,可以使作品更加生动有趣。

设计师需要根据作品的需要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材料进行创作。

在设计美术中,美学问题是需要不断探讨和实践的。

只有不断积累经验和提高素养,才能创造出更加优秀和具有艺术性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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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美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美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美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美学教学在大学教学中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改善,不仅原来的哲学、中文、艺术类专业的基础课地位得到了巩固,而且逐渐成为其他各类专业人文素质教育的公共选修课。

但是,目前我国美学原理教学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美学教学的质量,进而对各类学生的学习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一、当前我国美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美学教学的指导思想和教学目的方面。

美学教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它究竟要达到哪些目的?到底为什么服务?这些问题都是美学教学的核心问题,它引导着美学教学的基本方向。

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美学教学就不可能步入正规的渠道,美学教学的意义和价值也就很难表现出来。

而恰恰就是这些问题,我国当前的美学教学并没有完全解决。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能很好地贯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科学精神,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手法均显得刻板、机械、陈旧、俗套,缺乏灵性和创新性。

例如有些教材虽然坚持了唯物论的表述倾向,但却不能将其活学活用,对人的审美心理做了过于简单的反映论表述,这不仅与当今心理科学的研究成果不符,而且也有违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发展精神。

二是偏重于西方美学观念的介绍和发掘,而对我国优良的审美文化传统重视不够。

并且多数美学教材还较多地沿用了原苏联模式,未能反映出我国民族审美意识的特色。

三是美学教学未能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没有很好地贯彻教育要"三个面向"的精神,使美学教学为现实服务的目标不够明确。

其次是美学教学的内容方面。

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主体,教学内容的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高低,美学教学也不例外。

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美学教学在内容方面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偏执于某家某派。

由于我国的美学研究并不成熟,门派之争一度极为明显,而许多教材不是兼容各家各派的观点,而是偏执于一家之言,这样就不能充分反映出美学研究的各种综合成果,使教学内容偏颇失衡,不利于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和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并容易使学生囿于一家之言,从而严重影响了美学研究成果的全面转化。

美学与审美观念艺术与美的定义和评判

美学与审美观念艺术与美的定义和评判

美学与审美观念艺术与美的定义和评判美学与审美观念:艺术与美的定义和评判美学是研究美以及与之相关的感知、表达和评判的学科。

审美观念在不同的文化和时代中有所不同,但是艺术与美的定义和评判是美学研究的核心议题。

本文将探讨艺术与美的定义以及审美观念在艺术评判中的应用。

一、艺术与美的定义艺术是一种通过创造性表达来展示情感、思想和观念的活动。

美学界对艺术的定义有多种观点,其中之一是“艺术是一种能够唤起审美情感的创造性表达”。

根据这个定义,艺术作品应该具有独特的表现形式和艺术性。

另一个广为接受的定义是“艺术是对现实或想象的创造性再现”。

这个定义把艺术作为一种具有再现和创造力的表达形式,通过艺术家的想象和创造来呈现出独特的视角和感受。

无论是哪种定义,艺术都是一种与生活紧密相连的表达方式,通过艺术作品观察、思考和体验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审美观念对艺术评判的影响审美观念是个人或群体对美的认知和评价标准。

不同的审美观念会对艺术评判产生影响。

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和标准的讨论,体现了他们对审美观念的探索和思考。

1. 客观与主观美在美的定义和评判中,存在着客观美和主观美的区分。

客观美是指独立于观者意愿和情感的普遍适用标准,而主观美则是个体情感和经验的表达。

美学家康德提出了他的主观普遍性理论,认为美是一种具有主观感受特征的普遍适用标准。

然而,其他美学家则倾向于强调客观美的存在,认为美应基于一套普遍的标准。

2. 美的目的对于艺术作品的评判,审美观念往往关注作品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艺术的目的可以是情感传递、思想传递、社会批判等。

例如,达达主义强调对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反叛,认为艺术的目的是揭示社会的虚伪和束缚。

而浪漫主义则强调艺术作品对情感和个人内心的直接表达,认为艺术的目的是触动人的心灵。

3. 文化和历史背景审美观念的形成与文化和历史背景密不可分。

每个文化和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审美标准和偏好。

例如,在中国古代的审美观念中,以“中庸之美”为核心,注重匀称、和谐和内在的精神性。

40年中国美学史研究的十个问题

40年中国美学史研究的十个问题

40年我国美学史研究的十个问题一、我国美学史研究的现状1.我国美学史研究的发展历程我国美学史研究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兴起,经过40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和成果。

在此过程中,我国美学史研究逐渐走向了多元化,向世界美学史研究接轨,从传统文献研究到西方美学史研究,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2.我国美学史研究的成果和不足随着我国美学史研究的深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与此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之处。

对于古代文献和古代美学理论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对于西方美学史的研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盲区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提高研究水平。

二、我国美学史研究的重要问题1.我国传统美学的特点和内涵我国传统美学是我国特有的美学体系,具有独特的内涵和特点。

如何全面、深入地把握我国传统美学的内涵和特点,对于我国美学史研究至关重要。

2.我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美学的比较我国传统美学与西方美学有着不同的文化底蕴和思想传统,如何将二者进行比较和对话,探索二者之间的异同,是当前我国美学史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3.对传统美学文献的梳理与整理我国古代美学文献极为丰富,然而受限于研究条件,目前对于这些古代美学文献的整理和梳理还存在一定的欠缺,急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4.西方美学对我国美学史研究的影响我国美学史研究中,西方美学对我国美学史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何理性看待这种影响,对我国美学史研究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评估,是当前我国美学史研究的一个紧迫问题。

5.我国美学史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我国美学史研究在方法论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

如何结合我国传统文化,借鉴西方美学史研究的方法和理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美学史研究方法,是当前我国美学史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

6.对我国美学史重要人物和事件的研究我国美学史上有许多重要人物和事件,对于这些人物和事件的深入研究,能够更好地理解我国美学史的发展轨迹和内在逻辑,对于我国美学史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美学的三个基本范畴

美学的三个基本范畴

美学的三个基本范畴
美学的三个基本范畴是:美、美感和艺术。

1. 美:美是美学中最基本的范畴之一,它是指事物的一种属性或特征,能够引起人们的愉悦和赞赏。

美的存在是客观的,但它的感受和评价却是主观的。

美的范畴包括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它们在不同的领域中都有着独特的表现形式和价值。

2. 美感:美感是指人们对于美的感受和体验,它是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美感是主观的,它受到个体的文化背景、生活经验、情感状态等因素的影响。

美感的产生源于人们对美的认知和理解,同时也受到美的刺激和引导。

3. 艺术:艺术是美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它是指人类通过创造和表现来传达美的一种形式。

艺术包括绘画、音乐、舞蹈、戏剧、文学等多种形式,它不仅能够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还能够反映社会生活、传递文化价值。

这三个基本范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美学的基本框架。

通过对美学三个基本范畴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美的存在,提高我们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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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南京晓庄学院学报VOL.18,NO.3第18卷第3期JOURNAL OF NANJI NG XIAOZH UANG COLLEGE Sep,2002关于美学范畴几个问题的甄别莫先武(南京晓庄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8)[摘 要] 美学范畴的探讨是认识美的本质的重要途径。

这个领域分歧很多,却并没有引起学术界充分的重视。

本文试图通过范畴的哲学界定,区别美的范畴、审美范畴与美学范畴,揭示它们内在关系;在此基础之上,探讨丑的美学归属。

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认识在不断进步,美学范畴也自然随之发展;中西审美文化的差异,我国学者在美学基本范畴认识及概念表述上存在着分歧,笔者这里也作了一些具体评价。

[关键词] 范畴;美学范畴;丑[中图分类号] B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7902(2002)03 0063 07美的本质、美感等问题一直是美学家们争论的焦点,尤其是美的本质在哲学层次的思考,几乎贯穿于中外美学史的历次争鸣之中,如古希腊柏拉图大希庇阿斯!中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关于美的本质的对话,解放后朱光潜先生与蔡仪、李泽厚、高尔泰、吕荧等人关于美的主观论、客观论的争论,当前实践美学、生命美学等探讨。

正是在历次争鸣中,人们对美的本质的认识才不断发展。

学者们在努力探讨美的本质的同时,却没有形成系统的美学范畴体系。

其实,美学范畴之探讨不可或缺。

任何一门科学,实际都是一种范畴的理论体系。

因此,要建构科学的美学理论,就必须从美学诸范畴及相互关系入手。

形成科学的美学范畴体系,是美学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这一,对美学范畴的研讨,则是建立科学的美学体系不可或缺的条件。

然而,美学家们还是在其著作中勾勒出了自己的范畴框架。

通过这些框架,我们可以发现,美学研究中∀范畴#的界定及其具体内容存在很大歧义,甚至有人将这里的∀范畴#与日常生活中的∀范畴#混为一谈,造成理论上的混乱。

因此,我们要认真认识美学范畴的内涵及其内容,首先要对几个问题作出甄别。

一、美的范畴、审美范畴与美学范畴美学研究中对于范畴虽然争论不多,但分歧还是非常明显的,这首先表现在概念的表述上。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普遍本质的认识,概念的认识的差异性反映出美学家们对美学学科尤其是美的本质认识的分歧,也折射出美学家们对美的本质的认识程度。

[收稿日期] 2002 04 10[作者简介] 莫先武(1975 ),男,南京晓庄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讲师,苏州大学文艺理论硕士研究生.目前,美学中的范畴有三种:美的范畴、审美范畴和美学范畴。

美学范畴与审美范畴的分歧,主要是学者们对美学学科名称认识不同造成的。

现代意义上的∀美学#学科是1750年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创建。

我国古代美学思想很丰富,但并没有形成独立意义上的∀美学#,美学一词首先由于王国维从日本引进,以后为朱光潜先生沿用。

后来有的学者对这一名称提出了异议,认为用审美学或审美理论更恰当,∀%%是为着全书讨论内容与书名的一致,以及行文的方便,故称为审美理论。

#并指出,∀朱光潜虽曾沿用&美学∋这一习惯称谓,但在涉及具体范畴时,又不得不改用&审美∋的说法#。

[1]李泽厚也说:∀如果用准确的翻译,&美学∋一词应该是&审美学∋%%但约定俗成,现在也难以再去&正名∋了。

#[2]他们主张用∀审美学#或∀审美理论#取代∀美学#。

那么,美学学科名称分歧的原因何在呢?任何一门学科的形成都要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因此美学学科名称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学者们对美学研究对象认识的差异。

随着美学研究的深入与发展,人们已不再仅仅从主体或客体中去寻找美,而从动态的审美过程、从审美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中寻找美。

认为∀以人与对象的审美关系为核心#,∀把审美关系作为美学研究对象,会使得美学研究的内容无比丰富#[3]。

但是,∀审美#只是抽象的或具体的审美过程,并不能囊括美学的所有内容,它的外延要比∀美学#狭隘得多。

换言之,审美过程也只是美学研究的一个领域而已。

∀审美学#看似拓宽了美学的研究领域,其实局囿了美学研究;而美学这个名称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就是说与∀美#有关的一切现象与内容都可以纳入其中。

因此,美学要比审美的范围大得多。

审美除了作为∀审美学#这个涵义外,还表示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之意。

从这个角度来说,审美又是美学的一个子范畴,即它是美学研究的一个方面。

审美有广义与狭义之别。

狭义审美就是指主体由审美经验、审美情感出发,直至获得∀美#的过程;它既强调审美是一个过程,也强调要得到美这个经验。

广义审美更强调审美是主体对客体的观照过程,而其结果既可以是美也可以是丑,亦或非美非丑、亦美亦丑。

美学中使用时往往取其广义。

万里诺夫讲到∀审美#与∀美#时说:∀审美大于美,美只是一种审美现象,一切美都是审美现象,但并非所有审美现象都是美的。

现实现象中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审美属性,它们在相应的各种范畴 丑、崇高、卑贱、悲和喜中反映出来%%#朱光潜说:∀审美,是总的范畴,即美学最广泛的和最基本的范畴%%#[4]他们正是取审美之广义。

也正是从广义审美出发,才衍生出∀审美学#之意。

因此,审美要比美广泛,审美除了美这个范畴外,还有丑及审美心态、审美心理、审美境界等范畴。

因此,美的范畴是对∀美#的某方面属性的概括与抽象,审美范畴是对∀审美#的某方面属性的概括与抽象,美学范畴则对∀美学#学科中基本内容的概括与抽象。

美、审美、美学的范畴并不相同,绝不可把它们混为一谈。

美学有容乃大,除了审美这个范畴之外,它的基本范畴还有美、丑、美感等。

它比美的范畴与审美范畴要广泛很多;美是审美的结果之一,而审美则是美学的一个基本方面,美的范围小于审美范畴;他们之间的关系可用右图表示:当前学术界一些争论正是由于混同了这三个概念。

只有把美的范畴与审美范畴、美学范畴区别开来,才能在基本概念表述一致的前提下对美学范畴的一些基本问题作出探讨。

二、美的范畴不是美的类型、美的范围有的学者在其著作中,一会儿说∀范畴是一门学科中反映事物的选择性和关系的基本概念#,∀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在思维过程中的反映#,一会儿又说美的范畴是∀美的事物的具体表现形态#∀依据#一定的标准划分的类别[5]。

那么,美的范畴是否就是美的类型或美的范围呢?这里的范畴是作为哲学层次提出的,∀是反映事物的特性和关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概括和反映#。

[6]哲学的范畴是反映整个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本质的联系和规律的基本概念,是客观事物间最普遍的关系的反映。

客观世界好比一个大集合,人们在反复实践中逐渐认识了某个或某些元素 事物的本质,于是就用一个范畴来表示自己对其认识的一个小阶段。

所以,∀范畴#属于意识的领域,是贯穿于某门学科理论思维的最一般、最本质的概念,是实践的∀结晶#,是认识的支点。

各门具体学科都有它特有的一系列范畴,如物理学的质量、力、排斥等,同样,美学作为一门学科也有一系列的范畴,美的范畴是人们对美的最一般、最本质属性的认识,反映了人们对∀美#的认识程度与阶段。

但是,∀范畴#除了有哲学层次的内涵外,在实际生活中还有∀类型、范围#的意思。

那么,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人们对事物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也就是把具体事物抽象成概念的过程。

要真正认识美这个概念,必须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理解。

美的范畴反映了∀美#的本质属性,即美的∀内涵#;实际生活中的∀类型#则是美的∀外延#,美的外在表现形式,即美的具体对象范围。

前者重在反映美的本质,后者重在揭示美的对象范围即外化对象。

换言之,后者是前者在生活中的具体化,前者是对后者的本质抽象。

在美学研究过程中,理所当然地要把本质意义上的美的范畴与美的范围、美的类型区别开来。

混淆了美的范畴与美的范围、美的类型,就不能对美的范畴作出准确的把握,不能真正认识美的本质。

但我们也应认识到,对美的本质的认识和对美的范畴的认识是一个同步的过程。

对美的本质的认识,既要重视哲学层次的思索,同时还要完善美的范畴体系。

两者是认识美的本质的同一过程,不可偏废。

对美的范畴的认识,既不可操之过急也不可束之高阁,而首要的是要把它与美的范围、美的类型区别开来。

三、美的范畴与美的形态学者们一般把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划为∀美的形态#或∀审美形态#,把崇高与优美(或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悲剧与喜剧(或悲剧性与喜剧性、悲与喜)等作为美的范畴。

但是,美的形态与美的范畴是什么关系没有指出。

也有学者认为,∀由于分类的依据不同,一方面,可以分为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另一方面,又可以分为崇高、悲、滑稽(喜)、优美等等#,∀如果把崇高等视为美的不同的形态,把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视为美的不同的范畴,也同样是可以的#[8],把美的形态与美的范畴混同起来。

更有学者否认美的范畴存在,认为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是∀美的存在领域#,把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视为美的形态,说∀优美是与崇高相对的一种美的表现形态#,悲剧∀是美的一种独特的形态#,喜剧也是∀美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这实际上取消了美的范畴。

混同美的范畴与美的形态或取消美的范畴,不利于美的范畴的发展,不利于我国传统的美的范畴理论的批判继承,也不利于西方美学理论的引进吸收。

美的范畴与美的形态并不是同等的概念。

与美的范畴形成过程一样,美的形态(或审美形态,下同)的形成过程与美的本质认识是同步的过程。

历史上对美的探索有两条途径,一是从客观入手,认为美是事物的一种属性,客观存在于对象之中,人们得到美,是因为发现了对象存在的美的属性。

∀辩证的的客观论首先认为:美是客观的,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精神、思维)而存在的,是属于物质存在的范畴的#[9]。

∀我们认为美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在于这事物本身,不在于我们的意识作用。

#[10]另一个角度是从人的主观心灵去寻找美,认为美在于人的心灵(休谟)、美是理念(黑格尔)、美是属于心灵的力量(克罗齐),∀美并不是事物本身的一种性质。

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见出一种不同的美。

#[11]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是人们在美的探求历史进程中的一种误解。

他们或认为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物,是事物的一种属性,因此,自然中存在的美、自然物中的美的属性称之为自然美,同样也得出了社会美与艺术美的概念;或认为当人们把主观的美的理念、美的形式移注到自然、社会、艺术等的不同的对象中去,分别产生自然美、社会美与艺术美。

今天看来,这样的认识有很多偏颇之处,但古人们已经认识到审美对象在审美过程中的重要性。

美的范畴是对美某个或某些方面所作的概括与抽象,从内涵上提示美的本质属性;同时,美这个概念也必然有它的外延,∀具有这些本质属性#的事物,即美这个∀概念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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