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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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流程模板(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流程、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流程等)管1 精心整理有限公司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申请单位主管直属局联系人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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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立足*****,业务范围将辐射*****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申请单位主管直属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备案表编号:京东方离职报告模板|公司离职报告模板|离职报告样本【京东方离职报告模板一】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白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之后,由于您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

经过这段时时间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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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公司在这段时间对我的教导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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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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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管理制度1. 引言进口肉类市场的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和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至关重要。

然而,不合格的进口肉类可能会对公众的健康造成严重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管理制度是确保进口肉类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进口肉类收货人提供一套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进口肉类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3. 责任和义务3.1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承担进口肉类质量和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2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确保供应商和供应链符合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要求,并与合格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 进口肉类收货人的管理要求4.1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

4.2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制定并执行货物接收、检验和验证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操作过程记录完整、准确。

4.3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和识别。

4.4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4.5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与供应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确保进口肉类的质量和安全。

5. 进口肉类收货人的操作规范5.1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货物接收、检验和验证,包括对进口肉类的包装完整性、标识和检验报告的审核等。

5.2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贮存和分拣控制程序,确保进口肉类在贮存和分拣过程中不受污染和交叉污染。

5.3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建立健全的溯源体系,确保能够追溯进口肉类的原产地、生产和加工过程等重要信息。

5.4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组织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监测和检测要求6.1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建立适当的监测和检测机制,包括定期进行进口肉类的检验、抽样和化验。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进口肉类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进口肉类的安全准入1. 进口肉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准入审核后方可进口。

2. 进口肉类必须具备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合法生产许可证,并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3. 进口肉类必须携带完整、准确的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进口肉类的生产与贮存1. 进口肉类必须在合法生产企业生产,具备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

2. 进口肉类的生产和贮存环境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确保肉类的安全性和卫生。

3. 进口肉类的贮存期限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进口肉类的运输与配送1. 进口肉类的运输必须选择合法、专业的运输企业,并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

2. 进口肉类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证肉类的安全性和卫生,防止任何可能的污染和损坏。

3. 进口肉类的配送环节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肉类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五章进口肉类的检验与检测1. 进口肉类必须按照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验和检测。

2. 进口肉类必须在合法、专业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和检测,确保肉类的安全性和质量。

3. 进口肉类的检验和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六章风险监测与预警1. 进口肉类必须进行风险监测和预警,发现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 进口肉类的生产、贮存、运输和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风险事件。

第七章处理不合格进口肉类的程序1. 对于检验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进口肉类,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处理程序包括停止销售、召回产品、处罚相关企业等,确保不合格的肉类不进入市场。

第八章监督与管理1. 进口肉类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口肉类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国外进口的肉类及肉制品。

第三条进口肉类的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全程追溯体系,确保进口肉类的安全性。

第四条进口肉类的质量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落实责任,加强质量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五条进口肉类企业应制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六条进口肉类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流程第七条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评估、源头监控、检验检测及货物接收、全程追溯等环节。

第八条进口肉类企业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风险来源和隐患点,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进口肉类的源头监控包括对供应商的审核和认证,确保供应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

第十条进口肉类应进行检验检测,通过合格的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不含有有害物质和微生物。

第十一条进口肉类的货物接收环节应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装载和运输,并对到货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二条进口肉类应建立全程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信息准确完整。

第三章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进口肉类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包括建立风险评估档案、质量检测档案和不良事件处理档案。

第十四条进口肉类企业应建立并健全产品风险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与产品安全相关的信息,确保消费者健康。

第十五条进口肉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标准、流程控制和工艺控制。

第十六条进口肉类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进口肉类企业应建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并追踪处理结果。

第四章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第十八条进口肉类企业的负责人对肉类质量安全承担最终责任,应加强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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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申请单位主管直属局联系人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

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专卖。

*****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

我公司立足*****,业务范围将辐射*****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申请单位主管直属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备案表编号: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隔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

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

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

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1. 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2. 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为掌握进口肉类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可追溯性,加强肉类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肉类进口记录制度(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单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箱单发票、境外付汇凭证、提单、原产地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采购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二条进口肉类销售记录(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产品批次、报检日期、报检号、箱数、重量、品名、原产国或地区、出口商、注册厂号、生产日期、集装箱号/提单号(空运)、国外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号、放行日期、存放仓库、入库日期、出库日期、不合格货物处理日期、销售日期、货物流向地区、买家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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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进口肉类收货人操作行为,确保进口肉类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肉类收货人。

三、管理制度1.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1)收货人应当建立完整的进口肉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品种、数量、生产企业负责人、进口日期、关区检验机构检验情况、发货情况、到货情况等,并应当保存相关凭证。

(2)收货人应当建立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对所有销售的肉类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并应当保存相关凭证。

(3)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存储管理制度,对肉类的存储时间、存储位置、存储环境进行记录,并应当保存相关凭证。

2.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1)收货人应当建立完整的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当及时追溯,查明不合格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从销售渠道收回不合格产品,不得向其他消费者销售;对于已经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应当立即进行回收。

(3)建立相应的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3.收货人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收货人所有人员应当按照分工岗位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收货人人员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操作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收货人人员应当对肉类的种类、质量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4.肉类检验机制(1)收货人应当与关区检验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接受检验机构的检验,并保存相关检验报告。

(2)收货人应当建立自我检验机制,定期对入库肉类进行自检,检查肉类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5.培训和教育制度(1)收货人应当持续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2)收货人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定期组织相关的工作培训,提高员工对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进口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是进口肉类产品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颁布标准与技术规范、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等工作。

2. 进口企业: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审核与监督,确保进口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3. 检疫检验机构:负责对进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三、风险评估与监测1. 风险评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进口肉类产品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标准,对进口产品进行评估。

2. 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对进口肉类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口程序1. 原产国审核:进口企业应当对原产国的生产企业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生产资质、符合卫生标准。

2. 进口申报:进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海关申报进口肉类产品,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3. 检验检疫:海关对进口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五、风险防控1. 标签贴示:进口肉类产品在入境前应当对外包装进行标签贴示,标示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隔离存储:海关对进口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后,应当进行隔离存储,避免产品变质。

3. 追溯制度:建立健全进口肉类产品的追溯制度,对产品进行全程溯源,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六、处罚与监督1. 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进口、撤销资质等处理。

2. 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进口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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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有限公司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申请单位主管直属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十一)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

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专卖。

*****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

我公司立足*****,业务范围将辐射*****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以满足*****地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

采购业务计划将涉及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我司承诺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进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

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

有限公司2015年*月*日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申请单位主管直属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备案表编号: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肉类产品进口、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质检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工作流程4.1 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进口肉类备案储存冷库中。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

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

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

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

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

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1. 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2. 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

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 、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 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9 监督管理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有限公司2015年-月-日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为掌握进口肉类产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加强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肉类产品进口记录(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产品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质检部需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质检部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二、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记录(直接用于零售的除外)(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1.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 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 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 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销售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般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帐进行核对,不得有误。

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自用食品的收货人还应当保存加工使用记录等资料。

2、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

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3、记录的保存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附件:1、食品进口记录表2、进口食品销售记录表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0日附件1食品进口记录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备案编号:填表人:审核:附件2进口食品销售记录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备案编号:填表人:审核:不合格产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 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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