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
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
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本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其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开展产品召回活动。
第四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一旦发现产品不合格,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召回。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不合格产品召回预警机制,确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或者进入消费者手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档案,保存有关产品生产、检验、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和相关材料,以备产品召回时使用。
第七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本单位的负责人负责审批,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召回范围和程序第八条召回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产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2.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有可能对用户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3.产品存在误导或虚假宣传,对用户的利益造成损害;4.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市场秩序和行业信誉。
第九条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召回计划的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的时间、范围、方式、成本等要素,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召回通知的发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通知应当包括召回的原因、处理措施、召回方式和联系方式等。
3.召回行动的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召回计划,组织有效的召回行动,包括召回产品的回收、销毁、修复和更新等。
4.召回效果的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召回行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相关数据和信息,以便改进和完善召回制度。
第十条召回范围、方式和成本的确定,应当根据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情况和召回的需求来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召回进行统一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或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不合格产品是指未达到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三、召回程序1. 预警阶段(1)监测预警:我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监测预警机构,定期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抽检,并监控市场上的质量情况。
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经营管理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召回程序。
(2)召回计划编制:经营管理部门会同质量监测预警机构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 召回通知发布阶段(1)召回通知编制:根据召回计划,经营管理部门编制召回通知,明确召回产品的批次、型号、生产日期等具体信息,并告知消费者有关的权益保障信息。
(2)召回通知发布:召回通知公告应在我公司官方网站、主要媒体和消费者常接触的渠道发布,确保召回通知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消费者。
3. 召回执行阶段(1)全面回收召回产品:我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回收召回产品,并对召回产品进行检验、处置和销毁。
(2)替换或修理:对于召回产品影响较小、可以通过替换或修理解决的,我公司将提供替换或修理服务,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3)信息更新:我公司将及时更新召回通知,通告消费者召回产品的处置情况和进展。
4. 整改阶段(1)原因分析:对于不合格产品召回事件,我公司将成立调查组,对不合格产品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2)整改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我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再重复发生。
5. 召回报告阶段(1)召回报告编制:召回结束后,我公司将编制召回报告,详细记录召回过程和结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公示:召回报告将在我公司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四、召回责任1. 质量监测预警机构负责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五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cmcbz-zag08一、目的为了使发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得到及时的处理,确保给客户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已发出产品出现不合格时,需要进行召回的相关工作。
三、职责1.市场中心已发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与客户、公司内部进行沟通处理。
2.研发中心、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负责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四、工作程序1.客户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时,发现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认为未达到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并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向我司反馈时,市场中心应将相关质量情况了解清楚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研发中心、注塑制造中心/制造中心。
2.研发中心在产品的后续检验中,如发现产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且部分产品已发给客户(客户还不知情),经分析认为对客户影响较大时,研发中心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场中心。
3.能够到客户现场的,应及时到客户现场与客户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沟通。
如不能到客户现场,市场中心应以其它方式与客户沟通,设法得到不合格的样品,同时对我司所留样品进行检验,以便分析查找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与客户沟通协商处理。
4.产品确未达到双方确定的标准,给客户造成了明显的影响,经公司同意召回的,市场中心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我司将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召回,并确认我司召回产品的具体时间和方法。
5.产品召回后,由研发中心组织生产、技术、检验、设备等有关人员查1看产品,共同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跟踪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整改进度和效果,如未达到明显的效果,则应重新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直至达到明显的效果为止。
6.对召回产品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6.1全检如召回产品中有较大比例的合格品,则应由质控人员牵头,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组织人员全部进行挑选,对挑选出并经质控人员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打包并入成品库;6.2返修如召回产品经返修能够达到合格的,由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组织进行返修;6.3报废如召回产品无法返修或无全检价值的,研发中心提出报废的报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废品进行处理;构成质量事故的,按事故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3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____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4.处理结论的实施九、不合格品的处理1.纠正。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之处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达到一定的状态。
2.返工。
质量管理部将批准返工的不合格产品的评审报告交于各生产车间进行返工,使其达到正常的标准。
3.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能达到顾客满意所进行的一定程度的再加工。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2)是一种企业内部制度,旨在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不合格成品定义和判定标准:明确了不合格成品的定义和判定标准,以便对产品进行准确的鉴定和分类。
2. 召回程序和责任人:规定了不合格成品的召回程序,包括召回通知的发布、召回范围的确定、召回方式和期限等。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成品时的召回及处理流程,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并最大程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二、召回程序1. 不合格成品的发现a) 不合格成品可以由生产线上的工作人员、质检部门等发现。
b) 工作人员在发现不合格成品后,应立即上报给质检部门。
2. 质检部门的责任a) 质检部门收到不合格成品的报告后,应与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协调,确定不合格成品的具体情况。
b) 质检部门应对不合格成品进行分类和登记,包括不良现象、数量、规格等信息。
c) 质检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并追溯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产品。
3. 召回计划的制定a) 质检部门应根据不合格成品的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的范围、方式、时间等。
b) 召回计划应经公司高层审核并下发,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召回工作。
4. 召回通知的发布a) 质检部门应根据召回计划,向相关客户发送召回通知。
b) 召回通知应明确说明不合格成品的问题和影响范围,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5. 召回工作的实施a) 质检部门负责统筹召回工作的实施,包括召回产品的回收、处理和补救工作。
b)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参与召回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6. 召回结果的评估a) 质检部门应对召回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召回率、处理率等指标的统计和分析。
b) 根据评估结果,质检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不合格成品的处理1. 销毁处理a) 不合格成品在召回后,应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b) 销毁过程应由质检部门负责,并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和环保。
2. 修复处理a) 部分不合格成品可以经过修复处理后重新投入使用。
b) 修复处理应在质检部门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3. 返工处理a) 部分不合格成品可以经过返工处理后重新符合要求。
b) 返工处理应在质检部门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目的:当交付后的产品可能有批量的严重的环保不合格(包括存在安全危害)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方,并实施产品召回,并迅速完全地使有关产品得到控制,避免或降低公司的损失。
2.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环保不合格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3.职责3.1销售部及生产部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3.2 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本制度的要求。
二.制度内容和方法1.召回的时机当公司某批次产品检测出有害物质超标且已经不在公司可控范围时(如已经交付或物权发生转移),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召回产品,触发召回程序:a) 顾客的投诉;b) 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的产品;c) 媒体报告的不合格的产品或事件;d) 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e) 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2. 待召回产品的识别和评价a) 销售部,生产部及产品召回小组,应监视与产品召回有关的信息。
b) 出现不合格因素时,公司主管经理应立即召集各负责部门进行召回评c) 召回评审的内容包括:召回原因;信息的来源,可信度;以往的产品安全记录,危害程度;待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产品线和地理区域);是否启动紧急召回;一旦启动召回,还应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方法、途径和召回产品的处理等。
d) 只要可能,应对待召回产品对应的批次产品,甚至相邻批次的产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及其不安全的原因。
其结果应作为召回评审的依据。
e) 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召回的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3.召回的程序3.1 召回产品溯源,以识别召回活动的相关方。
必须考虑客户(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各部门。
从产品销售、制作采购的全流程各步骤追溯,寻找所有可能的相关方。
3.2 根据相关方,选择合适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四)立即向卫生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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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
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
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
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
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
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
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
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
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
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
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
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
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
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流程图:
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