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平板车和电缆车技术协议
平板车技术协议

平板车技术协议甲方:乙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矿车选用乙方产品。
为使产品符合实际使用要求,保证质量,经双方协商达成技术协议如下:1、平板车型号:MCP3-6,规格(长*宽*高mm):2680*1150*415,轨距:600mm,轴距:800mm2、主梁:#专用槽钢。
配聚氨酯碰头,碰头座都闭锁,含φmm三环链、φmm连接插销/辆。
销链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试验报告。
3、轮对各零件应清洁干净,除去油垢、污物、油孔内的铁屑及堵塞物后方可进行装配,轮对内应注满润滑油脂,车轮不应出现裂纹,踏面不应焊补。
4、煤安标志、铭牌等齐全,铭牌内容应包括平板车型号,名称,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称等。
5、轴承采用哈、瓦、洛三家产品。
6、焊缝按照国家标准焊接。
焊缝应均匀平整,不应有裂纹、夹渣、烧穿、未焊透等缺陷。
7、平板车底盘破断负荷不低于KN。
8、平板车整体重量不低于公斤。
三眼板厚度不低于mm。
9、平板车必须采取防腐防酸处理。
10、加工的车辆应能满足矿方车辆使用环境,碰头盒应适于斜巷挂钩。
11、提交给用户的平板车车应附下列技术文件:安标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
12、出具国家安标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型钢要有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
13、平板车制造及检验执行国家标准。
14、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7、技术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8、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20年月日。
40T平板车制作技术协议

40T平板车制作技术协议
甲方: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朔煤铁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制作40T平板车,本着公平合理原则,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制作设备:40T平板车
二、制作数量:10辆
三、规格及技术数据
1、轨距:900mm。
2、框架结构:采用11#矿用工字钢。
3、车轮:轮径φ300mm,材质采用ZG45,轴承7520,
轴径φ120mm。
4、插销:φ70*190
5、所有外形尺寸以样品为准,交货时随车带三连环一串,
插销两个。
四、制作质量
1、焊缝均匀,平整,牢固,不得有焊接缺陷。
2、铆接钉头应饱满,贴合紧密,钉头无破损、无歪斜。
3、车轮转动灵活。
4、整车放置在道轨上运行平稳,不得出现三条腿现象。
五、最终检验
为确保修理质量,乙方制作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
并对甲方提出的建议,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完善。
六、质量保证
1、自使用后起,保证期为投放使用后6个月,在保质期
内发生质量问题。
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委派人员不定时到乙方进行现场指导工作,并参
与最终验收。
2、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八、完工日期
本协议签定生效后20天。
甲方:(公章)签约代表:
乙方:(公章)签约代表:
年月日。
930采煤机技术协议

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MG2×200/930-WD电牵引采煤机(更换)技术协议买方: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卖方: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7年11月6日MG2×200/930-WD电牵引采煤机技术协议甲方: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工作面配套设备采煤机,(2017年11月订购MG 2×200/930-WD型电牵引采煤机1台套),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一、基本要求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汇富能煤矿井下综采设备。
提出了对一次系统各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明确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优质产品。
3、产品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大的配件保用500万吨。
4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果遇到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提供的设备及所有附属部件应是成熟的、先进的,并具有制造该设备20台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实践经验,并经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型式试验,不得使用试验性的设计和产品。
6、本技术要求未对所要求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易耗材料提出要求,卖方应按照行业习惯并结合买方要求确定所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含高压手动泵、拨销工具、方榉拆卸工具)及易耗材料。
7、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的所有条文提出异议,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招标书的要求。
9、签订合同后,因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0 、必须积极配合设计院和矿方对采煤机的设计和井下三机的配套、设计、连接、联试等工作。
11、带3%的随机配件,另乙方提供50万元附属配件库存在甲方,代储期限为10个月,从配件到矿之日起计算。
500技术协议

山西中阳暖泉煤业有限公司MG200/500-WD电牵引采煤机供货技术协议2012年12月2日,山西中阳暖泉煤业有限公司(甲方)、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方重矿机械有限公司(乙方),甘肃容和集团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人员就山西中阳暖泉煤业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的总体配套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协议如下:一、工作面条件1、工作面平均倾角为≤25°,走向角度±20°;2、煤层厚度平均为2.6m,煤质硬度f≤3;3、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0℃;二、设备购置甲方向乙方购置MG200/500-WD电牵引采煤机壹台。
有关合同事宜按合同执行,有关技术事宜按本协议执行。
三、制造标准及安全要求1、标准符合MT/T84-1997、MT/T82-1998、MT/T81-1998、GB3836-2000等国家标准和煤炭行业有关标准;2、安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3、设备到货时整机及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及MA标志准用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相关配套设备⒈液压支架:中部支架:ZF4200/17/28放顶煤过渡支架:ZFG4500/17/323放顶煤液压支架(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采煤机:MG200/500-WD型交流电牵引(沈阳北方重矿机械有限公司)3.刮板输送机: SGZ764/630(甘肃容和集团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五、设备主要性能特点⒈机为多电机驱动,横向布置分段捆绑式结构;⒉摇臂壳体、牵引壳体、行走箱壳体均为铸造结构;⒊采用机载交流变频“一拖一”调速,销轨式无链牵引。
4.控制系统采用PLC可编程控制器进行各种动作控制;监测系统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实现恒功率自动控制、数据记录、回放和处理;显示采用6英寸真彩液晶显示屏,并提供中文界面显示各种参数和运行工况;5.液压系统和水路系统的主要元件集中在集成块上,以减少管路连接。
采煤机维修技术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第1条协商目的
本协议旨在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的煤矿机械进行维修和技术支持,并由乙方相应地提供适当的维修服务。
第2条维护范围和内容
范围:甲方拥有的全部煤矿机械设备。
内容:包括日常维护、故障排除、零件更换、整机维护等。
第3条维修质量
乙方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确保维修质量,遵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第4条通知和答复
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第5条费用和付款
乙方根据维修内容、工作量及所需材料,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维修费用估算。
甲方收到报价后,应立即回复乙方同意或反对。
如果双方同意,双方签订维修协议,甲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6条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后,对维修的设备进行质量保证。
保修期内发生同样故障的,乙方将免费提供维修。
第7条保密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维修无关的信息。
第8条违约责任
双方将根据本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有违约,违约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9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我们将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协议的有效性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煤机技术协议

采煤机技术协议1. 背景采煤机是目前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要设备之一。
为了保障工作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煤矿企业需要与采煤机制造商签订技术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合作方式。
本技术协议旨在明确采煤机制造商与煤矿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采煤机技术能够满足煤矿企业的需求,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确保操作安全和生产效率。
2. 合作内容2.1 采煤机技术参数的确定采煤机制造商应根据煤矿企业的需求,提供采煤机的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机身尺寸、功率、采煤能力、工作效率等。
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性能要求,进行充分的商讨和协商,确保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2 设备价格和支付方式双方应就采煤机的价格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
价格的确定应基于采煤机的型号、配置和技术参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双方应合理确定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支付方式可以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具体约定由双方商定。
2.3 交货期限和运输方式采煤机制造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交付采煤机设备。
双方应就交货时间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应就采煤机设备的运输方式进行商议,确保设备能够安全、及时地送达煤矿企业。
2.4 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采煤机制造商应派遣技术人员到煤矿企业,对采煤机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双方应就安装调试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商议,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此外,采煤机制造商还应提供售后服务,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5 技术支持和合作采煤机制造商应提供技术支持,为煤矿企业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困难。
双方可以进行技术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采煤机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3. 保密协议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双方在合作中获取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不受泄露和侵权的风险。
保密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对商业机密的保护、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商业机密、商业机密的产权归属等内容。
4. 其他条款4.1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条款。
采煤工作面平板车和电缆车技术协议

采煤工作面平板车和电缆车技术协议采煤工作面平板车和电缆车技术协议2010年7月23日采煤工作面平板车和电缆车技术协议2010年7月15日下午在物资贸易部就煤矿的有关采煤工作面用平板车和电缆车的有关技术和加工事宜进行了谈判,经过协商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1、技术参数采煤工作面用平板车和电缆车的技术参数见下表。
2、主要技术要求2.1 平板车和电缆车必须满足煤矿井下、地面有酸、碱、煤泥水、采煤掘进工作面等恶劣环境和运行中有冲击负荷情况的轨道运输使用要求。
2.2平板车和电缆车在技术、加工制造质量和装配等方面必须满足《GB/T 2885.5-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5部分:平板车》的要求。
2.3平板车和电缆车的轮轴、碰头连接装置和底盘受力部分的加工制造图纸必须使用取得MA标志检测的图纸。
2.4平板车和电缆车碰头连接装置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车辆双向连接、缓冲的要求,并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的有关要求。
2.5 连接装置的连挂处满足高≥50mm、宽≥160mm,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得出现碰头连接装置拉豁,变形或断裂的现象,碰头两边采用螺栓连接方式,方便维修更换。
2.6平板车和电缆车面板采用δ≥10mm钢板加工制造,应使用整块钢板,不得用钢板拼凑焊接。
2.7平板车和电缆车的碰头连接装置的插销孔制作成防脱插销孔,插销制作成防脱插销,插销孔和插销的强度不得受影响,插销必须按照MT244.2-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标准进行加工制造、检验。
插销材质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每辆平板车配套专用防脱插销两只;防脱插销及硬连接杆的强度必须满足平板车最大斜巷载荷要求;防脱插销及硬连接杆必须经有资质机构做检验,并附检验报告。
2.8 轮对采用闭式结构,轮对必须具有良好得密封性能,防止煤尘和水进入轴承。
轮对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标准GB/T4695《窄轨机车车辆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的要求,装配后应注入占轮壳油腔2/3的锂基润滑油,轮对应转动灵活;车轮铸件的材质、热处理和机加工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车轮踏面上不允许有任何气孔,夹渣等缺陷,轴采用45#钢调质处理,硬度强度满足要求。
安全管理文档之煤场车辆技术协议

安全管理文档之煤场车辆技术协议为加强煤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煤场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煤场车辆技术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本煤场的所有车辆和人员。
一、前置技术条件1.车辆的准入标准。
必须按照本煤场车辆准入标准的要求进行审核,获得准入通行证。
2.车辆必须贴有有效的保险标识。
车辆保险标识必须明显,易于辨识。
3.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驾驶考试合格证。
二、车辆安全保护1.煤场对所有车辆实行管理。
车辆按规定通行,不得私自闯入煤场。
2.车辆在进入煤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
煤场会定期检测车辆的油路、刹车、轴承、安全带、轮胎等部件。
3.车辆必须按照煤场规定的车速行驶。
在煤场内禁止超速行驶。
4.车辆进入煤堆时必须停车,启动车载视频设备,与煤场调度室通讯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
三、驾驶员安全保护1.驾驶员必须经过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技能考核。
2.驾驶员必须经过防护用品的培训,并穿着相应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3.驾驶员应定期检查本车车况并通知煤场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4.驾驶员禁止随意更改车速、路线、转向,不得违规超车。
四、其他相关安全规定1.严禁在煤堆堆放、加工、装卸时使用明火及其他引燃物。
2.煤场各单位必须加强煤炭火灾事故的防范工作,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3.煤场内及周边区域不得乱排、乱扔垃圾,杜绝环境卫生死角。
五、违规处理违反本协议的车辆、驾驶员及涉及到的单位,将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理:1.给予警告、劝导。
2.取消车辆通行证、驾驶员资格证。
3.手机车辆、驾驶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
六、协议的期限和效力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补充和修订,应及时更新并重新发布,并在煤场内部公告。
协议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需重新制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煤工作面平板车和电缆车
技术协议
2010年7月23日
采煤工作面平板车和电缆车技术协议
2010年7月15日下午在物资贸易部就煤矿的有关采煤工作面用平板车和电缆车的有关技术和加工事宜进行了谈判,经过协商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1、技术参数
采煤工作面用平板车和电缆车的技术参数见下表。
2、主要技术要求
2.1 平板车和电缆车必须满足煤矿井下、地面有酸、碱、煤泥水、采煤掘进工作面等恶劣环境和运行中有冲击负荷情况的轨道运输使用要求。
2.2平板车和电缆车在技术、加工制造质量和装配等方面必须满足《GB/T 2885.5-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5部分:平板车》的要求。
2.3平板车和电缆车的轮轴、碰头连接装置和底盘受力部分的加工制造图纸必须使用取得MA标志检测的图纸。
2.4平板车和电缆车碰头连接装置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车辆双向连接、缓冲的要求,并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的有关要求。
2.5 连接装置的连挂处满足高≥50mm、宽≥160mm,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得出现碰头连接装置拉豁,变形或断裂的现象,碰头两边采用螺栓连接方式,方便维修更换。
2.6平板车和电缆车面板采用δ≥10mm钢板加工制造,应使用整块钢板,不得用钢板拼凑焊接。
2.7平板车和电缆车的碰头连接装置的插销孔制作成防脱插销孔,插销制作成防脱插销,插销孔和插销的强度不得受影响,插销必须按照
MT244.2-2005《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标准进行加工制造、检验。
插销材质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每辆平板车配套专用防脱插销两只;防脱插销及硬连接杆的强度必须满足平板车最大斜巷载荷要求;防脱插
销及硬连接杆必须经有资质机构做检验,并附检验报告。
2.8 轮对采用闭式结构,轮对必须具有良好得密封性能,防止煤尘和水进入轴承。
轮对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标准GB/T4695《窄轨机车车辆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的要求,装配后应注入占轮壳油腔2/3的锂基润滑油,轮对应转动灵活;车轮铸件的材质、热处理和机加工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车轮踏面上不允许有任何气孔,夹渣等缺陷,轴采用45#钢调质处理,硬度强度满足要求。
2.9平板车和电缆车的车架结构合理,纵梁、横梁必须满足运输的受力要求和运输过程中冲击、撞击的强度要求;车架纵向、横向、牵引中心等的尺寸误差满足标准要求。
2.9 在平板车和电缆车两侧纵梁上设计方便装车的固定孔φ26×60mm,每侧孔为4个,眼孔平均分布,但必须闪开横梁≥10mm;在平板车上平面留有与横梁长孔中心线相对应的φ26mm眼孔,平面两端眼孔间距为1095mm。
2.11在电缆车的一面设置方便吊挂电缆的电缆钩,电缆钩与平板车之间采用螺栓连接,每辆平板车设置2列电缆钩;在平板车的另一面设置吊挂牌板的支架,支架高度自平板车面板起1500mm,采用型钢焊接,与平板车之间采用螺栓连接。
2.12电缆车内部底盘上平面用δ≥6mm钢板做底;电缆车两侧外部全面积用δ≥4mm钢板进行包装;电缆车两端δ≥6mm钢板做对称双开门,每扇门均有骨架,在骨架上对称焊两个铰链与电缆车牢固焊接,保证两扇门关闭后各处严实合缝,并设计闭门门销,保证在使用插销后门扇牢固;电缆车两侧钢板和两端双开门与电缆车车架进行焊接时,焊接点/面积≥钢板与车架接触面积的60%。
2.13平板车和电缆车整车内外刷黑色油漆;电缆车两侧钢板及两端双开门外侧刷桔黄色油漆,其余部分为黑色。
2.14平板车和电缆车外观美观,结构合理;各部件应清除毛刺、铁锈、
焊接残渣等污物,各部件表面涂一遍底漆,两遍面漆;油漆外观均匀、光亮、完整,附着牢固。
3、质量要求
3.1质保期一年。
质保期内正常使用发生的平板车车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
3.2平板车在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
3.3在不超过额定装载和正常轨道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矿车主要受力部件断裂的情况。
否则,根据事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索赔。
4、供货范围
5、技术文件
5.1提供整机“MA”标志、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和相关的检测试验报告;
5.2提供平板车和电缆车的总装配图、轮轴装配图、易损件明细表及图纸和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外购件合格证书;
5.3每一辆平板车和电缆车在明显处牢固的固定平板车标志名牌,内容按照标准设置。
6、执行标准
6.1 《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6.2 GB/T 2885.5-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5部分:平板车》
6.3 MT/T1052-2007 《重型平板车》
6.4 MT 244.2-2005 《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
6.5 GBT 2885.6-2008 《矿用窄轨车辆第6部分:材料车》
6.6MT 307 《窄轨矿车轮对技术条件》
6.7 MT 387 《煤矿窄轨矿车安全性测定方法和判定规则》
7、交货日期:2010年 8月 31日前。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本技术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0年 7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