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监督员岗位责任制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范本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范本一、引言为了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安全工作,确保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安全责任制范本,以期引导监督员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共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开展各项安全监督工作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把保障自身安全作为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2. 预防为主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通过主动预防手段,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为各类事件的发生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
3. 综合治理原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安全责任内容1. 安全工作宣传教育责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安全风险评估责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主动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所属区域或行业的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安全风险。
3. 安全巡视检查责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巡视检查活动,发现和排除生产、生活、交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4. 应急救援责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参与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供应急情况下的支持和援助。
5. 安全活动组织责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宣传、培训、演练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其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的整体水平。
6. 安全事件报告责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主动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安全责任权利1. 监督权利: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有权对生产、生活、交通等领域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询问权利: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有权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询问、调查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一、职责(1)认真学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知识,掌握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主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遵守煤矿企业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自主保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2)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宣传、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当好班组安全参谋,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认真做好安全记录,对井下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共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3)监督检查井下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职业危害及相应防范措施等作业环境落实情况,工作岗位操作情况。
发现一般事故隐患及时向井口工作站、班组长或当班值班领导汇报,督促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汇报后得不到及时处理,可越级向上级工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4)积极参加事故处置、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立即向上级工会报告。
(5)每个工作日向井口接待站汇报现场安全情况,认真填写《煤矿安全检查表》,做好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改工作。
(6)有权向行政部门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发现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向群监会报告。
(7)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权利(1)安全生产知情权。
有权熟知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要求、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
有权参与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班组建设规章制度的修订,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协助班组完善安全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
有权监督企业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有权监督企业按规定为井下作业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有权督促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行为,保障班组群众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
为确保班组群众的安全,落实群众参与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的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班组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
2.负责监督班组内人员的安全操作,确保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定期组织班组群众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4.协助班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5.及时报告班组内的安全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工作流程1.每天上班前,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要仔细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没有安全隐患。
2.每天上班时,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要进行安全巡视,包括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设施,观察人员的安全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发现安全隐患时,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班组安全管理人员,协助进行处理。
4.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班组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5.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班组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6.协助班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班组内的安全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四、工作要求1.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培训经历,能够正确判断和应对安全事故。
2.要密切关注班组内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安全隐患。
3.要与班组其他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班组的安全。
4.要保持工作记录的完整和准确,及时上报安全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5.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知识,为班组群众的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五、奖惩措施1.对表现优秀的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等。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3篇)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1、受工会组织委托,代表工会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兼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班组(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3、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教育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看着他人被伤害的安全意识。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
5、参与并监督项目部、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6、收集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8、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若遭拒绝,可建议工会发放红、黄通知书。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10、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定期将日常工作的统计结果向本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汇报。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2),是指群众中被委托或选派担任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人员,在承担安全监督职责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具体来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应包括以下要点:1. 安全监督责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对所监督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要求。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职责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职责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是指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管理的人员。
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作业规程、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
3. 审查和评估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水平。
5.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报告和汇总事故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6.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档案、事故隐患台账等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保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7. 协调和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之间的安全生产纠纷和投诉事项,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8. 参与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政策和标准,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宣传,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总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是负责监督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
群监员岗位责任制(3篇)

群监员岗位责任制1、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敢于制止“四违”行为。
2、经常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安全培训。
3、协助班组长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共创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促进安全生产。
4、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组织本班组职工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督促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其按章作业。
5、对本班组生产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迅速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及时参与处理,当班到井口接待站填写安全汇报记录。
6、群监员每班次最少查出和汇报一条以上安全隐患,群监会每月筛选群监员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汇报统计,凡低于规定汇报条数的____%,连续____个月完不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任务的,所在单位群监组要及时对群监员进行调整。
7、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采取避险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8、发生伤亡事故时,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9、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有权要求严肃处理责任者。
群监员岗位责任制(2)是指针对群聊或社交群组中的一些问题、纠纷或违规行为,设立监督员角色,对群内的言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群监员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群内成员的行为:群监员应当对群组内成员的言行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群组规定和道德准则。
例如,监督并制止违规的言论、恶意攻击或侮辱行为等。
2. 处理纠纷和矛盾:群监员应当处理群内成员之间的纠纷和矛盾,提供中立和公正的解决方案。
他们可以通过沟通、调解、劝阻等方式来化解矛盾,维护群内的和谐氛围。
3. 组织管理群内活动:群监员可以组织或参与群组内的活动,并负责活动的策划、执行和监督。
他们还应当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防止出现任何不当行为或违规的情况。
群众安全监督员职责范本

群众安全监督员职责范本一、监督社会交通安全:1.监督道路交通秩序,协助执法部门指挥交通、疏导交通流、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2.协助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合规驾驶,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提醒行人出行注意交通安全;3.协助救助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避免次生事故发生;4.监督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服务质量,确保乘客安全舒适。
二、监督消防防灾安全: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群众消防常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2.监督建筑楼盘、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合法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3.协助执法部门监督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域的消防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4.监督火灾警报设施的完好,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火灾隐患。
三、监督犯罪预防安全:1.协助参与社区巡逻,及时报告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关注治安情况;2.宣传犯罪预防知识,提醒居民家防、户防、车防等措施,防止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3.监督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涉黄、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4.协助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参与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四、协助处理突发事件:2.协助疏散人员、安抚受伤人员,保护伤者,维护秩序,避免恶劣影响;3.协助执法部门指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协助,促进事态的控制和处理;4.在事后,参与整理事故现场,收集证据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情况报告。
五、参与安全宣传活动:1.参与社区安全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2.协助安全宣传材料的发放,组织制作宣传资料,提高宣传效果;3.参与到社区安全教育讲座中,向社区居民传授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协助组织和参加紧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六、积极协助解决群众安全问题:1.收集社区居民的安全需求和意见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督促解决;2.协助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居住环境中的安全问题,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3.检查和监督社区公共设施的安全维护情况,请求相关单位进行及时维修;4.协助解决社区纠纷,维护社区内的和谐稳定。
群众安全监督员职责(3篇)

群众安全监督员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标准,依法保障本工程的安全生产。
2、服从总承包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维护职工的生产安全,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到实处。
3、群众监督员上岗期间,佩带统一的黄底红字“安全群众监督员”袖标,由总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4、群众监督员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劳动保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现并劝止施工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劝止无效,应及时向总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5、发现施工场所内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6、实行班组安全生产台帐制度,认真做好班组安全情况记录。
群众安全监督员职责(2)群众安全监督员负责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和报告安全隐患:群众安全监督员要负责对本地区或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巡查,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他们需要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对安全问题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 安全宣传和教育:群众安全监督员需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他们可以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演习和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措施,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群众安全监督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救援行动,协助组织疏散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并在必要时协助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4. 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群众安全监督员可以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社区、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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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群众监督员所在班组在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撤销群监员资格,并扣除其3个月津贴。
第二、工会每年要组织职工对群监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职工满意率达不到2/3的群监员取消资格,重新调整补充人员。
第三、群监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要有专门记录本,特别要作好查找隐患、反“三违”的情况记录。
第四、群众监督员违章或违反劳动纪律应取消其资格。
第五、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明显的群监员,单位要适当给予表扬。
第六、群监员为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挽回重大损失的,单位要进行重奖,具体奖励办法按《山西省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搞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稳步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群监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没经过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合格就上岗的,一次罚单位50元。
2.群监员的配备:采煤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名,掘进工作面每班不少于1名,井下辅助队和地面的队每班不少于1名,不按规定配备的,缺少一人罚单位100元。
3.群监员要及时参加群监站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的,缺一人次罚群监员本人50元。
4.各区队组织群监员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安全卫生制度的学习,并作好记录,群监站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学习的,发现一次罚单位100元。
5.群监员要协助班组长检查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为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尽职尽责。
6.群监员坚持上岗前签名,班中、班后进行汇报制度,否则,按空班论处,罚款100元。
7.群监员要认真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安全隐患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群监员身边无事故,群监员不作为的,一次罚款100元。
8.群监员不履行职责,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现象,发生事故的,一次罚单位200元。
9.出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群监员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对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害作出贡献的,视其情况给予当班群监员200~1000元的奖励。
10.发生伤亡事故时,群监员要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否则,按空班空岗论处。
11.群监员监督企业单位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劳动用品,向企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时,群监员有权予以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聘煤矿安全监督员实施办法》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矿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聘任范围(一)井下采煤、掘进、开拓、机运、通风、抽排、防突、修护、生产预备等单位的班组,每个作业班组至少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二)群众监督员从工人生产技术骨干中聘任。
二、聘任条件(一)熟知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具有从事井下工作3年以上经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煤矿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无“三违”记录。
(三)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勇于维护职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本人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三、聘任方法(一)设立群众监督员的班队按照聘任条件,由班队长提名或职工民主推荐,提出群众监督员推荐人选,本人同意后填写《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审批表》报矿工会,与矿安监部门协商后集体研究审批。
(二)各矿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名单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三)群众监督员的聘用期一般为3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或解聘。
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有“三违”现象发生、因健康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聘任的,矿应及时解聘和调整。
(四)群众监督员上岗前要由矿安监部门进行不少于30课时的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的专业培训。
四、群众监督员职权范围(一)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安全隐患及处理记录等。
(二)及时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地面调度指挥系统或值班矿领导报告。
(三)发现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班队长、科区长或值班领导报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四)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等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安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
(五)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能力。
五、组织与管理(一)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群众监督员的组织领导及矿区年度评比表彰工作。
矿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群众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津贴发放、评比、表彰工作,维护其合法利益,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群众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培训。
(二)区(队)要为群众监督员切实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群众监督员工作,优先选派群众监督员参加安全轮训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学习培训期间收入按正常出勤计算。
(三)为群众监督员发放适当奖励和津贴。
群众监督员每汇报一条安全隐患信息或提出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津贴3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津贴10元;采、掘、开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5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60元;其它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0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50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按汇报5条信息量计算,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信息量的群众监督员,应视为不作为,矿工会应及时解聘或调整。
(四)当班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记录必须有群众监督员和安全监察员共同签字,上报井口安全信息汇报站,并且被安全信息网录用的方能认可发放津贴。
(五)群众监督员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按《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群众监督员的津贴和奖励从公司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
矿工会依据群众监督员当月汇报记录,原则上每月向群众监督员发放一次津贴,因故不能每月发放的,要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
各矿工会要制定详细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严禁弄虚作假或挪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各级工会、安全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员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对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为挽救职工生命安全、挽回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众监督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嘉奖。
(八)公司将对群众监督员活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各矿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以表格形式向公司党群工作部报送上季度群众监督员活动情况和总结。
(九)各矿工会和安监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六、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企业群众安全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特聘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聘群监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聘任,地方工会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指导,企业工会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条特聘群监员对煤矿井下作业现场、工作岗位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报告各类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的特聘群监员。
第二章特聘群监员聘任第五条聘任范围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职工。
班组长一般不得兼任特聘群监员第六条聘任条件(一)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现场生产经验,有较强的隐患排查能力,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第七条聘任程序(一)区(队)工会按照特聘群监员聘任条件,组织职工民主推荐,提出特聘群监员人选报矿工会。
(二)经矿工会审核,并征求矿安检部门意见后,逐级报上级工会。
(三)省(区、市)总工会负责辖区内特聘群监员的审核、统计汇总,及时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并抄送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四)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时审核聘任,颁发《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
第三章特聘群监员职权第八条监督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当好班组安全参谋,收集当班职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认真做好当班安全记录。
第九条及时制止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地面调度指挥系统或值班矿领导报告。
第十条发现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值班领导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应要求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第十一条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能力。
在履行职责中要以身作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特聘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特聘群监员组织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工会对本单位的特聘群监员的日常管理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特聘群监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动态管理档案,依照制度严格考核。
(二)加强对特聘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
(三)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保持特聘群监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对需要增补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变动调整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地方工会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特聘群监员的监督指导:(一)建立健全特聘群监员动态管理档案,指导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企业特聘群监员各项规章制度。
(二)制定特聘群监员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
(三)总结、交流、推广特聘群监员先进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特聘群监员在履职期间,享受岗位特殊津贴,津贴标准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津贴费用由企业行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