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忻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工伤赔偿概述1.1 工伤赔偿的定义1.2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第二章:工伤赔偿范围2.1 工伤事故范围2.2 工伤医疗费用①住院费用②门诊费用③康复费用2.3 伤残赔偿金①伤残等级与赔偿金比例②伤残评定方法2.4 丧葬费2.5 护理费2.6 误工费①全日工资②工伤期间的月平均工资2.7 生活费补助2.8 职业病医疗费用2.9 职业病误工费2.10 职业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11 工伤死亡赔偿金第三章:工伤认定程序3.1 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3.2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程序3.3 工伤认定的司法救济程序第四章:工伤赔偿的计算及执行4.1 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4.2 工伤赔偿的支付方式4.3 工伤赔偿金的申领及支付时限附件:附件一: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件二:工伤赔偿计算示例附件三: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一个事件是否构成了工伤,以及工伤的性质和程度的过程。
2.伤残等级:根据医学评定结果,将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用于确定伤残赔偿金的比例。
3.职业病:因从事特定职业或工种引起的疾病,与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因素密切相关。
4.误工费:根据工伤职工在伤势稳定期达到轻伤级别以后,因工资收入损失而给予的经济补偿。
5.职业病医疗费用:指工伤职工因患职业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6.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对工伤认定机关作出的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程序。
7.工伤赔偿金的申领及支付时限:在一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赔偿金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支付的要求。
工伤赔偿标准2018

工伤赔偿标准2018工伤赔偿是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主向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支付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福利。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程度、医疗费用、失能赔偿、死亡赔偿等因素确定的一系列数额。
一、工伤基本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临床治疗费、药品费和康复费等。
根据我国法律,工伤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医疗费用8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个人承担20%。
二、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或需要治疗休息期间,享受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
具体待遇标准由各地根据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设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指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因工致残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享受伤残赔偿金,其标准分为九级,从一级到九级分别对应不同程度的伤残。
根据伤残程度确定支付的伤残赔偿金比例,从30%到100%不等。
四、死亡赔偿金工伤职工在工作中因工遭到事故死亡时,其家属有权获得一次性的经济补偿,即死亡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为工伤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
五、治疗期和伤残期期满后的失能赔偿金工伤职工在治疗期和伤残期满后,如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需要转岗或失去劳动能力的,有权获得一次性失能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失能赔偿金为工伤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8至60个月不等。
总的来说,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不同情况下的经济需求和福利保障来确定的。
工伤赔偿金额的确定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治疗期和伤残期期满后的失能赔偿金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工伤职工和其家属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可以根据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是有一个标准的,遭受到工伤的员工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索取赔偿,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2018年标准表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吧。
一、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1、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 70% 天数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5、生活护理费: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50%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一级:g 24;二级:g 22;三级:g 20;四级:g 18;五级:g 16;六级:g 14;七级:g 12;八级:g 10;九级:g 8;十级:g 6①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伤残津贴①一级:g 90%;二级:g 85%;三级:g 80%;四级:g 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
2018年忻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忻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忻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忻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住院天数四、交通食宿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7433元/12)*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7433元/12)*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7433元/12)*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7433元/12)*24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7433元/12)*24个月。
山西忻州工伤赔付标准

山西忻州工伤赔付标准工伤赔付标准是指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身体伤害、职业病患者和职业性灭亡者予以补偿的一种制度。
山西省忻州市作为一个工业重镇,工伤赔付标准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下山西忻州的工伤赔付标准。
一、工资、医疗和护理费用方面:忻州市工伤赔付标准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根据工伤等级的不同进行赔付。
具体标准为:1.病假期间: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按照伤残津贴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工资补偿,最低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60%,最高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100%。
2.治疗期间: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常见病和多发病不低于80%,其他疾病不低于70%,特殊疾病根据医疗费用合理性来确定报销金额。
3.护理费用:根据伤残程度,提供护理费用的补偿,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20%,二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25%,三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30%,四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35%,五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40%。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忻州市工伤赔付标准还规定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24倍,二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18倍,三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6倍,五级伤残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3倍。
三、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致残或因工死亡的职工,忻州市工伤赔付标准规定提供丧葬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30倍。
四、其他财产损失的赔偿:对于工伤事故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也将进行赔偿。
忻州市工伤赔付标准中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山西忻州的工伤赔付标准是以伤残程度为基础,提供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偿、医疗费用补偿、护理费用补偿,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赔偿。
这一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2018年忻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忻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忻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忻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8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伤残鉴定标准

2018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伤残鉴定标准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的义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参保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项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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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忻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忻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8年忻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
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
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
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
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
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
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3个月的
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
年递减10%。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