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承包的管理职责和总包管理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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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各项管理制度

总包各项管理制度

总包各项管理制度一、总包概述总包指的是对一个项目的各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的单位,负责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协调与管理。

总包管理是建筑项目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有效管理将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总包各项管理制度1.项目立项阶段管理制度项目立项是建筑工程管理的起点,是项目管理的首要环节。

在项目立项阶段,总包单位应当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范围和资源等,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并且能够满足业主的要求。

- 项目策划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应当对项目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了解项目的需求和特点,确定项目的目标和策略,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组织结构、人员分工、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要求等,并明确项目的预算和风险评估。

- 项目设计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项目的要求和法规标准,审查设计文件,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问题。

-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应当依法进行项目的招标和投标工作,遵守招投标法规定,保证招标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项目立项文件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项目文档的归档和保存工作,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规范项目档案的编制和管理流程。

2.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制度项目实施阶段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阶段,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在项目实施阶段,总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标。

- 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计划,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编制施工方案、安全计划和质量计划等,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 施工进度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应当监控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优化工程进度计划,保证工程按时完工,满足业主的需求。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概念解读及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概念解读及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及计价一、总承包服务费的产生工程模型建立:以A、B、C、D分别代表发包人、总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以a、b、c 分别代表发包内容智能化系统工程、市政绿化工程、主体工程。

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发包人(A)(a+b+c)总承包人(B) 承包人(C)(b+c) (a)分包人(D)(b)通过图示我们可以获得如下信息:1、 A与B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此次发包没有产生总承包服务费。

2、A与C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承包合同,俗称业主单独分包合同,也称业主平行发包合同。

此次发包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一”,下同),由A向B支付。

3、 B与D之间签订的是施工分包合同。

(1)当A要求以分包合同与D直接结算时,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二”,下同),由A向B支付。

(2)当A仍以总承包合同与B结算,而D要求B提供总承包服务时,此时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三”,下同)由B与D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D向B支付,与A无涉。

二、相关条款解读(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1、条文引用【条文】 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要点说明】“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与“03规范”规定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相比,“08规范”的定义及其条文说明更加明确、具体,包含内容更加广泛。

2、条文解读(1)08清单规范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的适用情况,包括“情形一”、“情形二”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

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

总包管理费取费标准总包管理费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所需的费用。

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是一个关乎工程成本和质量的重要问题,合理的取费标准可以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也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首先,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

合理的取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施工周期、地域差异等因素,不应一刀切,而应因地制宜,因工制宜。

公正的取费标准应当避免出现恶性竞争、低价中标现象,保障总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业主的利益。

透明的取费标准应当将取费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公开,让业主和总包单位都能够清晰明了地了解到取费的依据和过程。

其次,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总包单位的管理成本、风险成本、服务成本等因素。

管理成本包括总包单位的组织管理费用、协调管理费用、技术管理费用等;风险成本包括总包单位承担的工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服务成本包括总包单位为业主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如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等。

这些成本都是总包单位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管理效果所必须承担的,因此在确定取费标准时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

再次,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与工程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工程应当有不同的取费标准,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来说,工程规模越大、复杂程度越高、施工周期越长、地域差异越大,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也就越高。

这是因为这些因素会增加总包单位的管理成本、风险成本、服务成本,因此在取费标准上应当得到合理的体现。

最后,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市场规律要求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是供求关系、竞争状况、成本水平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人为干预。

法律法规要求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能违法违规。

综上所述,总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简单地以降低成本为目的,而应当以保障工程质量和管理效果为目标,制定合理的、公正的、透明的取费标准,推动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总承包管理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管理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管理费取费标准总承包管理费是指总承包单位为了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于工程项目而支付的费用,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总承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利润分配,因此需要严格规范和合理确定。

一、总承包管理费的确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总承包管理费的确定应当合理、公正、公平,不能损害其他合同方的利益,也不能损害工程项目的实际利益。

2. 透明性原则,总承包管理费的确定应当透明,所有相关费用都应当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不能含糊其词或者随意确定。

3. 稳定性原则,总承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应当稳定,不应当频繁调整,以保障工程项目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二、总承包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1. 直接成本法,按照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用支出和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之比确定管理费用的多少。

2. 百分比法,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价值或者工程造价确定管理费用的百分比,这个百分比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工期长短等因素确定的。

3. 综合成本法,将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用和利润合并计算,确定管理费用的多少。

三、总承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

1. 一般情况下,总承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为工程项目的合同价值的3%-5%。

2. 对于特殊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适当提高管理费的取费标准,但是需要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3. 对于较小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以适当降低管理费的取费标准,但是也需要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四、总承包管理费的使用范围。

1. 人员费用,包括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支出。

2. 办公费用,包括总承包单位的办公场所租金、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与维护等支出。

3. 差旅费用,包括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差旅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 其他费用,包括总承包单位为工程项目提供的其他支持与服务的费用。

五、总结。

总承包管理费的取费标准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合理确定取费标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至关重要。

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的上限及下限

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的上限及下限
关于总分包配合费的规定:2%-5%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京建经[2002]117号第一条第三项第二款规定:“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理中就《计价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总承包服务费是指配套管理费”,解释为“按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其“投标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的配合施工所发生的费用”。配套费的支付标准。配套费的标准应根据配套内容、范围由双方根据以下费率标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参考标准按定额计价的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列入其他项目清单内计算:其费率总分包管理费1~3%;总包与分包之间的配套费空调专业2~4%、其他专业2~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解释:如果收取的费用性质属于总包管理费,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收取的费用性质是总包配合费,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则总承包人仅对履行配合义务的瑕疵承担责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而不存在与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总分包管理费的规定:1%-3%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司法解释: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此时总承包单位实际收取的是总包管理费。

总包的工作制度

总包的工作制度

总包的工作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一家承包商承担整个工程的总承包,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全部工作。

总包的工作制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篇关于总包工作制度的文章,不少于1000字。

一、总包概述总承包模式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业主将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全部工作委托给一家承包商,由承包商进行全面组织、协调和管理。

总包模式具有简化工程流程、缩短工程周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等优点,因此在建筑工程中被广泛应用。

二、总包的工作制度1. 合同管理总包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约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总包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管理是总包工作制度的核心,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组织架构总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一般而言,总包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部、施工部、技术部、质量安全部、采购部等职能部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总包工作的核心,应全面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项目管理部还需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4.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总包工作的重要环节,施工部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施工部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体系,明确施工队伍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此外,施工部还需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总包工作的关键,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技术部应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核和修改,确保设计符合规范和业主要求。

施工部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安全部应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范本一、引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通过规范项目质量管理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实现工程质量的全面把控和质量问题的及时解决。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总则1.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2.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完成。

三、职责与义务1.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工程造价、进度安排、施工组织、质量控制等。

2. 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各个环节,并承担工程质量的整体责任。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设计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并保证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5.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工艺符合质量要求。

6. 进场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设备进场和安装,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四、质量控制1. 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各方应当密切配合,确保质量标准的达到。

2.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并提供有关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3.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4.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5. 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质量责任追究1. 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相关责任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2. 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经责任方协商或依法确定责任后,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对于致使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检查1. 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与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总包管理费管理规定(3篇)

总包管理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包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采用总包方式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总包管理费是指在工程项目中,由总包单位承担的管理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协调、监督、验收等。

第四条总包管理费的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总包管理费的计算与提取第五条总包管理费的计算方法:1. 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比例由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2.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算,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3. 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等因素,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总包管理费的提取时间:1. 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合同约定预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2. 在工程进度达到约定节点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取相应比例的管理费;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剩余的管理费。

第三章总包管理费的组成与使用第七条总包管理费由以下部分组成:1. 项目管理费: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等;2. 协调费:包括协调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关系的费用;3. 监督费:包括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费用;4. 验收费: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的费用;5. 其他费用:包括合同变更、索赔等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总包管理费的使用范围:1. 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等;2. 工程项目协调、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费用;3. 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等产生的费用;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总包管理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本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总包管理费的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总包管理费的使用监督。

第十一条总包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并接受业主单位的审计和监督。

第十二条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总包管理费的使用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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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承包的管理职责和总包管理费的标准对大型工程,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配合协调。

这些单位中,除了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单位外,尚包括为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照管服务,包括各类水管线、电力供应干线、煤气管线等接驳。

由总承包人对专业指定分包人协调管理工作作了如下约定:1、总承包人须对整个项目(包括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工程)负责,应迅速将业主或业主方发给他的工程指令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另行分包人,并确保该类指令迅速得到执行。

同时,总承包人应组织和主持所有指定分包人之间会议,并在此类会议后三天之内,将会议纪要副本提交建设单位和其他顾问单位。

2、总承包人必须免费向专业承包人提供总承包人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合理的设施,以便专业承包人能够顺利开展他们的工作。

这些基本的设施包括以下所列A. 向专业承包人提供在工地内现成的并能独立使用的施工机械,升降设备、B. 总承包人须作好安排,以便专业承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与场地(包括现场已辅设的脚手架),并应向专业承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C. 专业承包人施工与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的负荷(总D.E.3、总承包人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专业承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那些影响施工进度的分项工程须特别注意。

并应要求各专业承包人提供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的办法。

4、总承包人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专业承包人联系,以求了解专业承包人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请专业承包人配合确认。

另外,应给专业承包人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套管、预埋配件等其他类似的工作。

如未事先做好这项工作而导致额外的施工费用,将由总承包人自己承担。

5、总承包人还须负责对专业承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如用水泥首先,根据合同,在明确总承包与指定分包人工程界面划分基础上,确保做好总承包对各专业指定分包的统一管理。

其中,由总承包负责进行整个工程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和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调度。

塔吊、电梯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任何专业指定分包单位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房和其他设施。

各专业指定分包人的材料与设备的进出场道路的使用要有总承包统一安排。

总承包对施工用场地、办公室、仓储、用水、用电、垂直运输、脚手架、垃圾清理等作了如下安排:1总的原则是:现场临时建筑布置统一由总包规划,临建布置实行三分开原则:即办公室、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相互隔开。

由总包统一规划后,提供给分包,作为材料的周转场地,且此周转场地内的围护、保管以及产品保护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关于分包商办公室的提供,总承包应想方设法在场地外租地,并搭设办公楼。

分包商根据工作需要,向总包提出办公室数量,同时,总包也按租用及搭设成本向分包计取,提供有偿服务。

2塔楼中每层楼面都设临时用水源,供分包单位无偿使用。

3在施工中,每层总包将设一个配电箱。

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和各路线的负荷平衡,各分包单位在使用电源之前,必须书面向总包提供具体的用电量。

但从配电箱中引出的分电箱由指定分包自行解决。

4电梯在施工阶段由总承包(或部分给予装饰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操作,并且纳入总包管理,由总包同调度使用。

总包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各指定分包人可以在总包协调下无偿申请使用。

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分包自行解决。

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总包现有起重机械或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行制定方案,原则上由各分包人自行承担,或由其再委托总包。

5在每个层面设若干灭火器,统一由总包管理,要求各分包单位建立若干兼职消防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培训,以便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同时各分包单位都要明确动火证制度,要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

且分包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制订有效的防火、防毒、防爆的措施。

6分包商应把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总包指定的地点,由总包负责运走。

总包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清场工作,如发现有关单位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总包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有关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罚款。

7对总包方已有搭设的脚手架在其拆除之前,各分包人可经协调后无偿使用,但总包无义务专门为某一指定分包人搭设为其施工的专用脚手。

对总包人搭设而8因分包工程所需的预埋件由指定分包人委托总包人负责安排预埋工作,并向总包人提供图纸和埋件。

指定分包人派员配合、指导,并对埋件种类规格,埋件的尺寸、标高、轴线正确性、埋件固定方法负责和验收。

9总包建立每周1-2次的指定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季计划会议。

施工高峰期间,总包还将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

各指定分包应提前三天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10分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

工程经验收移交后,相应的产品保护工作才由总包人负责。

因此,要求分包人对其自己的产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应保管好。

同时,总包组织指定分包联合签订安全或产实际上,总承包单位对专业指定分包人协调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如由于现场场地狭小,场外租用场地费用是否由总包负责,对分包人需要搭设特别脚手架、分包人特殊设备垂直运输问题是否由总包解决,总包与分包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都有争议。

因此,无论对业主还是总包单位来说,都不能仅凭以往习惯作法,而应以合同为依据来指导管理并作出决策。

只有通过对合同的解释,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如果合同对此没有说法,那么业主只能重新进行委托,此时可能由于时间紧迫,缺乏竞争,会造成业主相当被动。

对于在编制工程合同时总分包之间有关工作界面划分不清,造成漏项。

可提出二条原则意见:(1)依据建筑师的图纸和经过批准的各深化图,凡要做的工作,一时因界面不清楚,或对界面的理解有分歧,而造成工作承担的空缺,由总包根据工作的性质,判给适当的分包或总包自身来承担,并不能因此而影响工程,各分包商对总包的这种判定要给予支持。

(2)对总包判定的界面空缺工作,所承担的单位在实施后,由总包提请项目管理公司的造价顾问来审定。

但费用审定在后,不影响工作实施在前。

以上为总承包的管理职责,下面就总包管理费的标准进行具体的确定:1、现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用场地、仓储、道路运输、办公室:10万元(办公室另计)2、临时供水系统:5万元(水费另计)3、临时供电系统:10万元(电费另计)4、垂直运输:15万元5、临时消防安全设施:56、垃圾清理:207、脚手架:15万元8、工程预埋件:5万元9、施工总协调:10万元10、产品保护:5万元以上合计为100万元。

分包商办公室的提供,可由分包商根据工作需要,向总包提出办公室数量,总包也按租用及搭设成本向分包计取,提供有偿服务;亦可由分包商自行在指定地点进行搭设,不再计如总包管理费。

水、电等用量,由总分包之间进行协商解决,如可按计量计算,或按分包单位的建安造价的一定比例收取。

国内还有一种常见的计费标准是按分包项目的建安造价百分比进行取费(根据项目大小从1%--3%不等),但关键还是在总承包单位的管理界面和管理职责,需在总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关于施工监理及投资监理的安排及费用标准1、对于质量监理的工作内容简述及费用标准对于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质量监理。

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上海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在和同中确定其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紧紧围绕监理规划、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达到“三控制”和“二管理”的目标。

上海地区质量监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沪建监协字(2001)第2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造价暂估为12000万元,按1.8%的费率再下浮10%计算为:12000×1.8%×90%=194.4万元。

但由于现在监理市场竞争激烈,如过采用招投标形式进行竞标,可将监理费用大幅下降。

根据现在同类型项目的费用标准,本项目的监理费用大约为120万元。

2、工程造价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费用标准(1)项目评估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估报告(此项工作目前业主已完成)。

(2)设计阶段概算1.根据上海市现行标准“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2.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3.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4.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标准、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5.体现控制设计概算的方法和途径。

(3)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市场要素价格等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4)勘察招标代理1.勘察招标咨询及策划;2.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勘察招标文件;4.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澄清答疑;5.组织勘察方案评审;6.组织勘察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7.协助招标人草拟勘察合同。

(5)设计招标代理1.设计招标咨询及策划;2.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设计招标文件;4.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澄清答疑;5.组织设计方案评审;6.组织设计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7.协助招标人草拟设计合同。

(6)施工监理招标代理1.施工监理招标咨询及策划;2.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施工监理招标文件;4.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澄清答疑;5.组织施工监理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6.协助招标人草拟监理合同。

(7)施工招标代理1.施工招标咨询及策划;2.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施工招标文件;4.组织现场踏勘,澄清答疑;5.组织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6.协助招标人草拟施工合同。

(8)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3.参于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期)进度款的依据;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双方提供咨询意见;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8.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业主归档;9.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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