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新闻摄影与道德法律问题
新闻伦理与法规期末复习重点

一、我国当前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1.宪法原则2.社会效益第一原则3.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二、新闻传播法的核心问题1.新闻传播法的核心问题:言论出版自由2.言论自由:公民享有【发表意见、实现交流、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3.出版自由: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发表和传达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三、新闻法律关系的类型1.新闻媒介与政府的新闻管理关系2.新闻媒介与新闻工作者的聘用合同关系3.新闻媒介与受众的新闻服务关系4.新闻媒介与法人的广告服务关系四、国际社会对表达自由的共识(表达自由的内涵)1【.表达自由的主体】:所有人,没有被排除的情况。
2.【表达的内容】:信息、思想和意见3.【表达的形式】:不论是口头的,书写的...还是艺术形式的或其他任何媒介4.【表达自由的限制】:其他公民权利、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五、知晓权指的是公众有了解其政府工作情况的法定权利六、信息权利链与知晓权的实质1.信息权利链:信息的产生,发送,传递,接受的整个过程中的权利关系2.信息产生的对应权利是思想自由3.信息的发送——表达自由4.信息的传递——通信自由5.信息的接收——知晓权。
因为公众只有能够合法的接收信息,并有权确定信息才能顺利完成信息传播的全过程,实现信息制造者和传递者的最终目的。
因此,【知晓权是广义的表达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1.一般意义上说,接近权指的是一般社会公众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
2.同时,这项权利也意味着媒介向公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
八、媒介接近权实践的进展1.【反论权】:社会成员或群体在受到传媒的攻击或歪曲性报道的时候,有权要求传媒刊登或播放反驳声明。
(如美国"红狮"案)2."观众和听众的权利,而不是广播公司的权利,才是压倒一切的。
九、1.【意见广告】:通过付费方式在传播媒介刊登声明、更正、抗议等意见性内容2.【公民新闻】:概念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
新闻摄影注意事项

新闻摄影注意事项新闻摄影是一种重要的媒体传播形式,通过图片展现事实真相,以图文结合的方式直观地传达信息给读者。
在新闻摄影中,摄影师需要遵守一些注意事项,以确保图片的准确性、客观性和艺术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新闻摄影注意事项:1.准备工作:在进行新闻拍摄之前,摄影师应事先了解相关信息,包括报道的背景、目的、关键人物等。
准备工作可以帮助摄影师更好地掌握拍摄的重点和方向。
2.真实记录:新闻摄影的核心是真实记录事实,摄影师应避免操控现场,不得干扰事件发展过程。
摄影师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地捕捉事件的真实瞬间,不得对图片进行篡改或伪造。
3.尺度把握:新闻摄影师要根据报道的具体情况和主题,合理把握照片的尺度和区域的选择。
要注意避免引发争议和歧义,避免拍摄一些可能侵犯个人隐私或尴尬的镜头。
4.角度和构图:角度和构图对于一张好的新闻照片至关重要。
摄影师可以尝试不同的角度和构图方式,以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和情感表达。
同时,拍摄时要注意人物的眼神和表情,能够在短暂的瞬间中捕捉到人物的内心世界。
5.光线运用:光线是摄影的基本元素之一,摄影师要善于运用各种光线条件来创作。
在新闻拍摄中,特别是在室外场景中,摄影师要注意掌握好曝光和剪影的平衡,确保照片的清晰度和明暗对比度。
6.基本设备:新闻摄影需要使用高质量的相机和镜头,摄影师要熟悉设备的操作和功能,并随时做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此外,备用电池、存储卡和其他必备配件也要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7.权益保护:作为新闻摄影师,要时刻关注自己的权益保护。
摄影师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尊重被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在发布照片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尽量避免侵权行为。
8.合作沟通:在新闻现场,与其他记者、摄影师和工作人员的合作和沟通非常重要。
摄影师要与其他媒体从业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尊重和支持,相互分享信息和资源,以提高报道的质量和效果。
新闻摄影是一门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综合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责任和使命重大的职业。
新闻摄影教学的问题与对策

新闻摄影教学的问题与对策作者:熊志华杨江科杰来源:《艺术科技》2012年第04期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新闻摄影教育在我国新闻摄影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着重从摄影教育理念、师资力量的匮乏,教学内容单一,实践教学滞后几方面进行阐述与分析。
关键词:新闻摄影;摄影教学当今的时代是科技信息的时代,需要大量的图片信息。
图片在新闻、传媒、科研、考证、广告宣传等一系列的社会活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也就是说当今社会需要大批的摄影人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们已经设立摄影专业的高等院校有五百多所,而设有摄影课程的高等院校有七百多所。
”[1]按理说,完全可以满足社会对摄影人才的需求,可社会对高质量摄影人才的需求仍十分迫切。
这种人才供求矛盾的出现,与我国新闻摄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直接关系。
1缺乏对摄影教育的重视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新闻摄影》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新闻摄影是新闻传播学专业学生的必备专业技能。
然而,我国高等摄影教育的形式基本上都只是在高校中设立新闻摄影课,少有新闻摄影专业。
目前,新闻摄影主要是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四个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是电视摄像、电视节目编辑与制作课程的先修课程。
其课时只有54个到72个学时左右,教学内容包括摄影技术和新闻摄影理论两大部分,而内容大都一成不变,理论思想相对滞后。
这与新闻传播业对摄影专门人才,尤其是图片编辑和摄影总监的需求极不相称。
摄影在读图时代的今天,其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
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摄影作为其他专业辅助课程的教育理念,加强摄影教学。
如前文所说,大多数高校都开设有摄影课程,但是学习的时间非常短暂,且大多是作为其他课程的学习工具而已。
然而,在这个多媒体如此发达的时代,摄影其实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泛的专业,无论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图片社,还是企事业单位等,都需要摄影专业的从业者,学好摄影更有助于学生的就业。
因此,高校的管理者应该从以往将摄影作为其专业辅助性课程的观念中走出来,改革摄影课程教学的方式方法,认识到摄影是人类文化表达与信息传播的一种手段,加强相应的人文素养教育,更应该考虑职业教育的应用型特点,加强实践教学。
浅析摄影记者在涉及法律方面的拍摄要求

浅析摄影记者在涉及法律方面的拍摄要求作者:来源:《记者观察·中旬刊》2020年第02期摘要:随着传播日趋市场化,受众需求多样化,新闻摄影为了拓宽报道的题材,为了深入报道新闻的真相,常常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侵权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权利有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这三方面的问题,摄影记者牵扯到官司里的情况也是频频出现,因此就要求专业的新闻摄影工作者必须自觉地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弄清自己和被拍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顺利地开展工作,不惹“麻烦”,不“惹火”上身。
关键词:摄影记者;法律方面;拍摄要求一、新闻摄影记者涉及到公民肖像权的问题拍摄要求公民的肖像权顾名思义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权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在新闻摄影中,涉及到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拍摄者在未经过拍摄者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将对方的形象刊登到新闻媒体上,被拍摄者有证据证明的侵权行为;例如:王海洋是深圳大学师范学院表演系学生,2001年2月,广东《希望》杂志社未经王海洋同意,在《希望》杂志上用半页的篇幅刊登了一幅王海洋的照片(该照片系由曾某所摄,发表于《女友》杂志2001年1月份上半月刊),并配有显著的文章标题《我和艾滋病人有个约会》。
该文章内容是写“女记者涂俏”采访一个男性艾滋病人“小路”的情况。
广东《希望》杂志社亦未提供该照片的来源。
王海洋提供了其同学的四份证言,该证言的内容为他们看到该报刊登载的照片及标题均对王海洋产生了有误会的意思。
最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广东《希望》杂志社侵犯某某的肖像权。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新闻报道中如果是“公益使用”肖像被国际公认的如报道医学、科研、教学等成果使用肖像等,在审判中构不成侵权行为。
在一些特殊情况的新闻摄影活动中,摄影工作者无须征得被拍摄者的同意可以随意拍摄。
如:在公共场合的大众;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进行的演讲、表演、比赛等社会活动;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对造成严重事故的当事人;对违法乱纪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等都可以进行拍摄活动,记者在采访拍摄这些情况之外的人,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
《数字摄影》课程“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

《数字摄影》课程“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作者:苏奕铭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19年第19期摘; 要: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思政元素已经已经深入各各学习领域,新时期的高校学生,思想应善于发现,勇于探索,真抓实干,更好的体现当代高校生的时代性。
现如今,无论是国内外的时事政治,还是日新月异的网络时代,都时刻影响着学生的三观。
因此我们高校教育更重视文化素质教育,道德需要文化的滋养,教育需要文化的烘托,将文化素质教育思想落实到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使学生获得整体全面发展。
关键词: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一、“课程思政”的含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课程思政”指以构建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格局的形式将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
“课程思政”,是学校所有教学科目和教育活动,以课程为载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挖掘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德育元素,实现通识课、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与德育的有机融合,将德育渗透、贯穿教育和教学的全过程,助力学生的全面发展。
“课程思政”既是一种教育理念,表明任何课程教学的第一要务是立德树人,也是一种思维方法,表明任何课程教学都肩负德育的责任。
“课程思政”不是增开一门课,也不是增设一项活动,而是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和改革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
围绕“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课程目标,强化显性思政,细化隐性思政,构建全员、全课程育人格局。
通过探索,我们逐步形成“课程思政”理念,推出了《大国方略》等一批“中国系列”课程,选取部分高校进行试点,发掘专业课程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我们认识到,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从高等教育“育人”本质要求出发,从国家意识形态战略高度出发,不能就“思政课”谈“思政课”建设,而应抓住课程改革核心环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主渠道作用,着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着力将教书育人落实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资源,发挥所有课程育人功能,落实所有教师育人职责。
第四章 新闻摄影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10-2 坑人
厦门马路陷阱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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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0日,数家新闻网站转载了发生在厦门的一组新闻照片,它们记录了一位骑 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 5月9日下午,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市区道路上的多处水坑让不少骑车人栽了跟头。一 名骑车人冒雨经过福建厦门市厦禾路与凤屿路交叉路段时,因自行车前轮突然陷入一水 坑,身体失去平衡摔倒的情景。 一些网民认为,记者不就路上有坑提醒路人,而是守株待兔看着路人落难的做法应受谴 责:“照片拍得倒是精彩,可拍照的人太缺德。明知有坑不设路障,却满怀信心地等着 人栽跟头”,“记者肯定知道会出事,就在一边看着,鄙视”。 但也有赞扬这位记者职业道德的:“记者做得很好很客观,记者本来就是以旁观者身份 存在才是专业的,如果其介入那么他就不是一个专业称职的记者了,他就变成义工了”。 新浪网50%的网民认为记者具有新闻敏感。 照片拍摄者《东南快报》摄影记者柳涛接受电话采访时对于网上指责他“守株待兔”感到 委屈。 他说:“摄影记者这个职业有时候的确很残酷。当时狂风暴雨,我在那里坚持了差不多一 个小时才等到那个场面。如果没等到,我根本不能用照片说明那里有个水坑。拍不到那 个坑,有关单位或许不够重视,今天就不会填补那个坑,这样的话,就会有更多的人可 能在雨中摔跤。” 这种自辩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的守候明显违反了生命价值原则,失去了人道主义关怀。 谁能说在水坑中摔跤的人没有生命和重伤危险呢?
新闻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新闻工 作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协调人 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 和其他职业道德相比,新闻从业者不能单纯 追求专业主义至上。 • 新闻摄影工作者的传播活动所体现出来的 道德意义,不仅存在于照片的内容之中, 还体现在现场采访和拍摄照片的过程之中。 新闻传播引起的社会效果,不仅有广泛的 社会影响力,而且具有很强的导向性。
第九章 新闻摄影与道德、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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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闻摄影与法律问题
新闻摄影与著作权 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情况: 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 侵犯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 侵犯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侵犯著作权人的作品修改权 使用图片未经作者同意
汪建武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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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普 利策新闻特写 摄影奖获奖作 品 凯文·卡特
汪建武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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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闻摄影与新闻道德
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摄影记者应勤于思考,不应盲目模仿甚至 抄袭 图片编辑选稿和把关——审核和处理避免 失当 图片编辑在选择、编辑、剪裁时要尊重事 实,同时不得随意篡改图片说明 记者和编辑的个人道德要求——诚实、公 正、独立、负责,应平等待人、克服偏见
第二节 新闻摄影与法律问题
使用他人作品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内容 使用他人作品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包括: 包括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汪建武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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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闻摄影与法律问题
新闻记者应该慎重对待新闻审查,主动送交 有关部门审查,有时可以避免新闻摄影侵权 审查内容 送审方式 注意事项:为避免在特定的新闻检查中遇到 麻烦,在拍摄方法、内容选择方面应该做到 心中有数。
汪建武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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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小结
新闻摄影是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新 闻摄影实施舆论监督的优势在于,一是视觉 直观性,二是现场可证性。在进行舆论监督 的时候,摄影记者应该注意一定的技巧和尺 度,还要掌握各种与摄影相关的法律知识。
新闻摄影的伦理道德观

(一 )“亲 密 圈 ”。 哲 学 家 路 易 斯 ·W ·霍 奇 斯 (Louis W.Hodges)曾 运 用 “亲 密 圈 ”的 概 念 为 新 闻 工 作 者 设 计 了 一 个 行 之 有 效 的方 法 。 如 果 你 把 隐 私 看 作 一 系 列 同 心 圆 ,最 中 间 的 圆里 是 你 和 你 的秘 密 、幻 想 、希望 、重 建的记忆和其他带 到 自己 生 活 中 的 独 一 无 二 的心 理 “家 具 ”。第 二 个 圆可 能 由 你 和 另 外 一 个 人 占 据 , 或 许 是 配 偶 ,或 许 是 父 母 ,或 许 是 室 友 ,或 许 是 所 爱 的 人 。 在 这 个 圆里 ,你 们分享个 人信息 。为了使 这种关系和 谐 。就 需 要 互 惠互 利 .而 互 惠 互 利 主 要
总之 ,创 建 媒 介 品 牌 ,并 不 是 品 牌 的 简 单 营 销 ,而 是 透 过 品牌 整 合 媒 介
(二 )“无 知 之 幕 ”。 “无 知 之 幕 ”实 验 ,是 政 治 哲 学 家 约 翰 ·罗 尔 斯 (John·Raw&)为 帮 助 人 们 在 遇 到 特 别 棘 手 的隐 私 问题 需 要 做 出决定 而提 出的。 在 这个 “幕 ”后 ,每个 人都 平等地
者 层 面 上 。 媒 介 品牌 不 管 如 何 延 伸 , 都 不 应 追 求 媒 介 本 身 的 延 伸 ,而 应 延 伸 品 牌 的 价 值 。
建 立 在 信 任 的基 础 上 。 第 三 个 圆 包 括 其 他 与 你 非 常 密 切 的 人— — 可 能 是 家 人 或 朋 友 ,也 可 能 是 律 师 或 神 职 人 员 。 此处的关系依然 基于一种信任 。但是 有 些 传 播 很 可 能 是单 向 的 .即 你 不 能 指 望 完 全 控 制 它 们 。第 四 个 圆 里 包 括 你 和 你 一 般 关 系 的 熟 人 。 比方 说 你 的 同 学 或 者 是 同事 ,虽 然 你 们 的 关 系 也 基 于一种信任 ,但在你 们中间传播的 信 息 就 更 具 有 无 法 控 制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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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的原因,主要有: 造成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的原因,主要有: 1)未经深入采访,不掌握事实,而凭主观想象随 )未经深入采访,不掌握事实, 意拍摄,从而对事实认定有误。 意拍摄,从而对事实认定有误。 2)记者不经采访,而任意编造文字说明,尤其使 )记者不经采访,而任意编造文字说明, 用批评性文字或贬义词。 用批评性文字或贬义词。 3)编辑在采用图片时,随意为图片编造文字说明 )编辑在采用图片时, 或对图片中的形象、事实随意加以注解。 或对图片中的形象、事实随意加以注解。 4)在配发插图时不慎重,任意配发照片。 )在配发插图时不慎重,任意配发照片。 5)在批评性新闻摄影图片中,画面中包括了与事 )在批评性新闻摄影图片中, 实无关者,从而侵害其名誉权。 实无关者,从而侵害其名誉权。 6)以图片或文字丑化新闻人物,从而侵害其名誉 )以图片或文字丑化新闻人物, 权。 7)未经他人同意而在拍摄图片或撰写的文字说明 ) 中公布他人隐私,从而侵害其名誉权。 中公布他人隐私,从而侵害其名誉权。 8)侵害一些特殊身份人的名誉权。如,一些事件 )侵害一些特殊身份人的名誉权。 的受害者的形象被公布, 的受害者的形象被公布,有可能会损害受害人的名誉 对未成年人报道则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权;对未成年人报道则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 三,他人的权益与公共利益 • • 1,是否适合拍摄题材 , • 面临的困境,一张非常精彩的图片 如果发表在传媒 面临的困境 一张非常精彩的图片,如果发表在传媒 一张非常精彩的图片 途径,可能会带来非常消极的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后果 可能会带来非常消极的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后果.但 途径 可能会带来非常消极的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后果 但 是如果不发表,绝对是极大的浪费 绝对是极大的浪费. 是如果不发表 绝对是极大的浪费 • 一张反映被摄者悲惨遭遇的照片可能会被指责拍摄 者缺乏人道主义精神,充满血腥和暴力的照片也会让读 者缺乏人道主义精神 充满血腥和暴力的照片也会让读 者感到不适应甚至是反感P136反映 事件中跳楼的绝 反映911事件中跳楼的绝 者感到不适应甚至是反感 反映 以及太平梯事故坠楼照片. 望.以及太平梯事故坠楼照片 以及太平梯事故坠楼照片 • 动态电视新闻摄影中反映的案例 动态电视新闻摄影中反映的案例: • 报道自觉投币买报纸的事件 本意是监督 但是对只拿报 报道自觉投币买报纸的事件,本意是监督 本意是监督,但是对只拿报 纸不买单的人记者会上前追问并在电视中对这一现象 进行暴光,这样会给被拍摄者带来名誉上的伤害 这样会给被拍摄者带来名誉上的伤害. 进行暴光 这样会给被拍摄者带来名誉上的伤害 •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 不考虑后果先进行拍摄 因为决定性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不考虑后果先进行拍摄 不考虑后果先进行拍摄,因为决定性 的瞬间是转瞬即逝的,错过了机会可能就拍不到更好的 的瞬间是转瞬即逝的 错过了机会可能就拍不到更好的 照片了,在拍摄的时候不能犹豫不决 在拍摄的时候不能犹豫不决,在这之后再慎重的 照片了 在拍摄的时候不能犹豫不决 在这之后再慎重的 考虑是否发表. 考虑是否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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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新闻摄影工作者在进行道德选择的过程中, 新闻摄影工作者在进行道德选择的过程中,常面 临的难题是: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的冲突, 临的难题是: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的冲突,如何选择 平衡点; 平衡点; • 解决这个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新闻摄影记者拍摄照片 的根本目的与价值取向是什么, 的根本目的与价值取向是什么,最终的目的是反映一 种社会的现实,达到受众关心并改善现实的境界, 种社会的现实,达到受众关心并改善现实的境界,而 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凯文卡特 是有社会公德的。 是有社会公德的。 • 其次,当灾难和意外发生的时候, 其次,当灾难和意外发生的时候,应当视受害者所 处状况的危及程度来进行选择, 处状况的危及程度来进行选择,当受害者身边无人救 援时,摄影记者应当首先采取救助措施。 援时,摄影记者应当首先采取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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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摄影与道德、 新闻摄影与道德、法律问题
新闻摄影与新闻道德 新闻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新闻工作者 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调整人与人、 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 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动规范。 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动规范。 • 1991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委员会 年 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月修订), (1994年4月修订),是我国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应认真 年 月修订),是我国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应认真 学习并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 学习并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 • • 新闻道德的概念 新闻道德是人类信息传播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 新闻道德是人类信息传播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 它是一种社会意识现象, 它是一种社会意识现象,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一定 的社会条件下逐步形成并不断得到充实的, 的社会条件下逐步形成并不断得到充实的,而且随着 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和新闻事业的发展,不断充实和 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和新闻事业的发展, 更新着自身的内容和形式, 更新着自身的内容和形式,在人类信息传播活动中有 着极大的权威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着极大的权威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是否适合刊登 , 不同的道德体系有不同的道德要求, 不同的道德体系有不同的道德要求,不同的价值观的冲突体 现在新闻报道行为中往往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现在新闻报道行为中往往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我们强调应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 我们强调应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决地 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来选择报道。 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来选择报道。 有一些照片和镜头,可能会刺激读者和观众的神经 可能会刺激读者和观众的神经,令人产生反 有一些照片和镜头 可能会刺激读者和观众的神经 令人产生反 残酷的场景也会让受众产生恐惧,这样的照片一般会避免或者拒 感,残酷的场景也会让受众产生恐惧 这样的照片一般会避免或者拒 残酷的场景也会让受众产生恐惧 绝刊登. 绝刊登 是否适合发表和播出,都取决于是否不损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 是否适合发表和播出 都取决于是否不损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 是否有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 是否有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 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用照片来说明一切, 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用照片来说明一切,要分清什么时候需要 照片,什么时候不需要照片;在需要用照片来说明问题时, 照片,什么时候不需要照片;在需要用照片来说明问题时,对报 表现的方法也应慎重选择,而不应随意伤害读者的感情, 道、表现的方法也应慎重选择,而不应随意伤害读者的感情,更 不应伤害被拍摄对象及其他有关人员。 不应伤害被拍摄对象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不堪入目的场景也应少拍或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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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闻道德的基本原则有两点: 社会主义新闻道德的基本原则有两点:一是全心 有两点 全意为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全意为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 作风的原则。 作风的原则。 • 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包括:为人民作贡献; 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包括:为人民作贡献;充分 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要求和呼声; 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要求和呼声;深 刻完整地反映出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新情 新问题、新动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况、新问题、新动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通过新闻报道切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通过新闻报道切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新 闻为人民而写、写人民的宗旨; 闻为人民而写、写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新闻事业的 宣传教育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传播新闻信息要注重 宣传教育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 正面的、积极的社会效果;刻苦钻研业务, 正面的、积极的社会效果;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 技能,学好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本领。 技能,学好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本领。 • 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包括: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坚持新闻真理性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坚持新闻真闻画面的真实性 新闻画面的真实性 真实的问题是原则问题,是前提性的 是前提性的. 真实的问题是原则问题 是前提性的 1.假照片问题 假照片问题 假照片是一直以来被各国新闻界反对的现象,因为 假照片是一直以来被各国新闻界反对的现象 因为 它对新闻的真实性是一个相悖的现象,直接影响到 它对新闻的真实性是一个相悖的现象 直接影响到 新闻的生命和存在意义. 新闻的生命和存在意义 • 但是假照片一直存在 原因是主观的创作者为了实 但是假照片一直存在,原因是主观的创作者为了实 现主题和构图的完美对照片进行修改,以及经济利 现主题和构图的完美对照片进行修改 以及经济利 益的驱动,受众猎奇的心理 受众猎奇的心理,包括摄影技术的进步 益的驱动 受众猎奇的心理 包括摄影技术的进步 也为造假提供了便利,归根结底还是 也为造假提供了便利 归根结底还是 摄影记者的 职业操守问题. 职业操守问题 • 坚决反对制造假照片 这个意义是从内容上出发的 坚决反对制造假照片,这个意义是从内容上出发的 这个意义是从内容上出发的, 色调和大小可以调整. 色调和大小可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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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摄影与法律问题
二,与新闻摄影相关的法律规范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通则》、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通则》 刑法》 保密法》 著作权法》 《刑法》、《保密法》、《著作权法》等,都有涉及新闻 摄影的相关法律规范,其中最直接的是有关公民名誉权 最直接的是有关公民名誉权、 摄影的相关法律规范,其中最直接的是有关公民名誉权、 肖像权、隐私权及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肖像权、隐私权及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1,新闻摄影与公民名誉权 , 名誉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人格、品质、道德和社会 名誉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人格、品质、 评价,法人对自己的信誉、 评价,法人对自己的信誉、宗旨等享受利益不受他人侵犯 的权利。 的权利。 新闻摄影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主要有诽谤、 新闻摄影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主要有诽谤、 侮辱和宣扬他人隐私三种。 侮辱和宣扬他人隐私三种。 诽谤,是指置事实、真实于不顾,造谣污蔑,恶意中 诽谤,是指置事实、真实于不顾,造谣污蔑, 使被报道对象名誉受损的行为。 伤,使被报道对象名誉受损的行为。 侮辱, 侮辱,是指图片或文字中含有使他人人格或名誉受到 损害、蒙受耻辱的内容,从而使被报道对象名誉受损。 损害、蒙受耻辱的内容,从而使被报道对象名誉受损。 宣扬他人隐私,则是指未经被采访、 宣扬他人隐私,则是指未经被采访、拍摄对象的允许 而公开报道属于被采访、拍摄对象隐私的行为。 而公开报道属于被采访、拍摄对象隐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