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顺序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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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

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

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正文内容部分)一、鉴于我拥有农村宅基地,为确保财产的继承安排合理、公正,我特制作本遗嘱。

二、在我去世后,对于我名下的农村宅基地产权的处理,我做如下遗嘱分配:1. 遗嘱执行人:本遗嘱的执行人为我的配偶,如不幸配偶无法履行责任或者同时去世,则由子女中年龄最大的子女担任遗嘱执行人。

2. 农村宅基地继承人:我将我的农村宅基地继承权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1)父母:如果我有父母仍在世,他们将按照我亲属关系的法定继承顺序,优先继承我的农村宅基地。

(2)配偶:如果我有配偶仍在世,则他/她将成为我的农村宅基地继承人。

如果我有多名配偶,每位配偶将按照其在我生前所享有的各自权益比例来继承我的农村宅基地。

(3)子女:如果我没有父母和配偶或者他们均已去世,则我的子女将平等地继承我的农村宅基地。

如果我的子女中有已故的子女留下了合法的子女后代,则这些后代将按照其父母应继承的份额来继承我的农村宅基地。

(4)兄弟姐妹:如果我没有父母、配偶和子女或他们均已去世,则我的兄弟姐妹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等分配我的农村宅基地。

(5)其他亲属:如果在前面的情况下,还有其他亲属留下来继承我的农村宅基地,则他们将按照亲属间的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我的农村宅基地。

三、为了保障财产的合理利用和继承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我希望继承我的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人遵守以下条件:1. 继承人应尊重和维护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益,并按照所在村的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义务。

2. 继承人需与其他共有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处理和解决有关农村宅基地的事宜。

3. 继承人有义务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妥善管理和保养,确保其长期的使用价值。

4. 继承人有义务对农村宅基地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土地使用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农村集体的利益。

5. 继承人对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利用以及可能涉及的争议应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不得违背我在本遗嘱中的分配意愿。

四、本遗嘱一经作出即生效。

如有追加或更改需求,我将书面声明,并重复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

子女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子女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所有,农户可以决定其使⽤⽅式和途径。

在农户出现⼀些不可意料的状况的时候,那么,⼦⼥是如何继承宅基地的呢?店铺⼩编为你细细分析⼀下。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的是所有权与使⽤权相分离的使⽤制度。

即农村⼟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权。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般财产的继承⽅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权。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条第3款规定:⼟地使⽤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使⽤。

第⼗⼆条规定:依法改变⼟地权属和⽤途的,应当办理⼟地变更登记⼿续。

第⼗三条依法登记的⼟地的所有权和使⽤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千⼀百⼆⼗七条规定: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

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的个⼈合法财产,继承⼈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为农村户⼝,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不属于农民户⼝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权。

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权收回,被继承⼈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权的村民。

⼀般来说⼀个家庭只有申请⼀个宅基地,因为它是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作住宅基地⽽占有、利⽤本集体所有的⼟地。

⽀配权不属于个⼈。

如果⼤家对⼩编的内容感兴趣,可在线搜索店铺,联系店铺专业律师为您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引言】近年来,随着拆迁政策的不断完善拆迁补偿也变得越来越合理,因为拆迁“一夜暴富”的情况越来越少,但大家对于老家宅基地的关注度却并没有降低,毕竟宅基地拆迁后至少还能分到一套房子也值不少钱。

但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现在很大一部分生活、居住在农村的中、青年都早已变更为城镇户口,然而由于宅基地特殊的土地性质,如何继承老家宅基地就变成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父母过世后,老家宅基地该如何继承”。

【父母过世宅基地如何继承】很多生活在农村的居民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宅基地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本质上属于村集体组织土地,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情况下,这个使用权是没有期限限制的),简单理解就是宅基地是村里面的地,但是村民可以用于盖房子保障自己的住房需求。

1.与父母在同一户头上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而非以“人”为单位使用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是归属于一户居民的,所以如果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上,并且属于所在村子的村集体组织成员,那么父母过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就“落”到子女名下,无需“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与父母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村民但已经分户或已经变更为城镇户口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需要分为宅基地(土地)和地上房屋(地上物)两个部分。

宅基地(土地):前面说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土地,不属于村民个人财产,所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村民的遗产被继承。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

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

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
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非常重要的财产,宅基地的合法继承和转让也成为农民非常关注的问题。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方式,制定遗嘱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下面是一个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
我,(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地址),身体正常、意志清醒,做下遗嘱如下:
一、关于宅基地
1. 我拥有的宅基地位于(详细地址),共计面积为(具体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

该宅基地为我个人所有,无债务纠纷。

2. 我的宅基地全部归我(称呼)所有,其继承顺序为:
A. 配偶(姓名),持有(身份证号码),享有终身使用权,无法继承;
B. 子女(姓名),持有(身份证号码),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我的宅基地。

3. 如我的配偶先于我去世,我拥有的宅基地及相关财产,全部归我的子女(姓名)及其下一代继承。

二、其他财产
1. 我名下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车辆、耕地等,归我(称呼)所有,具体继承顺序同上。

2. 如有我未能列明的其他财产,在我去世后由我的(称呼)处理,必须依法合理地进行分配。

三、其他事项
1. 我特此遗嘱,如有违反者,视为无效。

2. 我保留对此份遗嘱的最终解释权。

3. 若我有其他最终意愿,可口头告知我的(称呼),并在此份遗嘱生效时收录。

特此遗嘱,以表明我对宅基地及其他财产的合法继承意愿。

遗嘱人:(签名)
签名日期:(日期)
以上为农村宅基地遗嘱范本,遗嘱人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完善,并在遗嘱书写完成后妥善保存。

希望农村宅基地继承可以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避免家庭财产纠纷,确保合法继承权益。

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接下来,乡(镇)农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会公示继承申请。


据《农村宅基地条例》,乡(镇)农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会将继承
申请公示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公示栏上,公示期一般为30天。

公示期内,任何人都有权利提出异议。

如果有异议,乡(镇)农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
委员会会核实并作出处理。

如果没有异议或经处理后异议不成立,就可以
进入下一步。

然后,乡(镇)农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会进行宅基地继承确认。

在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异议,继承人可以申请继承确认。

继承人需要
向乡(镇)农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交继承确认申请书,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乡(镇)农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会核实申请材料,并
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结果确认继承人真实合法后,乡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
委员会会作出宅基地继承确认决定,并给予继承人宅基地的权属证明。

最后,继承人需要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在取得宅基地继承确认决定和
权属证明后,继承人需要将宅基地权属变更登记。

继承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继承确认决定、权属证明、宅基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等,到农村不
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手续办理。

在完成登记手续后,继承人就成为新的
宅基地权属人,获得宅基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具体的操作步骤还需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进行办理。

此外,如果宅基地权
属人在去世前已经办理了宅基地抵押、租赁等手续,继承人还需与相关权
利人进行协商处理,确保继承权益的顺利转移。

宅基地房屋继承 法律规定

宅基地房屋继承 法律规定

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那么你知道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

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由村集体分给村民承包的,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农民有土地经营权,没有土地处分权,也就不能作为私有财产继承了。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继承的条款有如下几条:第二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

二、宅基地继承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的于年月日过逝,留下位于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字第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的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根据继承法,乙方享有该房屋继承权。

但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的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平方米由甲方继承,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权及房屋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使⽤权及房屋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使⽤权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使⽤权具有很强的⾝份属性,且按户计算。

当⼀户出现⼈⼝减少,宅基地使⽤权并不发⽣继承,是由⼀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

宅基地使⽤权的设⽴是为保障农民有最基本的居住条件,“⼀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如果允许继承,势必会背离“⼀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的原则。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对于独居⽼⼈去世后,村集体组织不得以宅基地不能继承为借⼝,强⾏收回宅基地。

因为宅基地使⽤权⼈死亡后,其继承⼈按法律规定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房屋。

原国有⼟地管理局《确定⼟地所有权和使⽤权的若⼲规定》第49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地建设⽤地使⽤权。

继承⼈可以根据“地随房⾛”的原则,通过对坐落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进⽽取得对宅基地的“继承”,但这种继承是有条件的,如果所继承的房屋不复存在,继承⼈也就丧失对宅基地的使⽤权。

⽼⼈死亡后发⽣拆迁,其⼦⼥主张共同继承房屋的拆迁利益的,如何处理?三、⽼⼈死亡后发⽣拆迁,其⼦⼥主张共同继承房屋的拆迁利益的,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般分为宅基地使⽤权补偿和房屋补偿。

宅基地使⽤权补偿应当区分被继承⼈有共居⼦⼥与⽆共居⼦⼥分别对待。

共居⼦⼥需具备下列三个要件:1.与⽗母共同居住⽣活;2.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未另⾏分配其他宅基地。

(⼀)⽆共居⼦⼥的,在分割拆迁利益时,对于宅基地区位补偿和地上物的拆迁补偿,各继承⼈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分割。

(⼆)有共居⼦⼥的,原房屋及院落拆迁时,共居⼦⼥作为宅基地使⽤权⼈之⼀,有权单独获得宅基地区位补偿,对于因“地上物”⽽获得的拆迁补偿利益,则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各继承⼈之间予以分割。

(三)参与出资出⼒的⽆其他宅基地的农村共居⼦⼥与⽼⼈作为⼀户,是宅基地使⽤权⼈之⼀,按照所翻建的房屋情况,可取得部分地上物的所有权,在分割地上物补偿款时应当⾸先析出其相应的份额,再分割继承部分;其他城镇⼦⼥及⾮共居农村⼦⼥,仅能就⽼⼈所有的房产对应的拆迁利益进⾏继承,如果在翻建房屋中出资出⼒的,应认定为帮助⾏为,并不能取得部分地上物的所有权,但可在继承法律关系下适当予以补偿。

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热门城市:嘉兴律师铜陵律师勃利县律师青县律师南康律师高安市律师西安区律师吴桥县律师德兴市律师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关于公民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关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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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顺序怎么样的
说到宅基地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宅基地主要是属于家庭的个人财产,在宅基地上一般是自建房,继承顺序也是有一定规定的,很多朋友们对于宅基地继承顺序并不太了解,尤其是农村容易因为宅基地继承的问题出现纠纷,那么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怎么样的?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

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当事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宅基地不是私人财产。

宅基地从始至终就属于本村全体村民共有的,但是,可能在大部分村民脑海当中,都随着时间的推移把宅基地看成了个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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