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婚姻_身份危机_来自同性婚姻的挑战_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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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问题与解决方案

同性婚姻问题与解决方案

同性婚姻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同性恋者的权益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同性婚姻问题。

同性婚姻问题涉及人权、社会伦理、法律规范等方面,对于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从两个方面讨论同性婚姻问题:其一,同性婚姻问题的源起和现实问题,其二,解决同性婚姻问题的方案和可行性。

一、同性婚姻问题的源起和现实问题同性婚姻问题源起于人类社会的道德与法律观念的转变。

在传统社会中,性别与性别之间的关系被定义为男女之间的关系,因此同性婚姻并没有被纳入法律的范畴。

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逐渐拓宽了对于性关系以及婚姻的定义,同时,同性恋者的权益也开始受到重视。

在现代社会下,同性婚姻被定义为同性恋者之间互相承认和承诺的一种关系,与异性婚姻并无本质区别。

同性婚姻在现实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社会舆论和文化观念的问题;其二,法律规范的问题。

首先,由于社会舆论和文化观念的不同,同性恋者的身份被社会较为排斥和歧视,这也导致了同性恋者所面临的权益问题比异性恋者更为严重。

其次,由于法律规范的不全,同性恋者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到了的限制与不平等待遇。

例如,在中国,同性婚姻还没有被法律所承认,同性恋者无法享有法律上的婚姻保障和权益。

二、解决同性婚姻问题的方案和可行性为了解决同性婚姻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和解决。

1.扩大社会认知,推进文化观念的转变同性婚姻问题与社会的文化观念密切相关。

在异性婚姻被视作伦理规范时,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或者存在性是必然会遭受到质疑和反对的。

因此,大力推动社会文化观念的转变是解决同性婚姻问题的首要问题。

我们需要通过社会宣传、教育、互联网等多种渠道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社会逐渐接受和支持同性恋,打破异性恋至上的观念局限。

2.立法承认同性婚姻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已经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为同性恋人提供了更加平等的婚姻与家庭权益。

与此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在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解决同性婚姻问题。

解读婚姻“身份危机”——来自同性婚姻的挑战

解读婚姻“身份危机”——来自同性婚姻的挑战

作者: 康娜
作者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重庆400031
出版物刊名: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青年工作论坛
页码: 95-98页
主题词: 同性恋 婚姻制度 法律
摘要:面对同性婚姻的挑战,西方社会对于婚姻制度的走向可以分为三种意识形态阵营,第一个阵营相信婚姻制度的毁灭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方式,认为传统婚姻制度不能适应同性婚姻的需要;第二个阵营相信婚姻制度能够改变,认为如果接受同性恋婚姻将使婚姻制度转变得更有生命力和更加公平;第三个阵营喜欢婚姻制度保持现有状态,认为包容同性恋婚姻将会改变婚姻现行的显著特征并且最终毁灭婚姻。

婚姻出现了“身份危机”,面对这种危机,作为中立的法律应该综合考虑婚姻法的道德复杂性及婚姻中的国家利益,在保证不违反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婚姻制度应该接受多元化,进一步走向宽容。

同性恋者的社交焦虑与应对策略

同性恋者的社交焦虑与应对策略

同性恋者的社交焦虑与应对策略随着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同逐渐增加,同性恋者逐渐有了更多自由表达自己的权利。

然而,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他们在社交方面仍然面临着来自社会偏见和歧视的挑战。

这些挑战不仅给他们的心理健康带来了压力,也对他们的社交互动产生了影响。

本文将探讨同性恋者所面临的社交焦虑问题以及应对策略。

一、同性恋者面临的社交焦虑问题1.1 寻求接纳和认同的渴望同性恋者通常会希望被社会接纳和认同。

然而,社会普遍存在的偏见和歧视对他们产生了负面影响,使得他们感到自己无法真实地展示自己的性取向。

这种渴望接纳和认同的焦虑感常常使得他们在社交场合感到不安和压力。

1.2 担心被剥夺社会资源和机会同性恋者在某些社交环境中可能面临被歧视、排斥或剥夺获得平等机会的风险。

这种担忧导致他们对社交场合持保守态度,避免暴露自己的性取向,以减少可能面临的负面后果。

这种社交焦虑可能阻碍他们建立真实和深入的社交关系。

1.3 对性取向的隐瞒与身份认同之间的冲突同性恋者常常面临着对性取向的隐瞒和真实身份认同之间的冲突。

社会的期望和预设性别角色常常使得他们难以在公开场合表达真实的自我。

这种内外冲突导致了他们在社交互动中的焦虑感。

二、同性恋者应对社交焦虑的策略2.1 寻求支持和理解的社交圈子建立一个支持同性恋者的社交圈子可以对他们的社交焦虑有积极影响。

这样的圈子能提供情感支持、理解和共鸣,让同性恋者感到自己被接纳和认同。

通过与志同道合的人建立联系,同性恋者可以在社交互动中放松压力,减轻焦虑感。

2.2 教育与宣传与社会大众分享关于同性恋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有助于消除对同性恋的偏见和歧视。

这样的努力可以为同性恋者提供更开放、更友好和更包容的社交环境。

通过提高社会对同性恋的认知水平,可以减轻同性恋者的社交焦虑,并促进更平等的社交互动。

2.3 寻求专业帮助同性恋者面临的社交焦虑问题可能需要专业的咨询和支持。

寻求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的帮助,可以帮助同性恋者了解并应对社交焦虑问题。

如何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

如何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

如何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身份认同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价值观的多元化,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也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困扰。

本文将讨论如何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

一、了解身份认同危机的背景与原因身份认同危机在婚姻中可能出现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家庭背景的差异、职业选择的不同、性别角色的不符合等。

了解身份认同危机的背景和原因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二、沟通和理解沟通是解决婚姻中身份认同危机的关键。

夫妻双方应该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理解对方的观点和困扰。

通过积极的沟通,可以增进夫妻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三、寻求专业支持如果夫妻自行无法解决身份认同危机,可以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专业的咨询师可以帮助夫妻双方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身份认同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四、接纳与尊重在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时,夫妻双方需要相互接纳和尊重对方的身份认同。

婚姻是一个共同成长的过程,接纳和尊重对方的差异是建立健康婚姻关系的基础。

五、重新定义共同目标身份认同危机可能导致夫妻双方对于共同目标的不确定性,因此重新定义共同目标是帮助夫妻走出危机的重要步骤。

夫妻可以共同制定新的目标和计划,以适应双方的身份认同发展。

六、培养个人兴趣爱好在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培养个人兴趣爱好来寻找自己的身份认同和满足感。

个人兴趣爱好可以为夫妻提供独立思考和发展的空间。

七、婚姻承诺的重新确认对于身份认同危机,夫妻双方可以重新确认彼此的婚姻承诺。

婚姻是一种责任和承诺,通过重新确认婚姻承诺,夫妻可以重新建立起对彼此的信任和依赖。

八、寻求平衡和妥协在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时,夫妻双方需要寻求平衡和妥协。

婚姻是一个互相迁就的过程,双方需要学会妥协和互相支持,以创造和谐的婚姻关系。

结论处理婚姻中的身份认同危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和理解。

通过沟通、理解、寻求专业支持、接纳与尊重、重新定义共同目标、培养个人兴趣爱好、重新确认婚姻承诺以及寻求平衡和妥协,夫妻可以克服身份认同危机,建立稳固的婚姻关系。

我国“同妻”的婚姻权利困境与保护探究

我国“同妻”的婚姻权利困境与保护探究

我国“同妻”的婚姻权利困境与保护探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观念的改变,同性恋者的权利保护逐渐得到提高。

然而,同性恋中的“同妻”却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他们的权利和保护却在某种程度上被忽视或被剥夺。

在我国,同妻的婚姻权利困境备受关注,让我们深入探究这个问题。

一、婚姻权利困境同妻指的是同性恋者的配偶,大多是女性。

如今,随着同性恋合法化和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和同性恋伴侣建立家庭,但她们面临的婚姻权利方面的问题却令人担忧。

首先,同妻无法享有法律婚姻的权利。

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是男女双方,同妻与其伴侣只有与同性合法登记结婚的权利,而这需要我国的婚姻法进行更新。

而没有结婚的同妻在很多情况下无法获得夫妻合法权利保障,如医疗、财产、继承等方面往往会面临很多困难。

其次,同妻在离婚及抚养孩子方面也遭遇不可预知问题。

尤其是在维持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同妻在法律保障上尤其薄弱,需要通过立法改变其处境。

三、保护探究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积极推动婚姻法的更新,让同妻也能够享受到完整的婚姻权利和保障。

同时,对于某些现实情况下,应当通过立法、条例等方式实现同妻伴侣权益的保护。

例如,关于夫妻共同生活习惯的问题,应当探究建立“同居协议”机制。

同妻和同性伴侣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约定彼此在生活、经济等方面的相处规则,达成互利共赢的关系。

再例如,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应当强化法治意识,加强立法保护,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合理的司法救济。

对于同妻,可以积极推动建立起各种保障体系,从法律、心理、社会等方面进行全面保障。

案例:1.2018年,某位女士在无法同她的女同性伴侣以结婚的标准来享有保护的情况下,签署同居协议,约定在生活、经济等方面的相处规则。

这一协议大大提高了她们之间的法律保障和相处规范,有效保障了双方权益。

2.2019年,河南一名女子利用法律空白,与女同性伴侣通过民间结婚仪式成为夫妇,成为国内第一个通过民事登记的同性恋配偶夫妻。

同性恋者的社会认同及其对家庭关系的影响

同性恋者的社会认同及其对家庭关系的影响

同性恋者的社会认同及其对家庭关系的影响社会进步和观念的改变使得同性恋者的社会认同逐渐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同性恋者面临的挑战包括社会压力、家庭关系变化以及对个人身份的认同。

这些问题对同性恋者及其家庭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同性恋者如何建立自我认同,并研究这些因素对家庭关系的影响。

同性恋者在发展自我认同的过程中面临着社会压力。

长期以来,同性恋者一直被视为社会边缘群体。

他们经历了来自社会中心主义观念的排斥和歧视。

这种压力使得一些同性恋者很难接受自己的性取向,导致自我认同的困境。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同性恋者逐渐得到了更多认同和接纳。

他们开始建立坚强的自我认同,勇敢地承认自己的性取向。

同性恋者的性认同对家庭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性认同问题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的紧张。

因为部分家庭对同性恋者存在偏见,对同性恋者的接纳和理解不够。

这种状况会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障碍和冲突。

然而,一些家庭也能够超越这些困难,支持同性恋者的认同,并与他们建立更紧密的关系。

这些家庭提供的支持和理解对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和自尊心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同性恋者的社会认同也对家庭结构产生了影响。

同性恋者可能面临选择组建非传统家庭的挑战。

传统的家庭结构由父母和子女组成,而同性伴侣则可能面临无法亲自生育子女的限制。

这种情况使得同性伴侣和他们的家庭成员面临决策的困境。

然而,一些同性伴侣选择采取非传统的方式,如代孕或领养,来实现他们的家庭梦想。

这进一步展示了同性伴侣及其家庭成员的坚定和勇气。

在同性恋者的社会认同和家庭关系之间,还存在着互动关系。

家庭支持和接纳有助于同性恋者更好地建立自我认同。

当同性恋者感受到来自亲人的支持时,他们更容易接受自己的性取向,并发展出更积极健康的自我认同。

相反,如果家庭缺乏支持,同性恋者可能更容易陷入自我怀疑和困惑的状态。

因此,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对同性恋者的自我认同和心理健康至关重要。

尽管同性恋者面临着社会认同的挑战,但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正在通过自我努力和家庭支持来建立积极的认同。

社会如何看待同性恋婚姻

社会如何看待同性恋婚姻

社会如何看待同性恋婚姻同性恋婚姻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自从许多国家开始合法化同性恋婚姻以来,关于同性恋婚姻的争议不断。

一些人相信同性恋婚姻与传统家庭结构相悖,另一些人则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伴侣。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社会如何看待同性恋婚姻,从道德、历史、宗教、心理学和社会学等角度来详细讨论这个话题。

道德角度从道德角度来看,同性恋婚姻很难获得广泛的认可。

传统观念认为,婚姻是一种圣洁而神圣的结合,必须由一男一女来完成。

这种观念认为同性恋婚姻违背了自然秩序和人类生殖的基本原则。

另外,一些人也相信传统家庭结构是社会系统的核心,而同性恋婚姻可能会破坏这种家庭结构的稳定性和功能。

因此,在这种观念里,同性恋婚姻是不被道德准则认可的。

历史角度从历史角度来看,同性恋婚姻并不是现代社会的发明。

在一些古代文化中,同性恋恋爱和结合是广泛存在的。

例如,中国宋朝的李清照曾经有过一段与妹妹的同性恋经历;在羅馬時期,同性恋性行为在一些社交圈内得到了广泛接受。

然而,即使有这些历史例子,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传统的婚姻仍然是由一男一女所完成的,是通受社会认可的。

换句话说,由于社会的传统观念,即使历史上发生过一些同性恋婚姻的事情,也不被大众认同和认可。

宗教角度宗教也是同性恋婚姻争议的一个重要方面。

许多宗教传统和经文指出,婚姻是上帝所赐的圣礼,必须由男女完成。

例如,在基督教中,圣经指出上帝为男女缔造了婚姻,将两人成为一体。

在伊斯兰教中,同性恋恋爱被视为违反上帝意志的罪行。

在犹太教中,这种法律和宗教指导书规定了同性恋行为的法律和道德问题。

这些有关法律和经文出于对传统观念的顺从,同样不赞同并反对同性恋婚姻。

心理学角度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同性恋恋爱被认为是一种自然现象,与天生的人类特征和基因背景有关。

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常常会遭受歧视和暴力,这常常导致他们在社会上感到负面的影响和与社会的脱节感。

同时,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同性恋者拥有类似于异性恋者的情感、社交和性行为,他们的感情和爱情关系与异性恋者是相似的。

《2024年同性恋银幕形象的演化与身份建构》范文

《2024年同性恋银幕形象的演化与身份建构》范文

《同性恋银幕形象的演化与身份建构》篇一引言同性恋作为一种复杂的情感和社会现象,一直以来都在不断的文化演化和身份认同的建构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变迁,其在银幕上的形象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

本文旨在探讨同性恋银幕形象的演化过程及其与身份建构的相互关系。

一、银幕形象的初期塑造在过去的电影历史中,同性恋的形象往往被边缘化,甚至是刻意扭曲和歪曲。

在早期的电影作品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对同性恋角色的刻板印象和偏见。

这些形象通常被描绘为非主流、边缘的异类,往往伴随着病态或异常的标签。

这些表现方式既不真实地反映了同性恋群体的多样性,也缺乏对他们情感和社会身份的深入探讨。

二、形象的演化:从刻板到多元化随着时间的推移,银幕上的同性恋形象开始发生变化。

电影工作者开始更加真实地展现这一群体的生活、情感和经历。

随着LGBTQ+主题电影和作品的不断增多,银幕上的同性恋形象也逐渐走向多元化和复杂性。

我们开始看到更真实的情感表达,对个人身份认同的探索,以及对社会偏见的挑战。

这些变化反映了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认知和接受程度的提高。

三、身份建构的多元性在银幕上,同性恋身份的建构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标签或符号,而是一个多元、复杂的过程。

它涉及到个体的情感体验、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等多个方面。

电影作品开始尝试从多个角度来呈现这一群体的身份认同过程,包括他们在面对社会压力和偏见时的选择、挑战和努力。

这些形象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加真实、立体的同性恋群体形象,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和探索这一群体身份建构的窗口。

四、社会影响与启示银幕上同性恋形象的演化不仅反映了社会的变化,也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有助于打破对同性恋群体的刻板印象和偏见,提高公众对这一群体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它也鼓励更多的LGBTQ+个体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身份和情感,追求自己的幸福。

此外,银幕上的多元形象也为其他弱势群体提供了支持和鼓励,推动了社会的平等和包容性发展。

五、未来展望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发展,我们期待银幕上的同性恋形象能够更加真实、多元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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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an ,2008第1期(总第131期)Journal of Shandong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 No .1Jan .No .131收稿日期:2007-12-10作者简介:康娜(1980-),女,陕西清涧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解读婚姻“身份危机”———来自同性婚姻的挑战康 娜(西南政法大学,中国重庆400031)摘要:面对同性婚姻的挑战,西方社会对于婚姻制度的走向可以分为三种意识形态阵营,第一个阵营相信婚姻制度的毁灭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方式,认为传统婚姻制度不能适应同性婚姻的需要;第二个阵营相信婚姻制度能够改变,认为如果接受同性恋婚姻将使婚姻制度转变得更有生命力和更加公平;第三个阵营喜欢婚姻制度保持现有状态,认为包容同性恋婚姻将会改变婚姻现行的显著特征并且最终毁灭婚姻。

婚姻出现了“身份危机”,面对这种危机,作为中立的法律应该综合考虑婚姻法的道德复杂性及婚姻中的国家利益,在保证不违反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婚姻制度应该接受多元化,进一步走向宽容。

关键词:同性恋;婚姻制度;法律中图分类号:D91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05(2008)01-0095-04A bstract :With the develop ment of the challenge from homosexual marital ,the western country had been d ivided into three kinds of ideologies camp on marriage s ystem trends .The first camp believed that the deconstruction of marriage system was the best choice ,thought our traditional marriage system could not meet the homogeneous marital needs .The second camp believed the marriage s y stem can be changed ,because they hold that the acceptance of the gay marriage would gain marriage system more vitality and fairer ;The third camp thought the marriage system maintaining the existing cond ition ,thought gay marriage would be able to change our present marital remarkable characteristic and finally destroy the marriage itself .The marriage appeared its “status cris is ”.Facing this kind of crisis ,we should consider the moral complexity of marriage law and mainta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in the marriage .The marriage system should be more tolerant .key words :gay ;marriage system ;law 古往今来,有两个非常不同的制度影响和约束着婚姻,一个是世俗和法律,另一个是宗教和道德。

经过几个世纪的变化,婚姻的持续存在肯定了婚姻对抗其自身缺点的能力,并且,通过反省和深思,婚姻制度不断纠正自身弱点,变得更有活力和公平。

社会的每一次改革都导致了一个不同的“婚姻”定义,就像今天的婚姻和20年前的婚姻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一样。

如果婚姻注定要变化,那么,是否存在一种本质特征,这种本质对于婚姻特征的界定是完整的,并且永远都不会改变,或者还是根本不存在这种本质特征,婚姻制度应该被不断改造从而去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这个问题在婚姻最近的“身份危机”———是否接受同性婚姻———中引起了广大争议。

一、婚姻制度与同性恋的对决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员、历史学家、学院派、宗教人员、政治家以及其他人员都对是否赋予同性恋夫妇以结婚权进行过讨论。

过去十年来,欧洲、北美以及一些其它国家,针对同性结合、同性关系法律承认的议题,在世界各地的媒体、法庭、以及立法院举办了许多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争取官方对同性关系的法律认可,不论它是以“婚姻”的形式,或者形形色色称之为“公民结合”、“家庭伴侣关系”等类似婚姻的地位,都是希望能将同性关系与夫妻关系放在同一个标准上看待。

2001年,荷兰成为全世界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比利时、加拿大,以及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紧接着跟进。

这项社会实验违反了跨越地理的历史、宗教、文化等等对婚姻本质意义上的普遍共识,对于传统婚姻制度进行了前所未有的颠覆。

面对同性婚姻的挑战,西方社会对于婚姻制度的走向可以分为三种意识形态阵营,第一个阵营相信婚姻制度的死亡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方式,这一阵营将婚姻视为家长制的、多数人的制度,其不能够适应同性恋家庭的需要。

①第二个阵营,尽管也许同意第一阵营的描述,但是相信婚姻能够改变(就像婚姻几个世纪以来所做的那样)。

他们认为接受同性恋婚姻将动摇现行婚姻的家长制本性,婚姻制度将转变为更有生命力和更加公平的制度。

②第三个阵营喜欢婚姻制度保持现有状态。

③实际上,他们担心如果接受了同性恋婚姻,婚姻就会毁灭,认为包容同性恋婚姻将会改变婚姻现行的显著特征并且最终毁灭婚姻。

第一个阵营声称婚姻是一个家长制的体制,这种制度将所有权、财产和男人对女人的统治视为婚姻的基础。

这一群体认为现行婚姻制度接受同性恋夫妇既不能给同性恋家庭提供解放,也不能适应他们的文化。

事实上,他们认为现行婚姻与同性恋运动的两个主要目标———肯定同性恋特征和文化,确认多种形式的亲密关系———是截然相反的。

[1](P1535-1536)更进一步,这一阵营认为现行婚姻制度并不具有确认同性恋婚姻和破除性别压迫的能力。

取而代之,他们提出由家庭伴侣法在法律上确认他们的结合。

这些法律应该为不同形式的家庭提供政治的和法律的支持,确认共同生活中感情的、物质的和金钱上的义务。

[2](P132-133)第二个阵营提出婚姻应该改变现有形式,应该承认同性恋婚姻。

该阵营相信婚姻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社会制度,能够按照最好地满足社会和当事人需要的方式定义。

他们认为婚姻的本质是爱和承诺,该本质既不是异性婚姻所固有的也不是同性婚姻所固有的。

他们相信追求这些爱和承诺的婚姻是有价值的,应该适用于所有的夫妇。

他们解释他们的目标不是模仿一个压迫性的、男性至上的异性恋婚姻制度,而是通过进步的方法去改变婚姻,使婚姻走向更加平等。

[3](P137)第三个阵营担心如果接受了同性恋夫妇,婚姻最终会毁灭。

他们也相信转变是可能的,但是,这一挑战婚姻最基本特征(生育)的转变将导致婚姻的死亡。

事实上,他们认为,通过削弱婚姻的最基本特征,婚姻会因适应任何事务而最终走向灭亡。

这一群体认为同性恋是不道德的,接受同性恋夫妇将是支持这一不道德行为的标签。

允许这些不道德的人进入婚姻的领域,婚姻将会有效地自我破坏,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婚姻的本质在根本上是冲突的。

[4](P185-186)二、法律面对同性恋的价值选择我们综观这三种观点,其中有两个主题贯穿了这些对立的意见。

一个主题关注非传统夫妇的利益以及婚姻为这些夫妇的需要提供合适位置的能力。

另一个主题关注婚姻的稳定性和继续存在性,以及婚姻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的恰当结构。

那么,婚姻法作为规范婚姻的法律制度,应该如何进行价值选择呢?(一)婚姻法的道德复杂性在婚姻中,有我们自身的经验和关于浪漫的信仰,有爱情、承诺、生活、性、生育、责任等等。

很少有主题可以涉及这么多复杂的感情,涉及我们如何安排生活和我们对与他人结合所持有的价值观。

在婚姻法立法“价值选择”的讨论中,通常被形容为“个人主义”和“家庭价值”的对决。

一方面,婚姻关系中隐含公共利益,因为婚姻在本质上具有为全世界带来新公民的潜能。

由于婚姻是性关系发生的场域,性关系本身又具有生殖上的涵义(即使实际上有某些特例并不具有生殖意义),因此政府高度关注婚姻关系中可能产生的儿童福利。

因此,婚姻法在价值选择上,传统婚姻非常注重婚姻的稳定,强调夫妻之间的过错、性忠实和男性的特权。

但随着个人自治与婚姻自由要求的不断高涨,潜在于婚姻法中的道德价值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不再关注过错、性和特权,而是关注公平、平等、承诺和爱护,更多考虑性别平等和个人自治。

婚姻法中这些新观念的发展,导致建立在异性恋、追求稳定基础上传统婚姻制度,与承认家庭形式和结构的诸多变化、重视平等和个人自治的要求形成矛盾。

私人化、公众利益和政府干预相互之间的冲突,使得不同的范例被发展出来描述婚姻法应该有什么价值。

面对同性恋对婚姻制度的挑战,一方面,同性婚姻被认为是对于传统文化基础和儿童安全和福利的威胁,另一方面,两个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又被认为是保护个人自由需要的基础性权利。

这两方面的论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视角,因此,在这两种理念中做出选择或者妥协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法律在进行价值选择时,基础的问题是确定婚姻中的国家利益。

(二)婚姻中的国家利益面对社会的不断变化,在讨论婚姻法中什么规则应该保留、什么规则应该改变;国家干预与婚姻自治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时,如何定位婚姻中的国家利益是其关键。

婚姻制度在法律的眼中被视为关涉家庭和社会的基础的制度。

婚姻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关系,是家庭和社会的基础,没有婚姻就没有文明和进步。

从这一角度来看,很清楚,国家在保持婚姻制度时有强烈的利益在其中,尽管今天有许多对于这一利益的范围和正确性的质疑。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国家将其职责定位为促进和加强传统核心家庭,偏爱家庭群体并支持父母控制子女。

但随着个人自治的发展,法律越来越少表达对于成年人的亲密关系的看法,法律制定者的重点从男人和女人作为丈夫和妻子转到了作为父亲和母亲上来了。

[5](P1198)20世纪家庭法的改革以趋向夫妻个人自治为特征。

在20世纪晚期,夫妇日益被视为平等的个体,不管他们实际上的地位如何,并且鼓励在离婚中为他们自己的行为负责。

真正的道德观念来自于个人的内心,意味着给个人留下更多的自由去决定他们的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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