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民间宗教:乡土中国的内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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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乡土逻辑

中国农村的乡土逻辑

中国农村的乡土逻辑从根本上讲,当代中国的大部分农村仍然是“乡土”的,农业依然是村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绝大多数农民依然在与土打交道。

在这片乡土中国的图景中,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在一起,大家相互熟悉、经常互动,演绎着一场十分不同于城市居民的戏曲。

乡土中国因此也内生出一套完备的非正式的运行规则,这套非正式的内生制度与外生的国家主导的正式制度相互碰撞、融合,共同决定了中国农村的发展趋势。

乡土中国的逻辑是广泛存在的,是寄存于占据中国九亿人口的广袤农村的,是有别于城市社会或者市场经济的切切实实的厚重的中国经验。

解读中国必须解读中国农村,乡土中国的逻辑值得每一个有志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人去认知甚至体验。

乡土中国的逻辑仍然根源于一个字――“土”。

“土”即种植业,即农业,农业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具体分摊到每家每户的土地会少之又少,因此我国的农业生产形式是有别于西方农场的小农经济。

因为小农经济,人们会在相离不远的同一块区域生产,人们也会在相离不远的同一块区域生活。

共同区域的生产生活促成了人与人之间的高频率的互动,人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会经常性的相互合作,相互沟通交流,甚至发生冲突。

高频率的互动构成了村庄政治经济社会运作逻辑的动力之源。

无论何种村庄政治经济社会现象,都能从熟人互动中寻找到根源,都受到熟人互动现象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高频率的互动直接促成了乡土中国的逻辑,即面子情结、人情观念、连锁效应和公平意识。

下面笔者先将熟人互动的类型做详细分析。

邻里互动、宗亲互动、姻亲互动和朋友互动是熟人互动的几个重要表现形式。

邻里互动是熟人之间互动的主要形式。

远亲不如近邻,在自己遇到困难时,邻居是可以以最快速度帮助自己的人。

所以,农民往往非常注意和邻居搞好关系,红白喜事的时候,就请邻居来自己家里吃饭,邻居也会主动的交礼金,平时农闲的时候,就经常性的到邻居家串门。

宗亲是指父系方面的亲属,姻亲是母系方面的亲属。

乡土中国每一章的论证思路

乡土中国每一章的论证思路

乡土中国每一章的论证思路中国的《乡土中国》有十章,每一章都向我们诉说着乡土中国的故事,每一章都有自己独特的论证思路,这些思路都能够帮助我们发现乡土中国的精彩之处。

第一章:“从乡土的视角得知中国”,主要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讲述了从乡土的视角出发,去了解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的故事。

从乡土的视角出发,可以看到许多对古老传统的保护和传承,以及从农民的角度看待中国的繁荣和发展等不同内容。

第二章:“乡土民俗的发展与影响”,通过乡土民俗的发展和影响,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可以观察到乡土民俗形成过程中的弱势群体如何参与并贡献,以及乡土民俗的传播与变迁,乡土民俗如何影响着中国文化的发展的。

第三章:“乡土文学的思想审美及其形成过程”,主要关注乡土作品中思想审美。

从乡土文学中可以发现,乡土文学不仅是记录当下社会生活,还追求思想审美,具有独特的文化传承意义。

乡土文学也表达了乡土文化的主体性质,以及在当下社会如何表现出我们对乡土文化的尊重。

第四章:“语言、文化、传承”,主要讨论乡土语言如何与非乡土文化交融,以及乡土文化如何以及如何保护传承。

在这一章的论证思维中,我们可以从比较的角度来看待当下的乡土语言和非乡土文化,以及乡土文化如何在传承过程中进行跨文化交流,乡土文化如何对现代社会保持其独特性。

第五章:“乡土中国的宗教信仰”,主要涉及乡土宗教信仰的变迁以及现代政治伦理的发展。

本章的论证思路从宗教的历史发展以及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当今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出发,来看待乡土信仰的变化及其对现代生活的影响。

第六章:“乡土中国的社会发展”,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探讨乡土中国的发展,从乡村走向城市,从穷苦到繁荣,从低素质到高素质,以及相关社会性别和地域隔离等论点,探讨乡土社会的发展。

第七章:“乡土社会的关系与社区建设”,从乡土社会关系出发,讨论乡土社会的关系形态以及社区建设,比如乡土社会的共生关系,乡土家庭的发展变化,以及乡土社会的责任感等。

乡土中国情节概括

乡土中国情节概括

乡土中国情节概括一、乡土本色阐述了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乡下人离不开泥土,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

人口流动小,村落之间相对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不是绝对的。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人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二、文字下乡讨论了乡土社会中的文字使用问题。

在乡土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社群,人们可以通过表情、动作等多种方式辅助语言交流,文字在这种环境下需求较少。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推行文字下乡,需要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是不同的社会环境。

三、再论文字下乡进一步分析文字的产生及其在乡土社会中的不适用性。

文字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的情况下产生的。

而乡土社会是一个定型的社会,人们的生活环境相对稳定,经验代代相传,不需要文字来承载记忆和传递信息,在乡土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他们的经验。

四、差序格局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重要概念。

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社会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这种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很大区别,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公私界限。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阐述在差序格局下的道德体系。

在差序格局中,道德观念是系维着私人关系的。

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所以传统道德里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不分差序的爱,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

例如,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忠、孝、悌等道德观念都是以私人关系为基础的。

六、家族分析乡土社会中的家族特点。

乡土社会中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家族不仅承担生育功能,还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多种功能。

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而且家族内部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这种家族与西方以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有很大的不同。

《乡土中国》的大概内容

《乡土中国》的大概内容

《乡土中国》的大概内容
《乡土中国》是关于两位旅游记者探访中国乡村的纪录片,他们通过实地考察、访谈和采访,深入了解了中国乡村的生活、风俗等,以及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由此,揭示了中国乡村的历史发展、传统文化和当下发展的现状。

《乡土中国》记录了中国乡村的发展历史,从中可以看到,中国乡村历史悠久,人们积极追求新发展,不断将习俗升级改造,并且在新社会秩序和新政策下保持多样性、本土性和传统的民族性。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乡村在经济发展、教育提升和公共健康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步。

在许多乡村,经济发展和改建使得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为乡村带来了许多可观的经济效益。

此外,乡村还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例如家庭聚会、宗教仪式、民间传说和传统行为习惯等。

乡村文化也逐渐得到广泛认识和欣赏。

前,中国乡村正面临着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文化创新等一系列的挑战。

经济发展既需要发展农业经济,也要注重开发农村新兴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升级。

社会建设要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乡村管理体制,完善乡村社会福利机制,促进乡村精准扶贫。

在文化创新方面,政府要加强对乡土文化的保护,倾听乡民需求,支持乡村文化创新,促进乡村社会文明进步。

《乡土中国》系列纪录片揭示了中国乡村的历史发展、传统文化和当下发展的现状,它深刻揭示了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也为当前乡村发展指明了方向。

未来,乡村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
化创新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乡村美丽实现乡村美丽的目标。

第五单元《乡土中国》的重要概念梳理课件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上册

第五单元《乡土中国》的重要概念梳理课件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上册

第六章 家族
• ·内容概述:本章主要用结构的眼光去分析中国与西 洋的“家”。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家庭是沿 着父系延伸的,从而形成了氏族,其主要功能是作 为事业组织,其大小由事业大小决定 。乡土社会中 家庭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夫妻成了配轴。这就可以 解释家谱、家法的传统,并且可以用于理解夫妻疏 离、两性间感情矜持和保留的原因——生育在这里 是次要的,要为家族事业让步,事业就要求纪律, 而纪律排挤私情。而在西洋社会,家庭的主要功能 是作为生育抚育组织,因此主轴在夫妇之间,两性 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
主要内容
乡村中的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打官司被认为是可 羞的,是教化不够。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必须知 道“礼”,礼治即对传统规则的服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 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 有非要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
讼师改称律师,打官司改称起诉,包揽是非改称法律顾 问——这些名词的改变代表了社会性质由礼治社会变为法治 社会。
核心概念
• 阿波罗式: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 超于人力的创造,人只能接受和维持(改变自己 迎合外在秩序,即克己)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
• 浮士德式: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 服;前途是无尽的创作,不断改变。而现代社会 是浮士德式的。
• 男女有别: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 们之间不产生激动性的感情。行为上按一定规则 分工合作。那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男女有别” 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 隔离非但是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还 是在心理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 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 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 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 鸿沟从此筑下。

乡土中国各章之间逻辑关系-解释说明

乡土中国各章之间逻辑关系-解释说明

乡土中国各章之间逻辑关系-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在当代中国社会中,乡土中国成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

乡土中国代表了自身独特的特点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乡土中国的定义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包括地理、文化、社会、经济等多个层面。

乡土中国的特点首先体现在其独特的地理环境中。

中国地域广阔,拥有众多的乡村,这些乡村自然环境丰富多样,包括山川河流、农田和森林等。

这些地理条件赋予了乡土中国独特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其次,乡土中国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其文化传统的传承。

乡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

从乡村地域特色到民俗习惯,乡土中国的文化传承形成了独特的身份认同和精神支撑。

乡土中国的历史背景也是理解其重要性的关键之处。

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都以农耕社会为主导,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

而乡土中国作为农村社会的代表,承载着历代农民的勤劳和智慧,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见证。

为了更好地认识乡土中国的重要性,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其现实意义和未来发展的前景。

希望通过对乡土中国的深入研究,能够更好地认识中国社会发展的整体性,并为乡村振兴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总之,乡土中国作为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地理特点。

理解乡土中国的概念和特点对于认识中国社会的多样性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进一步探讨乡土中国的定义、特点、历史背景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未来发展的前景。

【1.2 文章结构】文章的结构是指文章整体的组织架构和章节的安排方式。

在本文中,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乡土中国各章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撰写:(1)引言:在此章节中,我们将对乡土中国进行概述,并介绍本篇论文的结构和目的。

通过引言,读者可以初步了解乡土中国的概念与背景,并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所预期。

(2)正文:本文的核心部分。

孙晋诺:用思维导图剖析《乡土中国》的逻辑架构

孙晋诺:用思维导图剖析《乡土中国》的逻辑架构

孙晋诺:用思维导图剖析《乡土中国》的逻辑架构《乡土中国》的逻辑架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了乡土社会的特征,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与社会变迁原理,是一本引导我们观察社会、研究人事、学习表达的重要学术著作。

这本书从表面上看,从一个章节自然推衍到下一个章节,环环相扣,节节相生,圆润融通,从头到尾难以分清何处是分界。

如果只是随着文字依次读下去,每一章节也都读得津津有味,内容清楚。

但回头审视全书,我们会有一个疑问:《乡土中国》是按照一个怎样的逻辑顺序安排整本书内容的,各章节间似乎联系密切,又似乎难以断定其内在逻辑关联。

其实,这正是初读本书的真实感受。

下面我们来简单剖析一下《乡土中国》的逻辑架构。

这本书有一个论题核心,这个核心就是:村落。

乡土中国是以村落的形式存在的,因此,作者在第一章“乡土本色”中就指出其三个特色,即土地属性、人空关系固定、熟悉社会。

这三个特征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其他属性,因此,作者在第一章立下了论题的核心,即“村落”这一特殊的乡土社会的形态。

“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实际上不是谈文字的问题,而是分析“熟悉社会”的基本内涵。

之所以要用两章来分析,是因为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一是人、空关系,村落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无空间阻隔,无需文字;一是人、时关系,人具有记忆能力,凭此可以口口相传,直接准确,也无需文字。

以上是对村落乡土社会基本特征的简单分析。

这应该是一个意义层次的分界。

然后,作者从三个角度来阐释乡土社会的基本内容。

角度一: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的关系。

主要包括“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四个章节。

这四个章节的层次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上。

“差序格局”是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角度来探讨人与人的关系的,在这个“圈子”里,个人是圆心,以此为起点向外辐射状展开,书中用水波作比,道理一样。

这个圈子是单向性发展关系的结果。

这样的社会极为复杂,因为每个人都有若干圈子,如何来协调统筹这些圈子,那就是东方与西方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我们拥有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统领,这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内容。

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

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

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逻辑思维方式,它是中国古代农耕社会长期形成的一种思考方式和认知模式。

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自然和社会的统一: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中,自然和社会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

人们认为自然界的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和秩序,同时也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

人们通过观察和研究自然界的现象和规律,寻找人类社会运行的规律和方法,从而建立起一种自然和社会统一的逻辑思维方式。

二、以感性为基础的认识: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强调感性认识的重要性。

人们通过亲身实践和感受自然界和社会的万象,追求与自然界和社会的和谐,不断提升自己的感知能力和观察力。

在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中,感性认识是获取知识、发展智慧和塑造人格的基础。

三、循序渐进的思维方式: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注重思维的渐进性和系统性。

人们通过对具体事件和事物的观察和分析,逐渐理解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在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时,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倡导先求本质,然后深入分析,最终得出结论。

这种思维方式有助于保持思维的连贯性和清晰性。

四、综合性思考和整体观念: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强调综合性思考和整体观念。

人们不仅要对事物进行分析和研究,还要将事物与其他相关事物进行比较和综合,形成系统的认识。

在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中,个体和整体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只有从整体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五、注重道德伦理和人文关怀: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强调道德伦理和人文关怀。

人们在处理问题和做出决策时,要考虑到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的福祉,遵循传统道德的准则和原则。

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实现真正的智慧和进步的基础。

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瑰宝,它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现代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科学技术的进步也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但乡土中国的逻辑思路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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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民间宗教:乡土中国的内生逻辑作者:刘泳斯来源:《文化纵横》2016年第02期现在学术界对中国民间宗教尚无公认的明确定义,广义上说,在传统社会中凡国人信仰不属于正统儒释道“三教”的,都可归入民间信仰(民间宗教)一类。

1949年之后由于重视对农民起义的研究,以及研究资料主要借助邪教司法案件档案等原因,大陆一些学者对民间宗教的狭义界定是教派宗教或秘密宗教,特别指自明中后期“罗教”产生后,逐渐演化出的以“无生老母”等信仰为主要特征的各种民间秘密教派。

民间宗教固然可以成为农民起义的“外衣”,但这并非民间宗教的常态。

虽然各种民间信仰有时被官府看作是多余的,但它们一般都合理合法地存在于中国乡土社会中,并具有各种各样重要的社会功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研究民间宗教,即研究普通人(common people)的信仰,对于我们谱写人民的历史,有着直接而重大的意义。

在许多人眼中,民间宗教没有什么理论逻辑,或者说其教义都十分“原始粗糙”,不过是从“三教”中随意采摘拼凑而成的。

但实际上,民间宗教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在与正统“三教”博弈过程中,有其特有的理性与逻辑。

在中国传统社会,作为正统的儒释道“三教”,与作为邪教的“白莲教”,是信仰数轴的两极,而其中间的广大地带,则由各种各样的民间宗教占据。

但民间宗教并不等同于秘密教派,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合法身份,让民间信仰可以“自圆其说”并指导信众的日常生活。

一、传统社会民间宗教信仰的格局(一)官方的“三教”与“白莲教”自南北朝以来,中国便形成了儒释道“三教”之说,在明清社会,“三教”在官方叙述中被认为是圣人的三种教化,成为一种凌驾于民间社会之上的思想信仰规范及道德体系,符合或者能够归入“三教”之中的,便属正统、合法的信仰范畴,否则便是多余的,乃至会被认为是邪教。

但中国的“三教”与西方的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三种宗教(Religion)不同,它的本意并非宗教而是三种圣人的教化,在传统社会只有这三种教化是合理合法的,否则便是多余的乃至邪恶有害的,如元代耶律楚材在《西游录序》所说:“夫杨朱、墨翟、田骈、许行之术,孔氏之邪也;西域九十六种,此方毗卢、糠、瓢、白经、香会之徒,释氏之邪也;全真、大道、混元、太乙、三张左道之术,老氏之邪也。

”[1]因此各种宗教信仰团体为获得合法地位,都力图进入“三教”的体系之中,成为其中某一教的下属派别,例如引文中提到的金元出现的“全真教”,倡三教合一,与唐宋传统的道教差别很大,但最终得以进入道教主流,被历代统治者所承认。

而明代的“罗教”,本与禅宗临济宗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最终没有被编织进禅宗的谱系中,因此也丧失了合法地位。

从明代开始,“白莲教”逐渐成为邪教的代名词。

严格意义上的白莲教产生于南宋初年,元代大盛,并传入高丽、日本。

白莲教源于佛教西方净土信仰,实际创始人是南宋的茅子元。

其创立之初,在基本教义上同正统的佛教净土思想,并无太大差异,最大的创新在于它的组织方面。

以前各地的净土信仰团体、白莲社等,彼此之间并没有组织关系,茅子元开创的白莲教则以庐山东林寺善法堂和昆山湖白莲堂为中心,庵堂遍布全国各地,各地白莲教信徒以“普、觉、妙、道”四字为“定名之宗”,此四字并非辈分派号,而是师徒父子,远近亲属的信徒,或都用“普”字为名,或都用“觉”字为名……由此在分散各地的信徒中建立起宗门联系。

由于白莲教并不要求信徒出家,因而出现了大量住在庵堂的职业白莲教徒,即白莲道人。

这些白莲道人,信奉阿弥陀佛,供奉西方三圣,主持庵堂。

他们的活动是公开合法的,元朝政府虽不免除他们的田赋,但免除他们的劳役。

明朝官府一般将予以取缔的各种教派都统称为“白莲教”,判断一种宗教信仰是否为白莲教(邪教)的常见标准,即《明神宗实录》卷533所立的三条:夜聚晓散、男女混杂、吃菜事魔。

在官府眼中,即所谓:“皆讳白莲之名,而实演白莲之教。

”明清这些被官府判别为“白莲教”的宗教团体,绝大多数都很难说与元代历史上真正兴盛过一段时间的白莲教有直接的渊源关系。

明清“罗教”出现以后,各种所谓的“白莲教”大都信仰“无生老母”,与以信仰西方净土为主的元代白莲教,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

“白莲教”在明清已经成为非法邪教组织的代名词,众多的民间宗教教派,被政府或他人判为或诬为“白莲教”,其实这些教派本身从来不称自己为“白莲教”,例如近代学者编辑的五卷本《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所收各起义教派其实几乎没有自称“白莲”的。

这些被等同于“白莲教”的民间秘密教派,都被正统社会视为异端邪说,大逆不道。

直到辛亥革命时期,因为革命党人常常联络民间会党发动起义,才使得关于民间教派的社会舆论有所转变,陶成章的《教会源流考》提出“南会北教”的格局,并认为它们是“民族革命团体”或“农民革命组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内地历史学家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影响,扭转了传统史观对历代农民起义进行负面评价的做法,充分肯定了农民起义对推动历史进步的积极作用,农民战争问题成为新中国史学研究的“五朵金花”之一。

由于受到共产党内部“左倾”思想的干扰,及“文革”中盛行“造反有理”的教条,进而把起义、造反视为中国历史发展的唯一动力,这些都深刻影响了当时学界对民间秘密教派的全面认识。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蔡少卿先生的观点,他开创了史学界将民间秘密教派与会党两者综合考虑,共同纳入到“秘密社会”研究的先河。

秦宝琦先生在《中国地下社会》中更进一步指出:教门是“以宗教迷信的面貌出现的一种民间秘密结社”,与宗教信仰“形同而实异”,“把秘密教门归入宗教信仰,称之为‘民间宗教’,也值得商榷”。

[2]但近年来,由于国内外各种邪教猖獗,黑社会势力抬头,许多人在“历史研究要为现实服务”指导下,开始大力批判和否定历史上的民间秘密教派,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难免矫枉过正。

(二)民间宗教在中国乡村,有许多不可胜数的地方神明。

村民们对这些地方神明用各种仪式加以顶礼膜拜的原因,首先源于相信地方神明对土地财产的“保佑”。

在传统社会中,乡村是社会的主体,而土地则是农民关注的最核心问题。

因为土地不像一般财产,对土地的占有和继承,在古代是最容易引起争议乃至械斗的。

由于水土流失或河流冲积等原因,土地并非一成不变,在移民频繁的明清时期,划分“地盘”,确认土地使用权显然更为迫切。

如何宣示自己对土地的主权,便是一个大问题。

地契(特别是到官府盖章的“红契”)是官府税收的凭据,而每个地主无疑都是想少报土地的,但实际的土地归属却又是寸土必争。

地方神明的出现,无疑帮助解决了这个难题。

通常人们要对一块新的土地开荒,首先会把持住山口、水口等有利位置,建立一个小庙或小社子(坛)。

这样,这块土地便是属于这个神明管辖,而祭拜这个神明的人(们),无疑就是神明所管辖的这块地的主人。

当这块地易主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个新的神明,同时伴随着一个关于两个神明斗法,一方败走的神话,或者类似的较为友好谦让的传说故事。

笔者在江西铜鼓、万载等地考察时,在村落中常常听到这样类似的传说故事:某个村落大姓的祖先,刚到这个村子时非常穷,只能给财主放鸭子(或放鹅),而鸭子每天都到同一个地方下蛋;后来有风水师傅路过该村,受到财主的奚落,而放鸭子的小伙子却对风水师很好,于是风水师告诉他,鸭子每天下蛋的地方,是块风水宝地,你能在此建屋,子孙必定兴旺发达。

而这鸭子下蛋的地方是哪里呢?就是现在村中祠堂(或者祖屋)的所在地。

这种对地方神明的崇拜、神话传统的构建,实际上也是在建立一种“意识形态”,用来维护乡民自身的权力。

此外,地方神明崇拜还对乡民有团结和组织的作用。

崇拜同一个神明的几个乡村,无疑具有更加密切的关系,容易结成联盟。

这在械斗流行的华南地区,是比较常见的联盟手段。

地方神明信仰对乡民的团结作用,在明清以来的抗粮暴动等极端事件中,往往表现得最为突出。

在暴动等重大活动前,乡民往往聚集在地方神明的寺庙前进行占卜,寺庙就是指挥部,如果抓到俘虏,他们也会被关押在寺庙中。

官军平定乡民暴乱,常常会同时铲平暴民聚众的寺庙,或者将寺庙中的地方神明的神像,“押解”到城隍庙之类的官方寺庙中看押数年,等局面稳定才将神像“放回”。

这种模式,颇似罗马帝国征服敌国,将敌国崇拜的神明押入罗马的“万神殿”。

而各村落间械斗,也以攻入对方村落的村庙或祖庙,作为判断胜负的标志,攻入对方庙宇,在敌对方“神像的鼻子上摸一下”,便表示将对方彻底打败。

由此来看,地方神明信仰,并不完全是上层统治者“神道设教”进行教化的工具,也是小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与手段。

在其他方面,地方神明保佑乡民的职责还有很多,如治病、求子等等,在今天看来,地方神明在安定人心上,是有其心理功能的。

以上我们探讨了民众崇拜地方神明的原因,下面再来看这些地方信仰的组织方式。

首先,民间宗教的最大特征就是它与当地宗族的密切关系,地方神明信仰往往就是以宗族或者宗族联盟的形式体现出来的。

许多地方神明的庙宇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宗族修建的,甚至专门为一个或几个相关的宗族服务,这个宗族添丁或者死人会去寺庙报告,遇到重大事情会在寺庙中进行讨论。

每年有固定的一个或几个宗教节日,借着神诞的名义,通常举行神的出游仪式,以宗族为单位进行游神、舞龙、舞狮等等具有地域特点的活动,来酬谢神明对乡族的护佑。

这些祭祀地方神明的仪式,通常由民间宗教中的仪式专家完成。

这些仪式专家,往往与佛教或者道教有某种关系,但一般都并非正统出家人,不被“三教”承认。

他们可以主持比较重要的宗教仪式,如一年一度的酬神活动,几年一次的打醮、开光;也可以主持一般村民日常生活中的丧葬仪式,以及协助宗族或者乡民个人完成必要的宗教仪式,并获得报酬。

在中国“三教”之外的广大领域中,各地的民间宗教在传统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而若将中国宗教仅仅看成是儒释道“三教”,无疑是有缺陷的。

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开始意识到,明代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让西方社会产生了一个对中国宗教的想象,即认为中国人的宗教主要分成三个教派,就像在欧洲宗教分为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一样,将中国宗教描绘为“三教”,对应了西方人的宗教模式;而中国固有的“三教”提法,并非指宗教,而是指教化。

“三教”暗含的意思是上流社会教育普通百姓的三种手段,带有上层社会的优越感。

如果将中国宗教仅仅看成是“三教”,那么就遗忘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的宗教信仰。

二、作为独立性存在的民间宗教由于民间宗教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因而儒释道三教不能不同这些地方民众的信仰发生联系,而各种民间信仰也都力图迎合三教(或其中之一、二),从而取得合法性,因此我们常常说的“三教”实际上与民间宗教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将它们等同起来。

在中国宗教的研究中,一提到祖先崇拜、祭祖,常常便与儒家正统思想联系起来,天主教、基督教关于祭祖的争论,也都视为耶儒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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