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doc
关于印发全市交巡警部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

全市交巡警部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为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支队决定于4月1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畅通、和谐”为主题,围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减少人民群众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工作目标,按照“整治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思路,通过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无牌无证等问题,优化市区交通秩序,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减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机制,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重点目标(一)整治重点1、市区以开展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员整治为重点;治安卡口大队以开展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整治为重点;2、高速各大队:以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整治为重点;3、各县以开展酒后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整治为重点。
(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国务院23号、省政府136号和市政府160号文件的贯彻,进一步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较好落实,达到秩序好、事故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整治措施(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

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交通综合执法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城市整体交通管理水平的关键。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环境差等。
为了加强交通综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优化执法力量配置。
1. 拓展执法队伍: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招聘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
同时,制定明确的招聘标准和培训计划,确保新队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
2. 建立执法专业化机构:成立交通综合执法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和调配执法力量,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3. 加强协同配合: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
通过合作,实现综合整治,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强执法装备改进。
1. 更新执法设备:采购最新的执法装备,如高清摄像头、无人机等,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对执法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引进智能化技术:应用智能化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高执法的智能化水平。
通过数据分析和预测,及时发现和解决交通管理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三、加强执法环境整治。
1. 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改善执法人员的办公环境,提供舒适、安全的工作场所。
完善办公设施,提供必要的交通综合执法工具和资源。
2. 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
1.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设置监督电话和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执法公正和权威。
2. 开展执法评估:定期组织执法评估,对执法工作的效果和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通过以上整改方案的实施,将能够有效提高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水平,为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道路交通安全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城市道路交通的拥堵状态愈加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各级政府需要采取有力举措进行综合整治。
本实施方案即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并对于车辆、驾驶员、行人等作出详细规定,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的目标本次综合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具体目标是:1.降低交通事故率2.减少交通拥堵,缓解城市交通压力3.提高行人、车辆通行效率,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效率4.增强公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全面落实“行人先行、车辆后行”的交通原则三、实施及组织方案1.制定通知,组织各部门加强整治工作在市交通运输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巡查管控,对于违章停放、乱扔垃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2.加强对行人和车辆的规范管理加强对行人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完善人行道、过街天桥等设施,鼓励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对于驾驶员未按规定文明驾驶、未遵守交通信号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加强道路标志、路权设置管理,确保交通秩序有序。
3.建设智慧交通系统,提高道路运行效率利用先进的交通监控系统,对城市主要道路进行实时监测,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同时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的管理,推广公交优先政策,缩短公交运行时间,方便市民出行。
4.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因驾驶员的疏忽而引起交通事故。
5.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公民安全意识建设,号召市民从身边小事入手,积极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中。
四、实施效果的评估通过定期的数据统计和监测,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经济发展。
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交通事故频发,安全隐患较多,极大地制约了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
为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对于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工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规范执法,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使交通安全形势逐步好转,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三、工作措施(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 开展城市交通安全宣传周,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规范交通行为知识。
2. 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推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文化氛围。
3. 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 加强路面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保证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
2. 对城市交通拥堵路段进行疏导,确保车辆通行顺畅。
3. 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4. 修整道路边坡和交通设施,解决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三)完善交通安全检查制度1. 建立健全城市交通安全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对交通设施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
3. 加强对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1. 设立应急处理专项基金,建立交通事故应急帮援机制。
2.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广救生、急救等技能。
3. 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保障(一)落实资金将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四)整合资源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8•【字号】扬府办发[2007]74号•【施行日期】200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现将《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
一、指导思想为促进扬州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对全市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市、县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以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部署“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大力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和道路建设,积极推进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市区重点路段和重点路口交通秩序“绿蓝黄红四色评估预警机制”,为扬州实现“两个率先”、争创“苏中第一”,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桑光裕任组长,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赵南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正福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城管、交通、教育、规划、工商、安监、监察、技术监督、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正福兼任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重庆、建设局副局长徐惟涛、交通局副局长郁士友任副主任,抽调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文明办、工商、教育等部门有关同志联合办公,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一、加强道路交通宣传教育1.增加市民对交通规则的了解和遵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配发宣传材料;2.定期组织驾驶员交通法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3.在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交通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
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1.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得到充分发挥;2.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3.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1.加大对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3.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改善道路交通设施1.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加大对道路拥堵点的改造和扩建力度;2.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养护,确保道路交通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3.完善交通信号设施,提高交通信号设施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五、推广智能交通系统1.在交通拥堵较为严重的地区引入智能交通系统,提高交通管理的效率;2.推广使用电子警察、红绿灯智能控制系统等技术手段,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3.加强对智能交通系统的运营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六、加强交通事故处理与救护工作1.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提高交通事故的侦办和处理效率;2.扩大急救设备和车辆的配置,提高交通事故的救护能力;3.加强对交通事故的预防宣传,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七、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沟通1.积极与城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学校、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2.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重视交通安全问题;3.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和研讨会,交流经验、分享成果,推进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不断发展。
道路交通管制整治活动方案

道路交通管制整治活动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给城市出行带来了很大困扰,甚至影响了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有效解决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必须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整治活动。
二、活动目标1.减少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2.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3.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三、活动内容1. 制定管制措施•设立交通管制区域和时段;•设立交通管制标志和警示牌;•制定交通管制违规处罚规定。
2. 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和社区宣传,提高交通管制的知晓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 强化执法监督•增加交通执法检查频次;•对违规驾驶者进行严格处罚。
4. 强化交通管理•加强交通信号灯设置和维护;•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四、活动实施步骤1.组织交通管制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2.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和计划,并报相关部门批准;3.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工作;4.持续监督活动进展情况,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活动效果评估1.出行时间缩短程度;2.交通拥堵情况改善程度;3.交通事故发生率变化;4.社会满意度和公众反馈情况。
六、活动总结与展望经过道路交通管制整治活动的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交通安全得到了改善。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为人们创造更加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
以上是道路交通管制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有效解决我国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道路整治方案实施方案

道路整治方案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等问题日益突出,对道路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改善交通状况,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道路整治方案实施方案。
二、目标设定1.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现象;2. 提升道路安全系数,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3. 改善道路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实施方案1. 优化道路规划:对城市道路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道路网,分流交通流量,减少拥堵瓶颈。
2. 完善交通设施:加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提高道路通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加强道路维护:定期对道路进行检修和养护,修复路面损坏,清理道路垃圾,保障道路畅通。
4. 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加强交通管制,合理安排交通信号灯,提高交通管理效率。
5. 完善交通设施:增设人行横道、交通护栏等设施,提升道路安全系数。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整治计划: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和时间表。
2. 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整治小组,统一指挥,分工协作,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整治方案,引导市民共同参与,提高整治效果。
4.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预期效果1. 道路通行效率提高,减少交通拥堵现象;2. 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道路安全系数提高;3. 城市道路环境得到改善,提升城市形象。
六、总结道路整治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改善道路环境。
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步骤,全力以赴,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预期的效果。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城市道路交通带来积极的改变,为市民创造更加便利、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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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大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的指示精神,集中治理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部署,县(市、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
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体、线路基本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初步建立;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路口通行秩序。
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创建活动。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谢谢观赏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加强城市交通高峰时间指挥疏导,整治机动车违规转弯、掉头、变道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二)整治重点街区和路段交通秩序。
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街)”创建活动,以繁华商业区、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充分挖掘“背街小巷”资源,加强区域交通组织,改善主要街区和路段的通行能力。
市三区、六县(市)城区要排出一批道路交通“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查清范围、重点时段、表现形式,明确整治措施、期限、责任人,挂牌治理,并留存相关数据、图片和图像资料。
属于管理方面原因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属于道路设施等方面原因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完毕。
(三)整治静态交通秩序。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和城市公共停车需求,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制定停车泊位配建和停车收费标准,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
按照《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DGJ32/TC02~2005),规范路内临时停车场设置,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在居民小区周边道路设立夜间停车保管站。
要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明确停车管理的牵头负责部门。
完善停车设施,建立停车诱导系统,方便驾驶人就近停放车辆。
加大巡管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
规范繁华地段、窗口地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违法占道挖掘、经营、堆物、搭建等行为,还道路于交通。
(四)整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对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靠、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出租车异地营运、“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同时抄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其加强教育管理。
对公谢谢观赏交、出租企业营运车辆实行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交通违法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
加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坚决查处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车。
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要对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列入机关作风评议内容。
(五)完善道路和交通管理基础设施。
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落实道路规划建设“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设备、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和路灯等辅助设置。
完善行人过街信号灯、人行横道线、提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行人交通安全。
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单向交通,推进路口渠化,优化路口信号,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协调区域信号配置,增强点、线、面交通信号控制的科学性;对道路交通标志进行排查、清理,确保指路标志的系统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六)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12号),编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结构,深化行业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尽快建立起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设施配套、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公交专用道路系统,推进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
着力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大力发展公共汽车,推广应用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
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导步行上下班、错时上下班等理性出行方式。
三、整治步骤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谢谢观赏组织本地范围内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抓紧部署实施。
根据省政府部署,5月10日已经举行了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启动仪式,5月10日至5月31日为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集中宣传阶段,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目的意义,营造整治氛围。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7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实施整治。
(三)巩固深化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区要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深入查找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加强城市道路交通长效管理。
制定完善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布局等各项专业规划,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出台积极的交通政策,破解城市交通难题,提高各级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市)、区要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进行验收和总结。
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检查验收,评议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008年1月10日前将综合整治总结上报市政府。
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整治结束后,将组织验收。
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及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各地、各部门的整治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考核。
四、工作要求谢谢观赏(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经贸、公安、规划、建设、交通、教育、劳动、民政、工商、安监、监察、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组织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
要完善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推动城市道路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督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量化整治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实行奖优罚劣。
要加强督查指导,通过下派工作组、督导组和开展专项督查等多种办法,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各项措施贯彻落实过程和结果的督导,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开展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公安、城管等执法机关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城市交通管理的效能勤务机制,广泛运用科技装备,提高执法效率。
(三)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信息报送。
各地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以交通安全“五进”活动为载体,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重要性、目标要求和工作成效。
要区别不同对象,根据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驾驶人等不同群体的交通行为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为客观、及时反映各地工作情况,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各地、各单位工作谢谢观赏情况,定期编发工作简报。
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电话:85128915,或发邮件至jxj122@,联系人:谢杨)。
各地、各单位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请于5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工作方案请于5月31日前报市整治办。
月度工作情况于次月5日前上报。
谢谢观赏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2007年月)填报单位:市谢谢观赏谢谢观赏填报人:审核人:注:①公安机关执法数据必须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中数据一致。
②数据统计范围限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执法。
③本表由各县(市)公安交巡警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市区各相关部门涉及到的数据请直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谢谢观赏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情况统计表注:“三点”统计表须提供整治前后对照图片、分析材料及整治措施。
本表由各县(市)公安交巡警部门牵头,会同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共同填写后上报。
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