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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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流程。

1. 提前准备材料:首先,企业需要准备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一般来说,要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设备清单及购买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2. 咨询相关部门:企业可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办理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3. 填写申请表格:企业根据要求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的材料。

申请表格一般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4. 递交申请: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递交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时缴纳相应的办理费用。

5.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

检查内容可能包括企业的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有安全隐患等。

6. 审核批准:经过监督检查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

如果企业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未通过审核,企业需要整改并重新申请。

7. 领取许可证:企业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可以前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领取许可证时,需要带上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8. 日常管理: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需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材料、咨询、填写申请表格、递交申请、监督检查、审核批准、领取许可证和日常管理等步骤。

企业在办理过程中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能够顺利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一种证书,用于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许可证。

该证书的发放是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企业必须具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能力,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

2. 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厂房设施、安全设备、防护设施等。

3. 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和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故。

4. 企业必须具备专业技术人员,能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处理。

申请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合格证书等。

经过审核合格后,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持证经营时,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如果发生事故,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持有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将具备更强的竞争力。

同时,该证书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标志,消费者可
以通过该证书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增强对企业的信任感。

总之,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证书,对于保护员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申请该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种证照,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条件之一。

下面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一、办理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和设备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等相关证明文件。

2.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确保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达到相关要求。

3. 审批并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批,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

2. 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3. 生产工艺和设备信息:提供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设备的相关信息。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方案、应急预案、职工培训和教育等。

5. 安全生产责任人: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资格证书和相关培训证书。

三、办理要求1. 符合法律法规: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前,要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对生产设备的合规检测和评估、职工培训和教育等。

2. 完备的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方案、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

3. 安全责任人资格:企业需要聘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安全责任人,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培训证明。

4. 安全环境条件:企业需要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识等。

5. 现场检查和评估: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人等进行审核。

总之,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企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管理制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现场检查,最终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在获得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鲁建管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施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除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外,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等活动。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省内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工业局、省地矿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冶金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其所属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号一、总则二、许可证申请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2.申请者应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申请者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储存库区、工艺布置等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

三、许可证的发放1.审查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许可证的发放或不发放的决定。

2.发放许可证的企业需按照规定的许可证格式制作并张贴许可证。

3.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应建立企业档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并定期更新。

四、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变更1.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需办理延期手续。

2.企业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重大改变或变更时,应及时向审查机关申请变更手续。

五、许可证的管理1.许可证持有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许可证持有人应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许可证持有人应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向审查机关提交评估报告。

六、许可证的撤销和暂扣1.许可证持有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机关有权撤销其许可证。

2.审查机关在对许可证持有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暂扣其许可证。

七、许可证的年审1.许可证持有人应每年向审查机关提交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

2.审查机关根据许可证持有人的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发放许可证。

八、附则1.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如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是《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内容概要,具体条款和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和修改。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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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山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山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山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企业为了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获得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1. 企业必须有合法的注册资本和完善的组织架构;2. 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3. 企业必须有符合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人;4. 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环境;5. 企业必须有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度,并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申请流程:1. 登录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山东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环境评估报告等;3.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同提交到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4. 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核企业的相关资料;5. 如审核通过,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将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给企业,并公示企业信息;6. 如审核未通过,需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三、办理周期:根据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根据不同企业和情况而有所差异。

四、注意事项:1.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具体金额根据不同企业和情况而有所差异;2. 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有隐瞒、虚假等行为,将被取消办理资格;3. 企业一旦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自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

总结起来,山东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是一个相对繁琐但必要的过程,只有获得许可证书,企业才能合法开展生产活动,并在生产过程中保障员工的安全。

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自查。

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合法性和持续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一、办理机构:二、办理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3、《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鲁建管发[2022]12号)三、办理类别:1、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2、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3、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内容变更、遗失补证等申报四、办理程序:(一)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地矿局、省煤炭局、省黄河河务局、省电力集团、省冶金总公司负责组织其所届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

(二)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管局提出申报。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1、申报表:(1)“企业基本情况”及后面“正副本需载明的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符,“企业基本情况”不得有空项,法人代表必须亲笔签名。

(载明的企业地址必须冠有“山东省”,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代表)。

(2)经理不得兼任分管安全副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不得兼任安全机构负责人;2、申报材料:(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活单和救援演练记录);1、延期重新申报届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有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年度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安全生产评价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过程中经多次整改达到基本合格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各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程项目安全评估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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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要求( 2015 )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表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空项、漏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

应注意: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名,企业所有资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企业年平均人数应与企业提供工伤保险人数和实际人数说明上的人数一致。

延期企业还应完整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提供完整的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应一致。

延期申请企业还应提供完整的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包括延期和变更等内容。

初审部门查看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除申报材料中装订一份外,应单独装订一份。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 1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0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安全处(科)长、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

( 2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部门、技术质量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党委、工会、团委等部门,按“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总承包企业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根据专业特点可以有所不同,但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三)操作规程:本企业资质规定承包工程范围内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具备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建筑架子工作业等施工现场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本企业资质规定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1初审部门查看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

一级以上总承包企业可提供目录,其他企业应提供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复印件。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一)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二)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三)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汇总和发票:应提供证明资金投入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企业购买的施工机械设备,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初审部门要认真核对企业安全投入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2008]91 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企业应提供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2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组成公司安全部(处、科),人员配置为:1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 6 人;一级资质不少于 4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3 人。

2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2 人。

3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 2 人。

4、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 2 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人数在满足最低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企业年度在建工程总数,按照以上工程项目标准增加配置。

初审部门查看企业有关文件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3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取得省建管局考核合格证书。

(二)取得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和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港口与海岸、通航、通航建筑物、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通过所在市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考核,取得交通类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和水工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考核,取得水利类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相关省直主管部门未开展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的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应取得省建管局考核合格证书。

(五)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同时满足企业所有资质的要求,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六)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按以下数量配备:1、主要负责人( A 证): 2-3 人,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企业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当一人同时兼任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企业应通过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申请—4为法人增加 A 证,确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本公司的 A 证。

技术负责人是否取得 A 证,由初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2 、项目负责人( B 证):至少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该企业资质对建造师人数的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总配置人数应不少于 B 证人数。

B 证人数为 3 人以下或无 B 证要求的专业承包企业,专职安全员不应少于 3 人。

劳务分包企业不应少于 3 人,且每个工程项目不得少于 1 人,并按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 5 ‰增加配备专职安全员。

(七)三类人员证书应附完整的证书复印件,包括延期栏等内容。

三类人员证书所在单位应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各类人数不得少于附件 1 规定人数。

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国务院(省直)有关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无具体规定的,按本要求执行。

初审部门审查证书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鲁建管发〔 2008 〕 12 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有关规定,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如下:(一)取得以下建筑业资质企业应提供省建管局颁发的建筑电工、建筑—5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电气焊接(切割)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地基与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施工劳务资质。

(二)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参考《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许可的承包工程范围,应提供本专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人员涉及到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证书可使用省建管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

部分专业工程施工企业,还应具备企业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要求的高处作业、爆破作业、拆除作业、矿山建设提升运输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高压电工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6(三)具有机电工程总承包和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不从事此类安装工程的企业,应作出说明(附件 4 ),该说明除申报材料中装订一份外,应单独装订一份。

(四)具有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如从事附着脚手架制作与安装工程,应具备省建管局颁发的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证书。

不从事此类工程的企业,应作出说明(附件 5 ) ,该说明除申报材料中装订一份外,应单独装订一份。

(五)特种作业人员种类应同时满足企业所有资质许可范围内对特种作业的要求。

部分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根据专业特点可不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六)特种作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附件 2 规定人数。

证书应附完整的证书复印件,包括有效期、年审记录、变更记录等内容;符合注册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注册,未到注册期的特种人员需提供近期一个月的工伤保险;申报延期的企业,所持建管局颁发的特种人员必须注册到本单位后方可申报。

初审部门审查证书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初审部门审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本年度培训计划、考核培训记录。

—7初审部门审查材料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材料(证明)工伤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工伤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工伤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工伤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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