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谈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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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玉超刘婧一

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10年4月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成立,在学校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理事会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下,教育基金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会筹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趋于成熟;发展项目内容丰富、参与广泛、公益性强;基金会行业知名度稳步提升。为华北电力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校教育基金会成立时间短,人员队伍专业化不足,基金管理运作经验较为缺乏,与国内一流大学的基金会工作尚有较大差距。为此,基金会先后参加了东北地区高校校友暨教育基金工作研讨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基金工作研究分会第十五次年会、第五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及北京市民政局举办的多次基金工作交流研讨会,并先后赴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天津大学、苏州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教育基金会参观考察,尤其是通过申报2013年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等多项学习交流活动,逐步产生了对当前高校教育基金会工作体制及各项管理机制的深入思考,进而提出了一些改进教育基金会各项工作的优化机制、指导措施和建设性意见,这些问题和意见有些我校独有的,有些则是当前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为此,笔者希望本文能够为高校教育基金会管理人员提供参考,进而为谋划高校教育基金会今后发展路径,实现新时期基金工作宏伟目标,推动教育基金会工作高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组织机制问题

当前我校教育基金会是非营利性的独立社团法人,在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和登记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基金会理事会和监事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教育基金会应在组织体制上独立于华北电力大学之外,但基于高校教育基金会特殊的工作性质又离不开大学各部门的紧密配合。目前,由于基金会缺乏与大学各部门规范、成熟的沟通机制,造成了基金会与大学各部门工作沟通、联系不足,导致一些工作和制度难以有效开展和落实。

同时,大学教育基金会开展筹款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校友群体,这又造成了基金会部分工作与大学校友部门工作职能的交互重叠,在与社会企业的沟通联系上又需与校企合作部门紧密联系,但目前我校基金会与校友办及校企办在组织结构及管理人员配备上相对独立,同样也造成了部门间工作合作效能低的局面。

目前,教育基金会财务工作建设还不甚成熟,财务报销以及批量放款工作仍依赖大学财务部门,基金会部分运作项目的用款申请及支出管理工作均由大学财务处代为办理,这就将本应由基金会负责的部分项目运作职能转移给了大学财务处承担,不利于基金会财务及项目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

基于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在今后的基金会组织构架中做出以下转变:

1、扩充基金会理事数量、丰富理事会成员构成。为加强基金会与大学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构建成熟、有效的沟通机制,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应涵盖分管大学各部门工作的校级领导以及与基金工作联系紧密部院处室的负责人。另外,为加强基金会的社会筹资能力,理事会还应吸纳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业内专家、领导和知名企业家。通过扩充理事会数量和丰富成员构成,在基金会的领导层面着力解决与大学各部门及社会企业的沟通交流问题。

2、整合基金会、校友会、校企合作办工作资源,形成机构规整、领导有力、合作紧密、分工明确的高效力对外联系部门。通过对兄弟院校教育基金会的走访学习,我们了解到国内大部分高校教育基金会通过以大学基金工作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组织形式,与校友会、校企合作办(校董事会秘书处)等共同隶属于大学发展规划处或对外联络处等部门。在保证教育基金会社团组织独立性的情况下,有效整合了基金会与校友联系、校企合作的工作资源,

统一了与校外工作对象的联系渠道,在保证校友、校企、基金工作高效开展的同时,也减少了部分接待任务,节省一笔可观的招待经费。

3、进一步改进教育基金会财务工作模式,加快形成组织独立、职责明确、规范基金会发展的强力部门。根据捐赠协议内容,基金运作项目均是由捐赠方委托教育基金会执行并监管,因此,基金会财务部门应严格遵照协议内容完全承担起基金运作项目的财务支出及报销审核工作。同时,基金会财务部门应在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上与校财务部门逐步剥离,在工作中应着重加强基金会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障基金会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材料齐备。

二.劝募机制问题

作为连接大学教育基金会与社会企业、个人的纽带,与社会各方面直接发生互动关系重要环节的劝募工作在基金会的运作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地位。劝募工作是大学教育基金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其自主性募资程度、劝募文化理念、劝募对象群体等问题尤为重要。为加强我校教育基金会资金劝募工作,提高资金募集额度,推动资金募集工作良性可持续发展,为此,今后基金会工作中应着重推动以下几方面建设:

1、建设校院两级资金劝募体制,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明确部门劝募责任。良性、可持续的资金劝募工作依靠对校内各项资源的开发、整合与利用,因此,资金劝募工作应着重在具有优质资源的校内各学院、系部、实验室中展开,通过建立校院两级劝募体制,明确各单位资金劝募工作负责人,充分发动这些优质资源单位的资金劝募力量,逐步形成由大学基金会给予信息参考及业务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全力推动资金劝募工作的良好校内劝募环境。

2、建立教育基金合作企业促进会,开展校企双赢、形式多样的劝募活动。以教育基金会作为发起单位,联合能源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及与我校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建立教育基金合作企业促进会,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会员活动,如定期向会员单位发送国家行业政策信息、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信息、成员单位商业供求信息等或定期举行促进会发展座谈会、公益慈善晚宴等活动,在给企业提供商业接洽、渠道拓展的同时,夯实校企合作及资金劝募基础。

3、推行专职筹资人制度,建设多地区、专业化的劝募队伍。基金会的资金劝募工作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公益文化环境及劝募人的专业化素质有着很大关系。基于教育基金会目前发展现状,短时间内无法建立起遍布全国、人员庞大的地区分会。因此,现行条件下推行教育基金会各地区专职筹资人制度,对促进基金会资金劝募工作,多方式、多渠道争取社会办学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教育基金会通过推行专职筹资人管理制度,广泛招募各地区、各行业中有意为我校基金工作筹措资金的有识之士,通过表彰奖励、正式聘用等方式回馈专职筹资人,在减少劝募成本的同时最大程度募集基金发展资金。

三.劝募机制问题

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机制,是使工作人员长期保持高效率工作状态的前提,是基金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助推器。在今后的基金会工作中要大力推行基金会工作奖励办法,此外,在实施各项奖励机制的过程中,要把集体激励与个人激励综合运用起来,要在经济利益奖励的基础上大力运用文化价值奖励。

1、依托募款激励基金项目,给予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物质奖励。基金会应大力发展募款激励基金项目,激励基金的奖励以集体奖励为主、个人奖励为辅,激励基金的大部仅限于促进本部门工作发展使用,在调动基金工作积极性的同时减少了各部门行政经费支出,以取得一举两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2、多种奖励举措并用,大力运用文化价值奖励。在大力推行物质奖励机制的同时,基金会应与党办校办、人事处、科技处等职能单位充分合作,在年度教职工工作表彰、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及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工作中,加入基金工作量的计入办法和绩效考核条目,发展多种形式的基金工作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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