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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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工行为,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无论其职位层级,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员工在入职时应认真阅读并签署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规范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合法用工,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聘员工。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休息权利,严禁强迫加班。

第九条企业不得歧视任何员工,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影响用工。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技能和素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员工有享有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权利。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密切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员工有向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私人活动,不得泄露企业机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如果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处罚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停职及开除等,具体情况由企业决定。

第二十条在处罚过程中,员工有权申诉,企业应当认真考虑并给予回复。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企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企业侵害劳动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只是企业用工管理的一部分,不排除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为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员工能够认真执行,企业能够依法合规运营。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厂内部的劳动人事管理,维护工人权益,提高企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二、招聘与录用1.招聘需求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招聘条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公司规定的要求等。

3.招聘程序:公开招聘、面试、体检等。

4.录用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三、劳动合同1.建立劳动关系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薪酬福利、双方权责等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后可以续签。

4.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期限前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或续签。

四、劳动标准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休息时间: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午餐休息时间,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

3.加班:加班时应支付加班费,不得超过每日三小时或每月三十六小时。

4.休假: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婚假等法定假期。

五、待遇福利1.薪酬待遇: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构成应公开透明。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材料生活:提供员工宿舍,条件良好且价格合理。

工厂食堂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六、职工培训1.工厂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和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安全培训等,培训形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

3.工厂应提供培训费用和时间,员工参加培训后应有承受合理的考核。

七、劳动纪律1.员工应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妥善使用工作设备。

八、劳动纠纷处理1.劳动纠纷应先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起法律诉讼。

2.公司应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专人负责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3.具体的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和程序由公司规定。

九、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1.工厂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单位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或规避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者废止,应经劳动者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入职。

第五条入职前,应进行身份核查,核实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第六条入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入职时,应接受单位的培训,了解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共计40小时。

第九条加班工作应经劳动者自愿,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加班补贴。

第十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

第四章休假。

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年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法定假期。

第十二条休假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三条休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需回单位工作,应及时回复单位通知。

第五章薪酬福利。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或克扣。

第十五条员工的工资应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年限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纪律要求。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员工应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损害本单位的利益。

第二十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一条员工如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二十二条员工如表现出色,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细则由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概述: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劳工的基本权益,提升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阐述其在不同国家和组织中的实施情况,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该制度。

一、劳工权益与人权1.1 劳工权益的定义和包含内容劳工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和雇佣关系中享有的各种权利,如合理工时、公平工资、安全工作环境、合理福利待遇等。

1.2 劳工权益与人权的关系和重要性劳工权益与人权是息息相关的,保护劳工权益旨在确保劳工在工作中享有尊严和公平待遇,体现了人权的核心价值观。

二、国际组织与2.1 国际劳工组织(ILO)与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IL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致力于促进全球劳工权益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定国际劳工标准和政策来推动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实施。

2.2 国际人权组织与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国际人权组织扮演着监督和推动各国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发展的重要角色,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际劳工组织等。

三、不同国家的3.1 欧洲国家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欧洲国家在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通过建立健全的劳工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了劳工权益的保护水平。

3.2 美国与加拿大的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美国与加拿大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的典范。

两国通过立法、监管等方式保障了劳工的基本权益。

3.3 发展中国家的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发展中国家在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仍面临一定的挑战,如劳动力市场规模庞大、监管能力薄弱等,但也在逐渐加强制度建设。

四、加强和改善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措施4.1 加强国内立法和监管各国应加强对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立法和监管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打击和预防劳工权益的侵害。

4.2 推动国际合作与沟通国际合作与沟通是加强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关键,各国应在经验交流、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劳工与人权问题。

4.3 加强监督与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与问责机制是确保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严格的监督和问责,追究侵犯劳工权益的责任。

公司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应聘者。

第五条公司录用员工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第八条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制度,明确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鼓励员工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晋升制度,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五章劳动纪律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纪律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违纪行为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法处理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依法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

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

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1.目的明确公司的劳工实践和人权管理理念、工作方向等,为保护员工劳动权和人权提供指南。

2.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公司”)。

3.职责3.1社会责任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本政策的解释、培训、指导、监督。

3.2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工实践和人权政策的有效落实。

4.政策声明我们承诺尊重所有员工的劳动权和人权。

我们也要求我们的供应商尊重其所有员工的劳动权和人权。

4.1自由择业与平等就业4.1.1自由择业:客观介绍公司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与劳动保护、任职基本条件等,让求职者对公司有客观、真实的了解,求职者自由选择。

4.1.2平等就业:机会平等,严禁歧视。

选拔求职者,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条件,即可给予平等应聘的机会。

在选拔用人的任何环节不因劳动者的种族、肤色、民族、宗教、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成为工会成员与否或政治党派等而差别对待。

4.2合法用工4.2.1严禁雇佣童工。

我们严禁雇佣童工,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误用童工(例如查验身份证件及年龄核实)。

4.2.2严禁使用债务(包括债奴)、奴役、监狱或契约劳工;4.2.3坚决抵制人口贩卖。

4.3规范管理,不得强迫劳动4.3.1自愿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4.3.2遵纪守法:管理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基本工作条件等权益得以保障。

4.3.3人性化管理:管理者应不断提升管理技巧,尊重员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体罚、语言攻击等有损员工自尊的言行。

明令禁止骚扰和侮辱员工,包括任何形式的身体、性、心理或言语骚扰和侮辱。

4.3.4人身自由:我们承诺任何用工不得扣押应聘者的证件、收取押金。

工作场所不得限制员工的行动自由(例如限制上厕所、饮水等)。

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员工有选择离职的自由。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和企业为保护劳工权益和促进人权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促进公平就业、维护社会和谐以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工权益保护和人权发展两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优化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策略。

首先,劳工权益保护是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之一、一方面,国家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比如,制定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薪酬合理性和社会保障权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防止不合理解雇和违法用工行为;完善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平的用工机会和合理的劳动待遇。

此外,加强劳工与人权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劳工权益保护的意识和水平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人权发展是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人权是每个人生而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言论权、宗教信仰权、教育权等。

为了促进人权的发展,国家和企业应该共同努力。

一方面,国家应该加强立法和执法,确保人权得到充分保障。

例如,制定反歧视法律,打击各类歧视行为;加强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保障他们的教育、健康和安全;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人群的援助,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和权益保障水平。

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该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尊重员工的基本人权。

企业在商业运作过程中应该遵循道德和伦理要求,维护员工的人权自由,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为了优化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出发。

首先,国家应该健全劳工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法律的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工权益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促使企业合规经营。

同时,国家还应该鼓励企业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劳工权益和人权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其次,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企业责任与道德规范,确保员工自由行使基本权利。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人事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运营
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纪律,服
从管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必须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减少或拖欠。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注意劳动安全,严格遵守劳动保护规定,保障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
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七条员工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和意见,公司应当认真对
待并及时给予回应。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晋升机会
和职业规划。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离职手续,
不得擅自离职或拖延离职。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十一条公司对本规章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并对员工进行必
要的解释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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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与人权管理制度欧阳学文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1目的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以符合EICC标准的要求。

2范围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货商的要求。

3定义3.1童工: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3.2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程序4.1本公司承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及EICC标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4.1.1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明示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政策和有关规章。

4.1.2在对新员工训练时进一步阐明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4.1.3公司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公告。

4.1.4由对口部门负责将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相关要求传达给供货商/分包商及其他利益团体。

4.2在招工时须对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查验,对年龄及其他数据确认无伪方可招用。

4.2.1证件必须是原件。

4.2.2如对年龄等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有质疑时,应聘员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证明,或公司与公安派出所联系以求确认。

4.2.3无身份证或持伪证者一概不予录用。

4.3按公正、自愿原则和法规要求签署劳动合同。

4.4为防止疏漏和避免有人假冒代替已办好入厂手续的员工上班,须在一个月内对新员工进行统一普查,一个月后视情形进行抽查。

抽查依据下列情况进行。

4.4.1对员工年龄产生质疑的。

4.4.2其他人员提出某员工不具合适年龄的。

4.5当发现有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被错误招用,应立即结算其所有薪资并采取补救措施4.5.1耐心劝说,立即派人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须让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

4.5.2严禁不负责任地遣散童工。

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 对1618岁的未成年工,应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来执行。

4.7企业定期对本程序制订、审核、修订。

5参考文件5.1《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5.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规定1. 目的确保女工和未成年工得到应有的特殊保护,以符合EICC标准的要求。

2. 范围适用公司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管理。

3. 职责3.1对招聘已满16岁而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的相关保护措施的跟进及记录。

3.2各部门负责人对女工四期保护措施的执行。

4. 程序4.1如因某种特殊原因,需招用未成年工,则公司将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

4.1.1未成年工入厂后须安排定期的健康检查并由人事行政部作好记录而年满18周岁后则对前一次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者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1.2如新入职员工已满16岁而未满18岁,人事行政部应将其录入《未成年工清单》中,并安排其进行体检,同时需向地方劳动部门登记备案,领取《未成年工登记证》。

4.1.3未成年工在上岗前必需先进行相关作业常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准予安排上岗。

4.1.4各用人部门在安排未成年工作业活动时应遵循下列原则:A、不安排加班/加点作业B、不安排如搬运类等重体力劳动C、禁止安排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危险性的作业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作业项目D、不可安排未成年工上夜班。

4.2公司招用女工,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女工四期进行相应保护。

4.2.1女工月经期保护措施:女工月经期间不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禁止安排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作业项目。

4.2.2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保护措施:A、禁止安排在有毒有害的作业环境下作业或从事频繁弯腰、攀登、下蹲或搬运类的重体力和易使人疲劳的作业活动。

B、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加班/加点或从事夜班作业活动。

C、女工产期及哺乳期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D、女工哺乳期内的作业安排同孕期期间相同,而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女工,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2.3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或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女工上夜班和加班/加点,并可酌情提供额外的休息时间给这些女工。

4.2.4公司指定专业人士免费提供下列关于女性健康知识咨询和培训,月经期护,理、婚前健康和卫生、产期护理、更年期健康等。

禁止强迫性劳工管理程序1目的禁止强迫性劳工行为,加强社会责任,以符合EICC标准的要求。

2范围涉及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禁止在惩罚的威胁下榨取劳工的利益和强迫员工工作。

3程序3.1公司聘用所有员工必须以自愿为原则,绝不允许有任何强迫性行为,不利用欺骗手段引诱工人来本厂工作。

3.2凡是办理入厂手续的员工,不允许任何人向新进员工索取入厂介绍费,同时公司一律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或扣押其身份证和其它法定证明文件。

3.3员工可以依合同或劳动法相关条款提前申请离厂。

3.4员工生病出具医院证明,公司应予准假休息。

3.5下班休息时间,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宿舍。

3.6管理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强迫他人工作,保证员工有充足休息时间。

加班加点必须坚持以自愿为原则,如确实因生产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加班加点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3.7加班时间按月计算,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20小时。

3.,8在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持认真态度详细地为员工介绍清楚上述内容,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不得有打骂虐待性行为。

3.9公司绝对不使用监狱劳工,不考虑监狱工厂为分包商。

4参考文件4.1 《劳动法》反歧视管理程序1. 目的为了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确保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升迁、解聘等事项上不存在歧视行为,以符合EICC 标准的要求。

2. 权责2.1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禁止歧视行为规章制度的签署和监督2.2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2.3各部门负责宣导反歧视政策和执行反歧视规定。

3. 定义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公司的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国籍、宗教、残疾、社会阶层、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4. 管理内容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4.1公司的政策和制度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行为。

4.2公司的日常运作程序包括4.2.1公司在招聘时,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区域或国籍、社会阶层、政治归属等,按《人事互动管理制度》办理。

4.2.2录用员工时4.2.2.1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4.2.2.2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合格均可录用。

4.2.2.3公司允许患有疾病的人进行检查治疗,在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2.3工资报酬,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按《薪酬管理制度》办理。

4.2.4升职,所有在职员工,不分性别、级别、国籍表现突出者,经过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到更高的职位上工作。

4.2.5解聘,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因员工代表、政治归属或年龄等原因借口解聘在职员工。

4.3宗教信仰,公司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歧视员工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4.4性骚扰,公司禁止在工厂或办公场所有性骚扰行为,包括性强迫、威胁、凌辱等有关的语言、姿势和身体的实际接触。

4.5公司开通申诉渠道,任何员工有对歧视的行为提出申诉的权利,按《员工申诉管理制度》。

5参考文件5.1《人事互动管理制度》5.2《薪酬管理制度》5.3《员工申诉管理制度》惩罚性措施管理程序1目的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责任和符合法规的劳动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以符合EICC标准的要求。

2范围涉及公司各部门对员工在劳动时间内或非作业时间内的惩罚行为。

3程序3.1公司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尊严,严禁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限制员工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

3.2 严禁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行为。

公司采用一种公开公正的、旨在教育员工的惩罚程序。

处罚规定应对员工公开,对于违反厂规的员,工采取诸如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方式教育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尽快纠正不良行为处罚应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3.3按厂纪厂规来管理员工,员工违反厂规厂纪时,按规定处理。

3.4各部门对所有员工不准因其工作中的差错而对其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惩罚,给其造成心理压力。

3.5公司为违规员工提供申诉的渠道,员工代表可以参与惩罚程序。

3.6员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对惩戒措施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受理人调查后及时向有关员工作出答复。

3.7公司严禁采用扣减工资的方法来处罚员工。

3.8处罚的员工及惩戒性措施由人事行政部做好记录。

4参考文件4.1《劳动法》4.2《奖惩管理制度》5记录5.1《员工处罚通知书》5.2《员工处罚登记表》自由结社管理程序1目的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的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以符合EICC标准的要求。

2范围公司的所有员工依法享有自由成立和参加工会、参与集体谈判权利的一切行为。

3程序3.1工人可以依法组织或参加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

3.2如集体谈判受到法律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代理人进行沟通。

3.3员工代表或员工所投送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代理人按总经理的意见在1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或当面作出回答并公布于众。

3.4尊重员工代表和提出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的员工绝不进行打击报复及岐视。

3.5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工人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

4记录4.1《员工代表谈判记录表》员工申诉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与职能部门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从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以符合EICC标准的要求。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申诉范围申诉应在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3.1对职位、职级的调整有异议的3.2对绩效考评及奖惩有异议的3.3对培训、薪酬、福利等方面有异议的3.4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有异议的3.5认为受到上级或同事不公平对待的3.6申诉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的其他事项。

4申诉渠道及方式4.1公司成立申诉处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申诉人所在的部门经理、员工代表组成。

4.2申诉人可以选择口头申诉或书面申诉,但是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应填写人事行政部提供的《员工申诉处理表》作为记录。

建议申诉人采取书面申诉方式以便于申诉的处理。

4.3申诉人可选择下列任一对象作为申诉受理人进行申诉如果申诉人系口头申诉的,申诉受理人应提供《员工申诉处理表》并做好记录记录完成后应要求申诉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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