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详细资料】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抗肿瘤药物是用于抑制肿瘤生长、扩散和转移的药物,是治疗肿瘤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抗肿瘤药物的不断发展,临床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如药物的不合理使用、药物的毒副作用、药物的滥用等。
为了确保抗肿瘤药物的合理应用,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制定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确保药物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利益。
三、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原则1. 根据药物的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2. 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需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使用,并遵循相应的使用指南和规范。
3. 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可广泛应用于临床,但也要遵循相应的使用指南和规范,确保合理使用。
四、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1. 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具有毒副作用大、适应证严格、禁忌证多、上市时间短、用药经验少、价格昂贵等特点。
2. 普通使用级抗肿瘤药物:除限制使用级抗肿瘤药物外的其他抗肿瘤药物。
五、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措施1.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并进行定期更新。
2. 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抗肿瘤药物的分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储存、处方、调配、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4. 医疗机构应根据抗肿瘤药物的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药物的分级管理级别,并严格执行。
5.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抗肿瘤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六、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疗机构应将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3. 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中北大学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4)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7)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精神,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一)处方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简介癌症化疗药物的使用对于患者的治疗非常关键。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制定了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级别的药物进行评估和管理。
分级管理制度1. 一线药物:这些药物是首选的化疗药物,具有较高的疗效和较低的毒副作用。
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癌症的治疗,并在多项临床试验中得到验证和证实。
一线药物应作为首选治疗药物来推荐和使用。
2. 二线药物:这些药物是次选的化疗药物,可用于一线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情况。
二线药物的疗效可能不如一线药物,且毒副作用较为明显。
二线药物的使用应在严密的监测下进行。
3. 三线药物:这些药物是最后的选择,仅在前两线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时使用。
三线药物的疗效相对较差,且毒副作用较为严重。
三线药物的使用需要在严密的监测和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管理流程1. 评估和确认药物的级别:根据各种癌症化疗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对其进行评估和分级。
评估结果需要得到权威机构或专家的认可和确认。
2.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药物的分级和相关临床指南,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 监测和调整治疗: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不良反应。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管理和记录药物使用:对药物的使用进行管理和记录,包括用药剂量、频率、疗程等信息,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
结论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癌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减少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的发生。
合理的药物分级和管理流程能够保证患者获得最适合的化疗药物治疗。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说课讲解

关于印发《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各科室:为规范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的规范使用,加强对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2.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一)处方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抗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根据抗肿瘤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肿瘤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抗肿瘤药物。
(四)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该目录涵盖了我院在用抗肿瘤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证,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使用,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肿瘤药物的必要手续。
三、处方权、配制权的获得(一)处方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经培训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处方权;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
(二)配制权的获得1.具有执业资格;2.在我院或外院肿瘤科实习肿瘤化疗药物配置1个月以上;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
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院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规范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肿瘤患者健康权益,根据《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一)设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包括医务、药学、临床科室、病理、信息管理、护理等负责人,共同管理本机构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
(二)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组织肿瘤专业、病理学专业和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点评小组。
(三)制定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
抗肿瘤药物遴选应当以确保临床合理需要为目标,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谈判品种、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多以及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
对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定期评估,及时清退存在安全隐患、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情况频发的品种或品规。
临时采购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之外品种应有充分理由,并按相关制度和程序备案。
(四)建立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信息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信息技术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科学化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1.抗肿瘤药物管理制度、临床诊疗指南、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的发布。
2.实行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肿瘤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
3.对处方医师提供科学的实时更新的药品信息。
4.通过实施电子处方系统,整合患者病史、病理组织学和分子病理学结果报告、实验室辅助检查结果、药物处方信息和临床诊治指南等形成电子化抗肿瘤药物处方系统,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加强对处方、医嘱的审核,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5.加强医嘱管理,实现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全过程控制和监测,做到抗肿瘤药物处方开具和执行的动态监测。
6.实现院、科两级抗肿瘤药物使用率、使用情况、不良反应报告率等指标信息化手段实时统计、分析、评估和预警。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6)

肿瘤化疗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4)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8)肿瘤化疗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为保证肿瘤化疗药物质量、合理应用及使用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肿瘤化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有些严重的毒副反应是限制药物剂量或使用的直接原因。
三、使用化疗药物的医生和护士的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肿瘤化疗药物常见的毒副作用及其预防和治疗措施。
四、化疗药物的外渗是指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从血管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
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作好预防,避免化疗药物外渗。
五、管理及使用化疗药物的人员可能通过皮肤直接接触、呼吸吸入或吞食低剂量药物,持续低剂量的接触,而导致染色体畸变,具有致癌、致畸及脏器损害等潜在的危险,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制时应戴手套、护目镜,穿防护衣。
孕期和哺乳期医护人员禁止配制及为患者输注化疗药物。
六、科室应备有化疗药物紧急处理包,一旦遇到化疗药物破碎、抛洒等情况,应立即使用该处理包予以清理、处置。
七、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应征得患方的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八、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肿瘤化疗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临床使用属于一般管理药品的肿瘤化疗药物,应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使用属于特殊管理药品范畴的肿瘤化疗药物,需经过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八、化疗药物保存的原则就是避光、避潮湿、避热,存放在干燥且阴凉的环境下。
附件:XXX人民医院XXX医院呼吸内科肺癌化疗方案一、概述肺癌的化疗根据肺癌的种类和病人病情会给出不同的化疗方案。
目前肺癌因其组织学表现及生物学行为不相同,分成小细胞肺癌(SCLC)与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两大类,后者包括鳞癌、腺癌、大细胞未分化癌、细支气管肺泡癌(或将此型归纳入腺癌内)。
其化疗方案的选择各有不同。
根据肺癌治疗指南及我院化疗药物等具体情况,特制订我科肺癌化疗方案如下:二、非小细胞肺癌化疗方案非小细胞肺癌对化疗不敏感,单药化疗中最有效的是DDP,目前最常以DDP为主组成联合方案。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用于治疗肿瘤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药饮片等。
第三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操作规程、监管措施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负责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应当由医务部门、药学部门、临床科室、医学伦理部门等组成,形成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机制。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抗肿瘤药物的遴选和采购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物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肿瘤药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肿瘤药物采购制度,确保抗肿瘤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选择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品种等抗肿瘤药物,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四章抗肿瘤药物的储存和配送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抗肿瘤药物的特性,合理设置储存和配送设施,确保抗肿瘤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抗肿瘤药物应当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第十三条抗肿瘤药物的储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并每日进行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第五章抗肿瘤药物的处方和调配第十四条抗肿瘤药物处方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指南。
第十五条抗肿瘤药物的调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师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六章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和评价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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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017年6月20日讨论修订)
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
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由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人员资质管理
(一)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二)抗肿瘤药物调剂权
1.具有执业资格;
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化疗患者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肿瘤化疗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五、再授权
医务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从事肿瘤药物治疗的临床医师和肿瘤药物调剂的药师进行培训和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