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402-贵州省六盘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六盘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六盘水市统计局(2011年6月10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和县、乡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851180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44085人[4]相比,十年共增加107095人,增长3.9 %,年平均递增0.38 %。
二、人口自然变动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36188人、出生率为12.71%。
,死亡人口为17470人、死亡率为 6.14%。
、自然增长人口为18718人、自然增长率为6.57%。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8.93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 1.2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7.71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878266户,家庭户人口为27769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6 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0.6人。
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98016人,占 52.54 %;女性人口为1353164 人,占47.46 %。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11.76下降到110.70。
五、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6542人,占24.43 %,15-64岁人口为1943683人,占68.17%;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0955人,占7.4 %。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6个百分点。
2010年全国人口统计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2011年4月28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人口普查公报

人口普查公报【篇一:历次人口普查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指示,结合全国普选,举办了全国人口调查。
调查的标准时间是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
参加这次调查登记工作的人员共有二百五十余万人。
为了保证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国组成了各级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并制定了统一的简易可行的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按照这个办法进行直接调查;但有少数地区不能进行直接调查,而用其他办法进行了调查,其中有未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待解放的台湾省,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
为了使这次普查资料全面、确实,曾及时组织了抽样复查,对已经调查登记的人口数目的正确程度进行检查。
全国范围内共抽查了五千二百九十五万以上的人口(占直接调查登记人口的百分之九),检查的结果是:重复的人口占千分之一点三九,遗漏的人口占千分之二点五五。
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调查登记的结果公布如下:一、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六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人。
其中: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二十万五千九百四十人;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二千七百七十三万二千零九十五人,内有:没有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八百三十九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根据各该地方政府的资料);待解放的台湾省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人(根据一九五一年台湾公布的数字);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人(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
二、在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中:男子为二亿九千七百五十五万三千五百一十八人,占百分之五十一点八二;女子为二亿七千六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二人,占百分之四十八点一八。
年龄在十八岁和十八岁以上的为三亿三千八百三十三万九千八百九十二人,占百分之五十八点九二。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比十年前增加4277094人,增长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
: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下降为101.54。
江苏常住人口的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
这也意味着,走到大街上,每10个人中至少就有一个人超过65岁,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反映出江苏的整个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重的养老负担。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占10.8%综合全省各县区人口数量排名前20名单位:人安徽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为5950.1万人,普查登记时全省户籍人口为6862.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24.6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2925.5万人,占49.17%。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59.1万人,占43.0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91.0万人,占56.99%。
2010年人口普查各市常住人口数河北省全省常住人口为71854202人,共有家庭户20395118户,家庭户人口为685386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6人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93041人,占16.83%;15-64岁人口为53841435人,占74.93%;65岁及以上人口为 5919726人,占8.24%。
人口数(人)比重(%)2000年 2010年全省 71854202 100 100 石家庄市 10163788 13.86 14.15 唐山市 7577284 10.56 10.54 秦皇岛市 2987605 4.13 4.16 邯郸市 9174679 12.58 12.77 邢台市 7104114 9.97 9.89保定市 11194379 15.70 15.58 张家口市 4345491 6.28 6.05 承德市 3473197 4.98 4.83 沧州市 7134053 9.96 9.93 廊坊市 4358839 5.75 6.06 衡水市 4340773 6.23 6.04。
黔西南州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黔西南州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黔西南州统计局2011年7月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州常住人口全州常住人口为2805857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86492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59063人,减少2.06%。
年平均递减0.21%。
二、人口自然变动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州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44137人、出生率为15.72%。
,死亡人口为17954人、死亡率为6.39%。
、自然增长人口为26182人、自然增长率为9.33%。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7.72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1.1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6.57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794463户,家庭户人口为27271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3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01人减少0.58人。
四、性别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44274人,占51.47 %;女性人口为1361583人,占48.5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8.09下降为106.07。
五、年龄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83625人,占27.93 %;15-64岁人口为1800412人,占64.17 %;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1820人,占7.90 %。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8%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91962人,占60.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13895人,占39.7%。
六盘水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六盘水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六盘水市统计局2011年6月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于2010年11月1 日零时进行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2]。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851180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44085人[4]相比,十年共增加107095人,增长3.9 %,年平均递增0.38 %。
二、人口自然变动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36188人、出生率为12.71‰,死亡人口为17470人、死亡率为6.14‰、自然增长人口为18718人、自然增长率为6.57‰。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8.93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 1.2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7.71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878266户,家庭户人口为 27769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6 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0.6人。
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98016人,占 52.54 %;女性人口为1353164 人,占47.46 %。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11.76下降到110.70。
五、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6542人,占24.43 %;15-64岁人口为1943683人,占68.17%;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0955人,占7.4 %。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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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贵州省统计局
2011年5月1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34746468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247695人[4]相比,十年共减少501227人,减少1.42%。
年平均递减0.14%。
二、人口自然变动
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省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485195人、出生率为13.96‰,死亡人口为227553人、死亡率为6.55‰、自然增长人口为257642人、自然增长率为7.41‰。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6.63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9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5.65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 10389579户,家庭户人口为3366067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74人减少0.5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951451人,占51.66%;女性人口为16795017人,占48.3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10.02下降为106.89。
五、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764581人,占25.22%;15-64岁人口为 23004671人,占66.21%;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77216人,占8.57%。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
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3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198485人,占63.8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983人,占36.11%。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86798人,增长0.81%;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788025人,下降2.24%。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387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3019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5071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806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914人上升为529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665人上升为728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0639人上升为2978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557人下降为39373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038527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47613人,文盲率[6]由13.86%下降为8.74%,下降5.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