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十二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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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表法》: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表法》: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表法》: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表法》: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公元前六世纪以后,随着奴隶制经济的发展,阶级矛盾的加剧,平民与贵族斗争的展开,在罗马,那种由贵族垄断立法与司法权、随意解释习惯法的局面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颁布成文法与抑制贵族的武断、专横,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公元前462年,平民保民官特兰梯留(A.G.Terentilie)曾在民众大会上提议编纂成文法,虽遭到贵族的反对,但后来仍同意成立十人委员会,从事立法工作。

委员们在希腊考察法制回来后,于公元前451年制定了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

由于平民仍不满意,公元前450年改组了十人委员会,又制定两表,作为前者的补充。

两者,合称为《十二表法》(Lex Duodecim Tabularum)。

《十二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共有105条,其每一表的主要内容为:第一表传唤。

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强制前往;如被告托辞不去或企图逃避,原告有权拘捕;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乘骑的牲口或车子;如当事人双方能自行和解,则讼争即认为解决;如当事人不能和解,则双方应于午前到广场或会议厅进行诉讼,由长官(magistratus)审理;诉讼当事人一方过了午时仍不到庭的,承审员(judex)应即判到庭的一方胜诉[缺席判决];日落为诉讼程序休止的时限;为审理的正常进行,可设立保证人制度。

第二表审理。

开庭这天,如遇承审员、仲裁员或诉讼当事人患重病,或者审判外国人(hoste)时,则应延期审讯;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即使是盗窃案件,也可以进行和解。

第三表执行。

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30天的法定宽限期;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他到长官前,申请执行;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他担保,则债权人得将他押至家中拘留;债权人可拘禁债务人60天。

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在第三次牵债务人到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把债务人卖于体贝河(Tiber)以外的外国或把他杀死;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一、《十二铜表法》概述《十二铜表法》的原文由于公元前390年高卢族对罗马的入侵时的毁坏而散佚,现在我们只能从古代著作中略见其梗概。

《十二铜表法》包括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第三表,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第七表,房屋及土地;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十一表为前五表之补充;第十二表为后五表之补充。

由篇目可见,《十二铜表法》内容广泛,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着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二、《十二铜表法》内容节选第一表传唤一、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

二、如被告托辞不去或企图逃避,原告有权拘捕之。

三、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但除自愿外不必用有篷盖的车辆。

第二表审理二、审理之日,如遇承审员、仲裁员或诉讼当事人患重病,或者审判涉及外国人……,则应延期审讯。

三、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

第三表执行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

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拴住,但(镣铐)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

五、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

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

六、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

七、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一、凡依"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是古代中国医学中一种重要的诊断方法,旨在通过观察患者面部的变化来判断人体内部脏腑的状况和疾病的发展情况。

它通过观察面部的颜色、光泽、形态等特征来得出结论,因此也被称为“面色诊法”。

十二铜表法起源于《内经》一书,据说是黄帝之孙帝嚳首创。

它的基本理念是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脏腑之间相辅相成,相互影响。

当某一个脏腑出现问题时,就会反映在面部,通过观察面部的变化,可以推断出相应脏腑的状况。

首先,观察面色是十二铜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中医的理论,面色是人体气血运行情况的体现。

面色苍白可能表示气血不足,容易疲倦;面色红润可能表示体内热气过盛,容易烦躁;面色发青可能表示肝病或胆病等。

通过观察面色的变化,医生可以初步判断某个脏腑的功能是否正常。

其次,观察面部的光泽也是十二铜表法的重要部分。

一般来说,面部的光泽应该均匀而有光泽,这意味着气血运行正常、人体健康。

如果面部光泽暗淡无光,可能表示气血不足,人体机能较弱;如果面部光泽过于明亮,可能表示体内热气过盛。

通过观察面部的光泽,医生可以进一步判断某个脏腑是否健康。

另外,观察面部的形态也是十二铜表法的重要内容。

中医认为面部轮廓的外观可以反映人体脏腑的形态和状况。

例如,面部消瘦可能表示肺脏有问题,而面部肿胀可能表示肾脏有问题。

通过观察面部的形态,医生可以初步判断某个脏腑是否存在问题。

此外,十二铜表法还可以通过观察面部各个部位的变化来判断疾病的发展情况。

例如,如果眼睛周围出现黑眼圈,可能代表肾脏出现问题;如果口唇干燥脱皮,可能代表胃肠道有病变。

通过综合观察各个部位的变化,医生可以更准确地判断疾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虽然十二铜表法是一种古老的诊断方法,但在现代医学中仍有它的价值。

现代医学通过综合运用各种仪器设备进行诊断,但有时仪器的结果并不完全准确,而十二铜表法则可以提供一种补充和参考的诊断手段。

此外,十二铜表法不仅可以用于诊断疾病,还可以用于判断身体机能的恢复程度,对康复治疗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所体现的罗马法思想及现代启示《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成文法的开端。

更是被古罗马著名历史学家李维称为“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作为西方古代最重要的法典,其对罗马法系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俗语“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研究这部成文法对于研究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和思想体系以及探讨我国当代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十二铜表法》概述《十二铜表法》的原文由于公元前390年高卢族对罗马的入侵时的毁坏而散佚,现在我们只能从古代著作中略见其梗概。

《十二铜表法》包括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第三表,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第七表,房屋及土地;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十一表为前五表之补充;第十二表为后五表之补充。

由篇目可见,《十二铜表法》内容广泛,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着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二、《十二铜表法》所体现的罗马法思想限于时代和立法技术的局限,《十二铜表法》不可能把所有的法律问题规定尽善尽美,即使在当代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保证其立法是完美的。

但是作为开端,《十二铜表法》所体现的罗马法精神虽然朴素但却是极其宝贵的,具有超越时代的先进性。

1、在《十二铜表法》中,自然法理念已经有初步体现。

自然法观念是指导罗马法的基本思想,也是罗马法有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特征。

自然法不是实在的或具体的法律,而是一种带有理想和规范色彩的正义论与价值观,其基本精神包括公平精神、理性精神和人权精神三个方面。

例如,第八表私犯第二条规定,“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 (原文为memberum rupsit)。

”体现了朴素的公平理念。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第九条规定,“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

十二铜表法论述

十二铜表法论述

《十二铜表法》论述15法专张强一、产生的时代及其背景《十二铜表法》产生于公元前454年罗马早期共和国时期,基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罗马共和国迅速发展,不断向亚、非、欧三大洲进行扩张,频繁的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使其形成了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商品经济。

《十二铜表法》以及罗马法系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其有这样的评价:罗马法是“简单的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最完善的法。

”也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

在此背景下,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十二铜表法》正是这一矛盾的产物。

公元前454年,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人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设置法典编纂委员10人,并派人赴希腊考察法制,至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第二年又补充二表。

这就是著名的《十二表法》。

因各表系由青铜铸成,故习惯上称作《十二铜表法》。

二、实质及其历史地位《十二铜表法》作为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被誉为罗马法系的起源和基础,被认为是罗马法律制度和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立法的基础。

《十二铜表法》包括债务法、继承法、婚姻法以及诉讼程序等各个方面,基本上是罗马人传统习惯法的汇编,表现出维护贵族和富裕平民利益的倾向。

《十二铜表法》体现出古代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奴隶制国家的本质特点。

其在本质上维护的仍然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但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的利益并没有得到维护。

但是,《十二铜表法》作为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它对奴隶主私有制、家长制、继承、债务和刑法等方面都作了规定,限制了贵族法官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的权力。

限制了贵族的特权,打破其对法律垄断,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是平民的胜利。

三、立法倾向及法制观由于古罗马发达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因此在立法上也呈现出重商主义的倾向,民事法律及诉讼法相对发达。

在《十二铜表法》中传唤、求偿、所有权及占有等内容都为了使私人之间的商品生产及交换更加的方便、快捷和安全。

简论十二铜表法

简论十二铜表法

简论《十二铜表法》在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中,其法律渊源总是由习惯法向着成文法的方向演变的。

在公元前8世纪至6世纪古罗马的“王政时期”,其仍旧以大量的“习惯法”作为其社会法律规范的渊源。

在这以习惯法作为法律渊源的法律体系的时期中,古罗马的习惯法主要被贵族阶级以及宗教所垄断,法律处于一种不可知、不可晓的秘密状态。

法律的解释权完全被垄断在了宗教贵族阶级手中,并且被运用于偏袒贵族、欺压平民等激起社会矛盾的活动中,法官们利用平民对于法律的无知而任意枉法裁判。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了罗马共和国时期,并且由于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平民们开始要求将法律予以成文化并公之于众。

在公元450年,随着罗马平民与贵族长达8年的争斗逐渐胜利,在双方的协议下,《十二铜表法》就此诞生了。

《十二铜表法》的制定颁行是罗马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其标志着罗马法从习惯法发展到了成文法时代。

,《十二铜表法》作为罗马法进入成文法时代的标志,其内容体系也是可考量的。

《十二铜表法》顾名思义指的是雕刻在十二块铜板上的法律。

其内容绝大多数是早期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应当说是比较切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为12方面: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章的补充和后五表的补充等。

从体系上看,十二铜表法囊括的罗马社会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方面,作为成文法运动的标志来说,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

从具体内容上看,十二铜表法突出体现了平民与贵族阶级斗争的胜利结晶。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是大多数早期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因此其具有了以下明显的特点:(一)内容广泛,诸法混同。

其内容上囊括了公法和私法、宗教与世俗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和现代法律体系比起来说明了罗马的立法技术尚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

(二)十二铜表法表现了其严格的形式主义色彩。

十二铜表法中规定了各种程序以补足实体法的不足以及司法的公信力。

(三)十二铜表法的规定较为单一、守成,并没有考虑司法实际情形,只是硬性的规定了某些实体条件。

《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和皇后狄奥多拉
实行时间 习 惯 法 成文 法 公民 法
万 民 法
罗马共和国 早期
含义
法律与习惯之 间没有明显的 区别
产生条件
共和国早期,城邦国 家刚建立,法律制度 不完善
影响
贵族担任法官, 常随心所欲地解 释法律,损害平 民利益 审判、量刑皆有 法依,平民利 益得到保护 罗马公民受到法 律保护,并享有 法律赋予的权利 维系了帝国统治 稳定社会秩序 缓和社会矛盾
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男女地位不平等
小结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BC 6世纪末 国 家 疆 BC 3世纪中 域 (共和国时期) 扩 大 至AD 3世纪初 (帝国时期) 至BC 5世纪中 至AD 6世纪
不 断 发 展 、 成 熟
评价《十二铜表法》
• 有法可依 • 限制贵族随意解释法律,保护平民利益。 • 主要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奴隶、平民仍受到 不公正的待遇。 • 保留一些野蛮习俗
(三)发展
1、公民法
用于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 罗马法律 ,又叫市民法。 《十二铜表法》就是一部典型 的公民法。
范围
仅限于罗马公民
大不列颠
5、公元29年,高卢省一位官员与平 民乌尔斯打架,并把乌尔斯的腿给打 断了,乌尔斯将那位官员告上法庭, 如果你是当地法官,你会怎么判呢?
官员赔款或是打断自己的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态复仇)
(二)罗马法的起源 含义:习惯法是法律的最早渊源形式,人 1、习惯法 们称它是由习俗形成的法 。
特点:伸缩性、不确定性
案例一: 罗莫洛是公元前6世纪的一个仁慈、 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 生前曾立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 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 家人(平民)。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 人(贵族)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 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把罗莫洛的家 人告上法庭。 法官(贵族)会怎么判呢?

《十二铜表法》形成的原因再析

《十二铜表法》形成的原因再析

教学改革新课程NEW CURRICULUM随着社会向前发展,科学不断进步,我们的教育也面临着知识创新的大问题,这也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必然,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的。

就我们学校教育这块而言,数学学科的教育是改革创新的主战场,作为一名数学教师,要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就要在数学教学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进行改革创新的实践,努力开创教学改革创新新局面,在我们的数学课教育教学过程中,开辟一条改革创新之路。

下面根据自己的教学实践,来谈一谈对数学课改革创新的认识。

一、进一步完善数学课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我们对数学课实行改革创新应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那就是“改革创新”,是以培养学生的改革创新意识和改革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我们要在自己数学的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学生施以改革创新教育的方式,来促使学生认识数学领域的新发现、新思想、新方法等等,不能用那些条条框框来束缚手脚,而应顺应时代发展的大局,努力进行教学的改革创新,使学生能够掌握一般数学知识、客观规律,以此来培养学生具有一定数学学习的改革创新能力。

二、为学生营造数学课进行改革创新教学的情境首先,作为数学教师,自身要具备改革创新的意识,这是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改革创新能力一个必需的先决条件。

而学生数学知识的获得和改革创新意识的形成,这里我们教师的引导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我们要提高自己的改革创新能力,掌握更具有改革性、创造性、灵活性的教育教学方法,使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改革和创新。

其次,还要为学生营造轻松、活泼的课堂气氛,这也很重要。

而今在以“升学率”为教育目标的应试教育之下,使得我们教师和学生都处于高度紧张的机械知识传授、接受中难以自拔,很难形成什么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这样就严重制约了对学生进行改革创新意识的培养。

为此,我们在数学教学中,应转变过去只是教师“教”和学生“学”一成不变的模式,首先实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营造适宜于学生主动参与、合作学习的活跃的课堂气氛,从而形成有利于学生形成改革创新意识、改革创新能力的教学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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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十二表法》
摘要:《十二表法》是古代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它是罗马平民与贵族两大阶层利益平衡的产物。

基于罗马的商品经济的萌芽、相对民主的政治体制、”个体主义”的公民文化及其自然法的思想理念,其中蕴含了重私权与效用的私法精神。

关键词:十二表法;私法;效用
一、《十二表法》概述
1、《十二表法》的起源
《十二表法》,即《十二铜表法》,制定于公元前五世纪中叶,是罗马成文法的起点,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著名的法典之一。

经过平民成文法运动的多年努力,公元前454年,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人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设置法典编纂委员10人,并派人赴希腊考察法制,在学习和借鉴希腊法制基础上,至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第二年又补充二表,至此,罗马终于制定了第一部成文法典,即《十二表法》。

2、《十二表法》的基本内容及精神
《十二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内容分别为:传唤、审判、求偿、家父权、继承及监护、所有权及占有、房屋及土地、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之补充、后五表之补充共十二篇。

可见,其内容广泛,以保护私有财产作为最重要的内容,同时涉及刑法、诉讼程序。

《十二表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与贵族斗争过程中产生的罗
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将罗马法中以习惯法形式存在的物法、契约法精神以实在的法律制度形式肯定下来,按李维的说法是”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首先,《十二表法》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要内容,体现了重私法、重个人权利的思想。

罗马人重视从法律上确认公民个人的权利;其次,它蕴含了丰富的自然法精神,就像教会法充满了上帝的意志一样毋庸置疑。

梅因说:”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罗马法律会优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有自然法理论给了它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

[1]
二、《十二表法》中重私权、重效用的背景与原因
1、产生背景
从地理环境上看,古罗马文明兴起于欧洲南部的意大利半岛,缺乏良好的港湾,因此海上航运贸易并不发达,但是气候温和、土壤肥沃,为当时农业与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农业文明的自然历史背景使得古罗马人有着非同一般的实效思想。

从时局状况上看,罗马国家内部的政治斗争,即平民与贵族的政治斗争不断。

罗马共和国实际上由贵族控制,平民权利有限,奴隶更无权利可言,平民与贵族见矛盾尖锐,一部具体成文法的制定不仅是民心所向,而且可以缓解平民与贵族两大阶层之间的矛盾,整合了罗马公民集团之间的利益。

2、主要原因
(1)、源自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的熏陶,罗马人崇尚平等、自由、理性,并且肯定个人利益、个人主义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自然法思
想。

在希腊智者和犬儒学派中已有重视个人权利思想的萌芽,罗马人则把这种重私权的思想由理想层面转化到切实的实行。

(2)、农业文明的自然历史背景造就了罗马人重视实效和实际利益的文化精神。

与希腊人不断在哲学的漩涡中寻找正义的历程有着质的差异,罗马人不懂形而上学的研究,而注重法的实务,罗马法学家提出的原则与理论都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黑格尔说,就连乞求神祗和祭祀神祗,罗马人都是因窘迫急需,而不是没有利害关系的感谢。

[2]
(3)、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新的法律和法律思想。

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步发展以及航运经济贸易与航海活动的频繁,个人权利意识与契约精神渐渐从抽象变得具体化,经济发展需要有权威的私法规范予以保障。

罗马法学家认为,一切公民的私有财产都应得到保护,国家绝不能以任何方式侵犯公民权利,一旦财产权被侵害,正义原则也就从跟不上受到了破坏。

(4)、早期罗马只有习惯法,执法者可任意解释法律,遇有物权、债权、继承上的讼争,贵族的司法者便徇情枉法,执法裁量具有极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保民官主张编订成文法以限制贵族的专横与压迫,保证个人权利公正的实现。

十二表法的出现正是顺应了历史的潮流。

三、《十二表法》中重私权、重效用的具体体现
综观《十二表法》全文,虽然还存在些许原始社会氏族习惯,如同态复仇等,但仍然以私法规范为主要内容。

其中从私法条文的多
寡可以看出罗马人对个人利益的重视,从而间接推断出罗马人已经具有了现代人的私权意识。

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罗马人的”重要兴趣是发现和规定那些作为私有财产的抽象关系的关系。

”[3]因此,《十二表发》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当时急需解决的具体而实际的问题。

《十二表法》是以维护奴隶主私有制为核心,虽然保留了氏族社会末期的父权家长制和某些野蛮行为的残迹,如家长对家属的绝对支配权、宗亲继承、同态复仇等等。

但是从宏观角度来看,该法是当时罗马社会的真实写照,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平民的要求,顺应了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平民对个人利益与效用的追求。

第一,它的内容明显侧重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由于罗马法还处在发展的初期,内容涉及宗教法和世俗法、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诸法合一。

但第四到八表皆是完全的私法规范,其他七表也不同程度的体现了私法规范的踪迹。

第二,它突出地保存了传统的形式主义,契约意识逐步压倒血缘因素,父权、夫权开始动摇,而效用意识则日益突显。

注重经济交往中的契约,商业贸易、借贷、租赁财产转让、遗嘱继承等强调双方意思合致。

例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的参加,讲规定的语言,才能生效。

第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十二表法》根本上维护的是商品生产者和奴隶主的利益,恩格斯曾指出:”古罗马的立法那样残酷无情??是纯粹由于经济强制,作为习惯法而自发地产生的”。

[4] 第四,《十二
表法》是一部”对双方均有益并且使双方拥有平等的自由权的法律规范”。

[5]平民从与贵族的斗争中取得的利益以明确的条文确认,量刑定罪,都须以条文为准。

如《十二铜表法》第三条规定:家长如三次出卖其子的,该子即脱离家长权而获得解放。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专横,如借贷利息。

保护了平民的个人利益,体现了自由平等精神和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四、《十二表法》中体现的私法精神
在自然法精神的沐浴下,罗马人私法精神迄今为止仍为学者津津乐道。

那重私权、重效用的《十二表法》的私法精神包含哪些呢?承认个人独立的人格、个人为法的主体、个人生产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即使国家在未经个人许可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6],此即为私法精神的真义。

简言之,私法精神主要表现为平等主体意识、意思自治和权利意识。

体现十二表法精神的第一个理念为平等主体意识。

罗马法首先是调整平等市民之间的法律制度。

”从此,国家对法律行为的有效、无效、赔偿、处罚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不至再因当事人的社会地位不同而加以不同的对待。

”[7]在罗马法中,“一切权利均因人而设”,但并非一切人均为罗马社会的权利主体,除了是人以外,还需具备其它基本条件:是自由的,而且,就市民关系而言,还应当是市民。

因此,凡是合乎上述三个条件的就可以成为罗马法上的平等主体。

奴隶,一般不是权利主体而是权利客体,但是在取得自由人身份以后就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变成为自由
人和罗马市民,即使是未出生的婴儿,也处于同新生儿完全同等的地位。

在罗马的法律制度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较为广泛。

契约制度是体现意识自治的核心。

十二表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自己的意识自由订立契约以创设权利义务关系。

如在口头誓约中的誓约、婚嫁口约的允诺,只要当事人做出允诺后,债即产生。

意识自治理念指导了罗马法律制度的发展,而且给予主体自我行为的自由。

《十二表法》中的条文体现了私权的确认和保障机制,充分体现了对个人权利的重视和保护。

五、《十二表法》中重效用重私权的现实意义
《十二表法》为罗马共和国日后的强盛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更重要的是,平民斗争的胜利为罗马宪制的发展扫清了障碍。

其中以重效用、重私权为核心的私法规范为后世称道,它的颁布,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过程中取得的一项重大胜利成果,对近现代民法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随着当今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商品交换的广泛性,普遍性,与商品交换伴生的平等自由、私权和效用的法律观念仍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

这就要求国家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并通过立法给予切实保障;并且需要公民自主自觉地认识到私法规范的价值和意义,使私权与效用的观念变成人们内在自觉的自主行动和选择。

参考文献:
[1]享利·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213.
[2]黑格尔著、王造译.历史哲学[m].上海:三联书店,1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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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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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枏.罗马法原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312.
作者简介:陈浩(1988-),男,安徽滁州人,安徽大学2010级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法基本理论。

王玥琛(1990-),女,安徽淮南人,安徽大学2012级法律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法制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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