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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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来人员管理,保障公司安全和秩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外来人员登记第四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应主动向公司门卫或接待部门登记,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并接受门卫或接待部门的审查。

第五条《外来人员登记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来访时间、陪同人员等。

第六条外来人员登记后,门卫或接待部门应向其发放《外来人员通行证》,并告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外来人员行为规范第七条外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区域,应穿着整洁,不得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

第九条外来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不得擅自进入公司内部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办公区域。

第十条外来人员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盗窃公司物品。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应保持公司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四章外来人员安全与保密第十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区域,应配合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业务、财务等敏感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应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其公司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五章外来人员离场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完成来访事宜后,应及时离开公司,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滞留。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离场时,应主动交还《外来人员通行证》,并告知门卫或接待部门。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离开公司区域后,公司不再对其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条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外来人口进出管理制度

公司外来人口进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外来人口管理,确保公司内部秩序和安全生产,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外来人口的进出管理。

三、职责分工1. 保安部:负责公司大门的出入管理,对外来人口进行登记、验证和引导。

2. 人事行政部:负责外来人口的审批、登记和管理。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口的审批和日常管理。

四、管理制度1. 外来人口进出公司,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2. 外来人口进入公司,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3. 外来人口进入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进入。

4. 外来人口进入公司,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和《外来人员登记表》,接受身份验证。

5. 未经审批的外来人口,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6. 外来人口进入公司后,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7. 外来人口离开公司时,需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名,并经保安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8. 保安部负责对外来人口进出情况进行登记,并定期向人事行政部汇报。

9.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外来人口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确保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外来人口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公司,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临时进入。

2. 保安部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向人事行政部报告,并按照人事行政部的指示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外来人口进出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保安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外来人口进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保安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保安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管理制度1.doc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管理制度1.doc

关于外来人员出入公司管理制度1外来人员出入管理规定1目的为维护厂区安全,加强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除海易集团及日照海恩锯业有限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安保部是公司门卫的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出入公司进行管理。

4具体细则4.1市政府上级领导、兄弟单位领导、公司客户等重要来宾来公司参观访问时,由门卫电话及时通知受访部门派人进行接洽、陪同。

如参观期间需要拍照、摄像需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4.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市政府及其他兄弟单位领导、客户除外)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司门卫处登记,由门卫问明事由,并电话联系受访部门是否同意接待,若同意,则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由受访部门派专人引领进入公司,离开公司时,将有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员签字的“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交回给门卫方可出厂;若不同意或受访人员不在则不予进入。

4.3外来人员如需要进入生产现场,确因工作需要的,需接待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有接待部门人员陪同。

参观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摄像机、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如有特殊业务需摄像、拍照,需报总经理批准。

4.4节假日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且在门卫处登记后,接待部门陪同按照指定路线、地点参观。

4.5 公司任何人不得对外来人员提供公司内任何技术文件、管理文件和公司重要数据。

4.6未经批准,严禁公司员工私自带外人进出公司。

4.7各部门应主动配合门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检查、登记。

对拒绝登记者,严禁进入公司,并报公司办公室。

5本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有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证日照海恩锯业有限公司2011年7月12日日照海恩锯业有限公司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凭单外来人员管控制度1关于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行管控的通知各部门、各车间:随着公司业务的增加,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客户及外协外包人员)越来越多。

为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和协调,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办法

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办法

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办法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秩序、财产安全和商业机密不受侵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

二、凡来公司联系业务或办事的外来人员和车辆,须出示证件并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受访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厂区。

门卫如认为有必要请受访单位到门卫室接人(或车辆)的,受访单位务必派人前往接待、引路。

非工作时间,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

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乱串或单独直接进入公司厂房生产区域,车辆按规划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四、需进入公司厂房生产区域参观考察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接待单位按公司办公室相关保密规定,报请公司办公室保密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由接待单位指定专人带入公司厂房生产区域陪同参观考察。

五、禁止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域、关重部位随意拍照、摄像或绘制全境图像,如确实需要的必须报请公司办公室保密工作人员批准。

六、对需经常进入公司的外协配套厂家的送货人员及车辆由公司配套部为其统一办理相关证件,进入厂区的外协配套厂家送货人员必须佩带证件于胸前,车辆必须将证件放置于前挡风玻璃醒目位置,以便随时接受查验。

七、外来人员及车辆因装卸货物需进入公司厂房生产区域,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待单位必须派专人随同到现场全程监控,车辆必须做到即停即走,不得随意占道和堵塞交通,装卸完货物后立即驶出厂房。

八、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含外协配套单位)或个人,由公司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九、公司欢迎全体员工积极举报违反公司规定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2。

XX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XX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2. 引用文件《物资出厂管理规定》3. 术语定义外来人员: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联系业务人员、亲朋好友等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4.职责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是外来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应按照公司《门卫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准入管理,保卫科各保安人员应切实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在厂区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和上报。

办公室后勤管理科餐饮、住宿等服务小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生产科及各作业车间职责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必须得到生产科或各车间相关负责人的许可。

生产科有权对外来人员在生产车间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考核。

销售部职责销售部负责对成品车库进入人员的管控,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登记准入的、不符合成品车库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准许进入成品车库。

销售部成品车库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进入成品车库的外来人员进行行为监督和考核。

其它业务接洽部门负责其它外来人员接洽部门均需认真学习本制度,向所有接洽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传达本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要求告知义务,并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登记,进入生产区域的要发放外来人员专用马甲,要求其按照制度管理规范在厂区进行参观、合作。

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接洽部门将承担连带责任追究。

5.外来人员进出门管理规定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门卫参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外来人员步行进出公司需登记后,由当值保安使用自已的卡打开门禁。

物资出厂一律参照《物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外来人员携带物资出厂时,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主动交由门卫检查,否则按偷盗处理;无《出门证》时,均应主动请门卫查验,若供应商同时给除公司以外两个以上单位送货,进入厂区之前必须在门卫对车辆装载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出厂时应以仓储部出具的收料单为依据进行盘查核实,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未按《物资出厂管理规定》办理出门手续的一切物资均不得出厂,出门手续与携带的物资不符合时,门卫有权不予放行,并扣留不相符物资。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外来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和正常运营,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来人员是指不属于公司内部员工或受聘于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访客、承包商、服务商、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二章外来人员的分类和管理权限第四条依据工作性质和需要,公司将外来人员分为访客、承包商、服务商、外包人员等不同类别,并根据不同类别的外来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权限,给予不同级别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各级别外来人员的权限管理如下:2.承包商:具备进入公司指定区域和使用指定设施的权限,需提前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生效。

3.服务商:具备进入公司指定区域和执行指定工作任务的权限,需提供公司指定的合格证明和资质文件。

4.外包人员:具备进入公司指定区域和使用指定设施的权限,需签署外包服务协议并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调动文件。

第三章外来人员的进入和离开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后,应在公司保安的监督和陪同下,持有效证件佩戴有效证件,不得影响公司其他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八条外来人员在离开公司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归还公司借用的设备和物品。

第四章保密与安全第九条外来人员在公司内部接触到的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的,必须严格保守,不得擅自转移、复制、泄露给任何人。

第十条外来人员在公司区域内不得拍照、录音、录像或者将公司内部情况通过网络等方式传播。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如有危险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公司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公司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章四违行为和处罚第十二条外来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的,公司有权采取暂停其进入公司或者离开公司、限制其进入公司的措施。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司有权采取警告、限制其工作权限或者中止与其合作的措施。

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2. 引用文件《物资出厂管理规定》3. 术语定义外来人员: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联系业务人员、亲朋好友等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4.职责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是外来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应按照公司《门卫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准入管理,保卫科各保安人员应切实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在厂区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和上报办公室后勤管理科餐饮、住宿等服务小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生产科及各作业车间职责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必须得到生产科或各车间相关负责人的许可。

生产科有权对外来人员在生产车间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考核。

销售部职责销售部负责对成品车库进入人员的管控,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登记准入的、不符合成品车库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准许进入成品车库。

销售部成品车库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进入成品车库的外来人员进行行为监督和考核。

其它业务接洽部门负责其它外来人员接洽部门均需认真学习本制度,向所有接洽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传达本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要求告知义务,并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登记,进入生产区域的要发放外来人员专用马甲,要求其按照制度管理规范在厂区进行参观、合作。

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接洽部门将承担连带责任追究。

5. 外来人员进出门管理规定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门卫参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外来人员步行进出公司需登记后,由当值保安使用自已的卡打开门禁。

物资出厂一律参照《物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外来人员携带物资出厂时,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主动交由门卫检查,否则按偷盗处理;无《出门证》时,均应主动请门卫查验,若供应商同时给除公司以外两个以上单位送货,进入厂区之前必须在门卫对车辆装载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出厂时应以仓储部出具的收料单为依据进行盘查核实,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未按《物资出厂管理规定》办理出门手续的一切物资均不得出厂,出门手续与携带的物资不符合时,门卫有权不予放行,并扣留不相符物资。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供应商、客户、访客、实习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遵循合法、安全、高效、礼貌的原则。

第二章外来人员登记第四条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方式、来访目的、预计停留时间等。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接待室或登记处,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发放临时通行证。

第六条外来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进行登记,不得隐瞒、谎报个人信息。

第三章外来人员行为规范第七条外来人员在公司内部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2. 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办公区、保密区域等;3. 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4. 不得在公司内部吸烟、饮酒;5. 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设备、物品;6.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信息;7. 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八条外来人员应遵守以下礼仪规范:1. 进入公司时主动向门卫或接待人员问好;2. 服从公司内部人员的引导和安排;3. 遇到同事应主动打招呼,表示尊重;4. 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接待人员或相关部门反映。

第四章外来人员离开第九条外来人员离开公司时,应将临时通行证交还接待人员。

第十条外来人员离开公司后,如需再次进入,应重新进行登记。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禁止进入公司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修订。

【注】本制度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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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2. 引用文件《物资出厂管理规定》3. 术语定义外来人员: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联系业务人员、亲朋好友等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4.职责4.1 办公室职责4.1.1 办公室是外来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应按照公司《门卫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准入管理,保卫科各保安人员应切实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在厂区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和上报。

4.1.2 办公室后勤管理科餐饮、住宿等服务小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4.2 生产科及各作业车间职责4.2.1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必须得到生产科或各车间相关负责人的许可。

4.2.2 生产科有权对外来人员在生产车间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考核。

4.3 销售部职责4.3.1 销售部负责对成品车库进入人员的管控,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登记准入的、不符合成品车库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准许进入成品车库。

4.3.2 销售部成品车库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进入成品车库的外来人员进行行为监督和考核。

4.4 其它业务接洽部门负责4.4.1 其它外来人员接洽部门均需认真学习本制度,向所有接洽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传达本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要求告知义务,并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登记,进入生产区域的要发放外来人员专用马甲,要求其按照制度管理规范在厂区进行参观、合作。

4.4.2 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接洽部门将承担连带责任追究。

5.外来人员进出门管理规定5.1 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门卫参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2 外来人员步行进出公司需登记后,由当值保安使用自已的卡打开门禁。

5.3 物资出厂一律参照《物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外来人员携带物资出厂时,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主动交由门卫检查,否则按偷盗处理;无《出门证》时,均应主动请门卫查验,若供应商同时给除公司以外两个以上单位送货,进入厂区之前必须在门卫对车辆装载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出厂时应以仓储部出具的收料单为依据进行盘查核实,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未按《物资出厂管理规定》办理出门手续的一切物资均不得出厂,出门手续与携带的物资不符合时,门卫有权不予放行,并扣留不相符物资。

5.3 严禁夹带公司和他人的财物出门,发现偷盗、夹带情况我公司将直接对当事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未佩戴任何证件、无身份证明的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仓库一律视为偷盗行为,并责令其离开公司区域,情节严重,将直接报警处理。

6.外来车辆厂区管理规定6.1 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所有外来车辆进出厂都必须认真填写【来宾来访联系单】(车牌号码、进出厂时间、进厂事由、司机姓名、随同人员、所带物资等逐一登记清楚)(见附件1),并由指定通道出入。

各种机动车辆出入公司大门时,必须主动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经允许后方可出入。

6.2 外来车辆随车人员必须随车进出,不得在公司内超出工作范围以外的地方逗留;外单位车辆非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准在公司内过夜;节假日期间外单位车辆禁止进入公司内,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报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进入公司内。

6.3 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时速限制在30 公里以内;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堵住其它车辆进出通道。

6.4 需要长期进出厂区的车辆(如供应商、合作商车辆、工程施工车辆等),请在公司对接部人员带领下到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证。

6.5 送货车辆进入车间、仓库,应接受公司限高、限宽、限速管理,在有人指挥测量的限高、限宽尺寸,在允许进出的前提小心进出,以确保物资、大门、人员等的安全。

6.6 外来人员所带车辆出厂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打开后备箱等部位的检查,门卫要严格执行。

若是拒绝接受开箱检查的,首先礼貌劝说,仍拒绝可报告领导处理;政府参观团参观公司时,在办公室主任的许可下可免开箱检查。

7.外来人员厂区流动管理7.1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规定7.1.1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大门应按照《门卫管理办法》正常办理入厂手续,办理完手续需要到接洽部门领取并穿戴服务商识别马甲(经批准的参观人员除外)方可进入生产区域;各部门根据需要向办公室提报所需马甲数量,马甲由各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7.1.2 外部人员临时进入生产区域(含技术中心试制车间),由接洽部门填写《部门外来人员出入生产区域登记表》留底备查,并给外来人员发放马甲。

接洽部门应事先电话通知需前往的车间,由部门人员陪同前往车间现场;7.1.3 外部人员需要长时间在生产区域进行相关活动,如驻厂服务的人员,接洽部门填写《部门外来人员出入生产区域登记表》,记录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域的进出时间,留底备查。

接洽部门给外来人员发放马甲,并电话通知前往车间,由部门人员陪同前往车间现场。

7.1.4 着装不整、奇装异服、穿凉鞋、拖鞋和高跟鞋的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含技术中心试制车间)。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后,应沿指定的安全通道行走,禁止随意进入生产作业区、随处吸烟、大声喧哗,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和摄像,不得随意触碰生产设备及汽车零部件。

7.1.5 政府或公司特邀的参观人员进入不用领取马甲,由公司领导或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引导,禁止进入生产作业区,7.1.6 业务指导人员原则上可不领取马甲,根据业务指导人员的要求确定路线,与业务相关的陪同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全程陪同,随时进行安全提醒和告知。

7.1.7凡其它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公司车间(含技术中心试制车间),必须经过其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人同意后,并出具其单位或委托人的介绍信后,方可办理手续进入。

7.1.8 凡其它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公司仓储部仓库,必须经过仓储部负责人同意,并由对接部门负责人派专人陪同,由车间值班人员确定陪同人员身份后,方可进入。

7.2 外来人员进入成品车库的管理规定7.2.1 所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成品车库。

7.2.2 外来客户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车库,确需进入成品库需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由营销中心相关部门制定专人陪同入内。

7.2.3 外来人员在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陪同下进入成品车库,原则上不允许拍照和摄像,若需拍照和摄像,经外来人员申请,销售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2.4 任何人禁止在库区吸烟和在库区乱扔垃圾,禁止存放任何有可能对商品车造成损伤的物品。

7.3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及办公楼管理规定7.3.1 在办公场所谈话时,不可大声喧哗、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不可影响他人,出入他人办公室时应尊重他人,做到主动敲门示意、随手关门,7.3.2 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办公区域,严禁在办公场所就餐、吃零食。

7.3.3 在厂区内,禁止打架、斗殴,违者将被驱逐出厂,不得再进入厂区;情况严重者,将交由司法部门。

7.3.4需长期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请到办公室治安科办理填写《厂区出入证办理申请单,批准后凭证出入厂区。

7.3.6 外来人员到公司办事,在门卫登记后首先找对接部门接洽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不了可在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找分管领导,在未与对接部门对接前,分管领导不予接待;外来人员在门卫登记时要求直接找公司领导,门卫要先与要找的公司领导事先电话沟通,征得允许后方可放行。

7.3.7 门卫遇到未与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公司领导事先沟通,或门卫未接到领导的电话许可,外来人员又出示政府执法人员的证件时,门卫请其作为登记,将执法领导领到公司接待室或门卫值班室喝茶就坐,找人陪同,待正式接到公司通知。

待公司接待人员到场对接上之后,方可在接待领导的安排下开始相关的执法工作(注意礼貌待客,有礼有节,热情大方,言行不失礼)。

7.3.8 外来人员到公司办理各种业务签字手续,应由对接部门人员找领导签字或由对接部门人员陪同外来人员一起送签,不得由外来人员直接找公司领导签字,违者考核对接部门负责人。

8.外来人员厂区就餐及住宿相关规定8.1 根据《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确因工作业务需要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必须填写“客餐申请单”。

各部门因业务关系来访的,如:集团来我司技术指导人员、经销商和应聘人员(注:应聘人员原则上只提供午餐)需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对口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需提前填写【客餐申请单】,然后凭签批完后的【客餐申请单】到公司食堂就餐,并在就餐前 1 小时知会办公室后勤保障科,否则食堂不予以接待。

8.2 由于公司食堂空间和就餐餐桌有限,公司食堂不再接待外单位施工、安装等人员的就餐需求。

8.3 员工家属在公司就餐,请参照《员工家属就餐管理办法》遵照执行。

8.4 入住客房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客房管理规定》,由接口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客房入住申请单】,经办公室后勤保障科签署安排意见后方可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客房住宿,否则一律不给予安排客房住宿。

8.5、外来人员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治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8.6、住宿人员如带有贵重物品需事先向办公室声明,由办公室将贵重物品给予寄存。

9、考核规定9.1 违反以上制度的,视情况(若有相关制度规定遵照制度执行)予以考核50-500 元。

9.2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超速、违反规定行车、不在指定停车场停车的,违者考核200 元/车/次。

9.3 厂区所有区域禁止吸烟,违者考核100 元/人/次;在成品车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考核500 元/次。

9.4 本厂工作人员或外来客户进入成品库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每次罚款200 元,若无法追究的,追究对接部门人员;在库区乱扔垃圾,一经发现罚款100 元/次。

9.5 生产科巡查中发现没有佩戴出入证和马甲、没有接洽部门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考核该人员接洽部门50 元/人;所在生产部门10 元/人。

9.6 一旦发现或被举报在办公区域吵闹、大声喧哗、用拳捶门、用脚踢门、横冲直闯等行为者,有对接部门的,考核对接部门负责人100 元/人次,无直接对接部门的,可通知保安劝其离厂。

9.7 在厂区内行走时,要注意安全,走在白线以内,违者考核50 元/次;不得踩踏绿化带,违者考核100-300 元/次。

9.8 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在工厂区域内拍照、摄影,违者将没收或删除其胶卷、录影带,并责令其离开公司区域,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分局处理。

9.9 外来人员因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的对口接洽部门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9.10 触犯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0.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自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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