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创优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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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工程创优工作制度

工程创优工作制度

工程创优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国工程创优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维护工程项目的创优工作。

1.3 工程创优工作应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原则,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2.1 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创优工作。

2.2 工程创优领导小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工程创优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3 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创优计划,明确创优目标、内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工程创优工作的有序进行。

2.4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创优考核制度,对工程创优工作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技术创新与研发3.1 工程建设单位应鼓励和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3.2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3.3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

四、质量与安全4.1 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4.2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4.4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5.1 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5.2 工程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创优规划和实施办法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管理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各单位、项目部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创建名牌工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项目部创建各级优质样板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和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等活动。

3.职责3.1总经理为主管领导,负责有关创优活动的文件审批、创优规划审批;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和综合办公室对公司创优活动的管理,以及实施检查、指导和监督。

3.2工程部为创建优质工程和双优工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片区工程部负责本区域内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年度创优计划;汇总、审核各项目部创优计划和措施方案;对优质工程进行审定和择优上报;对项目部创优活动进行组织、检查、指导和监督。

3.3综合办负责各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发展和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计划、安排开展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竟赛、评比活动,向上推荐、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劳动模范。

3.4各项目部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制定、上报工程项目创优计划,检查创优计划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创优工程项目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4.方法和措施4.1总要求4.1.1加大公司创优活动的力度,引导创优活动深入发展,强化一体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统一公司创优项目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确保公司创优目标的实现。

4.1.2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本公司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4.1.3符合条件的工程是指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工程的规模、数量或造价符合“创优”申报条件;其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四新”成果的采用等符合各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创优评审管理规定,具备合理工期和施工条件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列入创优计划。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一、明确创优目标建筑公司应确立明确的创优目标。

这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力争在行业内获得各类质量奖项;通过优化设计、精细施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涵盖从工程策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体系中应包含质量管理职责的明确分配、质量控制流程的详细规定、以及监督检查和连续改进机制的设立。

三、制定创优措施为了实现创优目标,建筑公司应制定一系列具体的创优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 强化员工培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

- 采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和材料,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

- 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严格控制。

- 加强与设计院、监理单位和供应商的沟通协作,确保每个环节都能高效对接。

四、激励与考核建立一套公正的激励与考核机制是保证创优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关键。

建筑公司应对优秀团队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同时对于质量问题频发的部门或个人,应进行必要的惩罚和整改指导。

五、持续改进建筑公司应将“持续改进”作为工程创优制度的核心理念之一。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客户反馈以及市场变化的信息收集,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进步。

六、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建筑公司应定期组织案例分享会和经验总结会,让成功的经验和教训得以传承。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积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未来的工程创优奠定坚实的基础。

1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为强化公司全员质量管理意识,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企业创品牌工程战略目标的实施,对创优工程建立一套激励机制,鼓励和调动员工创优、创品牌工程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有施工产值指标的单位。

第一条公司范围内所有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工程质量创优策划》,《工程质量创优策划》是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创优预控的依据和针对性文件。

第二条《工程质量创优策划》的内容:1、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2、质量目标及分解;3、创优组织体系与管理措施;4、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及实现的措施;5、质量特色、重点策划内容和亮点;6、施工工艺与方法;7、创优质量验收标准;8、大面积推广措施;9、成品保护措施;10、创优资料管理。

质量创优策划重在对工程的各个细部体现策划到位、做工精细。

通过统一的创优策划,保证各个分项工程内在质量和观感质量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结合工程特点,重点在于明确细部做法,宜采用图片或图表来直观表述,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工程质量创优策划》编写的版面、格式要求应符合公司程序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管理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创地市级、省部级质量奖工程的《工程质量创优策划》由项目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编制,分(部)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审核,分(部)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

省部级《工程质量创优策划》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

《工程质量创优(创地市级、省部级质量奖)策划审批表》(见附表1)。

第五条创省级优质工程最高奖的《工程质量创优策划》具体由分(部)公司主任工程师和质量科长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编制,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创国家级奖项工程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编制、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工程质量创优(创省级优质工程最高奖、创国家级奖项)策划审批表》(见附表2)。

第六条工程质量创优策划审批完成后,由项目工程师在施工前采用会议形式向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市政工程创优制度

市政工程创优制度

市政工程创优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市政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效益,保障公共安全。

2. 所有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工程设计1.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2.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因素,确保设计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三、工程施工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对重要工序和关键节点实行重点监控。

3.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四、工程监理1. 监理单位应独立于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理工作应公正客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五、质量检测1. 质量检测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对于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六、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七、环境保护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粉尘等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八、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1. 工程建设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 鼓励公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九、激励与惩戒1. 对于在市政工程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其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资格。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满足客户需求,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项目的完工率和绩效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等。

三、工程质量责任1. 工程质量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全过程。

2.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3. 工程项目当中,工程监理机构也应当负有责任,全程参与工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四、工程质量管理措施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2.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工程要求和标准。

3.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工人质量意识,提升施工质量。

4.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对工程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验收和后期检查。

五、工程质量管理流程1. 工程立项阶段,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责任。

2. 设计阶段,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施工阶段,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竣工阶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1. 建立定期评价机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在评价中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绩效水平。

2.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工程质量提供持续改进的动力。

3. 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不达标的项目,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工程质量的提升。

七、工程质量管理文件1. 工程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第三条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含境外国际工程)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第四条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代店等。

第五条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

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第八条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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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一号项目工程创优费用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管理、提高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及配合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于外滩一号施工作业的总分包单位。

三、考核周期:
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考核依据:
1)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2)外滩一号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统一做法》
3)外滩一号项目《建筑施工统一做法》
4)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2011)
5)相关政府文件、规范和法律法规。

五、管理办法:
1、所有总分包单位,所签合同中,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创优综合考核浮动价款。

该价款按本办法的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

在会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并按检查评分表进行打分。

打分时,监理单位负责一份,甲方负责不少于3份。

并按所有表格的平均分,记为该单位的周检查考评分。

3、周检查考评分在每月汇总平均,作为月度考评分。

4、施工期间综合考评分:从开工到竣工期间的所有月度考评分汇总平均,为该单位在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综合考评得分。

5、综合考评得分与浮动价款支付:
1)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获得100%的浮动价款;
2)综合考评得分在80~89分的,获得80%的浮动价款;
3)综合考评得分在70~79分的,获得60%的浮动价款;
4)综合考评得分在60~69分的,获得50%的浮动价款;
5)综合考评得分在60以下的,扣除全部浮动价款;
6、凡被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大区公司点名或通报批评、处罚的施工单位、或被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改工地的责任单位的,当月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得分为零。

如被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大区公司通报表扬、组织学习的工地和施工单位,当月的安全文明施工
考评分、或质量考评得分给予最高一倍的加分奖励。

凡被政府部门评为标化文明地工地或质量优质工地,在最终综合考评得分上直接得满分。

7、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如重大伤亡事故、无法修复的质量责任事故的。

综合考评分直接归零,扣除全部浮动价款。

8、本办法的执行只针对5%的浮动价款的考评,不免除施工单位与天立公司所签定合同的其他义务;不免除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管理及处罚规定的执行;不代替甲方对施工单位具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事件的管理和处罚。

六、兑现和支付
1、本办法产生的综合考评得分,作为本项目与施工单位结算的依据,进入结算资料,在竣工结算时按本办法的考评结果结合合同结算金额计算。

例:如果结算金额为1亿元,施工期间考评得分为90分,质量保证期扣了10分,则综合考评最终得分80分,浮动价款应得率为80%,支付浮动价款额为:10000万*5%*80%=400万元。

2、浮动价款最终支付,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与最后一次质量保证金退还时一起支付。

七、所有考评资料,经三方现场签字,由甲方项目部保存备查。

复印件下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八、考评得分结果每周张榜公布。

九、本考评记分结果同时作为立鑫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的依据,并向公司推荐。

对应结果为:
1)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AA级供应商,为公司首选的长期合作单位,且可享受优惠条件;
2)综合考评得分在80~89分的,为A级供应商,为公司可以合作单位;
3)综合考评得分在70~79分的,为B级供应商,为公司改进后可合作单位;
4)综合考评得分在60~69分的,为C级供应商,为公司暂停合作单位,暂停期一年内不予合作;
5)综合考评得分在60以下的,为D级供应商,为公司黑名单单位,永不予以合作。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外滩一号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周检查评分榜
质量(满分40分)安全与文明施
工(满分40
分)
进度(满分10
分)
配合(满分
10)
合计名次
施工单位工作质量周检查考评表
法标准》执行:工艺、做法和
质量有明显差距
10成品感观质量及成品保护10
施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10
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共40分
安全纪律与管理5
脚手架质量和形象5
四口临边防护及形象5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5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5
施工场地的场容场貌5模板及支架安全5大门、围墙、标识和CI形象5
进度控制共10分人员、机具、材料进场及储备能否满足进度计划要求
5阶段进度计划落实情况5
履约服务共10分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
出勤率
5与甲方和监理方工作的积极配

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诚信的工
作作风
5
评分办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安全文明施工结合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2011)执行,本表未包括内容,按安全检查评分表项目扣分,最后折算为本表安全项目得分。

监理单位检查人:(签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确认(签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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