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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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优工作制度

工程创优工作制度

工程创优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国工程创优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维护工程项目的创优工作。

1.3 工程创优工作应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原则,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2.1 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创优工作。

2.2 工程创优领导小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工程创优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3 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创优计划,明确创优目标、内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工程创优工作的有序进行。

2.4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创优考核制度,对工程创优工作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对优秀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技术创新与研发3.1 工程建设单位应鼓励和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3.2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3.3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

四、质量与安全4.1 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4.2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4.4 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5.1 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5.2 工程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创优规划和实施办法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管理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各单位、项目部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创建名牌工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项目部创建各级优质样板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和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等活动。

3.职责3.1总经理为主管领导,负责有关创优活动的文件审批、创优规划审批;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和综合办公室对公司创优活动的管理,以及实施检查、指导和监督。

3.2工程部为创建优质工程和双优工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片区工程部负责本区域内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年度创优计划;汇总、审核各项目部创优计划和措施方案;对优质工程进行审定和择优上报;对项目部创优活动进行组织、检查、指导和监督。

3.3综合办负责各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发展和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计划、安排开展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竟赛、评比活动,向上推荐、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劳动模范。

3.4各项目部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制定、上报工程项目创优计划,检查创优计划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创优工程项目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4.方法和措施4.1总要求4.1.1加大公司创优活动的力度,引导创优活动深入发展,强化一体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统一公司创优项目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确保公司创优目标的实现。

4.1.2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本公司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4.1.3符合条件的工程是指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工程的规模、数量或造价符合“创优”申报条件;其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四新”成果的采用等符合各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创优评审管理规定,具备合理工期和施工条件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列入创优计划。

《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编制和评审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编制和评审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编制和评审管理制度(第XX版)第一条按照项目总体策划需要质量创奖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质量创优策划》。

第二条《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的格式必须符合公司统一的模板要求。

第三条《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由项目部质量站长编制。

第四条《项目质量创优策划》中的单位工程划分必须与《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中的单位工程划分保持一致。

第五条编制《项目质量创优策划》时,专业经理必须配合项目部质量站长编制,主要配合的内容是:(1)编制本专业的“质量控制重点及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2)编制本专业的“质量首件计划”。

(3)编制本专业的“施工过程拍照和录像计划”。

第六条《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编制完成后,由项目部质量负责人召集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部施工经理、项目部质量站长、项目部技术部长、项目部工程部长、项目部安全部长评审。

第七条项目部质量站长应在收到《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后,2周内将项目部评审合格的《项目质量创优策划》报公司质量部门。

第八条工程内容发生变化,导致新增了单位工程或工程专业的,应重新编制《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编制、评审人员首次编制,并应在新增内容确定后2周内将项目部重新评审合格的《项目质量创优策划》报公司质量部门。

第九条项目部需要参加编写和评审《项目质量创优策划》的人员见下表。

第十条其他(一)项目部质量站长未到岗的,由项目质量负责人代替履行职责;(二)专业经理未到岗的,由项目部质量负责人安排或联系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代替履行职责;其他参加评审的人员未到岗的,由质量部相关系统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解决。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制度涉及的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工作移交,项目部质量负责人应做好岗位人员调整记录(填写《岗位人员调整记录》(附件一))。

(四)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本制度起草人:日期:本制度批准人:日期:附件一:岗位人员调整记录XX 岗位的 XX 同志自年月日起,调整为 XX 同志,自年月日起,该岗位的工作由 XX 同志负责。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第三条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含境外国际工程)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第四条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代店等。

第五条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

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第八条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工地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地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地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创优领导责任制
明确各级领导创优责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创优规划负责,督促、检查、领导本工程创优工作;领导分级负责,逐层保证,把创优成效列入领导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若本工程达不到创优目标,影响创优达标的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两年内取消其晋升资格。

(2)强化创优意识教育
对质量认识要高起点、严要求,全体职工树立起“创优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的观念,从每一道工序起步,从每项工程做起,确保开工必优,一次成优,总体创优。

(3)质量创优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制度,把工程创优与经济效益密切结合起来。

从合同总价中扣2%作为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

其中1%作为奖励基金由项目经理部集中掌握,用于奖励在创省部优工程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1%作为各项目队创优保证金,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创优规划目标时,由项目经理部予以返还,达不到扣减。

(4)创优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

创优检查由主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外业量测、内业检查分别进行。

外业量测对照有关验标对工程结构外廓尺寸及中线、水平进行实地量测,作出记录,作为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之一;
内业分管理部门对口检查各项资料、记录、台帐、报表、签证、质量证书、设备状况等,是否清楚、齐全、完整、符合要求标准,经讨论评议后作出创优检查评定结果。

凡一次检查合格率不足100%,且现场管理混乱,提出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连续二次检查合格率达100%,且现场管理有序,给予奖励,通报表扬。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创优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三、创优目标1.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优良等级;2. 工程安全无事故;3. 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4. 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5. 工程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四、创优组织1. 成立工程项目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创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设立创优办公室,负责创优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3. 各参建单位应设立创优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创优工作。

五、创优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4. 严格控制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确保工程实物质量;5.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6.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7. 加强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8.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9. 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10.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11. 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各参建单位协同作战。

六、创优考核1. 对创优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创优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方面;3. 对创优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创优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创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相关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旨在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二、质量管理体系1. 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明确质量目标和方针,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

(2)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要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各部门合理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资质要求(1)公司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工程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施工工艺和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 质量计划(1)在项目启动阶段,工程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检查方法等。

(2)质量计划要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和批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4. 质量控制(1)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影响工程质量。

(2)质量控制要包括材料检验、施工过程监控、工程验收等多个方面,确保工程的全面质量控制。

5. 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质量检查要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6. 质量评估(1)工程项目完成后,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质量评估结果要纳入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中,对质量管理责任人进行绩效评价,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

7. 信息化建设(1)要加强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质量管理系统,实现质量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2)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要与公司其他管理系统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一、定义
创优管理制度,是指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新思想、新技术、新工作方
式等,使项目管理更贴近实际需求,达到高效、先进的效果,以提高企业
竞争力,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管理制度。

二、目的
1、推动企业开展综合,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效率和经济效益。

2、推进企业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层的效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3、完善和创新企业管理制度,形成先进的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整体
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客户满意度。

2、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加强质量管理。

3、以工作标准为基础,提高绩效和能力。

4、以信息化为基础,推动精益求精。

5、以创新为核心,实现优质效率。

四、流程
1、制定工程项目技术规范和标准。

企业要完善和制定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保证项目质量。

2、完善管理政策和制度框架。

企业要完善管理政策和制度框架,以确保项目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

3、实施技术创新,提高项目安全性。

企业要实施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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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18.1工程施工合同有约定、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有创优目标要求时,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在进场后组织工程管理部门编制项目创优计划。

18.2项目创优计划指:项目现场湖南省标准化示范工程、全国AAA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创市级优良工程、湖南省优质工程、芙蓉奖、鲁班奖等工程奖项的计划,市政工程的金杯奖、水利水电和路桥工程的相关奖项计划。

18.3项目创优计划应根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和公司管理文件编制。

18.4项目创优计划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精心编制。

计划内容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部门及管理岗位职责、施工管理依据、创优工作思路、质量管理与控制、保证质量技术措施、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创优措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计划、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18.5项目创优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18.6项目创优计划实施前和实施中应组织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18.7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应依据现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认真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工程项目必须创湖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后,方可申报湖南省优质工程。

18.8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精心组织施工。

现场应认真贯彻项目创优计划,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通过质量的事前预控,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确保达到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18.9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认真进行质量管理。

现场每月应定期召开质量创优工作会议,分析现场质量趋势,找出质量问题或隐患,提出质量改进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创优目标实现。

18.10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创优申报工作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并做好工程创优申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18.11工程创优申报资料报出前应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加盖公司公章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出。

省优、芙蓉奖工程工作流程图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创优目标对公司进行创优指标分解项目部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向所属分公司申请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创鲁班奖工程工作流程图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

工程项目部已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工程量,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

工程管理部组织专家对比各创优目标工程项目现场质量和资料情
况,确定创优申报项目,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同意。

项目部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的通知,按照省建协的要求填写省优(芙蓉奖)相关表格及准备相应资料,配合工程管理部及时申报。

省建协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省建协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现场质量情况进行复查
省建筑业协会公布省优(芙蓉奖)评选结果 项目部提出创鲁班奖申请 公司根据合同和自身的需要,制定创鲁班奖计划和确立目标工程。

按照工程所在地的要求,申报当地省级质量最高奖项。

(工程规模必须达到要求以及工程获得过当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等。

) 按评选要求,综合备选工程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的意见,确定申报备
选工程(将创奖计划向工程所在地省建筑业协会报备,做好沟通工作。

) 公司向所在地省建筑业协会提交鲁班奖申请报告 (落实省内其他申报单位名单)
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各施工单位提交的的鲁班奖申报备选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评选(了解省内其他申报单位工程情况)
省建筑业协会确定鲁班奖申报推荐工程,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保持与协会良好沟通) 施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和做好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技术资料准备工作。

(获取工程分组、复查时间和专家情况) 认真、细致做好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资料复查的迎检工作。

(保持与协会良好沟通)
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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