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质量管理制度
学校争先创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旨在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第三条争先创优活动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主、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争先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争先创优工作。
第五条级部成立争先创优工作小组,负责本级的争先创优活动。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设立争先创优联络员,负责具体实施争先创优工作。
第三章争先创优活动内容第七条争先创优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教学质量争先创优: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德育工作争先创优: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学生。
(三)科研创新争先创优: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升科研水平。
(四)校园文化建设争先创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五)学校管理争先创优: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学校各项工作。
第四章争先创优活动要求第八条参加争先创优活动的师生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参加争先创优活动的师生员工要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十条参加争先创优活动的师生员工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关心集体。
第十一条参加争先创优活动的师生员工要注重团队合作,共同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章争先创优活动评选与奖励第十二条争先创优活动评选采取民主评议、专家评审、量化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评选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四条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给予物质奖励。
(三)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四)优先安排外出培训、考察。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争先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

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1.明确企业质量管理的方向和目标。
2.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程序和标准化流程,确保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3.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监测和控制企业质量管理程序和标准化流程的实施效果,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在质量、成本和效益之间达到最优平衡。
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所有可能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流程和环节。
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制定程序:1.确定编写的主题,明确制度的必要性和编写目的。
2.确定参与制度编写的人员,包括制度编写人员、审批人员和签订人员。
3.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定制度的规范性依据和参考。
4.制定制度草案,设定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条款等方面的要求,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主体。
5.组织内部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6.修订完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公示并征求意见,最后颁布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具体制度内容:1.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2.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组成部分。
3.质量管理的核心要素,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监测。
4.过程控制和异常处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
5.各部门的职责和职责范围以及执行程序。
6.企业作为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的约束和惩罚方式。
7.质量管理制度的可持续性和不断完善的要求。
上述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要求,其中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任何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内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法律权益,保障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得到积极反馈和处理。
同时在企业制定这样一些制度和规章的过程中也应该尊重员工,充分听取员工的声音和意见,关注员工的反馈,建立积极、健康、可持续的企业文化。
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

质量管理制度及创优计划一、质量管理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问责制)1、凡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对其职责范围的工程质量负责。
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问责制、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项目总工主抓工程技术质量,从工程技术质量方面向项目经理负责;生产副经理从施工质量方面向项目经理负责;质量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从各自的业务范围对工程质量负责。
2、项目部个管理人员的质量分解目标及责任必须明确。
3、项目部所有成员必须对其职责范围质量工作尽职尽责,项目部对玩忽职守者按《质量管理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4、因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事故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二)质量控制工程的“三检”制度1、所有工序间交接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2、每道工序完工,上道工序作业班组每个作业者必须自检合格,经过班组间互检,由班组质量监督员向项目部质量专检员报验。
项目部质量专检员同意向下交接方可与接受班组办理交接手续。
3、“交接检”必须有移交班组和接受班组质量责任人及项目部质量专检员共同参加,各参与方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4、对“交接检”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移交班组必须立即整改。
无问题则接受班组必须接受,移交后产品质量责任随之转移至接受班组。
对于无故拒不接受者,项目部质量专检员有权代表项目部对之进行处罚。
(三)质量检查制度1、项目部设质量专检员一名,具体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专检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责令整改权,对实际质量方面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有合理建议权,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方案、措施、操作程序等有否决权。
2、质量专检员对各工序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当即指出,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结果重新检查,对于跟踪检查结果及整改结果完整记录。
3、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过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检查验收,形成完整的验收记录,以便报验和资料整编。
4、分部分项工程完工,由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质量评优的依据。
5、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周四及每月28日为项目部定期检查时间,不定期检查时间由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确定,检查结果必须有完整记录。
公司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质量管理办法》、《XX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系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特编制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创奖管理:工程质量创奖是指获得下列奖项所采取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创奖策划、项目合规性文件管理、项目必备条件管理(所创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前置条件,如专业质量奖、安全标化奖、技术奖等的获得)、其他需要的条件管理(如技术成果、概念性包装等)、必须的工序创优管理(观感质量等)、各种质量保证和管理资料、申报奖管理等。
工程质量创奖主要包括以下奖项:国家级综合奖:鲁班奖、国优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专项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市政金奖、中国装饰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等省部级综合奖:各省综合优质工程奖,如白玉兰、黄山杯、黄果树杯、扬子江杯、闽江杯、海河杯等等;冶金优质工程奖、冶金优秀设计奖等;省部级专项奖:如上海安装之星、上海金钢奖、上海优质结构、上海设计优秀奖、海河杯优质结构等;省部级以下地方奖:各市级综合奖、市级专项奖等。
第三条工序质量创优管理:是指按照下列原则,需要将某工序达到质量优质水平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优质标准以公司颁布的工序创优标准为主,若开展工序质量创优活动的项目,其当地有明确的质量创优评审标准的,可按相应标准执行。
工序质量创优管理原则:1、需要进行现场实体复查的创奖工程,应对被复查的工序开展创优活动;2、需要在当地开展观摩活动的工程,应开展相对应的工序创优活动;3、工序质量创优以观感质量优质为主,一般将项目所涉及的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屋面工程、节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作为工序创优的主要分部分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结构工序也应开展工序创优;4、体量较大的项目,一般将其中的某栋单体作为创优部位、或将主要出入楼层作为创优部位等进行策划。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工作由两级公司总经理领导、两级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质量系统负责质量创奖创优的过程管理以及申报奖工作,相关系统(如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经采等等)作为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的协同管理系统、负责和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内容有关的过程管理;项目部是质量创奖创优的执行单位,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直接责任人。
1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为强化公司全员质量管理意识,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企业创品牌工程战略目标的实施,对创优工程建立一套激励机制,鼓励和调动员工创优、创品牌工程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有施工产值指标的单位。
第一条公司范围内所有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工程质量创优策划》,《工程质量创优策划》是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创优预控的依据和针对性文件。
第二条《工程质量创优策划》的内容:1、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2、质量目标及分解;3、创优组织体系与管理措施;4、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及实现的措施;5、质量特色、重点策划内容和亮点;6、施工工艺与方法;7、创优质量验收标准;8、大面积推广措施;9、成品保护措施;10、创优资料管理。
质量创优策划重在对工程的各个细部体现策划到位、做工精细。
通过统一的创优策划,保证各个分项工程内在质量和观感质量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结合工程特点,重点在于明确细部做法,宜采用图片或图表来直观表述,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工程质量创优策划》编写的版面、格式要求应符合公司程序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管理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创地市级、省部级质量奖工程的《工程质量创优策划》由项目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编制,分(部)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审核,分(部)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
省部级《工程质量创优策划》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
《工程质量创优(创地市级、省部级质量奖)策划审批表》(见附表1)。
第五条创省级优质工程最高奖的《工程质量创优策划》具体由分(部)公司主任工程师和质量科长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编制,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创国家级奖项工程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编制、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工程质量创优(创省级优质工程最高奖、创国家级奖项)策划审批表》(见附表2)。
第六条工程质量创优策划审批完成后,由项目工程师在施工前采用会议形式向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质量创优管理制度一、目标责任制度由项目质量总监根据项目的施工方案和质量目标对本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报项目经理处,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针对分解后的目标,将质量责任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步步为营,各个击破,保证本工程质量创优目标能够卓有成效地实现。
二、质量否决制度本工程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对于不合格的工序和产品必须进行返工,其负责人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直到达到合格为止,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质量技术交底制度1、交底形式严格按照三级交底制度,项目总工向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项目总工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工长和质量管理人员等进行施工方案交底,专业工长向施工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质量技术交底,确保质量技术交底人数到达100%。
2、交底内容设计意图、施工图要求、构造特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安全措施、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质量标准和材料要求等。
对工程某些特殊部位、新结构、施工难度大的分项工程等以及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交底时更应全面、明确、具体详细。
3、交底要求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将记录移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四、质量创优培训制度项目质量总监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规范、图集,熟悉施工图纸,加强各技术人员的交流和探讨,项目总工组织对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质量难题进行研讨攻关,开展QC 小组活动。
工长每月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学习讨论,以提高班组的操作技能。
电工、电焊工等特殊专业的操作工人,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电焊工必须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后,方能进行不同级别焊缝的焊接施工。
五、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质量检查分为:质量日常巡查、每周质量检查和每月质量大检查。
质量检查主要是依据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范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等。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满足客户需求,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项目的完工率和绩效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等。
三、工程质量责任1. 工程质量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全过程。
2.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3. 工程项目当中,工程监理机构也应当负有责任,全程参与工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四、工程质量管理措施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2.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工程要求和标准。
3.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工人质量意识,提升施工质量。
4.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对工程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验收和后期检查。
五、工程质量管理流程1. 工程立项阶段,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责任。
2. 设计阶段,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施工阶段,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竣工阶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1. 建立定期评价机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在评价中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绩效水平。
2.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工程质量提供持续改进的动力。
3. 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不达标的项目,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工程质量的提升。
七、工程质量管理文件1. 工程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
工地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地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创优领导责任制
明确各级领导创优责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创优规划负责,督促、检查、领导本工程创优工作;领导分级负责,逐层保证,把创优成效列入领导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若本工程达不到创优目标,影响创优达标的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两年内取消其晋升资格。
(2)强化创优意识教育
对质量认识要高起点、严要求,全体职工树立起“创优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的观念,从每一道工序起步,从每项工程做起,确保开工必优,一次成优,总体创优。
(3)质量创优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制度,把工程创优与经济效益密切结合起来。
从合同总价中扣2%作为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
其中1%作为奖励基金由项目经理部集中掌握,用于奖励在创省部优工程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1%作为各项目队创优保证金,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创优规划目标时,由项目经理部予以返还,达不到扣减。
(4)创优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
创优检查由主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外业量测、内业检查分别进行。
外业量测对照有关验标对工程结构外廓尺寸及中线、水平进行实地量测,作出记录,作为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之一;
内业分管理部门对口检查各项资料、记录、台帐、报表、签证、质量证书、设备状况等,是否清楚、齐全、完整、符合要求标准,经讨论评议后作出创优检查评定结果。
凡一次检查合格率不足100%,且现场管理混乱,提出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连续二次检查合格率达100%,且现场管理有序,给予奖励,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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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质量管理制度
一、组织制度
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专职工程师组成质量监察部负责本标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现场经理部设质量科,各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施工班组设兼职质检员。
1、各现场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质量监察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季度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
2、施工队由专职质检员负责每天进行施工中间质量检查及竣工质量检查并评出质量等级。
3、班组坚持“三检制”,自检合格后,专职质检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然后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
二、自检制度
1、开工前检查
在本标段工程开工前,组织进行工前检查。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满足开工需要。
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工作已经进行,并符合要求。
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已经掌握运用,特殊作业、关键工序有作业指导书。
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保证工程质量需要。
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2、施工过程中检查
在本标段的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质量,建立严密的质量检查制度。
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要达到要求。
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要完善,记载要真实。
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按规定提交试验报告,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
工班自检、互检、交接检要严格执行,并有交接详细的记录。
工程日志簿填写要符合实际,真实记录施工。
三、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
2、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3、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具体的施工队负责。
4、隐蔽工程先由项目部组织自检合格后,约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签认,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签证后应尽快封闭,以免破坏。
5、发现与设计不符,及时呈报上级解决,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6、质量检查人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
必要时,事后应请质量检查人员补签认可。
7、隐蔽工程检查证,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四、质量评定制度
1、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填写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进行评定,作为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未完工程处理。
2、项目经理部不定期组织抽查,对不符合《验标》的,予以纠正,并追查责任。
五、验工签证制度
验工计价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未经质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价、拨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质量奖罚制度
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和设备时,各级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制定严格、细致的质量奖罚制度,完善工程质量的激励约束机制。
1、贯彻“精神奖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贡献大小实施奖励,杜绝平均分配,严禁质量奖金挪作它用。
根据现场施工质量情况,奖励分优质工程奖、优秀QC小组奖、一次性质量奖。
2、质量处罚以教育为主和预防为主。
根据质量事故的等级,对不同质量责任人进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党政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质量事故申报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按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1、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
2、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施工现场。
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用电话、传真或电报等方式报告质量监察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
两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事故报告单位。
4、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并报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