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营销考核管理制度
电话销售办公室规章制度

电话销售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话销售办公室工作秩序,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客户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话销售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规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电话销售办公室主管负责监督执行,定期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电话销售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通过电话向客户推销公司产品或服务,必须做到礼貌、耐心并准确,提高销售额。
第五条电话销售员必须认真学习公司产品知识,了解产品特点及优势,以便及时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电话销售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和任务完成工作,不能擅自调整销售策略或目标。
第七条电话销售员接听电话时必须主动询问客户需求,耐心倾听客户意见,并及时记录信息,做好客户跟踪。
第八条电话销售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诋毁竞争对手产品,不得随意承诺不能实现的承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电话销售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被扣除相应的奖金。
第十条电话销售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的话术进行电话销售,不得擅自修改或篡改。
第十一条电话销售员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构销售数据或销售额。
第十二条电话销售员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四章绩效考评第十三条电话销售员的绩效考评将根据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定,绩效考评结果将影响奖金发放。
第十四条电话销售员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报告主管,寻求帮助解决。
第十五条电话销售员在工作中出现较长时间的无业绩表现,将被责令进行培训提高能力。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的电话销售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工资扣除等。
第十七条对于恶意虚假销售、泄露客户信息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电话销售员,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多次违规或累积多次失职未改进的电话销售员,将被辞退,并列入公司黑名单,终身禁止再次入职。
电话销售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电话销售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话销售部门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销售业绩的稳步增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话销售部门全体员工,包括销售经理、销售代表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以销售业绩为导向,注重团队协作,倡导诚实守信,确保销售工作的稳步开展。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电话销售部门设置销售经理、销售代表等职务。
第五条销售经理负责制定销售计划、指导销售代表的工作,协调部门内外事务,提高销售业绩。
第六条销售代表负责电话销售工作,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销售经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制定销售计划,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二)指导销售代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协调内外事务,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总结销售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第八条销售代表的工作内容包括:(一)根据公司规定的目标制定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二)通过电话销售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三)积极开发新客户,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四)遵守公司规定,提高销售业绩。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九条电话销售部门全体员工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一)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二)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压能力;(三)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执行能力;(四)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电话销售部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销售计划,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设立奖励机制,对完成销售目标的员工给予奖励,鼓励员工提高销售业绩。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记过、辞退等处理,严格约束员工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异议,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公司销售部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销售部门补充规定。
电话销售工作制度范文

电话销售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话销售工作,提高销售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话销售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注重客户体验,提升企业形象。
第三条电话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沟通技巧,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管理制度,对电话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监督,确保电话销售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电话销售行为规范第五条电话销售人员在进行销售前,应充分了解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电话销售人员应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得强迫、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
第七条电话销售人员应遵守时间规律,避免在消费者休息时间进行销售电话。
第八条电话销售人员应礼貌用语,自报家门,明确告知消费者来电目的,避免使用虚假、夸大的宣传手段。
第九条电话销售人员应认真倾听消费者需求,针对消费者的问题提供详细、专业的解答。
第十条电话销售人员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确保消费者隐私安全。
第十一条电话销售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使用统一的销售话术和销售工具,提高销售效果。
三、销售过程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记录消费者基本信息、销售内容、销售时间等相关信息,便于跟踪服务和消费者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电话销售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销售行为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电话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销售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回应,认真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四、销售结束后的工作第十六条电话销售人员应在销售结束后,对消费者进行回访,了解产品或服务使用情况,解答消费者疑问。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分析,为优化产品或服务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电话销售团队管理制度(共3篇)

电话销售团队管理制度(共3篇)电话销售团队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方面1、人员管理一,本着无情的制度:在制度和规定确定之前可以商量,制度定下来后就要严格执行,在制度和规定范围内充分发挥大家的想象力和积极性。
2、对人的管理,尤其在办公环境中,管理一定要严格,甚至可以说是绝情的管理,并且常抓不可放松,从坐席到主管各层级销售团队人员言语律己,大家要以达成工作结果为共同目标。
3、领导要以情动人,友情的领导。
管理人员应该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关注员工的情况和下属心态的变化,要多深入了解员工的生活,从而发自内心的去帮助员工。
员工能得到领导真心真意的帮助,这是他们能好好工作的原动力。
二、目标管理方面1、个人、小组、区域按销售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目标,销售团队要以达成业绩目标为天职。
人人要忠诚于自己的目标,团队要忠诚于整体目标。
2、优秀团队除完成自己预定业绩目标,需要追求卓越,即超越目标,以达到更高的完成量。
3、按照预算,结合合理的承保率,制定出月平台,分解到每周、每日。
小组每日以达成当日受理平台为第一目标,死踩每日平台,可以使整月目标都在计划中完成,确保月承保目标的完成。
4、组内在月初,TL带TSR做全月目标规划。
建议从收入目标入手来倒推业绩目标,从而分解到每天要完成的业绩,时刻追踪。
三、职场管理方面1、严格职场纪律,对于员工无端请假,要严格把控,请假人员多、频繁会使职场氛围松散,一大害事。
对此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并且把思想传递到每个员工心中。
二是对迟到更看重,坚决不允许,不能因这样小事扰乱职场管理(建议小组要有惩罚措施)2、职场氛围大家营造,但一定要积极正面、快乐融洽。
这样可以使员工拥有归属感,增加团队凝聚力。
3、上线时间,TL为营造氛围的主力军,要时刻督促员工,对于出单人员要大肆鼓励,对于线上怠工的人员要及时指出。
4、办公电脑设备,只能用于办公,严禁使用办公设备干私活,杜绝玩游戏等。
四、销售管理方面1、小组每日要按时开晨会,每日8:45小组召开晨会。
电销规章制度明细怎么写

电销规章制度明细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销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电销部门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电销业务的基本要求、员工的行为规范、工作流程、奖惩机制等。
第四条电销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电销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保证业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六条电销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七条电销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司电销部门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电销业务流程第一条电销员工在接听电话时应当主动介绍公司产品、服务,并了解客户需求。
第二条电销员工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合适的产品或服务方案,并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条电销员工应当及时跟进客户需求,确保订单成交。
第四条电销员工应当及时记录客户信息,建立健全的客户档案。
第五条电销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条电销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完成销售目标。
第三章电销员工行为规范第一条电销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条电销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注意言行举止。
第三条电销员工应当尊重客户,礼貌接待客户电话。
第四条电销员工应当遵守销售规范,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
第五条电销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漏客户信息。
第四章电销员工奖惩机制第一条公司将根据电销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优秀员工将获得相应奖励。
第二条公司将根据电销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表现不佳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条公司将对电销员工进行定期考核,不合格员工将进行相应培训。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由电销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如有变动,将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员工。
第四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销售电话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电话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销售团队的电话使用行为,确保每一次电话沟通都能达到最佳效果。
我们坚持以下原则:尊重客户、专业高效、积极倾听、及时反馈。
通过标准化的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
二、电话准备销售人员在进行电话沟通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客户背景信息、准备通话脚本、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等。
准备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电话沟通的效果。
三、接听电话接听电话时,销售人员应保持专业态度,迅速响应,最迟不应超过三声铃响。
接听后,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并确认对方身份。
在通话过程中,要保持语速适中、语音清晰、语气友好,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四、主动拨打电话在主动拨打电话时,销售人员应选择合适的时间,避免客户的非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
拨打电话前,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和笔记工具,以便记录重要信息。
通话中,要直接进入主题,减少不必要的寒暄,以提高效率。
五、沟通内容销售人员在电话沟通中应聚焦于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的产品或服务信息。
同时,要注意倾听客户的意见和反馈,适时提问,引导对话深入。
确保沟通内容具有建设性,避免无效或负面的交流。
六、结束通话在通话即将结束时,销售人员应总结沟通要点,确认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如果有必要,应约定下一次的沟通时间。
礼貌地道别,感谢对方的时间和配合。
七、后续跟进电话沟通结束后,销售人员应及时整理通话记录,包括客户的需求、疑问、反馈以及约定的行动计划等。
根据这些信息,制定后续的工作计划,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跟进。
八、培训与评估公司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电话沟通技巧的培训,包括语言表达、情绪控制、问题处理等方面。
同时,通过录音回放等方式,对销售人员的电话沟通进行评估和指导,不断提升团队的整体水平。
九、制度的更新与完善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公司应不断更新和完善电话使用管理制度,适应新的沟通需求和挑战。
鼓励销售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促进制度的持续优化。
电话营销上班规章制度

电话营销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话营销工作,提高电话销售效率,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电话销售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电话销售工作是本公司的重要销售方式,员工需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四条电话销售工作的核心是提高销售效率,员工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销售技巧,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五条员工在电话销售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骚扰客户,确保合法合规。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8:00,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提前离开或延迟上班需提前报备。
第七条员工需按照工作安排准时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训练,不能迟到早退,否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八条加班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能随意加班。
第九条员工在非工作时间禁止使用公司电话进行私人通话,严禁私自接私人电话。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员工需保持工作状态,全力以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擅自调休。
第十一条员工在电话销售过程中,需注意礼貌用语,不得使用粗鄙语言,不得对客户咄咄逼人,要尊重客户。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做到言行一致,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与客户私下联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四条公司将按规定发放工资,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员工需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和水平,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员工活动室,定期组织员工活动,提高员工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赔偿责任,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电话营销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电话营销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电话营销活动,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电话营销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保密1.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护用户信息的相关法规,确保用户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2.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用户信息被妥善保存。
第四条诚信经营1.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提供的产品信息真实可信。
2.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不得采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客户保护1.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意愿,不得骚扰客户。
2. 客户有权拒绝接听电话营销电话,从事电话营销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的选择。
第六条合法合规1.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相关法规法律,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申请相关许可证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知识培训1.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培训,及时更新从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投诉处理1.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并进行处理。
2. 客户有权对电话营销活动提出合理的投诉,从事电话营销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对待。
第九条管理监督1. 从事电话营销活动的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话营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第十条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可能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权利保障1. 客户有权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不受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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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销组考核管理制度
1.电销组职责
负责日常通过集中式电话拜访新客户,完成新客户信息收集、商机捕捉、活动邀约等营销任务。
定期完成交派的老客户电话回访任务,进行老客户满意度调查、老客户营销活动等内容的电话拜访。
2.电销组人员组成
初级电销
高级电销
3.电销绩效考核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应出勤工作日)
基础工作量考核与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绩效考核工资比例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
例如初级电销基本工资基数1400,绩效工资基数700。
呼出有效电话,是衡量电销人员工作成绩的唯一标准。
电销组主管OR主管助理负责定期下发呼叫客户名单,以及需要达成的目标。
1)要求完成基础信息采集的名单,考核标准为
初级:完成40家/日的客户联系人新增记录
中级:完成60家/日的客户联系人新增记录
高级:完成80家/日的客户联系人新增记录
标准:联系人的姓名(最低要求姓氏)、部门、职务、性别、联系方式(座机、手机、电邮、qq号码,取得两项级以上视为达标)。
每天在工作表格中填写联系记录,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必须完成OA系统的维护,绩效工资考核依据来源于OA系统统计数据。
2)要求完成活动邀约的名单,考核标准为
初级:完成30人/日的意向参会客户
中级:完成40人/日的意向参会客户
高级:完成50人/日的意向参会客户
标准:联系人姓名、部门、职务、性别、手机号
3)老客户回访
老客户回访工作量由名单提供人衡量,在核定周期内完成视为达标。
以上工作量考核最低达成率为90%,考核周期以每周累计完成数量为准。
未达标当月扣除绩效工资100元。
月累计完成当月总量,扣除部分返还80%。
连续两月未完成月考核总量,则进行降级或辞退处理。
当天工作量提前完成,允许下午提前30分钟下班。
本周工作量提前完成,允许最多半天的
自由活动时间。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每周扣款量+每月返还款
业绩提成
商机推进组的工作来源主要依靠电销人员的信息搜集,所以客户拜访邀约是促成最终成单的最大信息来源。
要求电销人员在完成获取客户信息的基础工作之余,最大能力的挖掘客户的信息化现状、信息化需求以及拜访邀约。
成功达成客户邀约拜访,每次奖励10元。
(初级邀约拜访目标:部门主管;中高级邀约拜访目标主管:主管副总或以上)
成功获取客户商机,每次奖励100元。
(商机评定标准需符合商机要素,即项目需求、立项周期、负责人、预算)
成功签约,按项目回款1%计提签约奖金。
最高累计不超过1000元。
4.晋升
新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若每个月均100%完成相应职级的及格业绩要求,则可在第三个月转为正式员工,否则将不予转正,视为该员工放弃该工作、自动离职;如果初级员工连续3个月均可120%完成相应职级的及格业绩要求且表现突出,则可以在第四个月升职为高级员工,享受高级员工的工资标准。
5.降级
员工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公司有权降低其职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在任意连续两个月未达到两个月累积及格业绩要求的80%,且第三个月在经过培训后仍无法达到这三个月累计及格业绩要求的80%;
2)在某个月未达到当月及格业绩要求的60%,且次月在经过培训后仍无法达到当月及
格业绩要求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