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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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安全环保需要,建立工作认真的兼职安全员队伍,促进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规范化,提高兼职安全员管理能力,提升各部门/车间员工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兼职安全员职责1.兼职安全员由所在部门、车间领导,安环部指导下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本部门或所在车间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政府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环保制度以及本部门、车间的操作规程等规定;坚持“四不伤害”,杜绝“三违”,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负责本单位或所在车间新员工以及调岗、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按要求规范记录安全台帐。

4.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或班组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当班员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宣传教育职工增强职业病预防意识。

5.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消防工作,加强对所属人员的防火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临灾时抢险避险能力;维护好所在部门/车间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每月对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记录,及时更换不合格消防器材。

6.对发现的各种安全环保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本单位或所在岗位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对所在单位或岗位设置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警示牌的完好、整洁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在班组成员的违纪行为负责。

7.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本单位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填报事故报告单,提出自己对事故预防的措施和对相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8.按时参加安环部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9.及时向本部门/车间人员传达安环部发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二、考核办法1.对兼职安全员按月考核。

2.对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成绩明显的兼职安全员,公司每月核发安全员津贴200元。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专兼职安全员。

三、职责与任职条件(一)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检查公司各区域、各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3. 组织或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5. 负责公司安全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专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1. 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 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处理突发事件。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1. 专兼职安全员应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专兼职安全员应定期对公司各区域、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3. 专兼职安全员应组织或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事故处理1. 专兼职安全员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2. 专兼职安全员应协助事故处理小组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安全活动1. 专兼职安全员应负责公司安全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专兼职安全员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演练等活动,确保公司安全稳定。

五、考核与奖惩(一)考核1. 公司对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安全活动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专兼职安全员绩效评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兼职安全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违规行为的专兼职安全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公司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公司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力量,负责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2.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纠正违章行为,有较强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4. 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职责第五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2.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3. 监督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4.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5. 参与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6. 参与公司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7. 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兼职安全员管理小组,负责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责任心;2. 安全知识掌握程度;3. 工作业绩;4. 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贡献。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拖延或擅自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兼职安全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履行职责或工作失职的兼职安全员,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劳务队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劳务队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队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劳务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队所有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三)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二)负责对劳务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四)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六)参与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五条兼职安全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三)保持与劳务队各施工班组的良好沟通,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技能;(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对兼职安全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三)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四)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兼职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予以警告、降职或解聘。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劳务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部门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部门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部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部门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部门所有兼职安全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职责第三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安全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

第四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落实事故整改措施;5. 协助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五条兼职安全员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3. 用电、用火、用气等危险作业管理;4. 办公室、实验室、生产车间等场所的安全隐患;5.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六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兼职安全员应立即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兼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 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兼职安全员应立即上报,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事故有关证据;2. 依法依规处理事故责任人;3.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2.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3. 事故报告与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兼职安全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三篇)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三篇)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兼职安全员的管理,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兼职安全员的选拔、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担任的特指的具备一定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公司应当明确兼职安全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兼职安全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选拔与任命第六条兼职安全员的选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七条兼职安全员的任命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二)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三)细心、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的工作任务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兼职安全员明确说明。

第九条兼职安全员的任命应当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的需要,任命合适的人员。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兼职安全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兼职安全员的考核制度,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兼职安全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熟练程度;(二)在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贡献;(三)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兼职安全员如果在考核中不达标,应当接受再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将取消兼职安全员的资格。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权益与义务第十四条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二)有权拒绝危险和不安全的工作任务;(三)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相关福利;(四)在工作过程中,拥有行使安全管理职责的权力。

第十五条兼职安全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二)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三)不得从事与兼职安全员工作无关的其他兼职工作。

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兼职安全员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安全员的管理。

三、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

2. 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兼职安全员工作。

4.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四、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参与编制、修订和实施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4. 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 参与班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6.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兼职安全员管理1. 公司对兼职安全员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兼职安全员考核机制。

2. 兼职安全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履职情况、安全检查情况等。

3. 兼职安全员考核不合格的,由公司进行培训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担任兼职安全员。

4. 兼职安全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2)不履行职责,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3)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兼职安全员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兼职安全员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保障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二、兼职安全员的职责1.兼职安全员是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兼职安全员应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兼职安全员应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遇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兼职安全员应督促和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任务。

5.兼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单位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6.兼职安全员还应定期向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三、兼职安全员的管理1.选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性质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并签订安全员聘任合同,明确安全员的权责。

2.岗位培训:单位应安排专业人员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岗位交接:单位负责人应在兼职安全员离岗前与新上岗的安全员进行岗位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等。

4.监督检查: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

四、兼职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1.兼职安全员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2.兼职安全员有权向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

4.兼职安全员应按时完成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的安排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

五、兼职安全员的奖惩办法1.对于履职优秀的兼职安全员,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2.对于工作失职、不履责的兼职安全员,单位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措施。

3.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事故或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兼职安全员,单位可以解除其安全员聘任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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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兼职安全员管理,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用,调动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安全职责,提升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安全员,公司每个部室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兼职安全员的归口管理部室。

第二章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符合下列要求方具有任职资格。

(一)热爱安全管理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进工厂工作一年以上,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方面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大专以上学历。

(三)经过安全员培训合格,取得安全。

(四)熟悉本工序岗位特点,了解并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第五条兼职安全员聘任程序如下:
(一)兼职安全员的聘任由所在部室根据兼职安全员任职资格进行提名,由部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二)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对各部室申报的兼职安全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签字确认后将审查结果上报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核。

(三)公司总经理对兼职安全员的聘任进行最终审批。

第三章考核
第六条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所在单位和安环办分别负责,各占考评权限的30%和70%。

第七条考评工作依据专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

第八条考评结果只与兼职安全员的风险抵押金挂钩,不影响其月度绩效考核。

第九条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为优,95-80为良,80-65为合格,低于65分为不合格。

第十条月度考核为优的全额发放,月度考核为良的发放月度风险抵押金(年风险抵押金/12)的70%,月度考核考核为合格的发放月度风险抵押金(年风险抵押金/12)的50%,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风险抵押金。

(以上几种情况分列表格)第十一条各部室在每月25日将兼职安全员考核情况报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第十二条风险抵押金兑现按月度核定,每年发放一次。

第十三条不履行专兼职安全员职责,责任心不强,发现隐患和违章行为不能及时上报和制止者,当月考核不合格。

第十四条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者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再享受风险抵押金兑现,并取消专兼职安全员资格。

第十五条职责围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兼职安全员的风险
抵押金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安全和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附件2:兼职安全员考核细则
附件1: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部室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定期编写安全学习资料;
3、依据规定要求对新来员工进行部室级安全教育;
5、负责建立分管围的应急救援器材、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台帐并如实进行填写;
6、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安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安委会安全职责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安委会汇报;
7、监督检查本部门各类高危作业手续、票据、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参与对现场各类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认;
8、负责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实施,在遇到各类生产事故及人员伤亡时,要立即投入救护工作,并积极组织抢救和服从现场领导指挥,参与事故的汇总、统计、调查、处理、上报和工伤鉴定工作;
10、对部室各类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工作及对外年检工作;
11、组织本部署人员参加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2、负责对所属部室的危险源进行监控;
13、经常参与现场督促检查,并协调解决本部室安全问题,纠正“三违”现象。

附件2
兼职安全员考核细则(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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