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园头村村庄规划基础资料汇编
浅谈村庄规划——以莆田市黄石镇水南村规划为例

第12期(总第200期)规划设计_浅谈村庄规划以莆田市黄石镇水南村规划为例王小华(中航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厦门361000)摘要随着我国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村庄规划全覆盖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兴起,在村庄规划中,对村庄 规划内容、村庄发展模式的研究已成为村庄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保留村庄特色,避免过度城市化,又能促进经济 发展,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
通过分析村庄发展存在的问题,并以莆田市黄石镇水南村规划为 例,针对当前黄石镇水南村发展面临的问题、机遇及挑战,提出村庄发展策略,并由此总结进行村庄规划时需重视的因 素,希望在村庄规划、开发中引起人们的重视。
关键词村庄规划;规划内容;发展策略0引言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提 出,全国上下正掀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建设热潮,各地纷纷出 台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促进农村生 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 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拓 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来推进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在城乡统一规划中进行社会主义 新农村规划。
建设现代化新型农村、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与 生活环境成为当前规划与建设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
1当前乡村发展现状从我国经济发娜势来看,农村发展相对滞后。
由于城 镇化的快速发展,众多的村落村居空间环境受到来自多方面 的冲击与挑战,村庄环境问题严重,村庄人口减少呈现空心 村,因资金短缺造成农村建设停滞,同时乡村产业发展与生 态保护发展不协调,产业带动力薄弱,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 展也经受着严峻的考验。
2当前乡村存在的问题2.1规划缺失随着村民收入的提高,村民住宅更新加快。
由于缺乏明 晰的规划思路,村民建房随意性很大,村庄布局形态造成了 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新建与原始村落民居交错,“只见新 房,不见新村,只见新村,不见新貌”现象普遍存在。
附表莆田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请和审查表经营性房地产类

★
21.住宅阳台、入户花园水平投影面积占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
☆
22.住宅套内客厅上空楼板开洞面积占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
☆
(五)管线综合设计内容
审查要点
申报内容
审查结论
审查方式
备注
23.给水接入口位置
提供给水规划平面图。
☆
24.污水外排接口位置、标高设置
提供符合住建部门排水许可的排水规划平面图。
☆:表示建筑设计方案阶段仅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核算,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进行技术审查;
2.填表说明
表中除项目编号、审查结论、备注栏由规划审批部门填写外,其余栏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填写,其中项目性质、项目类别、办理事项栏内应勾选,并在“□”内打“√”;审查结论栏内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退让用地红线距(m)
★
顶板标高(m)
★
出入口设置情况
★
14。小区内部道路宽度
列出各种规格
☆
15。室内地坪、室外场地设计标高(分不同台地、不同标高设置)
☆
16。工程措施(挡土墙、护坡)
提供含挡土墙、护坡内容的规划总平图、竖向设计图。
☆
17.日照影响分析
提供符合要求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
其它
(四)建筑设计规划内容
附表莆田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请和审查表(经营性房地产类)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个人)
本单位(人)承诺:
对本表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人):(公章、名章)法人代表:(名章)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莆田市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公告(莆市公[2014]第11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公告(莆市公[2014]第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d610a8f0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23.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公告(莆市公[2014]第11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9•【字号】莆市公[2014]第11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公告(莆市公[2014]第11号)2014年1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14]31号文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1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0842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6.1842公顷。
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使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1#、2#泊位工程。
二、征收(使用)土地位置:该项目位于东庄镇。
三、被征收(使用)土地村(组)及面积:秀屿区东庄镇大象村旱地0.00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6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262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258公顷、未利用地0.7267公顷,莆头村旱地0.35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632、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806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4865公顷、未利用土地3.2811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1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0842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6.184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二)地上物补偿标准:参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执行。
五、被征收(使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六、被征收(使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莆田市城镇基准地价的批复(2008)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莆田市城镇基准地价的
批复(2008)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23
•【字号】莆政综[2008]113号
•【施行日期】2008.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莆田市城镇基准地价的批复
(莆政综〔2008〕113号)
市国土资源局、物价局:
你局《关于公布莆田市2007年城镇基准地价的请示》(莆国土资[2008]94号)悉。
为规范我市土地市场体系,加强地价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上报的基准地价成果,现予以公布实施(具体见附件)。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为熟地的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新公布莆田市城镇基准地价的批复》(莆政综[2005]32号)停止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表19 秀屿区东庄镇商业用地路线价表
表21 秀屿区忠门镇商业用地路线价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莆田市“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4]86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莆田市“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4]86号](https://img.taocdn.com/s3/m/a65a0195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c9.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莆田市“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莆田市“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4〕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创新城乡社会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撤乡并镇、撤镇设街和村改居,2015年之前,各中心镇所在地村庄及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心村,全面完成村改居目标,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战略部署,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决定》和《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遵循原则(一)因村制宜原则。
在实施“村改居”过程中,要结合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镇转化型村庄、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滞后、社会保障较弱,距离城镇较远、“空心村”问题严重和失地失海等整体搬迁型村庄以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为重点,一村一策,因村制宜,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切忌搞“一刀切”。
(二)村民自治原则。
“村改居”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改革中的情况错综复杂,涉及面广,改革中的每项决策都是重大的村务活动,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由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决定。
(三)依法办事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让利于民原则。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莆田市“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莆田市“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3•【字号】莆政办[2014]86号•【施行日期】2014.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莆田市“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4〕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创新城乡社会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撤乡并镇、撤镇设街和村改居,2015年之前,各中心镇所在地村庄及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心村,全面完成村改居目标,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战略部署,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决定》和《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任务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遵循原则(一)因村制宜原则。
在实施“村改居”过程中,要结合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镇转化型村庄、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滞后、社会保障较弱,距离城镇较远、“空心村”问题严重和失地失海等整体搬迁型村庄以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为重点,一村一策,因村制宜,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切忌搞“一刀切”。
(二)村民自治原则。
“村改居”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改革中的情况错综复杂,涉及面广,改革中的每项决策都是重大的村务活动,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由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决定。
(三)依法办事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让利于民原则。
“村改居”的关键是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其中农民的利益是重中之重。
在整个撤村建社区进程中,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村民的住房、就业、卫生、养老、社保等问题,最大程度地保证村民的个人利益。
莆田市规范整理重点

表(四)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注:S—地块面积 FAR—容积率 D%—建筑密度(%)表(五)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标准备注:1、表列配建指标为建设项目应配建的停车车位最低指标,弹性指标按相应的说明进行控制。
2、级别高的旅馆取上限配建指标,级别低的旅馆取下限配建指标。
3、包括工厂生产办公楼。
4、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交易市场。
5、级别高的医院采用上限配建指标,级别低的医院采用下限配建指标。
6、一类体育场馆是指大于或等于15000座的体育场或大于、等于4000座的体育馆,二类体育场馆是指小于15000座的体育场或小于4000座的体育馆。
7、集会功能为主的剧院取高值。
8、交通类建筑的配建指标为参考指标,具体指标根据停车需求分析结果确定。
9、技术密集型工业项目取下限,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取上限。
10、停车场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5㎡计算;停车库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计算。
11、表(六)中未列出的建筑类型,其配建停车指标参考表中相近建筑类型的配建停车指标执行。
车辆当量换算系数表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的医院、中小学和幼托等用地,临主出入口用地内应设置相应规模的人流集散广场和停车场(含出租车候客区)对公众开放使用。
医院的广场和停车场用地一般不少于5平方米/床;中小学、幼托的广场和停车场用地一般不少于1平方米/学生。
新建居住区用地,临其主要出入口大门外用地内宜配置不少于0.02辆/户的机动车停车位。
第四章建筑间距控制第二十五条建筑间距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图示见附录三图(一)],同时还应符合防灾、卫生、环保、管线埋设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等要求。
待条件成熟时过渡到同时采取日照分析加以控制。
第二十六条低层、多层及中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平行布置时的间距:1.主要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下同],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且其最小间距不小于13米。
2017年12月份城厢区住建局政务公开情况

2017年12月份城厢区住建局政务公开情况一、2017年城建工作计划(一)城建固投2017年拟完成城建固投196.5亿元,拟实施包括房地产、市政道路、公用事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保障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共191个。
(二)房地产开发2017年将继续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和城市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2017年计划完成商品房销售78万平方米,重点推进建设恒大御景半岛、御龙天峰、君领绶溪、正荣·御府等3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年计划完成投资61亿元。
(三)片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2017年全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共24个,建设规模269.91万平米,年度计划投资12.21亿元。
(四)建筑业产值2017年我区将全面落实《城厢区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区建筑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力争全年实现建筑业产值168亿元。
二、12月份城建指标完成及项目推进情况(一)城建项目推进情况据统计,1-12月份,我区城建固投项目完成投资约196.63亿元, 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其中: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67.11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7.42亿元;公用事业项目完成投资4.65亿元;园林绿化项目完成投资3.80亿元;社会事业项目计划投资5.90亿元;住房保障计划投资67.04亿元;小城镇项目计划投资10.30亿元;美丽乡村项目计划投资10.36亿元。
(二)建筑业产值据统计,今年1-12月份我区建筑业产值完成约17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46亿元的的119.45%。
(三)安置房项目推进情况1、配套建设项目6个。
(1)新梅小区安置房(非政府性项目):目前进度:正在讨论新方案。
(2)中央商务区肖厝7#-9#楼:目前进度:7#-9#楼主体、配套工程已完成验收。
专项待验收。
(3)泗华滨溪二期(B地块):目前进度:主体已验收,专项待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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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村庄基础资料汇编一、区位概况区位一:莆田市地理位置优越。
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台湾海峡西岸,北依省会福州市,南靠闽南“金三角”,是沿海经济开放区之一。
全市东起东经119°2’的莆田县南日群岛,西至东经118°27’的仙游县度尾镇境内,南自北纬25°2’的湄洲群岛,北到北纬25°46’的莆田县大洋乡境内。
东西长122.4公里,南北宽80.5公里,面积3800平方公里。
东北与福清市交界,西北与永泰县、德化县毗邻,西南与永春县、南安市、惠安县接壤,东南濒临台湾海峡。
从东至南有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三大海湾,湾内有南日岛、乌土丘岛、湄洲岛等诸多岛屿,与台湾省隔海相望,距台中港仅70多海里。
区位二:华亭镇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西南部,东邻新度镇,西毗仙游县,南接灵川镇,北靠常太镇。
总面积1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3万亩,山地面积11.5万亩,森林覆盖率71%。
辖1个社区、34个行政村。
324国道过境,横贯境内15.6公里,濑榜公路过境7.5公里,区位二:园头村位于华亭镇西部,莆田与仙游交界处,东临万坂村,西靠南湖村,南依仰天山,北伴木兰溪,距镇区仅4公里。
二、历史沿革园头村古属闽中郡,名为“云庄”,也叫“王仓”,中晚唐期间划归清源(今仙游县)唐末后隶属莆田县文赋里管辖(含金西湖、后山村),现属城厢华亭镇管治。
园头村距今有一千多年历史,几百年来,境内聚集其他各姓氏如陈黄曾许张林卢杨詹等组合成的大村庄。
清同治三年(1852)木兰溪上游山洪爆发,特大洪水把仙游石码桥冲毁,洪水把盖尾白湖村劈开成南北二个村(白湖村和高峰村)波涛涌入园头时,被溪心小山峦鲎山挡住,湍流涌入后山村又冲成一道新溪流,直到下游,分而又合,造化了木兰溪两岸唯一的溪心小岛,成为现在园头村。
三、自然环境与资源1、地形地貌园头村地形特点为南部山体,中部北部为冲积小平原。
依山地势整体由南、北向中间木兰溪倾斜。
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下,低山丘陵和河流谷地貌为主。
2、气象气候园头村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季风明显,夏不酷热,冬无严寒,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冬短夏长,霜期短暂,冰雪罕见,全年平均气温16-20℃,无霜期为346.4天,全年降水量在1300mm左右,年平均日照时数1996小时,年平均风速2.4米/秒,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夏季以东南风为主。
夏末秋初间有台风或带有暴雨,并有可能成灾。
3、水文条件过境园头村的主要是莆田市的母亲河——木兰溪,木兰溪全长105公里,自仙游汇流后流入华亭,横贯华亭镇内18个行政村,镇域内流程15.2公里,年产水量为5.59亿方。
木兰溪水文历年最大和最小水量、最高和最低水位相差悬殊,水位最高日期和流量最大日期大部分出现在每年的6-9月份,尤在6-7月出现最多。
解放以来发生过三次大洪水,其中七三年洪水最大,木兰溪流量濑溪水文站最高达3710平方米/秒,水位达15.77米。
4、自然资源人工果园果林:根据实地调查,人工果园果林是园头现状生态基线最主要的植被类型之一。
现状用地及其周边,包括广大的山前地带、山包台地、片区平地坡地、溪河沟渠沿岸、以及村庄房前屋后等均有大面积、或成片或成带的茂密人工果园果林分布。
现状果园果林类型,主要有龙眼林、枇杷园、以及上述果树混交等类型。
5、人文景观资源园头村历史悠久、人文荟萃。
蕴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或人文景观资源,根据本次实地调查及资料调研和不完全的统计,主要包括已列入市文物保护单位6处,尚未列入4处,古民居8处,还有3处古井,因此又有“文化村”美誉。
古建筑统计一览表(1)闻香寺,俗称“下寺”,始建于明万历年间(1573-1619),位于园头村东南部,坐落在宋钱四娘选筑木兰陂的将军岩山脉和仰天山脉交接处的云山风岚山麓,东依万坂山,西邀木兰水,南迎大蛇嘴,北临龟石潭。
整个建筑以大雄宝殿为中轴,左下为钟楼,右下为鼓楼,附有斋堂僧舍,两侧有石阶与通道,两边偏门可通各处。
殿堂内供奉释迦摩尼、观音大士、关公和韦陀,呈现出“紫林竹间观自在,金莲座上现真如”鼎盛气象。
随后,闻香寺几经兴衰,到上世纪二十年代香火式微,僧侣散尽,仅一“菜公”维持至四十年代初,后由释月莲主持,尼姑日增。
原寺受白蚁之灾和山洪袭击,大殿部分受损,后重建,改上下结构并列双进格式,左右双层厢间,全部用白岩石建筑,保留原有风格增加大殿视野,并重塑金身。
步出闻香寺可看到,东向钱四娘建陂遗址,南向仰天山的“假生碑石”、“母子情石”、“十八狮”等奇岩怪石和林氏古屋遗址。
(2)观音亭,其前身名普山堂。
相传:古时,此地乱石堆积如山,顶上有一个天然石洞,宋时船人在洞中供奉一尊观音菩萨圣象,及至明清,又有人在此增奉三教圣象。
二十世纪初叶,由当时本村行善清修的龚姓女士(法名普珠)主持开山创建,初名普山堂,后称观音亭。
1984年11月,真琦主持将原有旧屋拆除,改建新殿宇,于1992年6月落成,并于当年10月正式举行开光大典。
并将后座命名为“定光楼”,前座则为观音亭。
(3)存养堂:该堂于明末由功德主黄南七五舍地创建。
相传村内一乡绅黄公,常年出海经商贸易,一夜遭遇飓风,黄公掉落海中,心中默念观音菩萨救苦救难,并仰首发愿,此番若能获救,平安返回故里,愿舍地创建庵堂供人礼佛。
黄公心念随愿,霎时风平浪静,游来一头神龟,驮着黄公平安靠岸。
心诚则灵,回家后即创本堂,号称存养,告诫世代修行礼佛者“存心为善一尘不染,养德修行六字恒持”。
即存养堂由来。
后厥有清代乃至民国期间,几番兴废,史迹不详,现有建筑物为上世纪八十年代甲午主尼禅音修建。
后2007年信众募资增建堂后住舍。
现今主持释宽辉,存养堂每逢圣诞佛事,十方信众较多,为宗教活动聚集场所。
(4)畏所岩九座寺,位于园头村中社。
早年园头村是木兰溪中的一块沙洲,沙洲上有座小石山,俗名“石头顶”。
西面是前社,东面属后社。
石头顶下的石阶边有一碑曰:“畏所岩”。
岩顶上有株大榕树,在石头顶北面,则是“云庄书院”。
书院石壁上刻有“与木石居”至今清晰可见(“畏所岩”、“与木石居”均为明代光禄寺少卿马思聪所书)。
穿过书院小池塘,沿小路东行即是九座寺的遗址——佛厅。
九座寺建于何年代,现已无从查考。
据当地老乡介绍:后社陈姓迁始祖实岩公,在明嘉庆年间(1522-1566),因避倭乱投身九座寺打工,后娶妻生子,繁衍后社陈氏宗族。
昔日九座寺殿宇堂寮,错落有序,庄严别致。
九座寺有可能是寺堂多达九座而得名。
可惜由于年代久远,后仅存“佛厅”已是该寺唯一遗址。
(5)三一堂:古时村中部有一条面积只有七八家铺子的路角商业街,,这里是园头有名望的黄氏文山派族居聚点,约在公元1550年,由黄石金尊黄维宗迁徙泉州铺、创立文山派,后经常行货莆田经商,看这里风景秀丽,遂卜局下来。
于清初期,择“淈头”,始建三一堂。
该堂坐北朝南,有一个敞口厅,上有楣额,一根灯梁,二房间双角头,一口天井,五柱落地,穿扇加嵌肚,外加防护墙,设有一个宽敞的外大埕,用于举办祭典活动,墙上有石刻“小草”,厅堂里祀奉林龙江坐像。
三一堂多神并存,除林龙江诞辰、忌日、普渡等祭典外,“天地生”、“观音生”、“土地公生”等祭典都在这里举行。
该堂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有草台戏、排宴戏、斋菜、放鞭炮,烧贡元、上香跪叩。
(6)新兴社:清宣统年间,在中社陈已废的祠堂遗址筹建村社,社名为新兴社。
社内厅堂供奉社公,头戴状元帽,插有金花,文静自然。
社妈慈祥仁爱,左边文昌帝君,右边司马圣王,厅堂高悬“新兴社”大匾。
据传,园头的村民是自明代倭寇侵莆,由黄石、阔口、许厝等地先后迁入,他们见这里风景秀丽,遂卜居之。
由于人口不断增加,来自风俗习惯和文化渊源的不同,免不了产生摩擦,有摩擦到整合,便形成了和谐共处的共识;他们有一个共同愿望,家庭兴旺、家族振兴、家乡复兴。
在这个大背景下,“新兴社”诞生了。
(7)静本堂,始建于明嘉靖年间,由本村车氏家族出资兴建,原专为供奉夏教创始人林龙江先生。
后因后社村没有其他宫庙,便把本村“社公”及其夫人“后土夫人”、田公元帅等神像都放在改堂内。
清光绪八年(1882年),由本村陈、车、詹居士等捐资兴建,规模在原基础上有所扩大,现“四合院”式中厅有“天井”的建筑,仍保留当年风格。
四、村庄人口分布全村共3个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分别为前社、后社、过湖,至2012年底全村共815户,总人口为3228人,男1510人,女1728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755人,劳动力1220人。
低收入农户 150户,涉及565人,享受低保28人。
侨居马来西亚等国和港、台人口3000多人。
现状各自然村人口情况五、经济发展情况园头村现有耕地1000多亩,山林地700多亩。
园头村几乎四面环水(雨季),号为半岛,人多地少,群众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外出打工和家庭种殖业。
园头村生态环境良好,山环水抱,果树成林,绿荫如盖,素有“兰溪绿洲”美称。
盛产龙眼、枇杷等。
目前已引进了利农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现代化无公害农业。
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约4000元。
五、主要居民点各项用地情况1、村庄住宅用地现状村庄住宅用地22.3公顷,占全村建设用地的78.27%。
现状村民住宅用地主要分为前社、后社两个片区,大部分居住建筑东西朝向。
近几年新建住区主要位于新街两侧和村庄外围,南部以及东部主要是旧区。
2、公共设施用地现状公共设施用地2.89公顷,占全村建设用地的10.14%。
园头村内公共设施较全面,包括村委会、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和农家店。
现状村委会占地256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位于村庄主街北侧。
村卫生室占地50平方米,内有医护人员2名,一个床位。
村内共有9处农家店铺,分散于村庄内各处。
另有一个零时搭盖的小型市场,位于村庄中部古街内。
现状中学、小学位于村庄入口处,幼儿园位于村庄中部,前社、后社交界处。
教育设施现状基本情况表另有观音亭、新兴社、静本堂、畏所岩、存养堂为市文保建筑单位,均为明代时期建筑;芳乐庙、三一堂、明心祠、参政堂正在申报市文保建筑单位,为明、清时期建筑;怡园是解放后修建的寺庙。
总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
3、绿地用地现状绿地0.0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的0.11%。
公共绿地为村庄入口的两处亭子。
村庄周边、内部房前屋后均种植有龙眼、枇杷、木瓜等,尤其旧区内,庭院均有种植花草,早期的卵石堆砌的围墙搭配种植仙人掌是本村的一大特色,但是由于后期人为破坏,目前仅存几处。
4、交通设施用地现状交通设施用地1.9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的6.98%。
现状主要交通道路为东西向的主街和南侧的道路,道路宽度为6米。
另前社和后社交界处两条道路,位于旧小学两侧,为尽端路,到小学处为止,道路宽度为3-4米。
其余旧区内道路宽度为1-2米,以步行、自行车和摩托车为主。
村内无停车场地,目前车辆基本沿路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