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合集下载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计划、报告材料、策划方案、条据文书、演讲致辞、合同协议、党团资料、教案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summary plans, report materials, planning plans, doctrinal documents, speeches, contract agreements, party and youth organization materials, lesson plan materials, essay encyclopedia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stay tuned!《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现行标准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全篇共七章六十一条,下边是详尽內容。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

【发布单位】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82号【发布日期】2010-09-30【生效日期】2010-1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82号)现公布《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武器装备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武器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

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的质量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武器装备质量特性的形成、保持和恢复等过程实施控制和监督,保证武器装备性能满足规定或者预期要求。

第四条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应当执行军用标准以及其他满足武器装备质量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依照计量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计量保障和监督,确保武器装备和检测设备的量值准确和计量单位统一。

第六条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武器装备质量信息系统和信息交流制度,及时记录、收集、分析、上报、反馈、交流武器装备的质量信息,实现质量信息资源共享,并确保质量信息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武器装备生产管理制度

武器装备生产管理制度

武器装备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武器装备生产管理,提高装备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国防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武器装备生产的单位,包括国有、民营和外商投资的企业。

第三条武器装备生产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

第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停产整顿、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武器装备生产管理应当遵循“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原则,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六条进行生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包括生产量、生产时间、生产流程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要立即停产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第九条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生产场所的清洁和卫生,杜绝生产环境污染。

第十条生产结束后,必须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

第十一条生产完毕后,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武器装备生产单位必须对生产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生产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生产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符合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意识。

第十五条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生产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激励,并严格追究工作失误和责任。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六条武器装备生产单位必须合理规划和配置生产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各项生产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八条对于重要设备和关键物资,必须建立台账和档案,加强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对于能源和原材料,必须加强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武器装备管理条例宣贯试题

武器装备管理条例宣贯试题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质量宣贯试题姓名:分数:一、判断题(每题5分):1、《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适用于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2、查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过程中制造、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由总装备部实施。

(×)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适用于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4.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单位发现武器装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采取纠正措施解决质量问题,防止类似的质量缺陷重复发生。

(×)5.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联合对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认证。

(×)6.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涉及若干单位的,其质量保证工作由军代表系统负责组织。

(×)7. 承担武器装备定型试验的单位应当根据武器装备定型有关规定,对试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其目的是保证试验顺利通过。

(×)8. 1987年发布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目前现行有效。

(×)9. 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可以承担部分武器装备研制、维修任务。

(×)10.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保证武器装备质量符合研制总要求和合同要求。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5分):1.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于2010年9月30日颁布,自施行。

A、2010.11.1B、2010.10.1C、2011.1.1D、2010.10.302.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

A、标准和程序B、合同和程序C、合同和规范D、规范和程序3.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保证武器装备质量符合研制总要求和要求。

3-09 GJB 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军工)

3-09  GJB 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军工)

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解析培训大纲【课程背景】2017年5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发展部批准发布国家军用标准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该标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GJB9001C是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修理和服务任务的单位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依据,也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的重要依据。

为满足各类组织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人员的培训需求,帮助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及时掌握、准确理解,并切实、有效贯彻GJB9001C的内容,提高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审核能力,提高认证组织实施标准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课程。

【培训目的】——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版国军标标准的主要内容变化,更好地理解掌握标准的新要求;——GJB9001C标准的条文要求的讲解;——GJB9001C标准的审核技巧和方法;——如何做好申请和转换新版国军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应准备工作;——有效提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

【培训对象】——已获GJB9001认证、正在建立或正想建立军工质量体系的企业相关人员、管理者代表;——从事GJB9001体系内审工作的人员;——有志从事军工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人士。

【课程大纲】第1章概述1、国家军用标准的发展2、GJB 9001C-2017实施要求3、GJB 9001C-2017与其他国家军用标准的关系4、GJB 9001C-2017主要变化5、GJB 9001C-2017质量管理原则5.1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5.2 领导作用5.3 全员积极参与5.4 过程方法5.5 改进5.6 循证决策5.7 关系管理第2章 GJB 9001C-2017解读与实施1 引言1.1 总则1.2 质量管理原则1.3 过程方法1.4 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关系1,5 本标准装备特殊要求的考虑2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组织环境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4.3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4.4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5 领导作用5.1 领导作用和承诺5.2 方针5.3 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6 策划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6.2 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6.3 变更的策划7支持7.1 资源7.2 能力7.3 意识7.4 沟通7.5 成文信息7.6 质量信息8 运行8.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8.2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8.4 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8.5 生产和服务提供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9 绩效评价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9.2 内部审核9.3 管理评审10 改进10.1 总则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10.3 持续改进第三章部分相关技术的介绍及应用第1节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1.1基本概念及技术内容介绍1.2 GJB9001C的要求第2节风险管理2.1风险及其分类2.2风险管理过程及方法2.3 GJB9001C的要求第3节软件工程3.1软件工程概念3.2技术内容介绍。

武器装备可靠性和维修管理规定

武器装备可靠性和维修管理规定

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规定[1993]计基字第23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提高研制生产武器装备的可靠性与维修性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的目标是提高武器装备的战备完好性和任务成功性,减少维修人力和保障费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武器装备的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

其基本原则和要求也适用于武器装备安全性、保障性等质量特性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政策和原则第四条可靠性与维修性是构成武器装备作战效能,并影响其寿命周期费用的重要因素,是重要的战术技术指标。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武器装备研制行政指挥系统、设计师系统及质量保证组织负责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是系统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必须统一纳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使用等计划,与其它各项工作密切协调地进行。

第六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必须贯彻有关法规,实施有关标准,制定和实施可靠性与维修性保证大纲(以下称可靠性与维修性大纲),通过规范化的工程和管理途径,达到预定的目标。

第七条应当对武器装备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保障性等质量特性进行系统综合和同步设计。

从武器装备论证开始,就应当进行质量、进度、费用之间的综合权衡,以取得武器装备最佳的效能和寿命周期费用。

第八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早期投入的方针,将预防、发现和纠正可靠性与维修性设计及元器件、材料和工艺等方面的缺陷作为重点,采用成熟的设计和行之有效的可靠性与维修性分析、试验技术,以保证和提高武器装备的固有可靠性与维修性。

第九条必须加强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的监督和控制,按照武器装备研制程序进行可靠性与维修性评审,评审结论是转阶段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必须加强外购器材的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按规定要求对供应单位的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对外购器材进行严格验收。

第十一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应当遵循不断改进、闭环管理的原则,必须重视和加强可靠性与维修性信息工作。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须知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须知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须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须知一、实施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依据1.《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第143条规定“质量体系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不能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

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3. 总装备部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中规定:需审查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

4.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具有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条件及要求1.申请GJB9001B-2009认证的组织是从事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的事业法人单位或企业法人单位。

武器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需请军方用户签署认证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初次认证申请组织需同时提供相关军方用户(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书》,其内容见附后;并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如申请单位是部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任务下达单位出具意见;3.申请认证前须按GJB9001B-2009标准建立管理体系,运行3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现场审核时应有申请认证范围内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

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性质1.认证注册反映和代表了武器装备顾客的利益;2.认证注册具有事实上的强制性,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了组织承担装备任务的能力;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批准权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

比较分析《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的变化和特点

比较分析《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的变化和特点
船 舶 与质 量
SHl & QUALI P TY
比较分析 《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
的 变 化 和 特 点
魏 云 峰 高 立 强
( 总装备部工程兵驻蚌埠地区军事代表室 ,蚌埠 2 3 4 3 0 0)
摘 要: 《 武器 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 ( 以下简称新 《 条例》 )的颁布 实施 ,对于推动今后一个 时期武器装备质 量建 设科 学发展 具有重 大意义。深入学习新 《 条例》新的要求、全面领会其深刻 内涵 ,能够更加有效地指导军事代 表 开展质量监 督工作。本文将新 《 条例》与 《 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 以下简称 旧 《 条例》 )的内容要求进行 比 较分析 ,阐述新 《 条例 》的突 出特点 ,对军事代表学好用好新 《 条例》具有借鉴意义 。 关键词 :武器装备 ;质量管理 ;质量监督 ;军事代表
强 过 程 管 控 , 靠 技 术 推 动 , 持 依 法 管 理 ,研制 、生产与试验质 量管理 ,维修 标 准 、执 行 计 量 法 规 、 开 展 质 量 信 息 管 依 坚
理, 不断提高武器装 备的自主创 新能力和 质量 管理 ,质量监 督,法律责任 ,附则 理 、实施质 量奖惩措施等 要求 。 质量 效益……” 对创造性地 抓好新 《 , 条 共七 章六十一条 。内容涵盖武器 装备全 12 .质量管理 章节 例》贯彻落 实提 出了要求 。 军事代表质量 寿命 周期的质量 管理工作 ,对武器 装备
引言
个 个 管理型转变 , 因此学好用好新 《 条例 》 是 理 章 节 、 1 质 量 监 督 章 节 、 1 法 律 责
新 《 例 》的 颁 布 充 分 体 现 了 国 务 军 事 代 表 今后 一段 时间 的重 要 工作 。 过 任 章 节 、 1 附 则 ”详 见 图 1 条 通 个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
免危险事故发生的 ! 三# 长期在基层从事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或者在民兵 " 武器装备维修等项工作中 $ 完成任务出色的 ! 四# 在民兵武器 装 备 管 理 工 作 中 从 事 危 险 作 业 $ 圆满完 " 成任务的 ! 五# 在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 " 度$ 成绩突出的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属 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处罚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私藏 ’ 盗窃 ’ 抢劫 ’ 破坏民兵武器装备 $ 或者利用民兵 " 武器装备进行违法活动的 ! 二# 擅自 制 造 ’ 装 配’ 接 收’ 购置民兵武器装备或者擅自 " 挪用 ’ 出租 ’ 交换 ’ 馈赠 ’ 出售 ’ 携带 ’ 留存 ’ 动用 ’ 借出民兵武器 装备的 ! 三# 挪用民兵装 备 管 理 维 修 费 ’ 武器装备维修材料或者 " 备件的 ! 四# 玩忽 职 守 $ 致使民兵武器装备丢失’ 被盗或者损坏’ " 锈蚀 ’ 霉烂变质 $ 影响使用的 ! 五# 违反民兵武 器 装 备 操 作 规 程 和 使 用 规 定 $ 造成后果 " 的! 六# 在民 兵 武 器 装 备 受 到 抢 劫 ’ 盗 窃’ 破 坏 时$ 不采取制 " 止和保护措施 $ 致使武器装备遭受损失的 ! 七# 对民兵武器装备事故隐瞒不报的 ! " 八# 有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的 % "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武装部 ! 负责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武器装备管 理工作的领导 ! 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 地方各级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 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做好民 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 解决有关问题 "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机关 的要求 ! 把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纳入管理计划 ! 做好各项工 作" 第六条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 ! 应当贯彻艰苦奋斗 # 勤俭建 军的方针 ! 实行管理科学化 # 制度化 ! 管好现有武器装备 ! 立足 于民兵使用现有武器装备完成各项任务 "
战’ 执勤 ’ 训练等项任务 + 制定本条例 , 用和储存的武器 ’ 弹药和军事技术器材 , 武器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防止发生丢失 ’ 被盗等事 故+ 确保安全 + 保障民兵能随时用于执行任务 , 第四条 全国的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在国务院’ 中央 军事委员会领导下 +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 以下简称总 参谋部 * 主管 , 军区 ’ 省军区 ! 含 卫 戍 区’ 警 备 区+ 下同* 军分区! 含警备 ’ 区+ 下同 * 县! 含自治县 ’ 不设区的市 ’ 市辖区 + 下同 * 人民武装 ’ 部 和乡 ! 含民族乡 ’ 镇+ 下同 * 人 民 武 装 部’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第六章
第四十二条
奖励与惩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由人民
政府 $ 军事机关给予奖励 % 一’ 同抢劫 $ 盗窃 $ 破坏民兵武器装备以及其他危害民兵 & 武器装备的行为进行斗争的 " 二’ 在危险事故 中 抢 救 或 者 保 护 民 兵 武 器 装 备 ! 或者避 &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第五章
第三十七条
修理与报废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修理其管理的民兵武器
装备 ! 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修理其保管的民兵武器装备 $ 无力修 理的 ! 由军分区 " 省军区 " 军区修械所 % 厂& 修理 # 其中 ! 弹药的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修理 ! 由省军区民兵 武 器 装 备 仓 库 负 责 " 无力修理的! 由军区 司令部门安排修理 # 民兵武器装 备 维 修 所 需 的 经 费 ! 从民兵事业费的装备管 理维修费中开支 # 第三十八条 军 分 区$ 省军区修械所负责修理民兵武器 装备和军分区 $ 省军区直属分队的武器装备 # 其职工工资 $ 公 务事业费和福利费等从国防费中开支 #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分级和转级! 按照中国人 民兵武器装备的报废 ! 应当经过批准 # 报废的 民解放军有关规定执行 # 由总参谋部规定 # 批准和处理权限 ! 民兵武器装 备 的 报 废 处 理 规 则 !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有 关规定执行 # 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民兵武器装备 ! 应当妥善保管 ! 不得自 行处理 # 第四十一条 严禁将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维修费$ 民兵武 器装备维修材料或者备件挪作他用 #
第二章
第七条 职责 $
职责与分工
军区 # 省军区 # 军分区 # 县人民武装部 # 乡人民武
装部 #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管理民兵武器装备 ! 履行下列 一& 根据本条例和上级军事机关有关民兵武器装备管理 % 的规定 ! 制定本地区或者本 单 位 民 兵 武 器 装 备 管 理 的 规 章 制 度’ 二& 组织 # 督促所 属 单 位 和 人 员 执 行 民 兵 武 器 装 备 管 理 % 法规和规章制度 ! 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管理秩序 ’ 三& 选配和培训民兵武器装备看管人员和技术人员 ’ % 四& 教育民兵武器装备的看管人员和使用人员管好用好 % 武器装备 ’
Hale Waihona Puke 第四章第十六条保管与使用
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 " 应当符合技术和战备 !
安全的要求 " 建立健全值班 ! 交接 ! 登记 ! 检查 ! 保养等制度 " 做 到无丢失 ! 无损坏 ! 无锈蚀 ! 无霉烂变质 # 武器 ! 弹药应当分开存放 # 第十七条 民兵武器装备" 应当集中在县以上民兵武器 装备仓库保管 $ 因战备 ! 值勤的需要 " 经省军区批准 " 可以由乡 人民武装部 !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民兵值勤点保管 # 配备给乡 ! 企业事业单位的高射机枪和火炮 " 由乡人民武 装部 ! 企业事业单位保管 # 第十八条 省军区 ! 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管理 " 除 依照本条例执行外 " 并应当 执 行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军 械 仓 库 业 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 县以下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管理 " 除依照
第三章
第十一条
配备与补充
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与补充$ 由总参谋部统
一规划 % 军区 ’ 省军区 ’ 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 $ 根据上级的规 划$ 制定本地区的配备与补充计划 $ 并组织实施 % 第十二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 应当根据基干民兵的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学生军事训练用的教练枪 ! 必须经过技术处理 ! 使其不能 用于实弹射击 " 第二十五条 高 等 院 校# 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 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 实 弹 射 击 用 枪 ! 由当地县人民武装 部提供并负责管理 " 第二十六条 执行 " 第二十七条 民兵武器装备 ! 不得擅自借出 " 因执勤 # 训 练需要借用配发给民兵或 者 民 兵 组 织 的 武 器 装 备 的 ! 必须报 经县人民武装部批准 " 借用县以上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保管的 民兵武器装备 ! 必须报上一级军事机关批准 " 第二十八条 列规定 $ 一& 不准随意射击 # 投掷 ’ % 二& 不准用与武器非配用的弹药射击 ’ % 三& 不准持武器 # 弹药打闹 ’ % 四& 不准随意拆卸武器 # 弹药和改变其性能 ’ % 五& 不准擅自借出武器 # 弹药 ’ % 六& 不准擅自动用武器 # 弹药打猎 ’ % 七& 不准擅自携带武器 # 弹药 ’ % 八& 不准动用武器 # 弹药参加械斗和参与处理民间纠纷 " % 第二十九条 因 执行任务需要! 按照规定配发给个人的 民兵武器 # 弹药 ! 实行持枪证和持枪通行证制度 " 持枪证和持 枪通行证式样及使用办法 ! 由总参谋部规定 " 保管与使用民兵武器 # 弹药的 ! 必须遵守下 民兵配合部队执行任务或者配合公安机关 维护社会治安 ! 需要动用民兵武器装备时 !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民兵弹药的使用 ! 应当执行用旧存新 " 用零存
整的原则 # 军事训练 " 武器修理 " 试验等剩余的弹药 ! 必须交回 县以上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保管 ! 列入本年度装备实力统计 ! 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民兵 " 学生军事训练所需弹药 ! 由总参谋部 经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总参谋部批准! 民 修理 " 试验民兵武器和进行试验 " 化验所需 规定标准和下达指标 ! 逐级进行分配 # 兵为外国人进行军事表演所需弹药 ! 由省军区拨给 # 要的弹药 !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标准执行 ! 由省军区装备 未设装备技术部的 ! 由司令部批准拨给 # 技术部批准拨给 $ 第三十四条 民兵武器装备 #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未经总参谋部批准! 不得动用民兵武器装 发生民兵武器装备丢失 " 被盗等事故时 ! 应 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当立即向当地军事机关和人民政府报告 ! 并迅速处理 # 军事机关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总参谋部 # 严禁挪用 " 出租 " 交换民兵武器装备 # 未经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总参谋部批准 ! 不得馈赠 " 出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