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本质和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马原第三章—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教案)

马原复习讲义:第三章——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一、逻辑框架【真题】(2016.34)(1)从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视角,分析为什么说“‘四个全面’是一个过程”?(5分)答题思路:1、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实践与认识是辩证统一的。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2、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过程具有反复性与无限性。
它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
3、四个全面”战略思想还体现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和认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原理。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真题】(2010、34)(1)为什么“无论是大师还是普通人,失误和错误是难免的”?答题思路:上述材料讲述的梅兰芳能“把险些造成舞台事故的错误”变为成功的“经典之作”的小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是大师还是普通人,失误和错误是难免的”,其哲学依据是: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任何人发生错误都是难免的。
此外,上述故事还能体现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与无限性的原理;实践和认识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原理。
所以,认识过程的复杂性导致无论是大师还是普通人,失误和错误是难免的。
二、考点讲解(一)认识与实践1、实践与认识的关系(1)实践的构成要素(历年无考察):总: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结果。
构成要素:1)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2)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3)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
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一,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即认识关系;其二,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
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第二章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1、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①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
具体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②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具体表现在:正确的理论对实践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理论对实践起阻碍作用。
2、认识的本质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①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主要表现在它们在内容、形式和特点上各不相同。
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依赖的。
具体表现在: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
掌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理论上是反对哲学史上唯理论和经验论的思想武器,在实际工作中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武器。
4、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及其意义。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就是毛泽东从实践和认识辩证关系的角度概括总结出的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掌握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一规律要求我们坚持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第二,这一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5、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客观性主要表现在: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6、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是①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具体表现在它们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种不同的属性。
②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
具体表现在:一方面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③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掌握真理的绝对性的相对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事物,而我们对这些事物的认知也是非常重要的。
认识是指我们对事物的了解和理解,它是人类思维的基础,决定了我们对世界的解读和行为的选择。
那么认识的本质是什么?它是如何发展的呢?一、认识的本质认识的本质可以理解为人类对世界的认知过程。
它可以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层面。
感性认识是指我们通过感官来感知事物的现象和特性,它是对事物表象的直接把握和认识。
而理性认识则是基于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思维和推理对事物进行抽象、概括和思考,从而形成更深层次的认识。
认识的本质还包括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矛盾统一。
主观性是指认识是一个主体的活动,是从主体的角度对客体进行认识,反映主体的思维和意识活动。
客观性则是指认识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独立于主体的存在。
认识的本质就是通过主观的认识去反映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和本质。
二、认识的发展规律认识的发展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它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的阶段。
认识的发展规律有以下几个方面:1.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与客观世界接触和相互作用,从而形成对客观世界的认识。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基础,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
2.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通过感官对事物进行直接感知和把握,它是对事物的表面现象进行认识。
而理性认识则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思维和推理对事物进行深入分析和抽象概括,进一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3. 从具体到一般的认识。
认识的过程是从对具体事物的认识逐渐上升到对一般规律性的认识。
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认识,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一般规律,并能够将这些规律应用到其他具体事物中去。
4. 从表面现象到本质规律的认识。
认识的过程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表面现象到本质规律的深化过程。
通过对事物的感性认识,我们可以初步认识事物的现象和特性,而通过理性认识,我们可以进一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对事物有更深刻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 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3)实践主体的基本形态 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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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只把实践理解为单纯的
生物活动,一种趋利避害、自爱自保的行为,
如费尔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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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传统的知行观
1、知行观的由来
在中国哲学中,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总是被 表述为知与行的关系,知行是中国古代哲学中 的重要范畴,所谓“知行观”一直贯穿于中国 哲学史的始终。在《左传》和《尚书》里就已 经讨论过,“非知之艰,将在行之”(《左传·昭 公十年》),“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尚 书·说命中》)都是从知行的难易来分析二者的 关系。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 的提纲》中阐明了科学的 实践观。 (Theses On Feuerba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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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认为,人的活动本身应该理解为对象性活动。 即实践是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 化为客观现实的活动,实践创造出属人的客观对象世界, 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和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本质。
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人们对滴滴涕的认识和使用
工业发展及其对自然的影响
认识运动总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毛泽东Βιβλιοθήκη 认识 实践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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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第一次飞跃
从实践到认识
第二次飞跃
从认识到实践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
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所以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永远不会最终完成。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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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认识
理性认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完成第一次飞跃的基本条件
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制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要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
他找到什么了? 人们也只有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地同对象相接触,才能使对象的各种现象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一定的直接经验,并进而上升到理性认识。 阿基米德 我找到了! 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
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一、认识的本质认识是人类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反映,是人类对对象的理解和把握过程。
它是人类思维活动和意识活动的核心内容,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础。
认识的特点1.主观性:认识是人类主体对客观世界的主动思维和意识活动,是人类从自己的立场和角度去理解和把握外部事物的过程。
2.社会性:认识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语言、符号、概念还是科学理论,都是在社会交往和实践中产生和演变的。
3.目的性:人类的认识活动是有目的的,通过认识来掌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实现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和改造。
4.过程性: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是人类在实践中通过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相互作用不断推进的。
认识的要素认识的要素主要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指人们通过感官对事物进行直接感知、观察和描述。
感性认识具有直观性、特殊性和个别性的特点。
它是人类认识活动的起点和基础,是理性认识的源泉和依据。
理性认识是在感性基础上进行的思维和推理活动。
它通过概括、分析、综合等思维过程,形成抽象概念、法则和理论。
理性认识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特点,能够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二、认识的发展规律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落脚点,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通过实践,人们才能获得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的真实认识。
实践有助于人们主动积累和更新认识内容,不断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在实践中,人们通过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相互作用,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认识体系。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活动的两个阶段,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起点,后者是前者的深化和升华。
感性认识通过感官对事物进行直接感知、观察和描述,在经验基础上形成对事物的直观印象和具体认识。
但感性认识的局限在于只能揭示事物的现象和特殊情况,无法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深入理解。
理性认识通过概括、分析、归纳、演绎等思维活动,将感性认识所获得的具体材料进行加工和组织,形成抽象概念、规律和理论。
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认识这个词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你是否又真正的了解“认识”这个词呢?现在我就来分析一下什么是认识?认识的本质是什么,它的发展规律又是什么?实践是认识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活动。
人们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
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
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实践主体是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时间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
实践客体是指实践活动所指的对象。
实践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
实践在认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它不但具有再现客体内容的反应性特征,而且具有实践所要求的主体能动的、创造性特征,认识是主体以实际为基础对客体能动的、创造性的思维再现。
列宁对于认识发展过程的概述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
”认识不但来源于实践,而且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即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
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的辩证关系可以概括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简述认识的本质和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简述认识的本质和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认识的本质是人类对外部世界的感知、理解和反映能力,是个体与外部客观世界之间建立关系的过程。
认识发展的总规律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化: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官对客观事物直接感受、认识和反映的活动,理性认识则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思维活动对所获得的认识进行概括、分析、合成和创新的能力。
2. 由表象认识到本质认识的提升:表象认识是人们在初步认识事物时,对事物的外部形态、色彩、运动等表面现象的描述和把握,本质认识则是通过深入分析把握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
3. 由单向认识到透过矛盾认识:单向认识是人们在初步认识事物时只看到其中的一方面,透过矛盾认识则是通过认识和理解事物内部矛盾性的存在,深入理解客观事物的无限多样性和复杂性。
4. 由原始认识到发展认识:原始认识是人类在生命早期阶段,通过感性认识、直觉和动物本能反应机制对事物进行认知。
发展认识则是在个体在接受教育和社会经验的影响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感知、理解和反思能力,对事物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和把握。
综上,认识的本质和认识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认识的发展是一个较为长久的过程,需要不断地通过对外部世界的感知、理解和反思,以及学习和经验积累不断提高认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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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认识论(认识的本质和认识发展的总规律)“认识论”一词来自希腊文“知识”和“学说”的结合,是一种关于认识(或知识)的学说;定义为: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
第一节认识和实践一、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
认识就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往作用中,主观对客观的反映。
而要对认识的主体和客体进行规定,就必须以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为前提和基础。
从客观事物到主观感觉和思维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从主观感觉和思维到客观事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这两条路线之间的斗争,形成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
1.一切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本质上都是先验论唯心主义认为:认识的主体并不是人本身,认识的客体也不是物质,两者在本质上都是精神性的东西,认识不过是从精神到精神,即精神对自身的认识。
唯心主义把认识当成先于物质、先于经验和实践的东西,主张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是头脑中固有的。
2.一切唯物主义(庸俗唯物主义除外)的认识论都是反映论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它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本对立。
唯物主义认识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认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根源,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二)主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其相互关系1.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形式:①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
②主体的特征:A.自然性:B.社会性:C.意识性:D.实践性:③主体的形式:A.个人主体B.集团主体又称群体主体C.社会主体2、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形式:①客体是指进入认识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
②客体的特征:A.客观性:是指任何客体的存在都是不以主体意识为转移的。
B.对象性:是指客体和主体相联系,使客体首先成为主体的实践对象,进而成为主体认识、改造和目的的所指的对象。
C.社会历史性:客体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发展,它的内容、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展的变动性。
③客体的形式:A.自然客体:B.社会客体:C.精神客体:3.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认识中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通过实践建立起来的,实践把二者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又区别开来。
①实践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关系。
②认识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关系。
③价值关系:即是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
④审美关系:是指主体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与客体之间发生的一种超功利的精神愉悦的关系。
(三)主体自身条件对认识的影响1.主体的各种器官对认识具有重要的作用:①它是认识活动赖以进行的自然物质基础。
②它使认识带上了不同的特征。
在对同一物体刺激的反映上,不同的反映者会因为各自肉体状况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反映。
③它使主体的认识能力受到生理的局限。
(仅从个体角度来说)2.认识受主体的精神状况制约:主体的精神状况,是人的社会性的集中表现,它深刻地影响着认识的全过程,成为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形成不同认识的决定性条件。
主体的精神状况可分为两大部分:①认知结构是思维方式、科学知识、价值观念等方面凝结而成的统一体,它们共同制约主体反映客体的全过程。
②非理性因素对认识的影响:A.主体的意识、情感等因素影响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从而影响主体认识的过程和结果。
B.主体在许多情况下能以直觉、灵感等非逻辑的形式达到对客体的领悟和认识。
C.主体在提出假说、猜测以及进行想象时,也伴有意志、情感、灵感、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主体条件对认识的影响作用表明:提高人的素质,全面优化主体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对于我们民族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一)唯物主义反映论包含两个基本观点:1、认识的唯一源泉是客观物质世界。
2、认识能够提供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映象。
虽然唯物主义都是反映论,但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它与旧唯物主义有本质的、原则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是理解认识本质的出发点。
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反映关系。
这种关系的实质是:主体反映客体,在头脑中形成关于客体的观念的映象;客体被主体所反映,转化为主体观念中的内容。
反映关系不能脱离实践关系,必须以实践关系为基础;而在实践关系中又必然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观念的反映关系即认识。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但与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是根本对立的,而且与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有着本质区别。
1、旧唯物主义是直观的、机械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1)旧唯物主义离开社会实践和人的历史发展来考察人及人的认识问题。
旧唯物主义把人看成纯粹自然的人,设想一个脱离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而存在的抽象的人,把人混同于一般动物,因而认为人只能消极地、被动地适应外界环境,抹杀了人的自觉能动性,也就把人的认识看成只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消极被动的反映。
(2)旧唯物主义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在旧唯物主义看来,客观世界只是观察、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实践和改造的对象,因而只能在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被动地、直观地反映客观世界。
(3)旧唯物主义脱离辩证法来观察认识问题由于旧唯物主义不懂得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所以它把认识看作是不包含矛盾的,一成不变的,一次完成的,如同照相机照相一样,这样就不能透过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抹煞了人类认识的社会性、主体性和能动性,也就不能彻底驳倒不可知论,也不能科学地解决认识问题。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是有生命的、结成一定社会关系并受一定思想支配的物质实体,它具有感觉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即实践着的人,它不仅能主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能动性。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反映论的观点贯彻到历史领域,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人类的社会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全面地考察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对象、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科学的说明了认识的形成、本质和发展规律。
把认识论问题同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科学地解决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阐明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指明了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由浅入深,由部分到整体,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的各种因素、各种环节之间即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构成复杂的矛盾运动。
认识不仅反映物质世界,而且通过实践对物质世界发生巨大的反作用。
从而揭示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都是辩证的关系。
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比较深刻的本质这样一个无限发展的辩证运动过程。
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为从实践到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进而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还表现在能动地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缺陷,突出了认识的能动性,从而从根本上驳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把旧唯物主义的消极的、被动的、直观的反映论改造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既坚持了认识的唯物论,又坚持了认识的辩证法,科学地解释了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问题,实现了认识论上的伟大变革。
三、实践及其形式和特点(一)实践的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们有目的地改造和探索客观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
(二)实践的形式1、实践活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基本形式有以下三种:(1)生产实践(2)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3)科学实验2、实践活动还有许多非基本形式:①不直接改造客观对象的某些活动,如:天文观测、社会调查等。
这是社会实践系统的一个层次,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的一种手段或准备。
②即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某些活动,如:教育、文艺、体育活动等。
(三)实践的主要特征(或特点)1.客观物质性(直接现实性)2.自觉能动性3.社会历史性四、实践和认识的相互作用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表明了二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仅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主义;同时又承认认识对实践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又在认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
(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的认识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
一切科学知识都是人们实践经验的总结,实践出真知。
从认识的总体上和根源上来讲,任何一种认识都来源于实践,都离不开直接经验;但是,这并不否认接受间接经验、书本知识;学习书本知识,接受间接经验,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间接经验只是“流”,而不是“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1)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规定认识发展的方向,只有当实践向人们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时,才能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从而获得新的认识。
(2)实践给回答新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材料,使发展新的科学知识成为可能。
(3)实践的发展给人们不断地提供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
(4)社会实践推动着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从实践中获得的认识,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以及正确的程度如何,只能靠实践来检验。
一般来说,凡是在实践中被证实了的,达到预期成果的认识则是正确的;否则,就证明认识同客观外界的规律性不相符合或不完全符合。
一句话,认识正确与否,要靠实践来检验。
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
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正确的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进一步改造世界。
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一切科学理论,都是为社会实践这个目的服务的。
离开了为实践服务这个根本目的,认识也就没有意义了。
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决定作用。
正如列宁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
”(《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又是认识的归宿,并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
所以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强调认识的产生(来源)、发展(动力)、检验(标准)和归宿(目的)都离不开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