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范本 (1)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章程的设立目的本学校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内的组织结构、教学管理、学术研究、师生关系、校园安全等方面的运作,为学校的稳定发展提供依据,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第二条学校章程的适用范围本学校章程适用于本学校的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章程的遵循原则本学校章程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公平公正、民主透明、依法经营、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组织结构第四条学校领导机构1. 学校的最高领导机构为校董事会,由学校校长、校委会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2. 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3. 校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连任后间隔不得少于三年。
第五条学校行政机构1. 学校设立行政部门,包括行政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等,并根据学校规模和需要适时调整。
2. 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合作。
3. 行政部门的人员任命由校董事会根据职位需求和条件进行选拔任命,任期三年。
第六条学校教学机构1. 学校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师管理、考试评估等。
2. 教务处根据学科特点,建立教务委员会,协助处理教学相关事务,并确保教学质量。
3. 学校各学科设置教研组,推动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学校教学管理第七条学科设置1. 学科设置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学科优势和市场需求。
2. 学科设置由学校教务处提出并报校董事会批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教师管理1. 学校实行择优聘任制,对教师的人事管理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专业背景进行评估。
2. 学校建立教师考核机制,根据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评价等综合指标进行评估。
3. 教师招聘、调动和解聘应经过程序合规,并严格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费管理1. 学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并确保透明、合规和规范。
学校章程模板通用版

学校章程模板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
该学校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学校性质
该学校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立/私立)学校。
第三条学校宗旨
该学校的宗旨是培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
第四条学校董事会
1. 学校董事会的职责
学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决定学校的重大
事项。
2. 学校董事会的成员
学校董事会的成员包括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社区代表。
第五条校长
1. 校长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
2. 校长的任命和解职
校长由学校董事会任命,解职需要经过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第三章学校教育教学
第六条课程设置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适合学生需求的课程设置。
第七条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培训和成长机会,保证教师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学生管理
学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良好行为惯。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资金来源
学校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捐赠等。
第十条财务管理原则
学校进行财务管理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章程修改
学校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学校董事会的审议和决定。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学校地址:[学校详细地址]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性质,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学校任务与培养目标第六条学校的任务是:(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二)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社会进步;(三)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国际化。
第七条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一)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二)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三)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四)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跨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结构第八条学校设以下组织机构:(一)学校党委:负责学校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二)学校行政: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三)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和咨询;(四)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校学位授予、人才培养等事项的决策和咨询;(五)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监督;(六)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教学、科研、管理等机构:(一)教学部门: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科研部门:负责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三)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各项管理事务,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人为本,坚持课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围绕“有效教学”这个核心,突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两大重点,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开拓教研思路,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鹤城教育作出贡献。
第二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为:总体目标:力争办成鹤山市鹤城镇一流水平的山区小学。
设备现代化、教育优质化、管理个性化。
办学目标: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至上。
办学理念:踏实有礼,勤奋进取。
办学承诺:树立明确的育人目标,拥有过硬的教师队伍,创设优美的校园环境,打造优质的育人之所。
学校特色:以体育径类为特色。
校训:健康、快乐、勤奋、进取。
校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教风:爱岗、敬业、团结、拼搏。
学风:勤奋、乐学、好问、善思。
第三条德育目标:(一)思想品德规范方面的目标1.道德规范方面的目标关心学生,培养勤奋学习、品德端正的小学生为主要任务,学习既是自己的义务又是自己的权利;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学习科学的学习方法。
关心他人,尊重、爱护、帮助他人。
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树立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节。
确立关心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
2.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方面的目标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
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
拥护、热爱中国共产党。
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具有与祖国休戚与共的感情,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
具有现代意识,惜时守信,重视质量,讲求效率,优质服务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并能进一步树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公平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和改革开放意识。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名称为XX University。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的使命与目标第五条学校使命(一)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国际化。
第六条学校目标(一)到2025年,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到2030年,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结构第七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学术事务、学位评定、教学管理等事项。
第十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教育与教学第十二条学校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课程建设,确保课程质量。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章科学研究第十六条学校鼓励教师和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科研基金,支持教师和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中小学校章程通用范本三篇

XXXX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XXX小学,英文表述为xxxx。
官网:XXXXXX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为XX市XX区XX路XXX号,邮政编码为XXXo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经注册具有民事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生按行政划分的地段,接收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五个年级20-22个教学班。
第六条学校办学宗旨:培养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学生;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敬业进取、教有特色的科研型骨干教师。
学校的校训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学校的校风是:平等、自励。
第七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和谐发展为中心,促进每个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成就热爱学习,健康快乐的儿童,造就热爱学生、精于教学的教师,建设师生喜爱、生动发展的优质学校,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第八条学校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学生成为一个讲文明、有担当、善合作,有理想的人,为学生终身发展打下基础。
第九条校标:XXXX第二章主管部门与学校第十条学校由杨浦区教育局主管。
主管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自主办学,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学校接受主管者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主管者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命学校主要负责人,监督、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对学校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学校章程范本

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地理地点名称、学校类型名称、学校层次名称。
第二条学校宗旨学校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目标学校的目标是办成一所以培养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学生个性,注重德育与智育培养的优质学校。
第四条学校定位学校定位为提供优质教育和培养学生成为具有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服务社会能力的公民。
第二章校区建设第一条校区规模校区规模的建设应当根据学生数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原则确定。
第二条校区设施校区设施应当满足学生教育和生活的需要,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设施。
校区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校区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第三章教育课程第一条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品德修养、学科知识、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等方面。
第二条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学生发展需求,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三条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主动性。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一条师资培养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师资培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质。
第二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应当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包括优秀教师的引进和培养,提高教师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第一条学生入学学生入学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条学生奖励与处分学校应当建立奖励与处分制度,激励学生的学习和表现,并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学生辅导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业和生活辅导,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
第六章学校管理第一条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第二条学校机构与职责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学校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应当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地址本校名称为“[学校名称]”,位于中国[省][市][区/县][街道/乡镇][详细地址]。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校为公立/私立全日制小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
第三条教育目标本校遵循国家教育方针,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办学特色本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管理机构本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渠道,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校合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入学与转学学生入学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转学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入学、升级、留级、跳级、退学、转学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条考勤管理学生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缺勤、迟到、早退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设置课程,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第十三条考试与评价学校实行定期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应急处理学校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修改与解释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小学学校章程范本,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四章教职员工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第七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指导思想,实现**办学目标。
第三条本校名称为**,位于**,是**性质的学校,学制年**,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本校由**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教风是**,学风是**。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六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的办学理念,坚持“**”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
高中教育有双重任务,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为社会培养素质良好的劳动后备人才。
第九条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重视卫生工作,增强师生体质,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十三条致力于建立一支学历合格、师德高尚、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四条本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及班子成员实行**,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在校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长按规定有最后决策权,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领导决策机构(一)校务委员会。
由校长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参加,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根据需要和可能,在有影响的校友和社区人员中聘任校务委员,参与学校管理。
(二)党组织。
**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对校长工作和学校整个行政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校长办公会。
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中层正副职人员和其他有关处室、组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校长提交的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执行机构(一)校长办公室。
负责做好学校决策和监督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信息,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政教处。
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教学班执行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的决策。
(三)教导处。
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通过教研组和教师执行校务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四)总务处。
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
理好财,严格制度,管好用好校产。
搞好校舍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
(五)教科室。
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层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
副校长要起到校长参谋、助手的作用。
学校部门负责人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者,应协助副校长抓好管理。
全体干部应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管理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意识。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
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其职权。
高中建立学生会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和公众媒体的监督,以此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第四章教职员工第十九条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
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推行教职工聘用(任)制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质量效益。
在教职工评聘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实行缓聘、待聘、解聘。
第二十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技术职称评定制度,鼓励教职工在职进修。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学校通过对教职工的工作评估,推进学校内部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奖惩制度,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十三条本校教职工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二十四条教育教学的整体目标与任务: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协调发展,构建学生正确的认知结构,使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整合一体。
第二十五条德育工作:学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组,通过各种途径确保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与人相处,自觉成为品德良好、人格健全、行为规范的模范执行者。
第二十六条教学工作: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抓好科学管理,深化科研教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搞好科际间学科渗透,使学生获得广博的知识。
认真搞好课程改革。
更新教育观念,切实抓好科研课题的实践。
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减负”规定。
第二十七条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在广泛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的同时,增强学生自我锻炼的意识和自觉审美的情趣,使课内、课外有机结合,使普及和提高相得益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校园文明程度。
第二十八条通过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形成浓厚的教研学术氛围和鲜明的学科教学流派。
第二十九条学校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是隐性课程的具体反映,是学生安静地读书、愉快地生活的场所。
校园环境的设计和布置充满教育意义,并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人文化的要求。
第六章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第三十条本校学生享有下列合法权益:(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本校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权利有:(一)在校学生家长享有听取学校工作报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的权利;(二)在校学生家长享有向学校反映家长意见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一)末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依法行使监护权;(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科学有效的教育。
第七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三十四条本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
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要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三十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三十六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七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行月报表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随时接受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三十八条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损坏、遗失需按规定赔偿。
第三十九条本校转让无形资产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章程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核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修订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讨论同意,并报**教育局核准。
第四十二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