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章程样本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规范我校办学和管理的根本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我校是一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非营利性院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
第四条我校的办学地点为______,办学规模为______。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目标第五条我校的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质立校,以和为贵。
第六条我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成为一所具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领导第七条我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学术事务和学术评价。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我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二条我校设置的专业应适应社会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位。
第十四条我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高素质教师,优化师资结构。
第十五条我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我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七条我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我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我校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资助措施。
第六章教职工第二十条我校教职工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一条我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建立竞争上岗、能上能下、优绩优酬的用人机制。
民办学校章程优秀4篇

民办学校章程优秀4篇民办学校章程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人力资源和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他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如多方联合出资,应附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
确定出资比例最多者为举办者,等额出资的,由出资者协商确定举办者,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三)决定出资办学的数额、方式及办学费用支出的项目和资金数量;(四)决定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举办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所需资金,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三)按规定的程序推选首届董事会成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
〔开办资金不能少于30万元。
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出资人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学校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本款内容应列为:本学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十条学校的办学规模为年培训人;办学层次为(选填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培训);办学形式为(选填全日制短期培训或业余时间培训)第十一条学校的培训范围:(一)(二)(三)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的性质、宗旨、管理体制及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本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英文名称为:(学校英文名称),简称:(学校简称)。
第四条本学校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由(出资人名称)出资成立。
第五条本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学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学校住所:(详细地址)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校的权利:1. 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2. 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和教学方式;3. 招生、录取和选拔学生;4. 自主管理、使用和支配财产;5.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6. 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7.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的义务:1. 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5.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秩序;6. 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发挥教育作用;7. 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全面负责。
校长由董事会提名,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务委员会由(校务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2023年民办学校章程(范本)docx:免修版模板范本

2023年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本章程以依法经营、独立办学、服务社会为宗旨。
2. 本学校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任务,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内容,以改善教学和管理水平为根本途径。
第二条学校名称本校的名称为:X民办学校(简称“本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学活动。
第四条学校办学范围本校办学范围涵盖小学、初中、高中。
第二章办学任务和目标第五条办学任务1. 本校的办学任务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本校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科技实践等活动,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第六条办学目标本校的办学目标是:1. 秉持科学思维,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2. 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4. 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第七条组织架构根据办学需要,本校设立如下组织架构:1. 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决策重大问题。
2. 校长办公室:负责校长日常工作的协助与实施。
3.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招生与就业指导等工作。
4. 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学术研究等工作。
5. 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6.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管理体制1. 本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 校董事会由理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由校长担任理事长。
3. 校长是校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学校管理工作。
4. 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按照需要召开会议。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九条课程设置本校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制定适宜的课程设置,确保实现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教育目标。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民办学校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举办,以提供一定社会公益教育服务为宗旨,依法独立办学、自主管理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国家的教育政策、法律和法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民办学校必须向社会公开招生、提供教育服务,并依法设立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定期接受评估。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撤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手续。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章程是学校办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学校自主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性质和办学范围第七条学校的名称为XXX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
第八条本校的性质为非营利性学校。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范围为XXXXXXXXX。
第三章学校的办学目标和任务第十条本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一条本校的办学任务是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机构第十二条本校设立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创办者、相关部门负责人、知名专家和社会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审议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监督学校日常运作等。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本校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职工权益维护。
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由本校学生选举产生,负责反映学生意见和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
第五章学校的组织管理第十八条本校设立教务处、教学处、德育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
第十九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材选用等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教学处负责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评估、教学等教学支持工作。
第二十一条德育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等德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生处负责学生招生、管理、管理、奖助学金评定等学生服务工作。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学校的办学活动,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
第三条学校性质:_____(例如:非营利性/营利性)。
第四条学校地址:_____。
第五条办学宗旨:_____(明确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目标)。
第六条办学规模:_____(例如:预计招生人数、班级数量等)。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第七条举办者:_____。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了解学校的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2、提出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二)义务1、按时足额出资,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2、遵守学校的章程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开办资金:_____元。
第九条办学范围:(一)办学层次:_____(例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
(二)办学形式:_____(例如:全日制、寄宿制等)。
(三)招生对象:_____。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理事会(以下统称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_____人组成,其中举办者或者其代表_____人,校长、教职工代表_____人。
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_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_____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_____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学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品德、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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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学院(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住所: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县、区)______街道(乡镇)______路______号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等。
第八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三)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六)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开设的专业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设立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利益。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名称]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详细地址]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第七条学校办学形式:[办学形式,如:全日制、业余、函授、广播电视等]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规模,如:在校生人数、班级数等]第二章办学内容第九条学校专业设置:[学校专业设置,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第十条学校课程设置:[学校课程设置,如:国家规定课程、学校特色课程等]第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措施:[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措施,如: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制度等]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校董会:[校董会职责、组成、任期等]第十四条校长:[校长职责、任职条件、任期等]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第四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七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十八条学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五章办学经费第二十条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包括:出资者投入、学费收入、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办学经费合理使用。
第六章学校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二条学校变更名称、地址、性质、办学层次等,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校终止办学,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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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单位的名称、地址。
学校名称要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学校名称要反映本单位办学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学校。
民办学校应冠以本区域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不得使用己由审批和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学校名称。
学校名称如宁波市X X县(市)区X X学校(前面两个X是指学校名称,后面两个X是指学校类别)。
学校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
第二条单位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
第三条办学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及学校设立的目的。
)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必须载明;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数量。
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
办学形式指普通全日制教育还是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
第五条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必须载明:资产具体数额;来源及性质是指举办者投入及捐赠、国家资助。
)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指明学校从事的具体教育
教学业务),写明经______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以下省略)。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如何产生应在章程中载明。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在章程中应载明那些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干会议召
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学校校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园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园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园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学校设校长(园长)。
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校长(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子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副校长(副园长)协助校长(园长)工作,校长(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园长)指定的副校长(副园长)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或校长(园长)担任。
章程中应明确载明XXX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捐赠;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抽逃出资款,也不侵占和私
分。
第十九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举办者要求(或不要求)合理回报,要求合理回报及比例由董事会议确定。
合理回报的比例、回报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举办者以捐赠方式举办学校并要求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对捐赠人对学校的捐赠,要求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按《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机关审批。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四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
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六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六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
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口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丰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九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
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