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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模板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的性质、宗旨、管理体制及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本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英文名称为:(学校英文名称),简称:(学校简称)。

第四条本学校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由(出资人名称)出资成立。

第五条本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学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学校住所:(详细地址)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校的权利:1. 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2. 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和教学方式;3. 招生、录取和选拔学生;4. 自主管理、使用和支配财产;5.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6. 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7.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的义务:1. 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5.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秩序;6. 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发挥教育作用;7. 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全面负责。

校长由董事会提名,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务委员会由(校务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1. 前言本章程旨在规范民办学校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并为学校提供一份合法、合规的指南。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民办学校。

2. 学校性质与宗旨2.1 学校性质本校是一所非盈利性民办学校,通过举办各类教育活动为学生服务。

2.2 学校宗旨本校的宗旨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他们的能力与素质,助力其全面发展,以促进社会进步与繁荣。

3. 学校管理3.1 学校领导本校的领导由校长负责,校董会为校长的监督机构。

3.2 校董会本校设立校董会,由各方代表组成。

校董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学校的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和教学计划。

3.3 学校教职员工管理本校根据教学和管理需要,招聘教职员工,并对其进行管理和培训。

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规、规章以及教育行业的伦理规范。

4. 学生招生与管理4.1 学生招生本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统一招生,并根据学生的能力和特长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和分班。

4.2 学生管理本校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学生的成绩、行为和动态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

5.1 教学目标本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2 课程设置本校制定适应学生特点和需求的课程设置,确保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3 教师培训本校注重培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提供教师培训机会,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6. 财务管理6.1 财务制度本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财务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审批和财务报告等方面。

6.2 资金来源本校的资金来源包括学费收入、校外捐赠、政府拨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本校对学校的资产进行管理和维护,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合理处理和利用学校的资产。

7. 章程修订与解释7.1 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由校董会决定,须经多数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学校名称及性质1. 学校名称: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2. 学校性质: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非宗教性的民办学校。

二、学校宗旨和办学理念1. 学校宗旨:本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学生。

2. 办学理念:本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倡导自主学习和全人教育。

三、学校管理机构1. 董事会: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董事会由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任期为三年。

2. 校长:学校设立校长一职,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3. 教职员工:学校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育经验的教职员工,建立科学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四、学校教育教学1.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2. 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进行教师培训和评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 学生评价:学校采用多元化的学生评价方式,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等方面。

五、学校招生与管理1. 招生对象:学校面向全市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少年开放,无论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背景,均有平等的招生机会。

2. 招生程序: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章程的规定进行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

3. 学生管理: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培养。

六、学校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学校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学费等。

2. 财务管理:学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财务监督: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定期公布财务报告,保证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学校正式名称为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

1.2 法律依据:本校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设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

1.3 办学宗旨:本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4 办学类型:本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有经营收入将用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事业的改进。

二、组织结构2.1 学校法人:本校的法人是XX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学校的法律责任和资产管理。

2.2 学校领导:本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办公会和教务处等机构,负责学校的决策、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3 师资队伍:本校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三、教育教学3.1 课程设置:本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科要求,制定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3.2 教学质量:本校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师绩效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3.3 特色教育:本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创新能力,开设丰富多样的特色教育课程和活动,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四、学生管理4.1 招生录取:本校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4.2 学籍管理:本校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4.3 学生发展:本校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提供个性化的学生发展指导和辅导服务。

五、家校合作5.1 家长参与:本校积极倡导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家长讲座等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和合作。

5.2 家校合作:本校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共同制定学生的教育计划和发展目标。

六、资金管理6.1 资金来源:本校的资金来源包括学费收入、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一、总则本章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办学校相关政策制定,旨在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和运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二、学校性质和宗旨2.1 学校性质本校为一所民办学校,依法设立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2 学校宗旨本校的宗旨是: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优秀公民。

三、学校管理体制3.1 学校主体本校的主体为教育机构,由法人担任校长,承担学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3.2 学校领导班子学校设立行政领导班子,包括校长和副校长等成员,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3.3 学校工作人员学校设立教职员工队伍,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等,共同参与学校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学校组织结构4.1 学校董事会学校设立董事会,担任学校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董事会由校长、教职员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

4.2 学校教务委员会学校设立教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4.3 学生自治组织学校鼓励学生组建自治组织,通过代表大会或学生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并积极开展学生活动。

五、学校课程设置本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学科课程和选修课程,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六、招生和管理6.1 招生原则本校的招生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学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录取。

6.2 招生程序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招生通知和报名规定,组织招生工作。

6.3 学籍管理学校对每位学生进行严格的学籍管理,包括学生档案、成绩记录和学生表现评价等。

6.4 学生管理学校注重学生管理,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纪律、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七、师资队伍建设7.1 教师招聘学校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的教师,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

7.2 教师培训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保持教师队伍的活力。

2020最新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2)

2020最新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2)

2020最新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2)本文为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一章总则学校名称为___,性质为甲乙丙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学校,办学宗旨为倡导理念。

学校地址为福州市,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出资人要求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适当比例做为合理回报,其余结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职工工资福利。

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每年按要求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

学校的审批机关是___,登记机关是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___和登记机关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学校业务范围包括办学类别、办学层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学制和拟建办学规模等。

第三章管理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推选和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或股东)负责,行使职权包括聘任和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等。

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按照民促法对董事人员组成的要求外,董事会应注重从教职工中选拔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老师参加,以实现科学和民主的决策。

根据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会设有一名董事长和若干名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2/3以上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十六条规定了董事长的职权,包括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学校利益的特别处理权。

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根据第十七条规定,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协助工作,由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学校的办学活动,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

第三条学校性质:_____(例如:非营利性/营利性)。

第四条学校地址:_____。

第五条办学宗旨:_____(明确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目标)。

第六条办学规模:_____(例如:预计招生人数、班级数量等)。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第七条举办者:_____。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了解学校的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2、提出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二)义务1、按时足额出资,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2、遵守学校的章程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开办资金:_____元。

第九条办学范围:(一)办学层次:_____(例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

(二)办学形式:_____(例如:全日制、寄宿制等)。

(三)招生对象:_____。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理事会(以下统称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_____人组成,其中举办者或者其代表_____人,校长、教职工代表_____人。

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_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_____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_____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学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品德、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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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学院(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住所: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县、区)______街道(乡镇)______路______号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等。

第八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三)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六)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开设的专业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设立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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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教育的重视越老越重,很多民办学校逐渐兴起了,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2016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2016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xxx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xxxxxxxxxx。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xxxx m2;建筑面积xxx 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xx 人由xxx 组成,其中 xxx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

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 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 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 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 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

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

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

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xxxx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处罚。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

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
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 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 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董事会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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