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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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课件——第一章 食品标准基础知识

《食品标准与法律法规》课件——第一章  食品标准基础知识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准化
5.标准化的形式(6)综合标准化概念:即整体标准化,是针对不同的标准化对象,以考虑整体最佳效果为主要目标,把所涉及的全部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系统处理的标淮化管理方法。是系统工程和标准化相结合的产物:以标准化具体对象系统为研究对象,准确地把握各种相关要求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功能效果最佳基本特征:系统性、目标性和整体最佳性等
第一章 食品标准基础知识
第一节 标准化和标准
第一章 食品标准基础知识
第一节 标准化和标准第二节 标准的分类 第三节 标准的制定 第四节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第一节 标准化和标准
一、标准化二、标准
一、标准化
1. 标准化的概念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标准化(Standardization)——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注:1.标准化活动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化文件,包括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2.标准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它们的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
一、标准化
6.标准化的基本原则标准化的原则是揭示标准化活动或标准化工作过程中一些最基本的客观规律是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应遵循的规则八个基本原则:超前预防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统一有度原则 动变有序原则互相兼容原则 系统优化原则阶梯发展原则 滞阻即废原则
二、标准
1.标准的概念标准(standard)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调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订保持与最新技术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标准等,在地域中可影响几个国家

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

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提升国家食品安全水 平。
食品法规的体系结构
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 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办法》。
随着食品科技的发展,食品标准会不 断更新和调整,以适应新的生产技术 和市场需求,弥补法规的滞后性。
技术性要求
食品标准涉及到食品的技术性要求, 如成分含量、添加剂使用、微生物指 标等,为法规的执行提供技术支持。
法规对食品标准的指导
制定依据
法规为食品标准的制定提供法律 依据,确保标准的合法性和权威
性。
监管要求
法规明确食品监管的要求和目标, 指导食品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关注重 点问题,提高标准的针对性和实效 性。
处罚措施
法规规定了违反食品标准的处罚措 施,保障标准的执行力度和威慑力 。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互动关系
相互依存
食品标准与法规相互依存,共同 构成了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障体系

相互促进
法规的完善有助于推动食品标准 的提高,而食品标准的发展又反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食品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食品法规
早在古代,我国就有了关于食品交易和管理的规定,如《周礼》中的“市廛而不税,关讥 而不征”等。
近代食品法规
清末民初时期,随着西方饮食文化的传入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我国开始制定近代意义上的 食品法规,如《违警律》中的有关食品卫生规定。

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食品及农畜产等各个门类,并贯穿食品及农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过程。

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动态发展性的特点。

动态发展性包括产生、实施、反馈与更新三个阶段。

一条主线:食品法律法规-----食品标准------市场准入-------认证管理第一章基本知识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谐社会的稳定,政府和国家形象,尤其是国际形象。

以食品标准为准绳和以食品法律法规为支撑是提升现代食品工业的一项战略举措。

学习本课程的意义: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有效实施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管理监督 3 确保食品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法规与标准概论一法规与标准的概述(一)相关概念1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结果所做的统一规定、指南或特性文件,该文件经过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共同效益为目的)标准的意义:标准是社会共同意识的体现,是进行社会调查、建立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工具,标准是把双刃剑,还受到经济制度的制约,是一定经济要求的体现,同时标准作为社会文化现象,也有继承性,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2法规:由权利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法律,条例,基准等)。

3 技术法规:为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的、包括可适用的行政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

(二)标准与法规的功能:1促进技术创新 2实现规模化,系统化和专业化 3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4 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5降低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1法规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和法规(即法规的产生、规定要求、实施以及变化的规律等)。

2 食品法规研究对象:是专门研究与食品法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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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安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一、无公害食品标准(一)无公害食品标准概述200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2002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配合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2003年5月14日,农业部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具体工作。

该《办法》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产品包装上必须有无公害标志。

无公害食品允许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农药、添加剂、激素、转基因技术,但要严格按照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执行截至2006年底,现行使用的标准有273项. 产品质量标准127项产地环境标准20项,生产管理技术规范106项加工技术规程10项认证管理技术规范12项。

目前我国无公害食品国家标准有9项:GB l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 l8406.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GB l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GB 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T 18407.1—2001《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要求》GB/T 18407.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产地环境要求》GB/T 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T 18407.5—200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乳与乳制品产地环境要求》。

食品标准与法规知识科普

食品标准与法规知识科普

食品标准与法规知识科普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科普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分类和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政府机构和监管措施。

一、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食品标准是指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根据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制定的对食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营养等方面的要求。

食品法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管理和监督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保障公众健康,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二、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分类1. 质量标准:主要涉及食品的外观、气味、口感、色泽、纯度等方面的要求,如食用油的酸价、蛋白质含量等。

2. 安全标准:主要涉及食品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微生物指标等,如农药残留限量、重金属含量等。

3. 卫生标准:主要涉及食品的卫生条件、加工工艺、包装材料等,如食品生产车间的洁净度要求、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指标等。

4. 营养标准:主要涉及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功能成分要求,如维生素含量、膳食纤维含量等。

三、食品标准与法规的重要性1. 保障公众健康: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控制食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

2. 维护市场秩序: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执行,可以规范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3. 促进产业发展: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制定,可以推动食品产业的技术升级和创新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促进产业发展。

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统一和协调,有利于国际间的食品贸易和合作,促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政府机构和监管措施1. 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管理食品标准的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抽检和监测机构:负责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和监测的机构,如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一、前言(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食品标准与法规2.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3.课程编码:4.学时:60学时5.适用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食品检测技术专业等。

(二)课程性质《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生产、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

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

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可以使学生了解食品法规的发展历史、现状,使学生懂法守法,为将来从业打造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1.课程设置的依据通过对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行业的广泛调研,根据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性质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本课程及本课程相关内容。

2.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第一,注重课程目标的完整性,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第二,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第三,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第四,着眼于未来,注重能力培养;第五,强调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第六,强调国际意识的培训。

3.课程目标、内容制定的依据课程目标按照2020级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针对该专业的对应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之上编写的。

4.课程目标实现的途径课程通过项目任务驱动开展教学。

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理论辅助实践。

课时安排上要求重实践、轻理论,把过程学习贯穿到整个目标的实现中,整体理念是重过程考核、轻最终考核。

二、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描述食品安全法各条款的组成,理解食品企业安全控制岗位的工作过程;会根据企业的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办法,能熟练根据国家标准或职能部门要求为企业制定合理的安全控制系统和制度;并养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德,养成善于动脑,勤于思考,及时发现问题的学习习惯;具有善于和食品加工企业工作人员沟通和与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共事的团队意识,能进行良好的团队合作,养成良好习惯,养成食品安全重于一切的意识。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3章-食品标准概述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3章-食品标准概述
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一节 标准与法规概述
(三)标准的基本特征
1.科学性
标准的内容并不是由制定者随心所欲决定的, 而是根据一定的科学技术理论并经过科学试验 制定出来的。它反映了某一时期科学技术发展 水平的高低。
2.统一性 标准的本质反映的是需求的扩大和统一。
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一节 标准与法规概述
3.时效性 标准颁布以后,并不是永久有效的。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的有效期为5年,企 业标准为3年。 4.强制性 标准是一种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约束、指导人们行 为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中不允许有任何含糊不清的解释。标准不仅有 “质”的规定,还要有“量”的规定,不仅对内容 要有规定,对形式和对其生效的范围也要作出规定。
只有法规与标准互相配套,各自发挥特有的功能
,才能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健康运行,全面促进
社会经济的进步。
我国标准分类
1、按标准效力性质分类
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国家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 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
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 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 。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
第二节 食品标准、法规与市场经济
3.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 果。 4.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5.积极研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国际 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
2. 标准概念的含义 (1)标准的属性。 ISO/IEC将其定义为“规范性文件”,WTO/TBT将 其定义为“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 标准是一种文件,但不是一般意义的文件,它是一 种约束、指导人们行为的特殊的规范性文件。 在国际上,标准通常是自愿性的,不是法规,它由 标准机构(非权力机构)发布,由生产、销售、使用 等方面自愿采用。它不是法律、法规;但当国家法律 赋予它法律效力之后,才应视同为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

一.1、名词解释:食品法律法规,~制定、~实施、~遵守(食品守法)、~适用、~效力范围答:食品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法规的总和/制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食品相关法律文件的活动/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食品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包括食品法律法规的遵守和食品法律法规的适用两种方式/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恪守食品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

又称食品守法/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将食品法律法规创造性地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专门活动/效力范围指食品法律法规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包括食品法律法规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个方面2、简述我国食品法规发展历程。

答:(1)第一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1953)(2)第二阶段(20世纪七八十年代)/《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3)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食品卫生法》(1995)(4)第四阶段(21世纪初至今)/《食品安全法》(2009)3、我国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依据有哪些?答:法律依据:《宪法》/思想依据: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自然科学依据:食品科学工作的客观规律/物质依据:社会经济条件/政策依据:食品政策4、食品法律法规的适用原则包括哪些内容?答: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同位阶法具有同等效力 /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不溯及既往原则5、食品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有哪些?答:时间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食品法律法规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空间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生效的地域范围,即食品法律法规在哪些地方具有约束力/对人的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6、什么是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它是如何进行分类标识的?答:国际标准分类法即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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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与法规1制定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目的2标准与法规的功能3技术法规的特点4、法律法规的分类原则5、主要的食品法律主要食品法规6、食品法律法规的实施8、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目的是什么?法律责任包括?适用范围?10、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11世界卫生组织12世界卫生组织的任务13、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14、粮农组织的主要职能:15、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法典16、《食品法典》的成就17、国际标准化组织简介18、世界贸易组织与卫生检疫措施协定(SPS)和技术性贸易协定(TBT)19、国际语部分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基本原则20、标准的定义21、标准化定义22、标准化的基本原理23、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原则根据标准制定的主体分类25、标准体系与标准体系表制定标准的原则27、论述题: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与实行企业标准体系的重要性:28、食品基础标准29、食品安全标准的含义和主要内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原则31、概述绿色食品标准33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和实行企业标准体系的重要性3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起施行?目的是什么?法律责任包括?适用范围?1、制定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目的: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工业一切领域(生产、销售、运输、储藏、新产品开发等)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是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实施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2、标准与法规的功能1)获得最佳秩序标准是以科学性和先进性为基础,是一个归纳与提炼的优化过程,由于其为最佳秩序,才使人们无须强制而自愿遵守。

2)实现生产规模化、系统化和专业化标准的制定减少了产品种类,使得产品品种呈系列化,促进了专业化生产,实现了产品生产的规模经济,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3)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依据标准进行检验,产品的质量安全就能得到可靠的保障。

标准还是生产需求的正确反映,只有将消费者的功能转化为标准中的质量特性,再通过执行标准将质量安全特性转化为产品的固有特性,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4)促进技术创新标准使一项科研成果(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能迅速得以推广和应用。

5)确保产品的兼容性标准确保了产品与产品之间、产品与部件之间的兼容与匹配,使消费者能享用更多的可用产品。

6)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借助标准,可以表示出产品所满足的最低要求,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产品的质量,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7)降低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标准是降低生产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有.效手段。

3、技术法规的特点:1)强制性技术法规是由立法机构、政府部门或其授权的其他机构制定的并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2)约束范围广技术法规既可以规定产品特性,还可以对适用于产品的相关过程或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进行约束。

3)表现形式多样技术法规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强制性技术文件的总称,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国家法律、政府法令、部门规章、条例、指令以及其他强制性文件。

4)对贸易的影响大由于技术法规的强制性、广泛适用性,在一定时期的延续性,技术法规对市场贸易的影响最大。

5)壁垒作用隐蔽性强有时,技术法规对贸易的壁垒作用不象标准那样直截了当,但其壁垒作用更为深远,受其影响的往往不止是一种产品,甚至是一个企业或多个行业。

4、法律法规的分类原则1)综合性法律法规2)各种单项法律法规3)食品标准与管理办法5、主要的食品法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法》等。

7、主要食品法规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2)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0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0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l一2010年)的通知(2006)。

3)部门规章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8.27第98号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2007.8.27第94号令《计量基准管理办法》2007.6.64)部委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372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有关注册检验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1]138号)5)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食品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食品法律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它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而且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

即把法律规范中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实际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和活动8、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做出的学术性和常识性的解释。

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目的是什么?法律责任包括?适用范围?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10、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1、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总体的协调和指导,2、实行卫生部门总体协调职责;卫生部门来承担食品安全总体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等,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3、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农业部、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农产品安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但在质量安全标准、信息发布有卫生部的统一协调。

4、食品安全由国家制定统一国家标准的原则;今后我国只有一套食品安全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5、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测制;这是我国首次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是确保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意味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将深入到食品内在的安全因素,由被动的、亡羊补牢、事后处理的旧思路转变为主动的、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新思路。

6、更加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安全法》强调了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没有经过许可的,不可以作为添加剂来添加。

同时又进一步规定,食品添加剂应该在技术上确有必要,而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只要技术上不是确有必要就不得添加。

7、“问题食品”要召回;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8、强调领导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违背法定职责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虽然这只是一个法条,但是力度很大,强调了地方领导一把手的责任。

这种问责机制将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9、民事赔偿要优先,损一罚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法》重申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各种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宗旨在于维护受损害的弱势群体的利益,体现以人为本和向弱势群体倾斜的理念。

10、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法体现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11、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简称WHO)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是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组织,现有194个会员国。

1946年国际卫生大会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1948年4月7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成立。

于是每年的4月7日也就成为全球性的“世界卫生日”。

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世卫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

12、世界卫生组织的任务:1.指导和协调国际卫生工作。

2.根据各国政府的申请,协助加强国家的卫生事业,提供技术援助。

3.主持国际性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业务。

4.促进防治和消灭流行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

5.促进防治事故及改善营养、居住、计划生育和精神卫生。

6、促进从事增进人民健康的科学和职业团体之间的合作。

7.提出国际卫生公约、规划、协定。

8.促进并指导生物医学研究工作。

9.促进医学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制定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实施方面的国际名称。

11.制定诊断方法的国际规范的标准。

12.制定并发展食品卫生、生物制品、药品的国际标准。

13.协助在各国人民中开展卫生宣传。

13、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是联合国最早的专门机构之一。

其宗旨是提高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标准,改进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经济状况,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并保证人类免于饥饿。

1946年12月14日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

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

14、粮农组织的主要职能:1)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世界粮农生产和贸易信息;2)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动员国际社会进行投资,并执行国际的农业发展项目;3)向成员国提供粮农政策和计划的咨询服务;4)讨论国际粮农领域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国际行为准则和法规,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磋商和合作。

15、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法典1961年11月,粮农组织(FAO)和世卫组织(WHO)、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洲食品法典》理事会的进行了讨论并产生了一个国际食品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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