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新闻报道平衡原则

新闻报道平衡原则篇一: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赵智敏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媒体新闻报道失衡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于:报道的“一边倒”;对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娱乐化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
报道失衡的后果严重,如何破解此难题?本文从四方面提出对策:拓宽新闻的信源渠道、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重视报道的整体平衡、制度保证。
关键词:新闻报道、平衡、客观性原则众所周知,媒体是以传播信息为要务的大众传播工具,不论传媒发展和演化出多少功能,都不能弱化其最基本的功能--传播信息。
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闻报道的平衡原是不可或缺的。
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的80年代,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由于我国的新闻事业强调喉舌性质和凸显宣传功能,平衡原则实际上长期被忽略。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媒所面临的媒介环境的变化,这一原则才开始被人们逐渐认识和重视,1983年孙旭培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了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1]但从目前的媒体实践来看,以上重要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的初期,新闻报道的不平衡操作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被社会所吸纳的话,那么在社会利益多元、文化多元的格局基本形成的态势的今天,忽视新闻报道中应遵守的平衡原则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从总体看来,当前我国媒体在新闻报道中的失衡现象主要有三种表现:一、报道的过度偏向:“一边倒”今天的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整个社会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同时不同利益群体各自的利益诉求也呈现多元化色彩。
在这种背景下,及时而准确地反映社会的不同呼声及需求已势在必行。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和伦理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和伦理新闻报道是传递信息和观点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新闻工作者需要遵守一系列基本原则和伦理准则。
本文将介绍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和伦理,以及这些准则在现实中的应用。
一、客观准确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客观准确。
新闻工作者应该以客观的态度报道事实,不加任何个人偏见和主观判断。
他们应该依靠可靠的消息来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确保所报道的事实真实准确。
为了确保准确性,新闻工作者应该对信息进行核实,避免依赖不可靠的消息来源。
同时,也要谨慎使用匿名消息来源,确保消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二、公正平衡公正平衡是新闻报道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新闻报道应该给予各方公平的报道机会,充分呈现不同的观点和声音。
新闻工作者应该尊重事实,避免歪曲事实以迎合个人或团体的利益。
在报道涉及争议的话题时,新闻工作者应该充分考虑各方的观点,并尽量避免主观偏见的影响。
他们应该通过采访和调查,获取多方的信息和意见,呈现多元化的观点。
三、尊重隐私新闻报道应该尊重个人和团体的隐私权。
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涉及个人隐私的事件时,应该谨慎处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他们应该避免公开不必要的个人信息,保护被报道对象的隐私权。
同时,在报道涉及儿童、犯罪受害者等特殊群体时,新闻工作者更应该特别谨慎,避免对他们的隐私造成不必要的侵犯。
四、道德操守新闻报道也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
新闻工作者应该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在报道中避免使用虚假信息和夸大事实的手段。
他们应该坚守真实和诚信的原则,尽力避免对公众造成误导。
此外,新闻工作者还应该尊重受访者的意愿,遵守采访中的基本规范和礼仪。
他们应该在报道中尊重受访者的权益,避免对其进行无谓的伤害和侵犯。
五、社会责任新闻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他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报道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并积极承担起相关的责任。
他们应该尽力推动社会进步,关注公共利益,传播正能量。
在报道敏感事件时,新闻工作者应该特别谨慎,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和恐慌。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和规范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有了自媒体的身份,这也促使新闻报道的标准和规范得到了人们更加广泛的关注。
新闻是一种公共事务,它关系到社会的发展进程,对公众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以便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第一准则,也是新闻报道的生命之源。
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地报道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过程。
新闻记者应该尽力采集和核实信息,确保报道的信息无误,真实可靠。
这也要求记者应具有批判性思维和传统媒体职业道德的自觉性。
2.平衡性原则平衡性是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之一。
在报道事件时,应当客观全面地展示不同方面的观点和意见,避免过分强调某一方面的利益和观点。
新闻报道要考虑到社会群体的多元性,让不同的声音都有平等的表达机会。
3.时效性原则时效性是指新闻报道应该及时、准确地报道最新的、最重要的事件。
新闻是追逐时效性的产物,它的生命力在于速度。
因此,新闻报道的时效性通常是其价值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之一。
4.全面性原则全面性是指新闻报道应该客观全面、准确全面地报道事件的方方面面,不应偏听偏信,不应给读者留下遗漏的感觉。
新闻报道时要注意各种问题的前因后果,充分展示事件的背景和意义。
对于很多重大的社会事件,更应该尽可能从多个角度来进行调查和报道。
5.叙事性原则叙事性原则是指新闻报道应该具有叙事性的特点,从人性的角度来展示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事件的内在原因和发展规律。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新闻报道更加贴近人心,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
新闻报道的规范1.不泄露隐私信息新闻记者应该注意保护被采访者的隐私信息,避免发布诸如个人住址、电话、家庭情况等隐私信息。
被采访者自愿告知的信息,只能用于新闻报道,不能滥用。
2.不歪曲事实新闻报道中不能歪曲事实,不能夸大、缩小或者简单化事件的复杂性。
新闻记者在进行采访时,必须保持客观中立,不应当主观地曲解事实。
新闻报道中的平衡与公正

新闻报道中的平衡与公正新闻报道是传递信息、传播新闻事件的重要媒介,而平衡和公正则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在报纸、电视、广播或者网络上,平衡与公正一直都是新闻报道的核心价值。
本文将就新闻报道中的平衡与公正进行探讨。
一、平衡的重要性1. 信息的全面性平衡性是指报道中各方面、多角度的呈现,确保信息的全面性。
当涉及到一个事件或者一个主题时,新闻报道应该考虑到各方的观点和意见,以便读者或观众能够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
如果只报道一方的观点,很容易导致信息的偏颇,这样的报道不仅无法满足读者的需求,更丧失了新闻报道的公信力。
2. 确保报道的客观性平衡性也是确保报道客观性的一种方法。
当新闻报道只关注一个方面或者一个角度时,会导致报道的片面性,失去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
通过平衡不同观点,报道可以更加客观地揭示事件的真相,给读者或观众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
二、公正的实现1. 不偏不倚的立场新闻报道应该坚持不偏不倚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以实现公正。
新闻记者在采访和报道的过程中应该保持客观的态度,尽可能地避免主观情感的介入。
只有这样,报道才能够通过事实的呈现来传递真实信息,而不是被个人情绪或立场所影响。
2. 严格的事实核实为了实现公正,新闻报道应该依赖于严格的事实核实。
事实是新闻报道的基石,只有获得准确的事实信息,才能够准确地报道事件。
为了确保报道的公正,新闻记者需要仔细搜集信息,核实事实,避免以谣言、猜测或无确凿依据的信息作为报道的内容。
三、平衡与公正的挑战1. 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新闻报道中,时间和空间是限制平衡与公正的挑战。
由于时间的限制,新闻记者在报道事件时可能无法获得全部的信息,这就容易导致报道的片面性。
另外,受到版面和时间长度的限制,新闻报道往往只能够呈现事件的一个方面或者一个角度,这也容易导致报道的不平衡。
2. 财经利益和政治影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新闻报道的平衡与公正可能会面临财经利益或政治影响的压力。
媒体机构可能受到利益集团的控制,或者被政治势力所指导,因此报道可能会偏向某一特定的观点。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与伦理

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与伦理新闻报道是传递信息、揭示事实的重要途径。
在进行新闻报道时,记者需要遵守一系列基本原则与伦理规范,以确保报道真实、准确、公正和有道德。
本文将探讨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与伦理问题。
一、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1.真实与客观性真实与客观性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之一。
记者在采访、收集资料以及整理新闻内容时,要力求准确无误。
报道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呈现事实,避免个人偏见或主观色彩的介入。
2.平衡与多样性平衡与多样性意味着新闻报道应基于公平和全面的原则。
记者应尽量收集多方面的观点,不偏向任何特定的个人或组织。
报道中应充分反映各个相关方的声音和立场,展示事物的多个方面,让读者能够全面了解事件。
3.公益性与社会责任新闻报道应该有公益意识并承担起社会责任。
记者应以推动社会进步和正义为目标,关注公众利益,揭示社会问题,激发社会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记者还应注意避免透露隐私信息和伤害弱势群体。
二、新闻报道的伦理问题1.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平衡记者在报道过程中需要平衡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
在报道涉及个人生活的事件时,记者应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并权衡其披露与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程度,避免不必要的侵犯。
2.道德判断与价值观念记者在报道时往往会面临道德判断和价值观念的问题。
在处理敏感话题或争议性报道时,记者应思考报道的目的、影响和可能带来的后果,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因个人立场或价值偏见而影响报道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3.诽谤与辱骂记者在报道时应注意避免诽谤与辱骂他人。
报道应该是基于事实的,不应散布虚假信息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和尊严。
4.利益冲突与利益主张的公正记者需要注意避免利益冲突以及利益主张的公正。
在报道涉及商业、政治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事件时,记者应避免与特定利益集团产生过度关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总结: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与伦理规范是确保新闻真实、准确、公正和有道德的重要保障。
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应遵循真实客观、平衡多样、公益性和社会责任的原则。
新闻报道中的平衡与公正

新闻报道中的平衡与公正
新闻报道中的平衡与公正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媒体作为信息传递的重要渠道,承担着向社会传递真实、客观、全面信息的责任。
因此,在新闻报道中平衡和公正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从平衡报道和公正报道两个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平衡报道是指在报道中能够充分呈现不同观点、多方声音,避免片面、偏颇的报道。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媒体应该尽量避免主观色彩,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的全貌。
各种声音应该得到平等机会,不能被忽略或歪曲。
在报道事件、政治、经济等领域的新闻时,应该努力保持平衡,不偏不倚地呈现事实和观点。
其次,公正报道是指在报道中要维护事实真相,有利于公众了解事件的全貌和真相。
新闻报道应该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曲解事实,误导读者。
无论是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新闻,媒体都应该秉持真实性原则,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让读者能够准确判断和理解事件。
在新闻报道中,平衡和公正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保持平衡,才能做到公正;只有做到公正,才能保持平衡。
媒体作为第四权力,应当履行好社会责任,不偏不倚地向公众传递信息。
只有做到平衡和公正,才能赢得读者的信任和尊重,才能更好地发挥媒体的作用。
总的来说,新闻报道中的平衡与公正是至关重要的。
媒体应该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干扰,保持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只有做到平衡和公正,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发挥媒体的作用,为社会的发
展进步和民众的利益服务。
希望各大媒体能够认真对待新闻报道中的平衡和公正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新闻素养和道德水准。
【字数298】。
新闻报道平衡论

一、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西方新闻学术界认为:传统的新闻报道的平衡是指在报道中给予对立的事物或意见同样大小的版面或同样长短的播出时间。
①他们关注的主要是报道篇幅上的平衡。
美国新闻界在报道政治竞选时尤其强调这种平衡,虽然篇幅的平衡未必能够反映客观事实,但是这是西方新闻工作者为达到客观公正的一种努力。
也有人认为,新闻报道的平衡是强调新闻报道在内容上和论调(content and tones of the news)上的“中立、不偏不倚”,而不是报道量上的平均分配。
西方相当一部分新闻工作者把这种“中立、不偏不倚”的新闻平衡观看作新闻专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孙旭培在研究我国报道方法演变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的报道经验,于1991年在国内首先提出了新闻报道的平衡的概念。
②他认为,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
③他认为,平衡报道不是平均分配报道篇幅,面面俱到。
平衡手法依然要把某种因素、意见作为主要因素、意见进行报道。
对主要因素、意见的选择体现了记者的倾向性。
④因此,新闻报道的平衡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念中的党性、倾向性原则并不矛盾。
只是在报道主要因素和意见的同时,要顾及和点到其他因素和意见。
综合以上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新闻报道的平衡是在新闻报道中突出主导性因素和意见的同时,兼顾其他因素和意见的理性表现。
笔者对新闻报道的平衡的界定包含了“操作”和“理念”两个层面的内涵。
“在突出主导性因素和意见的同时,兼顾其他因素和意见”是指新闻报道的操作层面,也就是在新闻写作、编辑过程中的表达技巧。
对于这些操作层面的技巧,前人有过不少总结。
例如两面俱呈的方法:如果当事双方存在矛盾或冲突,不妨将对立双方的观点都摆出来,让读者自己作出判断;连续报道方式的使用,在事件产生初期,各种观点、矛盾未必都能体现出来,回过头去看最初的报道,很可能当时只强调了一种观点或矛盾的一个方面,当事件继续发展下去,记者应当在连续报道中平衡各种观点和矛盾。
媒体行业新闻报道原则

媒体行业新闻报道原则新闻报道是媒体行业中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新闻传播的质量和可信度。
为了确保报道准确、客观、有说服力,媒体行业遵循一系列的新闻报道原则。
本文将讨论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的几条重要原则,包括客观性、真实性、平衡性、公正性和时效性。
一、客观性作为新闻媒体的基本原则之一,客观性要求新闻报道的描述和评论应尽可能客观中立,不带主观色彩。
记者应避免使用情绪化的语言,不参与或偏袒报道对象的立场或观点。
客观性还要求记者在采访中保持中立的态度,并将各方观点充分呈现给读者。
二、真实性新闻报道必须基于真实的事实,新闻内容必须真实可信。
记者需要通过调查和采访来收集信息,并进行核实和验证。
在报道中使用虚假信息或捏造事实都是不允许的行为。
为了保证真实性,新闻机构应建立严格的事实核查机制,并及时纠正错误的报道。
三、平衡性媒体行业要求报道具有平衡性,即在报道中平等呈现各方观点和立场。
记者应该努力采集不同声音的意见,不片面倾向于某一方。
平衡性的报道有效地提供了多维度的信息,让读者能够全面了解事件背后的各种因素和动机。
四、公正性公正性是媒体行业新闻报道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记者遵循公正的伦理标准,不偏袒个别群体或利益集团。
新闻报道应当尊重人的尊严,避免对被报道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诋毁。
公正的报道充分尊重事实,不武断评判,让读者形成自己的判断。
五、时效性时效性是新闻报道必须具备的特点之一。
新闻报道应该及时发布,以保证读者能够及时获知信息。
记者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采访、整理和发布新闻。
同时,也要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及时发布新闻不仅能增强媒体的竞争力,也能提高读者对媒体的信任度。
综上所述,媒体行业的新闻报道遵循客观性、真实性、平衡性、公正性和时效性等原则。
这些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新闻报道的效果和可信度。
媒体从业人员应当时刻牢记这些原则,准确、客观地传递信息,为公众提供准确、全面的新闻报道。
只有这样,媒体行业才能维护其作为舆论监督和公共信息传播的核心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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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2009-02-12 08:06:55)转载▼标签:杂谈试析当前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赵智敏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媒体新闻报道失衡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于:报道的“一边倒”;对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娱乐化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
报道失衡的后果严重,如何破解此难题?本文从四方面提出对策:拓宽新闻的信源渠道、把握好单篇报道的平衡、重视报道的整体平衡、制度保证。
关键词:新闻报道、平衡、客观性原则众所周知,媒体是以传播信息为要务的大众传播工具,不论传媒发展和演化出多少功能,都不能弱化其最基本的功能--传播信息。
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闻报道的平衡原是不可或缺的。
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的80年代,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由于我国的新闻事业强调喉舌性质和凸显宣传功能,平衡原则实际上长期被忽略。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媒所面临的媒介环境的变化,这一原则才开始被人们逐渐认识和重视,1983年孙旭培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了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
[1]但从目前的媒体实践来看,以上重要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的初期,新闻报道的不平衡操作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被社会所吸纳的话,那么在社会利益多元、文化多元的格局基本形成的态势的今天,忽视新闻报道中应遵守的平衡原则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从总体看来,当前我国媒体在新闻报道中的失衡现象主要有三种表现:一、报道的过度偏向:“一边倒”今天的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整个社会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同时不同利益群体各自的利益诉求也呈现多元化色彩。
在这种背景下,及时而准确地反映社会的不同呼声及需求已势在必行。
可是,媒体却常常视而不见:对同一问题、不同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和看法的反映往往只有一个声音,于是便出现“多元社会一个声音”的失衡报道——注重一面之词的“一边倒”的新闻占据媒体。
当前媒体在新闻报道时的过度偏向,使得新闻资源的供给无法满足整个社会的正常需要,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公众在信息资源享有上的不公平。
“一边倒”的报道,使得媒体报道所制造的社会幻像遮蔽了实际存在的诸多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不仅损害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也误导了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认识。
其实,意见和利益的公开表达,多种意见和多元利益的畅通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对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国家公共政策制定的倾向性调整,我国社会的整体人群出现了急剧分化的趋势,这种深刻的变化给作为以反映社会现实变动为己任的媒体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如何合理地反映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画面。
从媒体近年的报道应对来看,情况并不能让人感到满意,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媒体对于不同阶层生活画面反映的过度扭曲,其表现和危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1.对强势阶层报道的圣像化。
在传媒日益商业化运作的今天,媒介越来越多趋向于把精力放在对富人和精英的报道上。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已经走向市场的媒体必须尽可能多地吸引受众眼球,借此获得最大量的商业利润。
同时,对于财富、成功和美貌的向往和追逐则是当下众多国人的共同心理。
在以上商业原则的支配下,便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当今的传媒,是城市的传媒,而不是农村的传媒;是富人的传媒,而不是穷人的传媒”。
[2]如果说,在份量上媒体更倾向于对富人和精英加以报道还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媒体对于此类人群报道取向的选择却存在着不容小视的问题,即不惜版面、时段过多地渲染此类人群的超出常人的价值观念、利益需求、思想感情、生活方式,而对于他们艰苦创业历程的孜孜求索、崇高的理想的不断塑造等更可以激人奋进的内容却视而不见。
这种完全圣像化的报道取舍不仅掩盖了此类人群的生存真相,还助长了整个社会的奢糜享受攀比的风气,无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2.对困难人群报道的悲剧化。
当前,我国一部分都市类媒体把报道的很大一部分精力投放于困难群体,关注底层人的生活,这是一个极好的现象。
但是,关注困难群体的媒体的一些报道也出现严重的取舍偏见:新闻报道主题的悲剧化。
进城男民工们让人胆寒的讨薪,生活无着的打工女被强逼卖淫,等等。
诸如此类足以震撼眼球的媒体报道只能集中反映一个主题:在现实状况下困难人群的悲剧命运。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曾尖锐指出:一种人群如果因为所谓的影响力和距离关系,而渐渐被社会的主流记忆力选择性地忽略,乃至淡忘,要等到下一次有新闻发生才能显示他们的存在----这样的状况,难以说得上是全面发展。
大众传媒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愿意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商业的逻辑使其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更有可能采用一种“炒作”的姿态,而不是旨在作为长时间的利益代言人。
[3]以上评论道出了媒体对于困难人群的报道以及报道取向的悲剧化的真正原因。
其实,困难人群在当前的中国数量巨大,其生存现状也呈现出多元的态势,可能有悲剧,但更多的不是悲剧。
如果媒体把对困难群体的关注点仅仅集中在那些具有强烈矛盾冲突的一小部分人身上的小部分颇有冲击力的偏激事件上,则其对现实的反映无疑是失衡的,其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民众对于社会的不满甚至引发仇恨,当然也可能导致一部分人对于弱势群体的心理漠视甚至歧视。
对困难人群报道取向的悲剧化还表现在有关此类报道的传播方式的超常化上。
当前,媒体在极其有限的对于困难群体的报道中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通过突发的恶性事件表现出来。
2006年夏天,一位农民父亲因女儿考上大学付不起学费自杀,这起事件曾被全国的多家媒体相当卖力地报道了一阵儿,直到当事人在媒体的帮助下得到了各界的捐助,从而解决了女学生无钱上大学的难题。
此类让人咂舌的突发而且恶性事件的报道,正在媒体不断上演。
传播方式的超常化往往导致民众对于媒体本身和公共政策制定部门的误读,致使他们产生这样的误解:要改变自身的生存困境就必须想出出人意料的花招来“做秀”,借此吸引媒体的目光,进而得到社会决策层的注意。
就拿民工讨薪来说,这样一个既定的“跳楼秀”模式似乎在各城市不断重复:民工讨薪未成----集体跳楼(也有单个人的)---媒体报道----政府插手----找到欠薪黑心包工头 -----讨薪成功-----笑逐颜开拿着钱高高兴兴回家团圆。
如果说媒体第一次报道的民工为讨薪未成而跳楼还能称为好新闻的话,那么以后对于同类跳楼事件的报道只能叫着可悲的“模仿秀”了,没有任何新意可言。
以上现象本身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就媒介来说,如何能够在问题激化以前就能够将其凸显以引起社会和决策机构的关注?就民众来说,如何能经常性地通过新闻媒介表达自己的利益立场?必须指出的是,媒体在代表弱势群体的利益过程中,不仅仅是在他们权益受到侵害时投以关注。
更重要的是,媒介应通过合乎理性、有建设性的意见交流,来达成共识,促成问题的解决,起到政策讨论和政策传播的平台的作用。
[4]3.对普通人群报道的丑化。
在对普通人群的生活画面进行报道时,媒体也似乎形成一个惯式:从寻常要素中极力挖掘出富有戏剧化的因子来制造噱头,吸引眼球,如对于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的报道,对于这一有着生机勃勃的精神风貌的未来中国栋梁群体的正面报道并不多,对他们的报道却往往通过自杀、性、精神病、贫困、犯罪等矛盾冲突异常剧烈的事件来显现。
如此的报道在媒体上比比皆是,而积年累月的此种报道使公众形成了对这一群体的错觉:他们没有社会责任感,正在走向堕落。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媒体这种丑化普通人群的报道涉及面很广,几乎包括所有的从事着一般职业并有着一般收入的人群,比如医务工作者、教师,等等。
麦奎尔下了如下的断语:大众传播是一个和社会一般大小的传播过程。
大众媒介的社会位置,既不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也不是处于社会背景中的一个组织,而是所有的社会关系之中----它是各种社会关系的连接者。
[5]与此道理相悖,当前我国媒体在对社会整体中各阶层人群的失衡报道造成了媒介对社会现实投射的“碎片化”,而不是对社会各阶层人的典型画面的整体反映,严重影响着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和理解。
三.娱乐化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从近代报纸产生一直到现在,大众传媒已经开拓出了丰富的功能,以信息传播为基础的其它功能的延展充分满足了人们的多方面需求。
一个健康的媒介运行环境应该是各级各类媒体所合成的媒介整体能够均衡地发挥各方面的功能,为公众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营养,而不是单方面有意地使某方面功能的凸显或者夸张性发挥。
否则,过度发挥某一方面的功能,则媒介的整体运营环境是病态的。
从我国媒介目前运行的状况来看,媒体对娱乐功能的过分强调已经对其信息传播功能的发挥造成了严重的挤压。
更为严重的是,新闻娱乐化的泛滥正消解着新闻报道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
媒体的娱乐化不仅表现在娱乐类节目在数量上的过度扩张,还表现在新闻类节目的娱乐化包装上,尤其是严肃的新闻以娱乐为导向报道出来。
现在的媒体报道中,许多严肃的新闻常常被处理成了娱乐,比如腐败官员的曝光,还有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一次次都逃脱不了变成茶余饭后的娱乐材料。
过于强化新闻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一些方面会导致新闻事件本身的严肃性和启示意义的丧失,如此则无疑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了。
总体来说,报道中平衡原则被打破往往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一是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的宣传化。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习惯于站在政府立场上,扮演政府领导的角色。
此种情况下,报道的宣传味过浓当然无法避免。
比如在灾害报道中对灾害发生过程中更有新闻价值的受众更感兴趣的内容置之不理,却非要突出救灾英雄和领导;做正面的报道时,硬要把成就的取得完全归于领导人的“丰功伟绩”。
类似情况的存在,不一而足。
其实,新闻和宣传在出发点、归宿、传播的方式和要求等方面都有着巨大差别。
然而,多少年来对新闻报道中的“鲜明的立场”的要求至今仍束缚着记者,导致其在新闻报道中时时不忘从宣传的角度来采写新闻。
二是媒体的商业化炒作。
在现实媒体的运行中,媒体在经济压力下往往对报道对象的某一方面做夸大性的报道,从而吸引受众的注意。
比如媒体在电影《无极》公演之前的报道,便几乎是各家媒体都说好,一片叫好声,听不到一点不同的声音。
当然,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导致的我国新闻工作者平衡理念的长期缺失也是造成新闻报道失衡的重要原因。
新闻报道失衡的后果相当严重:更深地损害着媒体的公信力,导致社会各方矛盾的激化,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呼唤媒体对于平衡原则的重视以及规避由于新闻报道忽视平衡原则带来的种种弊端已迫在眉捷。
在试图破解当前我国媒体新闻报道失衡难题的时候,仍然有必要对平衡原则的具体内涵做出清晰的阐释。
什么是平衡?有论者认为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