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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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实务训练之案情报告

实习律师实务训练之案情报告

实习律师实务训练之案情报告实习期间,我参与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从接待当事人、调查取证、起草法律文件到出庭应诉等各个环节,全面了解了律师实务操作的全过程。

现将案情及实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案情简介本案原告为某科技公司,被告为一家建筑公司。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一批价值100万元的设备。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交付了设备,但被告却未支付货款。

原告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二、实习过程1. 接待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我跟随指导律师接待了原告公司的代表。

在交谈中,我们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并记录了原告公司的诉求。

同时,我向原告公司代表解释了诉讼程序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2. 调查取证根据案情需要,指导律师指派我负责调查取证工作。

我通过查阅合同、发票、物流单等证据,核实了原告公司交付设备的事实。

同时,我联系了被告公司,尝试获取其逾期付款的原因。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收集证据、分析证据,并为下一步的法律论证奠定了基础。

3. 起草法律文件在掌握案情和证据的基础上,我起草了起诉状、证据清单、诉讼保全申请书等法律文件。

在起草过程中,我充分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4. 出庭应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跟随指导律师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我认真聆听双方陈述,记录关键信息,并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与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通过出庭应诉,我深刻理解了法庭审理的程序和技巧,提高了自己的应变能力。

三、实习心得通过参与这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全过程,我收获颇丰。

首先,我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收集证据。

其次,我掌握了法律文件起草的基本技巧,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最后,出庭应诉的经历使我更加熟悉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自己的应变能力和抗压能力。

实习期间,我深刻体会到律师职业的艰辛与责任。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4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4





评Hale Waihona Puke 该同志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有创造性、建设性地独立开展工作的思维,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能够认真研究案件,寻找证据予以佐证。从中找到对原告有利的东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找准案件审理所需要的相关证据,并对证据予以分析,分类,以达到自己想要的证明目的。由此观之,该同志已初步具备一个律师的严密的逻辑思维。希望此后再接再厉。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实习人员
徐国锋
训练时间
2013年12月2日
指导老师
张道荣
指导老师综合评价
(请打√表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训练内容
□√接待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卷归档操作
□√诉讼或仲裁□非诉讼案件□其他






案件(项目)名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熊康蓉
工作时间:2013年12月2日——2014年1月23日
指导老师:张道荣
备注
该案结果为(2013)万法民初字第00829号民事判决书
工作记录简述:
2013年12月原告熊康蓉诉梁隆坤、乔兴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熊康蓉委托我所张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张律师将此案交由我处理。
收案后我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针对具体情况我认真询问当事人,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寻找切实的证据。案件过程中我收集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疾病诊断书和出院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清单、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村委会,派出所及公司相关证明、鉴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等。根据所搜集的证据,我草拟了民事起诉状。并带领当事人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案件于2014年1月14日开庭审理。由于我们庭前工作做得相当充分,庭审过程简单明了。最后双方庭审中基本按照我方提出的要求达成共识,由法院出具判决书至此结案。通过此次接案我清楚认识到庭前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所有的法律问题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充分体现了证据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2019-实习律师实务训练-精选word文档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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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实习律师实务训练篇一: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1X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X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1X0元、150000元、201X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X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1X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实务训练记录(3篇)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实务训练记录(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委托代理关系日益普遍。

委托代理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保障当事人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自己的实务操作能力,我参加了本次委托代理合同实务训练。

以下是本次训练的记录。

二、训练内容1. 了解委托代理合同的基本概念在本次训练中,我首先学习了委托代理合同的基本概念。

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代理费用等。

2. 分析委托代理合同的种类委托代理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法定代理合同:指依据法律规定,代理人无需委托人委托即可代理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合同。

(2)指定代理合同:指委托人指定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合同。

(3)一般代理合同: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处理一般事务的合同。

(4)特别代理合同: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处理特定事务的合同。

3. 学习委托代理合同的签订流程(1)双方协商:委托人和代理人就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代理费用等达成一致意见。

(2)起草合同:根据协商内容,代理人起草委托代理合同。

(3)双方签字盖章:委托人和代理人分别签字盖章,确认合同内容。

(4)履行合同:代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委托人事务。

4. 研究委托代理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履行合同:代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委托人事务。

在履行过程中,代理人应定期向委托人报告事务进展情况。

(2)变更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和代理人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

5. 掌握委托代理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解除合同:委托人和代理人可协商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

(2)终止合同:代理事项完成后,委托代理合同自然终止。

三、训练心得1. 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本次训练,我对委托代理合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

2. 学会沟通技巧: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过程中,沟通技巧至关重要。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5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5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实习人员
徐国锋
训练时间
2013年4月12日
指导老师
张道荣
指导老师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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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训练内容
□√接待当事人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案卷归档操作
□√诉讼Hale Waihona Puke 仲裁 □非诉讼案件 □其他训





案件(项目)名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当事人:吴绪明
工作时间:2013年4月12日——2013年12月23日
工作记录简述:
2013年4月原告吴绪明诉张光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吴绪明委托我所张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此案由张律师主办,我协助张律师办理。收案后我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案件过程中我收集了张光文户籍信息和二屯村委会证明、吴绪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页、疾病诊断书和出院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费发票、医疗费清单及发票、交通费发票等。根据所搜集的证据,我草拟了民事起诉状、代理词。案件经过开庭审理,由法院做出具判决书。由于张光文之后下落不明,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期满后我为其开具生效证明,并提出执行申请。由于执行过程中未查到被执行人有任何财产被迫放弃。于2013年12月21日,我方又提起恢复执行申请。通过这个案子我自己深深的感受到,虽然我们在道理上和法律上赢了,可是从实质上我们并未得到任何补偿。这让我引起了深深的反思——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讼回报,我觉得应该是的。作为基层的律师接触的多为困难的群众,我们应该有服务群众的心。






该同志综合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办理该案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良好,工作积极,热情周到。政治表现良好,法纪观念充实,服从安排听指挥,与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践工作期间,能够做到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出色的成绩。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1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1
通过这次案件办理,我体会到律师办理劳动争议类案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一是劳动者资源不对称,手上所获证据很少。二是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处于劣势地位对合同中有些不合理条款无法作出反对。






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对案卷材料查缺补漏,还能对其中的案情提出疑问,做的比较好。
指导老师: 何树林
备注
该案结果万州劳人仲案(2013)第458号仲裁裁决书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实习人员
徐国锋训练时间2013源自6月4日指导老师何树林
指导老师综合评价
(请打√表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训练内容
□√接待当事人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案卷归档操作
□√诉讼或仲裁 □非诉讼案件 □其他






案件(项目)名称: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等争议(法律援助案件)
当事人:龚代成
工作时间:2013年6月4日——2013年7月30日
工作记录简述:
2013年6月龚代成诉重庆市万州区龙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争议一案被告龚代成委托我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收案后本人与原告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接受本案后,发现除了原告的身份信息外并无其他证据,所以证据的收集工作显得异常困难。我先后向区工商局调取公司信息,又向劳动部门查询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又往区人才交流中心调取相关职位信息等。收集整理好本案相关证据后,我拟定了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以及代理词。经过审理,于2013年7月30日万州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作出万州劳人仲案(2013)第458号仲裁裁决书,本案我主要辩论,何律师在旁指导。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实习实务训练指引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活动,促进律师事务所履行职责,发挥指导律师的作用,保障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质量。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概念界定(一)“实习人员”是指依据《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律协”)申报,经北京律协审查合格并频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人员。

(二)“律师事务所”是指依据《管理办法》规定接收实习人员,并与实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的律师执业机构。

(三)“指导律师”是指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的安排,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的律师。

(四)“实务训练”是指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在律师事务所管理监督和实习指导律师的指导下,直接参与律师工作的实践活动。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职责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职责(一)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应当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条件审核。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5.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6.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二)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应当对其基本素质进行如下考察:1.基本素养,道德理念,团队精神,责任意识;2.文字基础,语言表达,思维方式,分析理解和说服能力及反应判断能力;3.申请律师执业的动机,职业追求及价值观。

(三)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2.实习人员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4.工作职位和工作内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障;8.工作纪律;9.合同解除;10.其他必要条款。

附9.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接待当事人).doc

训练内容:接待当事人时间:2012年4月12日地点:浙江近真律师事务所接待人:谢倩记录人:谢倩来访人:闻治光一行五人,运输司机谈话内容:来访人:我们想咨询下关于托运部收取压金不还的事情接待人:具体是什么情况来访人:我们是2010年在一家托运部搞运输的,当时托运部收了我们司机每个人2万元的压金,今年这家托运部倒闭了,实际上是分成了两家托运部,原来的名字现在改成巴蜀托运部,还是在原来的地点,就是改了下名字。

我们去了好多次要求退压金,那里的人说我不是老板,压金我收了之后也是交给别人,我们去找老板,谁收的钱你们找谁去。

接待人:收取压金有没开收据的?来访人:有,收据都在这里。

接待人:收据上是收款人是谁?是老板还是职员?来访人:是职员吧,这个人一直都在这里上班,原来托运部的时候就在,去年走了半年,后来又来了,现在是在新的托运部里上班。

接待人:收据上有些有些托运部的全称,都没有盖章。

来访人:很多都只是这个人的名字,没有盖托运部的章。

接待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全称是什么?来访人:都没有看到营业执照什么的,也不知道真正的老板是谁,我们从来没见过真正的老板,他们应该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是借用别人的。

接待人:你们跟托运部有没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协议?来访人:什么都没有签,就只有这个收据。

他们只是打电话说要运货,我们就来把货卸在这里或者把货拉走。

接待人:收据上没有你们的名字,只看到车牌号码,车是你们个人的吗?行驶证、驾驶证都齐全吗?来访人:车是我们自己的,证都齐全的。

起诉的话,可以起诉收款人吗?接待人:可以起诉收款人,也要把托运部一起起诉了。

来访人:谁是老板我们都不知道,怎么起诉托运部接待人:应该有营业执照的,可以去搞清楚。

起诉的话,你们9个人要分开起诉的。

来访人:我们都是一起的,起诉的也是同一个人,能不能不分开接待人:收据也不是同一天收取的,时间不一致要分开诉的。

收款人是义乌人吗?来访人:是义乌本地的。

请律师起诉是怎么收费的?接待人:收费是按案件复杂程度、标的等综合因素考虑收费的。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记录

实务训练项目材料汇总表案件:周XX与A公司、连带保证人易XX民间借贷纠纷工作时间: 2012年 4月8日——2012年6月8日工作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活动记录简述:2012年周某某诉A公司、连带保证人易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XX委托我所杨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收案后本人协助草拟本案的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的整理工作。

2012年4月20日本案在株洲县法院开庭,本人跟随杨律师旁听了本案的审理过程。

庭审后法院组织了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A公司、连带保证人易XX连带支付原告周XX本金和利息,后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于2012年6月8日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心得体会:这个案件是比较简单,属于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之类。

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由于遗漏了律所指派函,最后不得不多跑一趟补交材料。

在立案前应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有遗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费时费力。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案件:罗XX、周XX与XX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工作时间: 2012年 4月12日——2012年8月10日工作文书名称:仲裁答辩状、代理词活动记录简述:2012年4月6日罗XX、周XX委托我所杨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收案后本人协助整理相关证据,草拟本案的答辩要点和代理词。

2012年5月22日下午在株洲市仲裁委第一次开庭,本人旁听了本案的审理过程。

由于按揭贷款没有审核通过,被申请人无法一次性付款,申请人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和利息以及违约金。

虽然申请人的广告宣传中带有一定的欺骗性误导购房者,但被申请未及时行使解除权,导致案件中处于被动地位,我们在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努力寻找突破口,抓住对方诉讼时效的要害,庭后仲裁委组织了多次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心得体会:在审理过程中一定要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积极促进当事人之间的调解,这样既有利于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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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务工作中,当事人必须面临证据能否充分证明的风险、是否有充分法律依据的风险、能否执行或完全执行的风险、甚至还有居中裁判者的道德风险。而调解不但能控制风险,而且执行起来更为便捷,因此,要深刻认识到调解的作用,将调解作为一种策略、工具,运用调解控制诉讼风险。






特别
情况
说明
制表:制表日期:
当事人:程凯公司
具体过程概要(含观察、操作、心得等):
金华程凯公司与云南德众公司定做合同纠纷案4.1立案后,受当事人程凯公司委托同日向法院申请保全。4.11婺城区法院前往云南对某公司账户进行冻结。随后云南某公司多次来本所商议调解结案。由江律师主持,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今天下午,我跟随江律师去婺城区法院观摩法院调解流程。
整个过程细节很多,实务性极强,不经过实践很难把握工作的效率。我感到:
1 要想调解一次成功,前期功课一定得做足。调解通常不会在双方诉讼态势悬殊的情况下发生,因此,该取的证据要取、该论证的法律依据要论证、该保全的财产要保全,只有取得某些主动后才有胜诉的可能,才有调解的本钱。
2 为了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效率,在以服务我方当事人为主同时,也要顾及到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合情地让步。
因为江律师在前期程序中,做足了该做的功课,把握了案件进展的所有主动权,这次调解我方完全占据优势。对方同意清欠所有货款,支付利息,承担律师费、差旅费、违约金和诉讼费。我方也根据对方实际情况给予其分三期偿还的让步。法院出具调解书并不需要经过正式的三方会谈的场面,而是:1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好具体内容,2书记员据此制作调解书草稿,3 法官审核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提出改正意见,4双方修正后,签字认可,5法院签章出具正式调解书,6 双方当场签收送达书,调解书即刻生效。随后,我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德众财产冻结的申请。一场拖欠达一年之久的货款纠纷,用了法律手段不到一个月,圆满解决。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实习人员
(签名)
训练时间
16年4 月27日
训练地点
婺城区法院
指导律师
(签名)
指导律师
综合评价
(用√表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训练内容
(用√表示)
□接待当事人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案卷归档操作
□诉讼或仲裁代理 □非诉讼代理 □其他训来自练基本


(本人填写)
案件(事件)名称或立案号:定做合同纠纷(2016)浙中民字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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