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4•【字号】甘政办发[2006]41号•【施行日期】200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4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费用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的行为。
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得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第四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办理。
(一)征收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会同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二)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当地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或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地补偿费用。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8.06.19•【字号】甘林生函字[2008]229号•【施行日期】2008.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林生函字〔2008〕229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为了切实搞好全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统一工作方法和技术标准,省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了《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附件: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技术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检查目的客观评价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确保补偿基金安全使用,提高管理水平,为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下达和补偿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条检查依据一、《甘肃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甘林计字[2004]192号);二、《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甘林计字〔2007〕232号);三、《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财农〔2007〕182号);四、《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甘林计字〔2007〕231号);五、上年度全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省级检查结果;六、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下达文件。
第三条检查对象各地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点公益林。
第四条检查内容一、宣传培训;二、机构和制度建设;三、管护责任落实;四、森林防火、资源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五、补植、抚育;六、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七、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八、基础设施建设;九、实施方案编制;十、技术档案的建立;十一、管护成效。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3.08.29•【字号】甘财农[2013]152号•【施行日期】201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13〕152号)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林业(农林)局,各省级直属单位: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2〕505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附件: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2013年8月29日附件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2〕50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造林补贴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和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第二章预算和资金管理第三条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2月底之前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报送林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附上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
省级直属单位直接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
逾期不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的市县、省级单位,当年不安排林业补贴资金。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造林、森林抚育及良种培育计划,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国家良种基地及培育良种苗木面积、树种、产量,资金主要用途和申请金额等。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新标准征收;在此之前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征地工作的,亦按新标准征收。
2017年2月19日印发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甘政发〔2017〕17号)废止。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为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综合征地实际情况,构成比例为4∶6,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
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
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附件: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甘肃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12日附件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市州县(市、区)区片编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公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兰州市城关区Ⅰ5258100350540Ⅱ4267995284533Ⅲ3009915200661七里河区Ⅰ4201185Ⅱ3772290 251486 Ⅲ2248740 149916 Ⅳ1929000 128600 西固区Ⅰ4174755 278317 Ⅱ3299910 219994 Ⅲ3024975 201665 Ⅳ2129415 141961 Ⅴ1713960 114264 安宁区Ⅰ4170375 278025Ⅰ1232385 82159 Ⅱ1153980 76932 Ⅲ1085805 72387 Ⅳ852900 56860 Ⅴ346140 23076 榆中县Ⅰ1781322 118755 Ⅱ1482180 98812 Ⅲ898320 59888 Ⅳ509880 33992 Ⅴ19607 永登县Ⅰ1281330 85422 Ⅱ904068 60271 Ⅲ850356 56690 Ⅳ621504 41434 兰州市永登县Ⅴ546480 36432 Ⅵ442368 29491 皋兰县Ⅰ1125000 75000 Ⅱ840000 56000750000 50000 Ⅳ705000 47000 兰州新区兰州新区Ⅰ638496 42566 Ⅱ618048 41203 嘉峪关市嘉峪关市Ⅰ1251090 83406 Ⅱ1081305 72087 Ⅲ1013400 67560 酒泉市肃州区Ⅰ856500 57100763000 50867 Ⅲ700298 46687 Ⅳ602800 40187 敦煌市Ⅰ838669 55911 Ⅱ767020 51135 Ⅲ714953 47664 玉门市Ⅰ840283 56019 Ⅱ610875 40725 Ⅲ552025 36802 Ⅳ31810 肃北县Ⅰ679140 45276 Ⅱ165135 11009 Ⅲ29415 1961 金塔县Ⅰ513608 34241 Ⅱ489050 32603 Ⅲ443975 29598 瓜州县Ⅰ539852 35990 酒泉市瓜州县Ⅱ494530Ⅲ471802 31453 Ⅳ415733 27715 阿克塞县Ⅰ471393 31426 Ⅱ185397 12360 Ⅲ31606 2107张掖市甘州区Ⅰ1141770 76118 Ⅱ1047165 69811 Ⅲ770655 51377 Ⅳ679665Ⅴ514350 34290 山丹县Ⅰ622305 41487 Ⅱ571380 38092 Ⅲ498435 33229 Ⅳ423330 28222 高台县Ⅰ690000 46000 Ⅱ625000 41667 Ⅲ538006 35867 Ⅳ475546 31703临泽县Ⅰ816465 54431 Ⅱ709620 47308 Ⅲ662265 44151 Ⅳ629370 41958 民乐县Ⅰ405686 27046 Ⅱ388454 25897 Ⅲ375903 25060 肃南县Ⅰ478800 31920 Ⅱ392400 26160Ⅲ349440 23296 张掖市肃南县Ⅳ27000 1800 金昌市金川区Ⅰ960150 64010 Ⅱ947100 63140 Ⅲ825000 55000 Ⅳ757500 50500 永昌县Ⅰ677250 45150 Ⅱ621000 41400 Ⅲ562500 37500 武威市凉州区Ⅰ1399500 93300 Ⅱ690000 46000 Ⅲ585000 39000 Ⅳ510000 34000 Ⅴ444000 29600 民勤县Ⅰ873195 58213 Ⅱ570660 38044 Ⅲ424170 28278 古浪县899160 59944 Ⅱ433500 28900 Ⅲ318000 21200 天祝县Ⅰ1020000 68000 Ⅱ870000 58000 Ⅲ555000 37000 Ⅳ390000 26000 白银市白银区Ⅰ1885500 125700 Ⅱ1624500 108300840000 56000 Ⅳ592500 39500 平川区Ⅰ1189500 79300 Ⅱ880500 58700 白银市平川区Ⅲ720000 48000 Ⅳ562500 37500 Ⅴ375000 25000 靖远县Ⅰ1378500 91900 Ⅱ114000076000 Ⅲ769500 51300 Ⅳ679500 45300 Ⅴ568500 37900 会宁县Ⅰ612000 40800 Ⅱ540000 36000 Ⅲ414000 27600 Ⅳ352500 23500 景泰县Ⅰ597000 39800 Ⅱ568500 37900Ⅲ541200 36080 Ⅳ465000 31000 定西市安定区Ⅰ815000 54333 Ⅱ749900 49993 Ⅲ481275 32085 Ⅳ403800 26920 安定区Ⅴ343800 22920 Ⅵ303500 20233 通渭县I 627600Ⅱ508900 33926 Ⅲ359300 23953 陇西县Ⅰ870000 58000 Ⅱ765000 51000 Ⅲ615000 41000 Ⅳ480000 32000 定西市陇西县Ⅴ367500 24500 渭源县I 633300 42220 Ⅱ36250 Ⅲ331560 22104 临洮县Ⅰ876818 58455 Ⅱ734850 48990 Ⅲ499440 33296 Ⅳ426270 28418 漳县Ⅰ685350 45690 Ⅱ485160 32344 Ⅲ331395 22093 岷县Ⅰ49664 Ⅱ504165 33611 Ⅲ313275 20885 平凉市崆峒区Ⅰ1650542 110036 Ⅱ1350000 90000 Ⅲ759352 50623 Ⅳ456248 30417 华亭市Ⅰ773928 51595 Ⅱ653413 43561 Ⅲ547992 36533 Ⅳ456953 30464 庄浪县Ⅰ873687 58246 Ⅱ691479 46099 Ⅲ450000 30000 静宁县Ⅰ780240 52016 Ⅱ749385 49959 Ⅲ675810 45054 Ⅳ536040 35736 平凉市泾川县Ⅰ895500 59700 Ⅱ660000 44000 Ⅲ525250 35017 Ⅳ390000 26000 灵台县Ⅰ723942 48263 Ⅱ580963 38731 Ⅲ437404 29160 Ⅳ375909 25061 崇信县Ⅰ961287 64086 Ⅱ46664 Ⅲ427138 28476 Ⅳ279409 18627 庆阳市西峰区Ⅰ1656025 110402 Ⅱ1401425 93428 Ⅲ1222125 81475 Ⅳ1015634 67709 Ⅴ719844 47990 合水县Ⅰ808500 53900 Ⅱ46100 Ⅲ580500 38700 华池县Ⅰ800103 53340 Ⅱ600000 40000 Ⅲ480000 32000 环县Ⅰ739800 49320 Ⅱ600000 40000 Ⅲ480000 32000 宁县Ⅰ826401 55093 Ⅱ47169 Ⅲ523890 34926 庆阳市庆城县Ⅰ840890 56059 Ⅱ632402 42160 Ⅲ549540 36636 Ⅳ487650 32510 镇原县Ⅰ800804 53387 Ⅱ564284 37619 Ⅲ480000 32000 正宁县866820 57788 Ⅱ657053 43804 Ⅲ496166 33078 天水市秦州区Ⅰ1726305 115087 Ⅱ1350015 90001 Ⅲ942195 62813 Ⅳ752460 50164 Ⅴ498975 33265 麦积区Ⅰ1243605 829071088130 72542 Ⅲ983655 65577 Ⅳ712515 47501 Ⅴ559455 37297 秦安县Ⅰ1032240 68816 Ⅱ703275 46885 Ⅲ495975 33065 甘谷县Ⅰ1338990 89266 Ⅱ1122405 74827 Ⅲ774780 51652 Ⅳ451290 30086 武山县Ⅰ1120680 74712 Ⅱ997200 66480 天水市武山县Ⅲ729945 48663 Ⅳ443100 29540 清水县Ⅰ662655 44177 Ⅱ493230 32882 Ⅲ439005 29267Ⅳ384615 25641 张家川县Ⅰ870360 58024 Ⅱ602070 40138 Ⅲ442515 29501 Ⅳ303570 20238 陇南市陇南市武都区Ⅰ2274450 151630 Ⅱ2075100 138340 Ⅲ1500000 100000 Ⅳ95745063830 Ⅴ531900 35460 Ⅵ277500 18500 成县Ⅰ1354200 90280 Ⅱ925050 61670 Ⅲ673350 44890 Ⅳ493650 32910 徽县Ⅰ1367700 91180 Ⅱ941700 62780 Ⅲ628050 41870Ⅳ486000 32400 Ⅴ322200 21480 康县Ⅰ678450 45230 Ⅱ515400 34360 Ⅲ368550 24570 Ⅳ214650 14310 两当县Ⅰ823800 54920 Ⅱ502800 33520 Ⅲ384900 25660 Ⅳ14050 文县Ⅰ1567350 104490 Ⅱ878400 58560 Ⅲ555750 37050 Ⅳ275700 18380 宕昌县Ⅰ845325 56355 Ⅱ544320 36288 Ⅲ391950 26130 Ⅳ237150 15810 礼县Ⅰ82160 Ⅱ755850 50390 Ⅲ481200 32080 Ⅳ406500 27100 Ⅴ241650 16110 西和县Ⅰ973425 64895 Ⅱ712500 47500 Ⅲ501000 33400 Ⅳ445200 29680 临夏州临夏州临夏市1502115 100141 Ⅱ1274775 84985 Ⅲ1020600 68040 临夏县Ⅰ986895 65793 Ⅱ756540 50436 Ⅲ639675 42645 康乐县Ⅰ825165 55011 Ⅱ555705 37047 康乐县Ⅲ456420 30428287370 19158 永靖县Ⅰ1030772 68718 Ⅱ632472 42165 Ⅲ455380 30359 广河县Ⅰ950745 63383 Ⅱ748995 49933 Ⅲ562605 37507 和政县Ⅰ814215 54281 Ⅱ620475 4136552240534827东乡族自治县Ⅰ84354056236Ⅱ67824045216Ⅲ55330536887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Ⅰ65851543901Ⅱ55696537131Ⅲ46860031240甘南州甘南州合作市Ⅰ40946627298Ⅱ19848 Ⅲ254989 16999 Ⅳ230444 15363 Ⅴ167265 11151 夏河县Ⅰ417360 27824 Ⅱ379654 25310 Ⅲ334178 22279 Ⅳ256350 17090 Ⅴ158775 10585 临潭县Ⅰ362728Ⅱ349148 23277 临潭县Ⅲ335508 22367 Ⅳ315924 21062 Ⅴ158603 10574 卓尼县Ⅰ362126 24142 Ⅱ355950 23730 Ⅲ295205 19680 Ⅳ214815 14321 Ⅴ157680 10512Ⅰ644650 42977 Ⅱ602930 40195 Ⅲ586383 39092 Ⅳ448410 29894 Ⅴ318150 21210 碌曲县Ⅰ299850 19990 Ⅱ299715 19981 Ⅲ149430 9962 玛曲县Ⅰ195090 13006Ⅱ1419009460Ⅲ1301108674迭部县Ⅰ42163528109Ⅱ38191525461Ⅲ33874522583Ⅳ1494909966其他:区片综合地价应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分配比例占40%,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占6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4日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耕地保护,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耕地占补平衡,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包括耕地开垦费征缴使用、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耕地易地补充管理。
第四条补充耕地是用地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建设单位为补充耕地义务人,可由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城市、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所在市县政府为补充耕地的义务人;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补充耕地义务人;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收取耕地开垦费的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为补充耕地义务人,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通过收取耕地开垦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易地补充耕地的,接收耕地开垦费的有关地方政府为补充耕地义务人。
酒泉市征地补偿标准

酒泉市征地补偿标准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地补偿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酒泉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征地补偿标准,以确保征地补偿公平合理,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首先,针对农田征地,酒泉市规定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具体来说,对于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类型的农田,将根据其地块面积、地理位置、土地肥力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合理补偿价格。
同时,对于因征地而造成的农田损失,也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合理赔偿,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对于房屋征地补偿,酒泉市也有明确的标准。
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金额。
同时,对于因征地而需要搬迁的农民,还将提供相应的搬迁补助和安置帮扶,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影响。
此外,对于因征地而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农民,酒泉市也将给予相应的补偿。
比如,对于因征地而损失的果树、农作物等农业资产,将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总的来说,酒泉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出台,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政府部门还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相信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酒泉市的征地补偿工作将更加规范、公正,为农民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

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
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是指根据甘肃省相关政策规定,对因耕地占用而受到影响
的农民进行补偿的标准。
根据《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办法》,对于因征地而受到损失的农民,政府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以保障受影响农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甘肃省相关政策规定,青苗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青
苗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二是青苗补偿费用的支付标准。
青苗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指根据受影响农民的实际损失情况,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补偿金额。
而青苗补偿费用的支付标准则是指政府对受影响农民进行补偿时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具体规定。
其次,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受影响农民的实际情况,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青苗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受影响农民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为了确保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和
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评估机制,对青苗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综上所述,甘肃省青苗补偿标准是保障受影响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青苗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青苗补偿标准的有效执行,为受影响农民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

⽢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2⽉19⽇,⽢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肃省征地补偿区⽚综合地价》和《⽢肃省征地补偿统⼀年产值标准》,⾃即⽇起执⾏,并同时废⽌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友:⽢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的⼟地共分为四类:⼀类区⽚范围:内官营镇(锦屏村、内官村、先锋村);鲁家沟镇(将台村、南川村、太平村、⼩岔⼝村);⾹泉镇(仓沟村、西寨村)。
补偿标准:⽔浇地:26690元/亩;旱地:21403元/亩⼆类区⽚范围:凤翔镇(⼝下庄村);内官营镇(边家村、林川村、清溪村、乌龙村、永丰村、永安村);称钩驿镇(称钩驿村、周家河村);宁远镇(红⼟村、宁远村、前川村);李家堡镇(花川村、李家堡村、⿇⼦川村);⾹泉镇(陈家洼村、东寨村、关门⼝村、后湾村、⾹泉村、马莲村、云⼭村);符家川镇(⾼阳村、兰星村);团结镇(⼩⼭村)。
补偿标准:⽔浇地:24000元/亩;旱地:19232元/亩三类区⽚范围:凤翔镇(安家坡村、丰⽲村);内官营镇(咀头村、泉坪村、⽂昌村、崖湾村、中河村、⼤庄村、右丰村);巉⼝镇(⼤柏林村、花林村、龙滩村、⼩柏林村、新坪村、张家曲村、张湾村);称钩驿镇(⽩杨村、川坪村、好麦村、花园村、⾦川村、平安村、梁家坪村);西巩驿镇(河畔村、花沟村、新街村、新寺村、营坊村、中驿村);李家堡镇(联合村);团结镇(好地掌村、庙川村、唐家堡村);葛家岔镇(葛家岔村);青岚⼭乡(⼤坪村、青岚村、青湾村、郑沟村)。
补偿标准:⽔浇地:18400元/亩;旱地:13056元/亩四类区⽚范围:凤翔镇(花坪村、李家岔村、上台村、吴家川村、响河村、⼩西岔村、义安村、永安村、榆河村、中岔村);内官营镇(安连村、宝⽯村、鲍家村、东岳村、董家湾村、陡寨村、关厅村、锦花村、进化村、⽶粮村、南阳村、勤宝村、庆丰村、⽡窑湾村、⽂丰村、⽂⼭村、迎丰村、中南村);巉⼝镇(常川村、冯家岔村、⽢林村、官兴村、⾦滩村、联星村、上岘村、胜利村、松川村、西坪村、席滩村、学房村、盐沟村、剡家川村、阳⼭村、张家川村);称钩驿镇(双乐村、新民村、新胜村、阳坡村、杨家河村);鲁家沟镇(⼤岔村、⼤湾村、吊沟村、东风村、花岔村、罗川村、三湾村、⼭林村、御风村、张沟村、紫云村);西巩驿镇(安乐村、百页村、华尖村、涝池村、栗川村、罗川村、南河村、寺坪村、肖川村、⼩溪村);宁远镇(闯家岔村、丰盛村、⾼河村、贾堡村、李曲村、李塘村、罗川村、王坪村、薛川村、⽺营村、长湾村);李家堡镇(安家岔村、菜坪村、东坡村、箍窑川村、韩湾村、红川村、黄⾦村、锦鸡村、⿅马岔村、马家岔村、南湾村、泉⼦村、双泉村、唐湾村、姚家岔村、窑坡村、张湾村);团结镇(⾼泉村、寒树村、寒⽔村、⾦花村、中化村);⾹泉镇(花坪村、青岗村、泉湾村、双庙村、中庄村);符家川镇(⼤岔村、红庄村、黄坪村、⾦星村、罗家岔村、秦家岔村、杨湾村、长丰村);葛家岔镇(北坪村、⼤营村、⿊营村、黄家湾村、贾家湾村、康乐村、⿅坪村、南林村、清明村、中寨村);⽩碌乡(复兴村、铧尖村、录丰村、前进村、⽥家岔村、中⼭村、拽碾村);⽯峡湾乡(⼤泉湾村、景⼦岔村、九岔村、清⽔村、三岔村、三泉村、三湾村、⽯峡湾村、新建村、站湾村、长川村);新集乡(⼤南岔村、⼤园村、丰旺村、进马村、景坪村、鲁家岔村、坪源村、仁义村、⽯湾村、⽥坪村、西坪村、⼩南岔村、新集村、张家坪村、中义村);青岚⼭乡(车门川村、打⿅村、付家村、郭川村、红庄村、花岔村、贾川村、庙坪村、青义村、任川村、上坪村、王湾村、下湾村、榆林村、原坪村、赵家岔村);⾼峰乡(城门寨村、贡马村、关庄村、红堡村、红光村、⿇地湾村、马营村、明星村、牌坊村、坪湾村、新泉村);⽯泉乡(⼤坪村、合营村、户峡村、吕坪村、⼭庄村、上川村、⽯泉村、⽯元村、湾曲村、下坪村、岳曲村、赵河村、中坪村、中⼭村、中寺村、⽵林村);杏园乡(⽩虎村、康家庄村、李家河村、刘家湾村、南家川村、⽜营村、张家⼭村、郑家川村、朱家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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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占用、征用各类林地的林地补偿标准:
一、占用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50支付;征用的按60支付。
二、占用用材林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60支付;征用的按70支付。
三、占用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70支付;征用的按75支付。
四、占用珍贵树种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75支付;征用的按80支付。
五、占用经济林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按该经济林成熟期三年平均产值的一至三倍支付;征用的按二至四倍支付。
六、占用苗圃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占用前留床苗出圃价值的一至三倍支付;征用的按二至四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