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绞车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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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本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本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副井绞车司机的操作行为,确保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副井绞车司机,包括全日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四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操作手册,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第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遵守纪律规定,严守机密。

第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应当注重保养绞车设备,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第二章操作规程第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熟悉并掌握绞车设备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正确操作绞车设备。

第九条在操作绞车设备前,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绞车设备的操作应当规范、稳定,严禁拖拉或冲击设备。

第十一条绞车设备的起吊操作应当谨慎,确保人员和物品安全。

第十二条绞车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副井绞车司机应及时停机检查并报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副井绞车司机操作绞车设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控制好速度和力度,不得超过设备允许范围。

2. 保持设备平衡和稳定,防止翻倒或侧滑。

3. 避免接触到电线、管道以及其他障碍物。

4. 不得跨越设备工作范围或高度。

第十四条绞车设备停机后,副井绞车司机应关闭电源,清理和整理工作现场。

第十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

第三章安全意识和应急措施第十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七条在绞车设备操作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掌握逃生和自救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副井绞车司机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二十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擅自变动作业计划。

第二十一条副井绞车司机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付井绞车司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范文

付井绞车司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范文

付井绞车司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付井绞车司机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规范付井绞车司机的安全作业行为和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付井绞车作业的司机。

第三条付井绞车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本规程。

第四条付井绞车司机必须具备相应的绞车操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付井绞车司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指南进行安全作业,严禁擅自更改操作方式。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付井绞车司机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准备以下工作:(一)检查绞车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绞车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液压部分等,如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二)检查绞车周围的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包括是否有空气质量污染、是否有可燃气体泄漏、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等。

(三)检查绞车配套设备是否齐全,包括安全帽、安全绳索、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四)检查作业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各种工具、备件等。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七条付井绞车司机在进行作业前必须了解作业场地的情况,包括井口深度、井筒结构、地质情况等。

第八条付井绞车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清醒,不能在饮酒或服用药物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第九条付井绞车司机在操作绞车时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不能趴在绞车上或悬挂在绞车周围。

第十条付井绞车司机在操作绞车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动作和方法进行,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一条付井绞车司机在操作绞车时必须掌握绞车的载重能力,禁止超载作业。

第十二条付井绞车司机在操作绞车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与作业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付井绞车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绞车设备的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付井绞车司机在完成作业后必须及时清理工作现场,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五条付井绞车司机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护规定,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六条付井绞车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安全绳索,防止意外坠落。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模版(三篇)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模版(三篇)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行为,保证工作安全和生产效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指挥和调度。

第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期间,必须保持机器的良好状态,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副井绞车司机,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人。

第二章副井绞车司机的基本职责第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熟悉绞车的结构和使用方法,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按照工作安排,准时到岗,完成自己的任务。

第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定期清理机器,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随时保持机房通讯设备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报警。

第三章副井绞车的操作安全规范第九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前必须查看绞车的安全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前必须检查绞车的各部分,确保没有松动和磨损。

第十一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绞车的控制参数,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式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专注集中,严禁酒后驾车或精神不佳时驾车。

第四章副井绞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第十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及时清除机器上的杂物,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定期检查机器润滑情况,保持润滑油的充足和清洁。

第十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定期检查绞车的电气线路,确保安全可靠。

第五章副井绞车的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在发生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保证人员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第十九条副井绞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必要维修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全恢复正常。

第六章副井绞车司机的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副井绞车司机的工作表现将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副井绞车司机的安全行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副井绞车司机。

第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

第四条副井绞车司机应保持身体健康,且无酒后、疲劳驾驶等不适宜驾驶情况。

第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应熟悉副井绞车的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严禁违反交通规则。

第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应熟悉副井绞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能够妥善处理突发状况。

第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意识与技能。

第二章副井绞车司机的基本职责第九条副井绞车司机应准时到岗,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第十条副井绞车司机应对副井绞车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副井绞车司机应熟悉副井绞车的启动、熄火、换挡、刹车等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副井绞车司机应熟悉副井绞车的稳定性,遵守其最大载重和最大速度的限制。

第十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应注意维护副井绞车的卫生,保持其整洁。

第十四条副井绞车司机应及时上报副井绞车的故障、事故和异常情况,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应保障副井绞车的安全性能,加强维修保养工作。

第三章副井绞车司机的操作要求第十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应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应按照副井绞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应遵守工作区域的交通规则,确保平稳行驶。

第十九条副井绞车司机应保持开车专注,不得分心或进行非驾驶操作。

第二十条副井绞车司机应靠边行驶,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副井绞车司机应随时观察道路条件、前方车辆情况,避免碰撞和险情。

第二十二条副井绞车司机在加速、减速、转弯时应平稳操作,避免过急或急停。

第四章副井绞车司机的突发状况处理第二十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应保持冷静,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副井绞车司机在遇到事故或故障时应立即停车,并按照相应程序报告和处理。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本(二篇)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本(二篇)

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副井绞车司机的操作行为,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副井绞车司机,包括正式司机和临时代班司机。

第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应具备相应的运营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副井绞车司机应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本规程的修改和解释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经批准后发布执行。

第二章安全作业第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前应检查车辆和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

第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应熟悉副井绞车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了解其各个部件的功能和运行方式。

第八条操作过程中,副井绞车司机应始终保持警惕,并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周围环境的变化。

第九条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副井绞车司机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操作过程中,副井绞车司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并服从现场指挥。

第三章日常检查第十一条副井绞车司机应每班开工前对副井绞车进行日常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检查副井绞车的各个部件是否工作正常;2. 检查防溜脚装置、挡块和防滚翻装置的可靠性;3. 检查绞车绳索的磨损情况和张力;4. 检查绞车制动器和限速器的工作状态;5. 检查电气系统和照明设备是否正常。

第十二条日常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在得到解决之前停止使用副井绞车。

第四章操作要求第十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在进行操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操作前应确认工作面的煤层分布和绞车的操作参数;2. 操作时应掌握绞车的起停规则和操作指令;3. 确保操作区域内无人员和障碍物,确保安全;4. 控制好绞车的速度和力度,防止突发事故;5. 注意观察绞车与煤壁之间的距离,防止煤壁崩塌。

第十四条操作过程中,副井绞车司机应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第十五条操作结束后,副井绞车司机应将副井绞车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

华泰煤矿主、副井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华泰煤矿主、副井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华泰煤矿主、副井绞车安全管理制度华泰煤矿主、副井绞车安全管理制度1、天轮1.1天轮底座固定螺栓每周检查一次,否则罚款100元(查检修记录)。

1.2天轮的滑动轴承每月打开检查一次,否则罚款200元(查记录如顶间隙、侧间隙等)。

1.3天轮(如润滑油状况、轴承压盖表面温度等)每天检查一次,否则罚款100元(查检修记录)。

2、罐笼和箕斗2.1罐笼、箕斗提升连接装置应每天检查一次,其它部位每班检查一次,否则罚款200元(查检修记录)。

2.2阻车器每天检查一次,否则罚款100元(查检修记录)。

2.3罐门变形严重,罐帘不下放的罚款50元。

2.4罐耳底座固定螺栓松动一条罚款100元。

2.5罐耳及罐耳内部不进行日检罚款100元(查检修记录)。

2.6尾绳悬挂装置每周检查一次,否则罚款200元(查检修记录)。

3、滚筒3.1连接螺栓松动罚款50元/条。

3.2地脚螺栓、滚筒壳与大轴连接螺栓不进行定期检查罚款100元(查检修记录)。

3.3滚筒大轴轴承不进行定期加油、换油罚款500元(查检修记录)。

3.4滚筒绳槽不进行定期检查罚款50元(查检修记录)。

3.5滚筒各部位应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维护人员应每班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制动系统4.1制动闸板一处漏油罚款50元。

4.2制动闸间隙每周测量一次,否则罚款100元。

闸板两侧间隙不一致罚款50元/付,闸板间隙超规定罚200元/片(查检修记录) 。

4.3制动闸板螺栓松动罚款200元/条。

4.4闸板磨损开关不起作用罚款100元/个。

4.5液压站两套装置必须完好,起不到备用作用罚款500元。

4.6液压站及其管路不得漏油,漏油一处罚款50元。

4.7滚筒制动闸盘两侧表面不得有油迹,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8制动系统应每天进行检查、试验并作好记录。

5、钢丝绳5.1主钢丝绳日检少于一次罚款100元,没有检查虚填记录罚款200元/次(查检修记录)。

5.2尾绳每周检查一次,无检查罚款100元,没有检查虚填记录罚款200元/次(查检修记录)。

绞车规定煤矿安全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绞车事故发生,确保矿井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绞车基本要求1. 绞车类型:矿井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绞车。

2. 绞车容量:绞车容量应满足矿井生产需要,并根据矿井井型、井深、井筒直径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3. 绞车安装:绞车应安装在符合规定要求的井筒内,确保绞车运行稳定。

4. 绞车维护:绞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绞车性能良好。

5. 绞车操作人员:绞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绞车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三、绞车运行管理1. 运行前检查:绞车运行前,操作人员应对绞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绞车运行安全。

2. 启动程序:绞车启动前,操作人员应确认绞车各部件完好,按下启动按钮,启动绞车。

3. 运行监控: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行,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4. 停车程序:绞车停车时,操作人员应确认井口无人员作业,按下停车按钮,确保绞车平稳停车。

5. 绞车制动:绞车运行过程中,如需制动,操作人员应按制动按钮,确保绞车平稳制动。

6. 绞车检修:绞车运行一段时间后,应进行检修,确保绞车性能良好。

四、绞车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熟悉绞车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操作人员应掌握绞车各部件的性能和功能,确保操作准确。

3. 操作人员应遵守绞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4. 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行,报告上级。

5. 操作人员应保持井口秩序,确保井口安全。

五、绞车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绞车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行,报告上级,并保护现场。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由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总结:事故处理后,应进行事故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副井绞车管理制度

副井绞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副井绞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副井绞车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日常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

第三条副井绞车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所有从事副井绞车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所有参与副井绞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资质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章绞车使用第六条副井绞车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并确保设备正常、安全。

第七条绞车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随意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绞车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做到稳慎、精准。

第九条在使用绞车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如超负荷使用、超速行驶等行为。

第十条绞车操作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每个绞车操作岗位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二条定期对绞车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绞车周围必须保持清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防止发生意外。

第十四条在副井绞车作业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以避免他人误入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全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如发生绞车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对于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救治,并配合医疗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事故原因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整改,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复核修订第二十条本副井绞车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经公司领导同意可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绞车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定期对制度进行复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订。

副井绞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副井绞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副井绞车司机在工作中的安全,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副井绞车司机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并经过相应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不得违反或规避。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遵守矿山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熟悉并遵守有关副井绞车操作的规定。

第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维护和保护好所使用的绞车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及时上报绞车设备的故障并予以修复。

第九条副井绞车司机必须定期检查并维护绞车设备。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绞车设备是否完好,并核查有无异常。

第十一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前要熟悉煤矿的地质情况和工作面的布置图,了解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保持专注,不得分散注意力。

第十三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在操作过程中,副井绞车司机必须注意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操作并上报。

第十五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时要与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副井绞车司机在遇到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副井绞车司机在应急情况下,要稳定情绪,保持冷静,不得慌乱行动。

第十八条副井绞车司机在应急情况下,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九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和防护手套。

第二十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保持车内干净整洁,防止滑倒。

第二十一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时要注意保持车内良好的通风,并避免使用阻尼制动。

第六章事故案例第二十二条副井绞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停车,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主(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主(副)井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绞车操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遵守本规程的司机,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条主井绞车司机和副井绞车司机应该有一定的机械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且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件。

第三条在操作井绞车之前,司机必须对井绞车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四条运行井绞车的过程中,司机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及时的沟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司机必须熟悉井绞车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执行。

第六条司机在操作井绞车时,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安全,不得酒后驾车。

第二章操作要求第七条司机在进行操作前,应该按照操作规程对井绞车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查绞车的润滑情况,确保润滑油充足;2. 检查绞车各部位的连接是否牢固,无松动现象;3. 检查电气系统的正常工作,确保仪表显示准确;4. 检查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包括制动器、限位器等是否正常工作。

第八条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井绞车的安全装置;2. 不得将井绞车用于超过其额定工作负荷的工作;3. 不得在操作井绞车时,同时操作其他设备;4. 不得将井绞车停放在标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区域。

第九条司机在操作井绞车时,应该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 操作井绞车时,应该站在稳定的平台上,并且牢固地握住操作杆;2. 在牵引和收回钢丝绳时,司机应该保持稳定的速度,避免急停急启动;3. 不得将钢丝绳绕在自己的身体或其他物体上;4. 在操作期间,应该随时留意周围环境,确保没有人员危险或设备故障。

第十条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井绞车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及时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一条为确保井绞车操作的安全性,司机在操作井绞车过程中应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 操作时应该穿戴好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2. 在操作井绞车前,应该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没有障碍物;3. 在夜间操作时,应该确保足够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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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井绞车房管理规章制度一、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1、熟练掌握绞车的各部分结构、性能、动作原理、技术特征,并能做到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车房的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保证绞车的安全正常运行。

3、当绞车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当司机和维护工不能及时处理时,要报告队领导和调度室。

4、参加绞车的检修和验收。

5、负责实习司机培训,并指定专人监护实习司机操作,实习期不少于六个月,期满后经指导司机推荐,方可参加司机考试。

6、严肃认真地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转日志,事故记录,外来人员进出车房登记薄,并妥善保管。

7、保管好所配工器具。

专用工器具的外借必须经队长同意后方可外借。

二、设备包机制度1、所有包机人员应熟悉分管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

2、对分管的设备,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图表的检查内容,按时检查检修,并将检修的内容、数据认真详细地记录在有关记录薄内。

3、按规程精心操作,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安全运转。

4、维修工对分管的设备做好充足的备品备件。

搞好设备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杂物,达到完好标准要求。

5、出现事故要及时处理,分析责任,吸取教训,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6、设备包机到人,做到责任明确,挂牌留名。

三、副井绞车操作规程1、开车前准备工作1.1 认真检查各部分机械、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液压站、盘形制动闸、轴承、轴瓦、轴编码器等各部位螺丝有无松动)。

1.2送电次序:先合上低压柜刀闸K10,然后送高压柜进线柜,确认无误后,待低压柜的电源电压显示为380V,然后合上总开关A18和各回路低压开关,目前包括A24(为隔离变压器M20供电)、E21(为低压柜供电)、E23(为直流快开供电)、E24(为PLC柜提供220V电源)、E25(为操作台供电),E26、E27(1#、2#LEM传感器)、 A31(主电机风机)、A41(磁场供电)、A52(为井筒开关供电)、A66(调节柜电源)、A68(PLC柜380V电源)、A82(磁场柜风机电源)、A83(PLC控制柜)、A85调节柜电源)A69(1#整流柜风机2#整流柜风机)、A88(照明电源)检查各回路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停止其回路,查找原因。

1.3低压送电正常后,打开PLC柜中的UPS电源,依次合上PLC控制柜和调节柜上所有空气开关。

打开三台PLC的电源,确保PLC工作正常(所有模块上无红灯亮),按下调节柜CPU板上的复位按钮,复位调节系统。

1.4送电枢整流柜电源;给高压出线柜送电即可。

2、开车2.1手动方式:司机应把操作杆放置中间位置(零位),工作制动闸放置紧闸位置,方式转换开关至手动位置。

在操作台上依次送磁场、直流开关、主电机风机。

然后安全回路复位,如果不能复位,根据监视器上的故障指示查找有关部位。

如能安全复位,在给制动油泵送电后,则具备开车条件。

(1) 系统在空载投入后,如果深度指示器显示的行程不正常,先以提人方式从下至上过一下齐平位置开关,然后用手动以2m/S速度溜车一次,最高速度不超过3m/S;系统若在带载状态投入,则必须以小于1.5m/S速度开车提至齐平位置。

(2) 试过卷和紧停(3) 司机可根据提升要求,将转换开关转换至提物、提人,检修、紧急开车和过卷方式。

各方式的运行情况如下:提物方式:是正常提升方式,用于提煤矸石,最高速度为8.8m/s,加速度为一段0.2,二段0.45,减速度最大为0.7。

自动加减速,到位自动停车。

检修方式:最大速度为2.0m/s,自动加减速,到位不自动停车,司机看停车信号停车。

在检修方式时打“过卷允许”旋扭可过卷运行。

紧急开车方式:非正常运行方式,主要是在PLC柜发生故障时使用,最大速度2m/s,不自动加减速,由主令控制速度,到位不自动停车。

过卷方式:如提过卷后,需打旁通开关才能安全复位,此时进入过卷方式。

最大运行速度为0.5m/s,在过卷时只能往相反方向开车。

当过卷消失后,可将旁通打到零位,正常开车。

松闸检修:打到紧急开车方式,安全复位正常后,打到松闸检修开关,不动主令,直接松闸即可输出毫安电流,以输出油压。

检修完毕,必须将松闸检修打到关位置。

(4) 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要辨清开车方向,信号不清,不许开车。

信号系统发出2点或4点,向后拉主令,即可提小罐;信号系统发出3点或5点,向前推主令,即可提大罐。

(5)将工作制动杆推离紧闸位置,根据提升方向向前推动操纵杆(大罐上提)或向后拉回操纵杆(小罐上提),待电枢电流建立后,再将工作制动杆推至松闸位置。

3、起动在起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电枢电流,磁场电流,速度,闸等指示仪表,注意绞车各部有无异常声音和其它不正常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检查。

4、运行4.1在运行中,应严格监视盘面各仪表和监视器是否正常,各部机械运转有无异常,推、拉主令手柄时,电枢电流方向要正确,如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减速或者停车。

4.2副司机应注意观察各部机械指示仪表和监视器以及检测部件有无异常现象,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报告正司机停车检查。

5、停车绞车到停车位时,先将操纵杆拉(推)至零位(中间),随即将制动杆快速拉向紧闸位置。

6、断电6.1 按下紧停。

6.2 断开直流快开。

6.3 断开高压。

6.4 断开低压。

6.5停PLC柜中的UPS电源6.6各柜中的电源开关无特殊情况时不必开断,维持原样。

7、其它注意事项(1)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短接线等停、送电操作规程。

(2)变压器周检时,必须检查接头压接情况,定期吹尘,每班巡视时必须观察油标位置、温度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天必须查验一次直流快开,检查触头(消弧及主触头)及其动作情况。

(4)每班巡视两个轴编码器不少于三次,更换轴编码器时必须停E14、E15开关。

四、交接班制度1、三班值班工,有事要提前一天向组长请假,未经同意不准休班。

2、要按时点名,按时交接班,不准拖延推迟。

3、必须在岗位对手交接班,并且说明当班存在的问题及设备运行情况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结果。

4、交接班一方要认真查看设备仪表、工具和各种记录,双方未交清时,上班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5、对手交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双方要搞清原因,分清责任,记好记录,交不清者,当班负责,接不清者责任由接班者负。

6、各组长必须安排好各值班人员的正常值班,否则追究组长责任。

7、交接班人员发现下班人员有精神不正常或酒后现象,要向上级汇报,不得交班。

8、接班人如对环境卫生不满意可拒绝接班。

五、干部上岗制度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并快速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结合矿井实际,制订陈四楼煤矿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范围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主要指: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助理、机电科长、机电科副科长、机电科分管业务工程师、机电队队长、副队长、主管技术员等。

二.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内容1.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张挂和执行情况。

2.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情况,必要时可对操作人员“三知、四会”内容进行提问。

3.检查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情况,查看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设备及机房硐室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

6.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

三.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检查周期机电矿长每季度一次,矿长助理机电副总每季度一次,机电科长每季度二次,机电科副科长每月一次,分管工程师每月一次,区队队长每月二次,分管副队长每月三次,主管技术员每月二次。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要求1.各级机电干部要按照上岗查岗周期规定,进行上岗检查。

2.上岗查岗时,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查岗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3.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问题,要通知责任单位按“二定”(定人、定时)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将问题处理完毕后,向检查人反馈处理结果。

4.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并与责任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

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毕后,检查人员要到现场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上一级的机电干部上岗检查时,要把下一级机电干部上岗情况作为一个主要问题进行检查,对上岗次数不够的机电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6.对于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认真的进行整改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处理的,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六、副井绞车维护与保养制度A、坚持设备预防性检修与周期性检修相结合的原则;B、坚持设备润滑,设备防腐,设备检测等保养与测试工作;C、坚持因设备检修与保养不到位而造成设备事故的追查与处罚制度。

D、坚持做好设备检修与保养工作的档案与记录工作。

E、检修与保养内容如下:一、日检内容1、各部位紧固件,包括螺栓、螺母、垫固等。

2、各种保护装置、包括井架、井口过卷开关、过速保护、闸瓦磨损开关、闸瓦偏摆、超温保护等。

3、主电机风冷系统及电机温度,整流子碳刷。

4、液压系统,包括油泵、油泵电机、电磁阀、溢流阀、管路、油量、油压、油温、仪表、盘形闸及闸间隙。

5、电控系统,包括磁场柜、整流柜、调节控制柜、plc控制柜等。

6、低压配电,包括接触器和真空开关,低压控制电缆等。

7、司机控制室,包括信号、深度指示,各种仪表及指示等。

8、副井井口及井底信号。

二、周检内容平衡钢丝绳的检查,遵照平衡钢丝绳检查制度。

三、旬检内容1、滚筒、主轴承室、主导轮、导向轮及衬垫,包括滚筒闸盘、绳槽、主导轮轴承室、导向轮轴承室等。

2、制动系统包括油质、液压电控等。

3、照明、空调、包括空调的正常维护,照明灯具的更换,线路检查。

四、月检内容1、行车包括电动机、电控、电缆等。

2、高压配电包括两台主变压器检查,开关柜断路器检查,机构检查调整等。

3、干式变压器、电抗器的检查紧固。

4、电控系统除尘,包括干式变压器、电抗器、控制柜、高低压配电柜、主电机电刷等。

五、季检内容a)主轴承室及电动机轴承加油。

b)冷风机及电动机检查加注润滑脂。

c)主变检查加油。

六、年检内容a)液压站换油、清洗液压件,包括滤油器、电磁阀、溢流阀、更换密封件。

b)盘形闸更换密封圈。

c)滚筒、主导轮、导向轮检查更换衬垫。

d)井塔接地电阻测定。

e)罐道分段循环检测。

如不能按以上内容检修,需报矿机电主管部门批准。

七、矿井四大件维护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进行维修工作时不少于二人,维修设备时要经过队分管负责人和操作工的最后验收。

二、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安全保护用品准备齐全,并经认真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以保证检修质量和操作安全。

三、高空和井口,井筒(包括天轮平台和井架),井底作业时,严禁上下平行作业或双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防滑靴,工具要拴绳,应先由上往下清扫井筒以防物件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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