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合集下载

2019年11月全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考试真题试卷

2019年11月全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考试真题试卷

2019全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考试真题试卷及参考答案理需要进行的活动的是()。

(A)对事故责任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B)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C)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2.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事故调查处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但以下哪一种客运方式除外()。

(A)直达班车客运(B)普通班车客运(C)农村班车客运(D)城市公交客运3.根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规定,极易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的隐患是()。

(A)特大隐患(B)较大隐患(C)一般隐患(D)重大隐患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允许下列哪种经营模式()。

(A)规模化经营(B)信息化经营(C)挂靠经营(D)集约化经营5.关于车辆的维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B)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不可以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C)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应请具备相关能力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D)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6.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按照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果和概率,由高到低依次分为()四个等级。

(A)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B)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C)特别重大、重大、一般、较小(D)重大、较大、一般和轻微7.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与()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生产(B)企业安全生产(C)经营管理(D)人员管理8.某客运企业驾驶员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客运企业内部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危险品 押运员模拟考试题库(286道)

危险品 押运员模拟考试题库(286道)

危险品押运员模拟考试1、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和( )执行。

——[单选题]A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C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确答案:A2、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危险货物分为( )类。

——[单选题]A 8B 9C 7正确答案:B3、《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适用于危险货物( )、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处置。

——[单选题]A 买卖B 包装C 运输正确答案:C4、《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重要依据,具有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和( )的作用。

——[单选题]A 范围B 责任C 名称正确答案:C5、“危险货物”的定义是指( )。

——[单选题]A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B 价值极其昂贵的货物C 包装精美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正确答案:A6、在《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中,第2类危险货物(气体)按化学性质分为3项,分别是( )。

——[单选题]A 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和毒性气体B 氧气、氮气和氨气C 氧化性气体、非氧化性气体、惰性气体正确答案:A7、氯气泄漏在空气中会( ),并沿地面扩散,使地面人员受害。

——[单选题]A 沉在下部B 浮在上方C 沉在下部或浮在上方正确答案:A8、液体物质的受热膨胀系数较大,加上易燃液体具有易挥发性,装满易燃液体的容器受热后蒸气压增大,往往会造成容器胀裂而引起液体外溢。

因此,易燃液体灌装时容器内应( )。

——[单选题]A 留有足够的膨胀余位B 一次性灌满C 没有液体外溢即可正确答案:A9、易燃固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燃点低;燃烧迅速;放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

车辆菱形标志牌的类型及其使用要求

车辆菱形标志牌的类型及其使用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
车辆菱形标志牌的类型及其使用要求
一、标志牌类型
标志牌的主要功能是在行车时对后面驶近的超车车辆起警示作用,在驻车和车辆遇险时对周围人群起警示作用、对专业救援人员起指示作用。

标志牌具体类型可参见《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的具体内容。

对于放射性物质的运输标志牌可参见《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 11806—2019)的相关要求。

二、使用要求
1、标志牌一般悬挂在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放大号的车牌;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况选择适当悬挂位置。

2、运输爆炸、剧毒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在车辆两侧面几何中心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各增加一块悬挂标志牌。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罐式和厢式车辆应该在车辆后部和两侧各设置一块安全标志牌,且避开车辆放大号。

安全标志牌为白底黑字,字迹应清晰完整。

3、运输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GB 11806—2019的规定。

4、根据车辆结构和用途,选择螺栓固定、铆钉固定、黏合剂粘贴固定或插槽固定(可按使用需要随时更换)等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

5、对于罐式车辆,可选择按规定位置悬挂标志牌或用反光材料在罐体上喷绘标志。

6、悬挂的标志牌应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与所载危险货物(一种危险货物具有多重危险性时与主要危险性,多种危险货物混装时与主要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的类、项相对应,与标志灯同时使用。

1。

危险货物的标记和标志

危险货物的标记和标志

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原标志可使用至2011年1月1日)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和标牌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 *作用:放大了的标记,标志,符号贴在组件外表面 *使用要求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 *正确运输名称 *联合国编号 *加温物质的标记 *海洋污染物的标记 *限量

货物运输组件标牌的一般规定


危险货物的标记和标志

联合国编号和正确运输名称 危险货物包件的标记和标志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和标牌
联合国编号

《国际危规》中危险货物的编号是联合国 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制定的顺序号, 采用4位数编码。以0号码开头的编号为爆 炸品编号(如烟花的编号0337),其他类 别的编号没有规律。联合国编号在危险货 物一览表第1栏和第18栏中列出。
正确运输名称(PSN见表)
种类 *严格定义的单一条目 *严格定义的通用条目 *未另列明的特殊条目 机的,未另列明的 *未另列明的通用条目 机的,未另列明的

如:UN1090 丙酮 如:UN1266 香料制品 如:UN1477 硝酸盐类,无 如:UN1325 易燃固体,有
危险货物包件(包括IBCs)的标记
正确运输名称
内装物的正确运输名称须持久地标记于下述运输 组件的至少两侧: 装有危险货物的罐柜运输组件 装有危险货物的散装容器 装有单一物品包装危险货物且无标牌、联合国编 号或海洋污染物标记要求的任何其他货物运输组 件。另一个方法是可以显示联合国编号。
UN编号显示


除第1类货物外,联合国编号应以高度不小于65mm的黑 色数字表示,显示在下列托运货物上: 1)在罐柜货物运输组件中运输的固体、液体或气体, 包括多隔间罐柜货物运输组件的每个隔间上 2)包装危险货物,总重超过4000kg,并针对该货物只 有一个联合国编号,而且是货物运输组件中唯一的危险 货物 3)在车辆或集装箱或罐柜中未包装的第7类LSA1,SCO-1的物质 4)在车辆内或车辆上或集装箱内,具有唯一联合国编 号的包装放射性物质,且在独家使用条件下运输 5)在散装容器内的固体危险货物

危险品货物运输知识竞赛题库

危险品货物运输知识竞赛题库

危险品货物运输知识竞赛题库一、个人必答题:1、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全面负责。

2、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3、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4、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7、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驾驶人员在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 )小时。

8、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企业,由(交通部门)依据职责对其进行处罚。

9、国务院第344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企业,由交通部门依据职责对其进行处罚。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的罐体应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财务人员)不需要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1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处于较高压力下使用的是(耐压钢瓶)包装。

14、一般来说,液体货物的包装强度应(比固体货物的高)15、根据包装性能的要求,严密封口可分为气密封口、牢固封口和(液密封口) 3 种。

16、国家标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191) )中,有说明货物在装卸、保管、运输、开启时应注意的事项。

危险品运输相关标准

危险品运输相关标准

危险品运输相关标准
⑦化学品只要满足《目录》中序号第2 828项闪点判定 标准即属于第2 828项危险化学品。为方便查阅,危险 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列举部分品名。其列举的涂料、油 漆产品以成膜物为基础确定。例如,条目“酚醛树脂漆 (涂料)”是指以酚醛树脂、改性酚醛树脂等为成膜物 的各种油漆涂料。各油漆涂料对应的成膜物详见国家标 准《涂料产品分类和命名》(GB/T 2705—2003)。 胶黏剂以黏料为基础确定。例如,条目“酚醛树脂类胶 黏剂”是指以酚醛树脂、间苯二酚甲醛树脂等为黏料的 各种胶黏剂。各胶黏剂对应的黏料详见国家标准《胶粘 剂分类》(GB/T 13553—1996)。 ⑧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判定危险 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 列出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 按照其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危险品运输相关标准
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列 出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按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系列标准(GB 30000.2—2013~GB 30000.29—2013)及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等国家标 准规范要求,科学准确地确定本企业化学品的危险性说明、警 示词、象形图和防范说明,编制或更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标签等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做好化学品危害告知和信息 传递工作。 ⑩危险化学品在运输时,应当符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随着新 化学品的不断出现、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及人们对化学品物理等危险性认识的提高,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等10部门将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 将会适时对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进行补充和完善。 7.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 2010年5月1日实施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了危险货物 包装图示标志的分类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等。该标准 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自 1992-10-1 起执行1 主要内容与适用X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以与包装、标志、运输、装卸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流通过程以与汽车和其他符合安全规定的机动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过程。

2 引用标准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根本环境试验规程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与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93 安全色GB4857 运输包装件根本试验GB6527.2 安全色使用导那么GB6543 瓦楞纸箱3 产品分类3.1 品种与型式3.1.1 三角形顶灯磁吸式三角顶为塑料罩壳,等腰三角形,底部金属板外加以定形橡胶制品护罩。

三角形顶灯中间印有“危险品〞黑体字样。

运输使用时必须端放于驾驶室顶部外外表前端中间位置。

按车辆吨位分成两种类型:a.D-1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t〔含2t〕以下车辆;b.D-2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适用于2t以上车辆。

3.1.2 矩形标牌矩形标牌为金属板材,中间印有“危险品〞黑体字样。

运输使用时应与磁吸式三角形顶灯同时使用,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

3.2 规格和尺寸3.2.1 三角形顶灯的规格和尺寸D-1型:底座长370mm〔二边弧度R50〕,宽100mm,厚18mm;三角形罩壳底长300mm底宽75mm,顶宽37mm,高142mm〔见图1〕。

D-2型:底座长450mm,宽140mm,厚22mm;三角形罩壳长406mm,底宽100mm,顶宽50mm,高180mm〔见图2〕。

3.2.2 矩形标牌的规格和尺寸矩形标牌尺寸300mm×165mm,厚度不小于1mm,边框宽度为10mm±1mm〔见图3〕。

图1 D-1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图2 D-2型磁吸式三角形顶灯图3 矩形标牌3.3 产品标记3.3.1 底×高为300mm×142mm的磁吸式三角形顶灯〔D-1型〕:三角形顶灯D-1 300×142 GB133923.3.2 底×高×为406mm×180mm的磁吸式三角顶灯〔D-2〕型:三角形顶灯D-2 406×180 GB133923.3.3长×宽为300mm×165mm的矩形标牌:矩形标牌300×165 GB133924 技术要求4.1 三角形顶灯与矩形标牌颜色应符合 GB2893与GB6527.2的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第9号 (交通部令第 号)
• • • •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交通部令第 号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交通部令第9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16日经第 11次部务会议通过。 危险货物dangerous good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 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 质和物品。 爆炸性物质 explosive substances 固体或液体物质(或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自身能够 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 围造成破坏,包括不放出气体的烟火物质。 烟火物质 pyrotechnic substances 能产生热、光、声、气体或烟的效果或这些效果加在一起 的一种物质或物质混合物,这些效果是由不起爆的自持放 热化学反应产生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二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 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 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 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 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三)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 况。 第二十三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 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 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 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 (2005-04-22发布 2005-08-01 实施) 代替 GB 13392-1992 前言本标准除第5章外,其余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l3392—1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本标准与GBl339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志灯底色和标志文字,增加了编号;——取消了标志灯电光源;——修改了标志牌形状、图案;——增加了标志的安装悬挂、维护要求:——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附录A“标志牌图形”;——增加了资料性附录:附录B“标志灯安装位置”和附录C“标志牌悬挂位置”。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本标准参加单位:交通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北京永华龙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丰、王丽梅、胡焕秀、陈荫三、李风明、周志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l3392—19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The vehicle mark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dangerous good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装卸、运输和储存,以及安装悬挂和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使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l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2000,EQV ISO 780:1997)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1—2001,idt IEC 60068—2—1:1990)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2—2001,idt IEC 60068-2—2:1974)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5—1995,idt IEC 68-2-27:1987)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 2423.10—1995,idt IEC 68-2-6:1982)GB 2893 安全色(GB 2893—2001,neq ISO 3864:1984)GB/T 6543 瓦楞纸箱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ll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3 产品分类与规格尺寸3.1 分类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分为标志灯和标志牌。

3.2 结构与类型3.2.1 标志灯3.2.1.1 结构标志灯包括灯体和安装件。

标志灯灯体正面为等腰三角形状,由灯罩、安装底板或永磁体(A型标志灯)、橡胶衬垫及紧固件构成。

标志灯正、反面中间印有“危险”字样,侧面印有“!”,灯罩正面下沿中间嵌有标志灯编号牌。

3.2.1.2 类型按车辆载质量、安装方式分型,见表1。

表1 标志灯类型3.2.2 标志牌3.2.2.1 标志牌的材质为金属板材,形状为菱形。

3.2.2.2 标志牌图形应符合GB 190—1990的规定,种类、名称和颜色见附录A。

3.2.2.3 标志牌按GB 6944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类、项和车辆载质量分型。

3.3 规格和尺寸3.3.1 标志灯3.3.1.1 A型标志灯见图1和表2。

图1 A型标志灯表2 A型标志灯尺寸3.3.1.2 B型标志灯见图2和表3。

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杆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2 B型标志灯表3 B型标志灯尺寸3.3.1.3 C型标志灯见图3。

C型标志灯灯体尺寸与B型相同。

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托架、金属托架与汽车导流罩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3 C型标志灯3.3.2 标志牌菱形标志牌的4个内角均为直角,边长、厚度按车辆载质量分型方式确定,见表4。

表4 标志牌类型和尺寸单位为毫米3.4 标志灯编号牌3.4.1 每个标志灯应有一个确定编号。

3.4.2 编号规则见图4。

图4 标志灯编号规则3.4.3 编号牌为长100 mm宽20 mm铝质金属牌,编号字体为黑体,用腐蚀工艺制作使边框与编号适量凸出,凹陷部分涂黑色,见图5。

图5 标志灯编号牌3.4.4 编号牌用螺栓或粘贴方式固定于标志灯正面下方、中部,编号牌下沿距灯罩底沿1 mm。

4 技术要求4.1 标志灯4.1.1 标志灯的光源为荧光物质。

按照GB 2893中安全色与对比色的规定,灯罩为荧光黄色,正反面边框线条为黑色,字体为黑色黑体;侧面“!”为黑色黑体,线条、字体和符号使用反光材料附着或印刷。

4.1.2 灯罩材质为ABS树脂,应一次注塑成型,表面光洁无气泡,有较好的耐低温、耐高温、抗振动、抗冲击性。

4.1.3 荧光黄色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至少保持两年不褪色,黑色边框线条、字体及符号至少两年不褪色、不剥落。

荧光物质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两年。

4.1.4 灯罩材料内加入荧光物质或表面附着荧光膜,夜间发光的可视距离不少于150 m,在夜间车辆正常行驶时不少于每10min会车一次情况下可持续达到发光要求。

4.1.5 安装底板的材质为工程塑料,厚度不低于10 mm。

4.1.6 灯罩、橡胶衬垫、安装底板连接处应涂密封脂,防止腐蚀性气体或雨水侵入。

4.2 标志牌4.2.1 基板材质为铝合金,工作表面贴覆符合GB/T 18833要求的定向反光膜。

4.2.2 采用冲压成形工艺,使图形凸出量不小于0.5 mm;按附录A规定的颜色以反光材料印刷图形。

4.2.3 反光膜、印刷图形能有效地防止酸、碱液或腐蚀性烟雾的侵蚀,使用寿命不少于2年。

5 试验方法5.1 外观质量5.1.1 目视检测,标志灯灯罩、安装底板表面应平整、无气泡;线条、字体和符号着色应均匀,边缘应清晰、平滑。

5.1.2 目视检测,标志牌反光膜附着应平整、无气泡;冲压图形边缘清晰、反光膜无断裂;印刷图形着色应均匀,边缘应清晰、平滑。

5.2 发光质量目视检测,标志灯发光应均匀;在全黑暗情况下进行对比试验,以普通小汽车远光灯距离10 m直射标志灯10 s,观测其亮度变化,在10min内应始终不低于内置21 W汽车灯泡的对比标志灯亮度。

5.3 低温试验试验应符合GB/T 2423.1的规定。

试验参数:温度-25℃,时间72 h。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应无变形或断裂现象。

5.4 高温试验试验应符合GB/T 2423.2的规定。

试验参数:温度40℃,时间72 h。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应无变形或断裂现象。

5.5 振动试验试验应符合GB/T 2423.10的规定。

试验参数:频率范围10 Hz~150 Hz,扫频速率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加速度幅值10 m/s2,扫频循环数20,在试样的竖直轴线上试验。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及紧固部位情况,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5.6 冲击试验试验应符合GB/T 2423.5的规定。

试验参数: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续时间11 ms,脉冲波形为半正弦或后峰锯齿,在试样的3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各连续冲击1 000次。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的外观及紧固部位情况,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需经质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6.1.2 标志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发光。

标志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

6.2 型式检验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 投入批量生产前;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国家及部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应按第4章和第5章进行。

7 产品的包装、标志、装卸、运输和储存7.1 包装7.1.1 标志灯外包装为瓦楞纸箱。

内包装为硬纸盒,以定型吹塑泡沫衬垫保护。

每个纸盒内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7.1.2 标志牌每块用塑料薄膜封装,外包装为瓦楞纸箱,每箱装不超过50块。

7.1.3 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

7.2 标志7.2.1 产品标志7.2.1.1 标志灯标志灯应有清新、耐久的产品标志,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代号和生产编号;b) 制造厂名、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及商标、防伪标志。

7.2.1.2 标志牌标志牌的产品标志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代号和生产编号;b) 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及商标、防伪标志。

7.2.2 包装标志外包装件上应印有GB/T 191规定的“防雨”、“向上”、“易碎”(标志牌除外)图示标志,正反两面印有产品标志,两侧面印有包装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内装数量。

7.3 装卸和运输装卸时应轻装轻卸、堆码整齐;运输时应捆扎牢固,使用厢式车辆运载。

7.4 储存库内存放,注意防潮。

标志灯储存期不超过2年,标志牌储存期不超过4年。

8 安装悬挂要求8.1 标志灯8.1.1 标志灯安装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中前部(从车辆侧面看)中间(从车辆正面看)位置,以磁吸或顶檐支撑、金属托架方式安装固定。

安装位置参见附录B。

8.1.2 对于带导流罩车辆,可视导流罩表面流线形和选择的金属托架角度确定安装位置,允许自制金属托架,允许在金属托架与导流罩间加衬垫,应保证标志灯安装正直。

8.2 标志牌8.2.1 标志牌一般悬挂于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车辆放大号;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选择适当悬挂位置。

悬挂位置参见附录C。

8.2.2 运输爆炸、剧毒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在车辆两侧面厢板几何中心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各增加一块悬挂标志牌。

8.2.3 运输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GBll806的规定。

8.2.4 根据车辆结构或用途,选择螺栓固定、铆钉固定、粘合剂粘贴固定或插槽固定(可按使用需要随时更换)等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

8.2.5 对于罐式车辆,可选择按规定位置悬挂标志牌或以反光材料按3.2.2.2和3.2.2.3的规定在罐体上喷绘标志。

8.2.6 悬挂的标志牌应按GB 6944与所运载危险货物(一种危险货物具有多重危险性时与主要危险性,多种危险货物混装时与主要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的类、项相对应,与标志灯同时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