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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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有哪几种

单位性质有哪几种

单位性质有哪几种单位性质是个模糊的概念,不同的单位会有不同的界定。

一般分类:1)国家行政机构2)公私合作企业3)中外合资企业4)社会组织机构5)国际组织机构6)外资企业7)私营企业8)集体企业9)国防军事企业股份制是公司的分类,具体可以看公司法。

事业单位分为:1、社会公共福利性单位,如医院、学校、图书馆等。

2、本身无行政权力,但受有行政权力部门委托,部分代为行使行政行为的单位,如交通局下属的车辆检测中心、科研部门等。

3、由行政机关设立的福利性商业机构,宾馆,招待所,警用物资商店、公开发行的内部刊物部门等。

说白了就是按照行政体制管理,干的是企业的工作的单位就是事业单位。

是介于机关和企业之间的一个产物。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

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

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

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标书经济性质

标书经济性质

标书经济性质
具体内容如下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工商注册企业性质分类

工商注册企业性质分类

工商注册企业性质分类一、企业性质如何认定企业性质如何认定根据法律和审判实践中的掌握,对于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问题,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1、根据较高人民法院1993年5月6日法发[1993]8号《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执行法人制度的问题所述,确定企业法人资格,原则上以工商� 对于确实不具有和欠缺法人资格、条件的企业,应当分清情况分别处理:企业在注册时,投资方所投资不足的,应当判令其补足投资;开办单位、主管部门出具注册资金不实的,包括出具注册资金证明不实的,应当由其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有开办者、经营者、股东抽逃、隐匿财产的,擅自处分企业财产的,应当依法追回或追回价款;对于确实未能投入任何资金的开办者、股东,应当认定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参照较高人民法院1992年3月30日法复[1994]4号《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开办者应当对所开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差额承担民事责任。

如所开办的企业没有注册资金,或达不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15条第7项等规定的数额,应当认定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者或投资者承担。

该解释虽然主体是企业,但是开办企业的事业单位,有经� 3、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与属于何性质的企业法人,是不同的问题,没有必然的联系。

注册时署名为全民企业,实际开办单位未能投资,说明注册资金不到位。

如有个人投入部分资产,说明有自筹资金的成分,不能认定该企业名为全民,实为个体。

除非企业注册当时署名投资者所应占有的股份,如某个股东未能投资,亦被其他股东认可,该股东可以视为退出了该企业;公司股份可能成为某一个、两个股东所持有,公司的性质亦可能随着股东性质的变更而变化;例如某一股东占有90%以上的股份,该企业的性质很可能随着该大股东的性质而发生变化。

否则,不能以哪个股东出资多、未出资而随意认定、变更其性质。

企业性质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企业性质一、企业性质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法律常识:关于企业性质的定义及其重要性阐述。

我们所说的“企业性质”实际上是指企业在诸多特征中的本质属性。

现阶段,根据不同的企业性质,我们可以将其准确地分为多个类别。

接下来就让我来详细描述每种类型的企业性质。

一类是国有企业。

这类企业的所有资产归国家所有,其运作通常也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第二类是集体所有制企业。

这种类型的企业主要由特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出资创办;第三类是私营企业,这是由自然人投资或控制下的一种盈利性经济组织,其运营以劳动力雇佣为基础;第四类是股份制企业,这类企业的资产是由两位或者多位出资者共同出资,且这个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加以体现和维持;较后一类是其他性质的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所称公司是指依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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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企业的性质国有企业(State owned enterprises,简称SOEs)是指国家拥有、经营或控制的生产经营单位。

虽然本文的分析限于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但国有企业并不仅仅存在于曾经或正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各个国家。

在1960至1980年代,曾出现过一股世界范围内的国有化浪潮,结果是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的比重和作用都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提高。

在1980年代初,按要素成本计算,国有企业在各国GDP中的比重平均已在10%以上(Short,1983)。

显而易见,各种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有其共性,这也是以往国有企业理论的立足点(Bos,1986)。

然而在这里,我们的分析更侧重于基本制度安排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为此,我们把国有企业的实质理解为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契约安排,其中国家的目标函数会直接影响国有企业的行为模式。

不仅如此,在不同制度安排下,国家与企业的契约形式亦各异,从这一点来看,计划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从起源到演变都有很大差异。

企业性质分类资料讲解

企业性质分类资料讲解

企业性质分类企业性质分类一、企业性质的分类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

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义和区别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

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

它的特点是: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

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

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

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3.联营企业: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

"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企业类型和经济性质

企业类型和经济性质

企业类型和经济性质
1、企业类型主要是指公司的类型,是按照股东的责任范围对公司进⾏分类。

我国《公司法》将公司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包含国有独资公司。

此外,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企业法⼈性质的合伙企业和个⼈独资企业。

企业类型包括:个体、个⼈独资、合伙(普通、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公司(有限《⼀⼈、国有独资》、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

2、经济性质是指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是由企业的投资主体⾃⾝的⾪属关系决定的。

我国⽬前拥有下列⼏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多种经济成分联营的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

企业的概念分类

企业的概念分类

企业的概念分类企业是指由一个或多个个人或者团体组织而成,为了实现盈利或者非盈利目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等各种经济活动的组织实体。

企业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主体,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不同的角度和层次上,企业可以进行多种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按所有制形式分类按照所有制形式的不同,企业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几种类型。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所有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所有权制度;集体企业是指由多个集体组织或者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的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个人或者家庭个体经营的企业,实行私有制;外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独资、合资或者合作的企业,实行外资所有制。

这种分类方式主要侧重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反映了不同所有制形式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2. 按规模大小分类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等几种类型。

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下,年销售额或者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小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10-50人之间,年销售额或者年营业收入在100-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50-500人之间,年销售额或者年营业收入在1000-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大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上,年销售额或者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企业的规模大小对其经营管理、市场竞争、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对企业进行这种分类有助于了解企业的特点和特性。

3. 按行业性质分类按照企业所属的行业性质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几种类型。

制造业企业是从事产品制造和加工的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制造业企业等;服务业企业是提供各种服务的企业,包括商业、金融、交通、信息技术、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各种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包括农产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

这种分类方式主要侧重于企业所属的行业性质,反映了不同行业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分类标准,公司性质分类

公司分类标准,公司性质分类

1、按股东责任承担分类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2、按开放封闭分类封闭性(有限公司)、开放性(股份公司)3、总分(分公司、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财产,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突破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独立的缔约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总公司,分公司)。

4、母子(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记忆:独生子); 母子关系,控制人事,控制决策;母公司,子公司。

5、信用基础分人合,资合。

普通合伙:完全人合,所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十资合。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资合为主,有部分的人合性。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资合。

资合的公司,法律强制性规范较多。

6、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

合伙可以用公司两字,不能用:有限,股份字样。

1、公司权利能力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不同,公司的权利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2、公司权利、行为能力产生:营业执照签发。

3、公司权利,行为能力消灭:注销。

4、公司行为能力指公司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构建法律关系的资格。

5、公司作为一种组织,不同于自然人,公司的行为能力通过其机关实现,而其机关最终由自然人担任。

6、公司行为能力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的议事能力由3会作出)。

法定代理人(董事长,经理)。

1、内部转:股东之间转让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随便转、自由转)。

2、对外转:股东向第三人协议转让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其他股东人头过半)。

股东应当就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其他股东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包括: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其他由转让方提出的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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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7、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8、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9、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各累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合伙;
国有企业,民营,合资,外资独资
1、国有企业
2、三资企业(其中: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3、集体企业
4、私营企业
企业性质分类
一、企业性质的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

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义和区别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

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

它的特点是: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

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

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

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3.联营企业: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

"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改革开放以来,三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办好三资企业,对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5.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他们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资金的组成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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