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监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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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制度

监考制度

中学监考制度
1、监考教师当日首场监考须在开考前30分钟签到领取试卷,并查看试卷是否有误,并问清楚每场考试的起始时间。

2、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进入试场,要求学生的书包统一放在所指定的位置,收听《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分发试卷和答卷。

开考铃响后学生方可答题。

开考后30分钟内学生不准离开教室。

3、监考教师须提示学生在指定位置填(涂)写姓名、考号等考试相关信息,并查看是否有误。

监考教师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并提醒学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如考生已带入试场,教师应提醒学生主动关闭并放在老师指定的位置)。

4、监考教师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期间须加强巡视。

听力考试期间请监考教师不要走动。

如发现学生有违纪的倾向或举动,监考教师应向学生指出。

如学生继续有以上行为,监考教师须将该学生考号、姓名等记录在案,并写明具体情况。

考试终了监考教师应向学生宣布停止答卷(学生应原位不动),待教师收齐答题卷后学生方可离开。

监考教师关好门窗灯电扇等电器。

5、如实行网上阅卷,班主任应通知学生带好2B铅笔、橡皮,告知学生填涂考号和答案要规范,答题卡不要折叠。

考试结束,只收答题卡即可,教师收卷时,答题卡亦不可折叠。

答题卷按考号大小排列,教师收卷时特别注意,不可将试卷当做答题卷收上来,答题卷不可倒置。

6、每场考试担任楼层管理工作的领导至少每15分钟巡视一次;并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检查教室卫生,检查结果反馈给政教处。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

教师监考制度优秀8篇教师监考守则篇一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清点试卷。

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教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其他的工作。

要严格执行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可立即作出适当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后亲自送教务处或课任教师。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要预先请假。

教师监考守则篇二1、每场考试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领取试卷。

2、开考前要认真强调考纪、检查本考室考生是否对号入座,整顿考场秩序、宽严适度,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强调学生在试卷上写上考号、姓名、班级。

3、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发、回收、清点、整理等工作。

出现重大失误视情节扣1—5分。

4、关于试卷上的题目,如果出题错误,监考老师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或巡视员,不得自作主张。

5、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将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如实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作好记载,在考试结束后上交教导处。

对不听劝阻,不服处理的违纪学生,应立即移交巡视员处理。

监考教师如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甚至帮助考生作弊,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一次扣5分。

6、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及时间信号工作,不得擅离岗位或消极怠工(如打瞌睡、看书报、无故离开考室等)。

影响考生成绩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作严肃处理。

7、管理。

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监考期间打瞌睡、看书报、接打手机、玩游戏、无故离开考室、拉家常、做题、改卷等,一次扣2分;错订、漏订、倒装,一次扣2分;提前、推后发、收试卷,一次扣2分。

学校教师监考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监考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监考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学生人数的增加,学校教师的监考工作变得越发重要。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监考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教师监考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目的与意义1.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教师监考的存在可以监督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

2.保证考试的规范性。

教师监考可以确保考试的进行符合规范,防止考试环境冲突、干扰。

3.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

通过制度的规范,每位教师能够合理安排监考工作,减轻工作量。

三、教师监考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监考安排(1)学校行政部门根据考试日程安排,提前发布监考安排表,并通知相关教师。

(2)考虑教师能力、科目专业性和监考经验等因素,合理安排监考教师。

(3)监考教师需要提前了解考试科目的要求和考试内容,熟悉监考流程。

2.监考纪律(1)教师监考前应参加相关培训,了解监考细则和纪律要求。

(2)教师监考时应督促学生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不公平的行为。

(3)教师监考过程中要保持严谨、公正的态度,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监考工作。

3.考试准备(1)教师监考前需提前到达考试场所,准备考试所需材料,确保考试顺利开始。

(2)教师监考前需对考场进行检查,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并排除安全隐患。

(3)教师监考需携带监考工具,如计时器、监考册等,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4.考试过程(1)教师监考应按时到达考试场所,登记签到并核对身份。

(2)教师监考要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3)教师监考需全程监督考场秩序,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4)教师监考在考试结束后收集试卷并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试卷的安全。

5.监考成绩评定(1)教师监考在考试结束后,按照学校的评分标准评定考试成绩。

(2)教师监考需及时提交评卷结果,并参与考试成绩的审核与统计工作。

四、监考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监考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

2.学校行政部门需对教师监考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监 考 制 度

监 考 制 度

监考制度
为保证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考试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和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我校教师监考制度如下:
1、分发试卷的老师必须在考前分理好个考场的试卷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广播室签到,领试卷做好考试的所有准备工作。

3、各监考教师发考卷前必须认真清点学生人数,重申考试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

4、监考教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后分发试卷。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无故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内聊天。

6、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场次、时间。

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或有调换监考地点要求者,务必提前告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其他顶替人员或调换监考地点。

7、如发现考生作弊,一经核实,立即停止该考生考试资格,并报教务处处理。

8、收试卷时,一定要清点好试卷份数,在考务办公室按统一要求装订。

9、巡考负责人要加强考试过程中的巡视,认真核对监考教师,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报教务处。

10、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可予答复。

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一、班主任职责1.考前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遵守考场纪律,不作弊,考试不迟到,让学生明确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的过程中,注意纪律,绝对禁止携带手机,不要大声喧哗〕,不提前交卷,不许左顾右盼,养成良好的考试答题习惯,不得使用修正液、修正带,准备好相应的考试用品。

2.带着学生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准备好足够的桌椅,按规定粘贴好考试座位号。

3.如有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到及时上报教导处。

4.考场卫生,包括讲台、前黑板、门板、墙壁、地板、窗台、前后走廊、课桌抽屉内,不留纸屑、纸团、脚印、灰尘,不留练习痕迹,前后黑板要擦干净。

5.做好涂卡、写考号培训,〔因涂错卡而导致的失分一律不改〕二、监考教师〔监考员〕:1.监考老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对同学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执行考试规那么,维护考试秩序。

2.监考老师发现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时,要提出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并将学生违纪情况反应给级部通报批评。

3.监考老师进入考场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任何与监考无关的物品。

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如评改试卷、发短信、玩游戏、听MP3、玩电脑),不得有影响考生正常答题的行为。

遵守考试纪律,监考员要按时到位〔如需请假需事先自行调换并告报教务处〕,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4.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应提醒学生,考试结束钟声响后立即收卷,检查无误后送到考务室。

三、阅卷教师职责:1.按教导处分配的阅卷任务参与阅卷工作。

2.批卷要仔细、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不得随意抬分、压分。

3.各学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评卷任务。

4.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长组织试卷拆封、试卷分班、成绩登记,并及时将成绩交级部、教导处。

〔如四校或全县统一阅卷,成绩有专人统计。

〕四、包级校长、级部主任职责包级校长、级部主任负责本年级考场的学生纪律、考试巡场工作,每场考试开始、中间及结束前巡场并记录迟到、缺勤、长时间离开考场教师,及时通知迟到、缺勤、长时间离开考场教师到位。

小学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小学教师监考、阅卷制度

小学教师监考、阅卷制度一、监考职责:1.监考老师必须事先学习学校有关考试安排意见,明确自已监考的场次、科目和时间,并于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接受点名、领取试卷;2.监考老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自始至终做好监考工作,并维持好考场纪律;3.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维持学生安静后,先作简明的教育,并把学生的书籍、学习资料收交到讲台上;考试过程中对试卷的内容不作解释,但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可答复学生的询问。

4.监考教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后分发试卷。

5.监考老师要做到为人师表。

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开考场,不私自叫人代替监考,不玩手机、听耳机、接打手机,不阅读书报杂志,不批改试卷,不干扰学生的考试,不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6.监考老师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热情地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

发现学生有病,应及时通知考务办陪同治疗。

7.监考老师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批评指正。

考试结束后向教务处报告,由教务处做出相应的批评教育;8.不得提前收卷,考试结束铃响后,有秩序地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和顺序是否和考试人数相符,在考务办按统一要求装订。

9.监考老师要模范遵守监考纪律。

对违反监考纪律者,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

对徇私舞弊者,要给以相应的处理。

二、考场整理1.监考教师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考场布置整理工作,验收不过关者重新整理并通报批评;2.考场内(含桌斗内)、外卫生必须打扫干净,桌凳用水擦拭干净,地面不留一片纸屑;3.考场内桌子摆放合理,横竖成行;4.考试过程中应保持好考场卫生,考试结束后应再次对卫生进行打扫,做到干净、无纸屑。

三、试卷装订与阅卷1.试卷装订要做到按考生座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装订,不能出现漏装、倒装、错装的现象;2.教师要根据年级主任和本组组长的分工进行阅卷,做到熟悉试题和答案,阅卷认真,给分合理,不出错,按规定时间完成阅卷,不拖后腿,并在每本试卷第一页所阅试题题号前签名。

监考老师规章制度

监考老师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试秩序,提高考试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监考老师。

二、监考老师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法规,维护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生进行考试指导,解答考生疑问。

3. 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给考务工作人员。

4. 严密组织考试,确保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的安全,防止泄露试题和作弊行为。

5. 考试结束后,负责回收试卷、答题卡,并协助考务工作人员整理考场。

6. 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监考老师行为规范1.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佩戴监考证,按时到岗。

2. 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3. 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饮酒、吃零食,保持考场环境卫生。

4. 不得与考生闲聊,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为考生提供作弊便利。

5. 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紧急情况需离开,应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6. 不得利用监考职务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考生、家长等人员的馈赠。

四、监考老师培训与考核1. 学校定期对监考老师进行培训,提高监考老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2. 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人员对监考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场纪律执行情况、考生服务态度、考试组织能力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监考老师,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监考老师,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监考阅卷制度

学校监考阅卷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监考阅卷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监考和阅卷工作,确保考试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

2. 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增强教师责任感,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

3. 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提高学生考试信心。

三、制度内容(一)监考制度1. 监考人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从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职业道德的教师中选拔,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2. 监考职责:(1)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2)按时到达考场,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3)监督考生按照规定进行考试,防止作弊行为;(4)在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5)考试结束后,负责试卷的清点、封装和保管。

3. 监考纪律:(1)不得透露试题内容;(2)不得收受考生礼物;(3)不得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

(二)阅卷制度1. 阅卷人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从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职业道德的教师中选拔,并对阅卷人员进行培训。

2. 阅卷职责:(1)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试卷;(2)对试卷进行复查,确保评分准确无误;(3)对有争议的试卷进行讨论,统一评分标准;(4)对阅卷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3. 阅卷纪律:(1)不得透露试题内容;(2)不得收受考生礼物;(3)不得利用阅卷之便谋取私利;(4)不得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监考、阅卷工作。

2. 学校对监考、阅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制度修改与完善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改与完善,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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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

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

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

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

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

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1.严格按考试时间打铃
2.考前认真检查好广播系统。

3.英语考前5 分钟领取听力磁带。

4.按要求播放听力,并保证考场听力效果。

5. 提前把各考场门打开,并在考后要检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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